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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们的“新土改”埋下一只独眼石人

2025-02-25 学习 评论 阅读
  

  厉以宁们的“新土改”埋下一只独眼石人

  

  :地球村过客

  

     党国英   于建嵘

  

  一、厉以宁们的舌头不见了?

  

  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厉以宁、党国英们凭借着生拉硬扯来的显赫头衔,以“政策承包商”的爆棚信心,在诸多媒体上为他们所预期的土地私有化结果而嘶声欢呼。

  

  然而,仅仅时隔数日,厉以宁和党国英们都不约而同地失去了舌头,从长舌妇人变成了深闺处女,至今仍然拒绝重见天日。

  

  谁钳住了厉以宁们的舌头?

  

  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公。这份公,并没有如厉以宁、党国英等自诩的“政策承包商”所预期,大唱特唱以“永包制”和“土地自由流转”为特点的“新土改”。相反,公更多地强调了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的政策连续性,避免了“永包”和“自由流转”之类疾风暴雨般的字眼。

  

  这份公承诺对农村投入更多的公共资金,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因此显示出对农村稳定的高度关注。即使在涉及农村发展的论述中,它也没有把土地私有化作为终极动力。

  

  对于这样的结果,厉以宁、党国英们有理由感到尴尬。因为这证明中国的政策并未被承包到他们名下,他们并不是政策先知。他们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前打出的诸多头衔,事实上只是他们贩卖私货的纸糊口袋。

  

  自然,就在厉党们草容无色、顿失滔滔之际,我们也能够庆幸地意识到:对于争论极大的土地私有化,中共最高决策层仍然抱有十分谨慎的态度。

  

  这至少说明:在颇为暗淡的未来图景中,中国尚未完全失去希望。

  

  这也就是说:如果厉党“新土改”得以实施,那么中国将完全没有希望。

  

  二、毛泽东设计了历史上最合理的土地制度

  

  中华民族已经用三千年的时间,反复证明了这样一个真理:在私有制下,土地兼并将不可避免,而当土地过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时,社会动荡将不可避免,改朝换代势成必然。三千年来,土地兼并与反兼并、土地集中与分割,始终是朝代更迭的内在动力。

  

  直到近代,深受太平天国影响的孙中山仍然把“平均地权”作为核心政治目标。但到毛泽东手上,才算是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毛泽东比孙中山高明的是,他并不满足于“平均地权”;他更加敏锐地看到了孙中山没有想到的问题:农户间的生产能力、资源禀赋有高有低,在时间的坐标轴上,一度重新分配后基本平均的地权必然重新变得不均,土地资源必然会集中少数人手上。

  

  这样,治与乱就形成了新的周期。

  

  出于对这种“周期律”的担忧,毛泽东在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变了中国农村的小农生产和经营模式,首次实现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在毛泽东时代,一个村庄其实就是一个企业,村民是自已所在企业的永久职工。这种所有制和生产组织形式,实在是中国农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飞跃,使国家第一次能够有效地调节农村社会矛盾,有效地组织农业生产资源。八十年代后,邓公改革了农村的生产组织形式,但没有从根本上触及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邓公作为“一大二公”的坚定批评者,为什么不批评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

  

  无疑,这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历史优越性使然。

  

  然而,偏偏是自称邓公信徒的厉以宁、党国英们,却试图否定邓公的判断的实践。

  

  厉党们宣称,农地集体所有制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它的产权不明,不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这个指责,使我深为厉以宁、党国英们惋惜!

  

  哦,原来要产权明晰到个人头上,大家才有“生产积极性”。这让我恍然间回到了十多年前的大学课堂上。彼时,讲政治经济学的老师,曾经这样指责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明”:

  

  ——你说你是工厂的主人,但你可否拿走工厂的一台机器、一件产品?这样的“主人公”可有任何实际意义?

  

  这个论段确实是掷地有声!不幸的是,历史具有超级讽刺挖苦能力。在经过十多年国企改革之后,纸电视纷纷宣称工厂的产权都明了,工人的积极性都高了。那么,我想请所谓的“学术精英们”找机会问一下私有企业里的工人:

  

  ——现在产权明晰了,想必您一定能够随意搬走工厂里的机器和产品?如果您不能随意搬走工厂里的机器和产品,那么您一定没有积极性?

  

  学术精英之幼稚,这是实证。然而可悲的是,厉以宁、党国英们竟然不知羞耻地重复当年的幼稚,告诉我们:农民要能够随意种地、卖地,才算得上是“产权明晰”。学者,当以学业精进为荣。厉党们十多年来见识毫无长进,幼稚荒唐一如当年,无疑是娇纵纵他们的学术界和政策界的奇耻大辱。

  

  以产权来评价土地所有制的得失,不仅违背常识,也违背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在市场经济的实际运作中,资产、资金租借是一种非常通行的行为,但如果我们相信“产权决定积极性”,那么租借就是一种低效率的运作方式,因为租借者不可能对自己不拥有产权的资产进行有效的经营管理。这个“产权悖论”足以抽空厉党们的论证基础。

  

  其实,在市场经济中,真正的激励因素是收益。如果收益过低,那么资产和资金的所有者们也会停止投入更多的资源。

  

  想不到厉党们竟然不懂这个最为小儿科的经济学原理。

  

  三、谁来祛除中国农业头上的诅咒?

  

  农业收益过低,这正是当前中国“三农”问题的重大症结所在。

  

  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关键在于解决农业的收益问题。然而,在市场至上主义的视野中,解决这一问题看来是遥遥无期的。

  

  用西方传统经济学的观点看,当前中国农业已经被“边际效益递减”规律所支配。对于多数传统农业生产项目而言,更多的投入所增加的产出,实际已经不足以弥补投入的价值。这就使得国家补贴成为必须,否则农民将不会增加自身的投入。

  

  三十年前因分田而名扬四海,三十年后因贫穷而知名天下的小岗村,已经在展示这种现象。据一篇道说,尽管国家给予小岗村每亩高达数千元的补贴,村民们种植的葡萄仍然没有多少利润,因此他们在生产中花完国家给予的农业补贴后,不愿意再投入个人的资金。

  

  这个事例说明:即使国家投入巨量农业补贴,也无法抗衡市场经济的巨臂;农业边际收益持续下降,将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长期趋势。这必然诱使农业生产资源流向比较收益更高的部门。近年来,农村劳动力资源向城市流动已经成为“三农”领域的重要现象。尽管有人为此欢呼,必须正视的是,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将导致留守农民在农业生产上投入更多的精力。但问题在于:当留守农民觉得更多的投入“不划算”的时候,他们就会选择较低水平的生产维持。

  

  除非农业经济的收益变得高于城市经济,否则流失的农村劳动力将不会回到农村。

  

  农业比较收益下降,导致农村劳动力短缺和老化;农村劳动力短缺和老化,则导致农业生产力和收益进一步下降。这个恶性循环,使得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基本上成为不可能。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政府不必也不可能解决这一问题,因为政府干预将导致价格扭曲,使得完美的市场机制失去作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认为政府应该解决这一问题,但面对市场机制的庞大力量,他们也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的必胜信心。

  

  厉以宁、党国英们以“制度经济学”信徒的姿态,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土地所有权。他们以为:通过解决土地所有权一类制度问题,即可无限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这不妨也是一个方案。但是,我们其实很容易看到:它的实质,正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当年被人引入歧途的“大跃进”,就是宣称良好的制度可以创造无穷的奇迹。因此,我大胆地假设一次:凡是坚称“土地永包制能够极大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人士,如果年纪足够大(如厉以宁、党国英),一般都有在“大跃进”中持狂热立场的历史记录——尽管他们现在对那场运动采取坚定的批判立场,俨然自己跟它毫无关系。

  

  那么,“新土改”可否是破除中国农业咒符的神奇法宝?

  

  四、“新土改”揭掉的是所罗门王的瓶盖

  

  表面地看,厉党版“新土改”打出了“规模农业”的旗号。规模农业的原始设想,是把相邻的土地集中起来经营,以期用规模效应克服边际效应。这种设想不无道理,因为规模经营的效益肯定优于分散经营。规模农业,正是毛泽东推行集体化的重要目标所在,而且也是集体制的南街村优于小农制的小岗村的原因所在。

  

  从长远来看,规模农业将是中国农业的出路所在。

  

  然而,“规模农业”无法回避姓“集”姓“私”的问题。姓“集”还是姓“私”,将对于规模农业的效果产生致命的影响。

  

  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是:规模农业虽然能够通过优化结构而提高整体效益,但除非发生重大农业科技革新,否则不可能明显提高已经接近或者超过收益边际的单位土地生产水平。或者说:规模蛋糕的增量是有限的,其增量并不必然导致“帕累托改进”。这样,当规模农业姓“集”时,农村集体将从规模效应中整体受益;但当规模农业姓“私”时,土地所有者将独占规模效应所产生的大部分收益。

  

  厉党版的“规模农业”无疑是姓“私”的。

  

  尽管有人辩称厉党版“新土改”其实并不改变中国农村土地的集体性质,但路人皆知的是:所谓“新土改”的核心要素,是“永包制”和“土地自由流转”。“永包”的实质,在于订立一份没有期限的合同,使得所有者事实上丧失对土地的收益权和索回权,这就解构了农村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

  

  因此,厉党版“新土改”的本质是土地私有化。由是,当厉以宁、党国英们在呼“后退没有出路”的时候,已经选择了一条后退的出路。这条路,虽然不通向“前三十年”,但却通向“前六十年”,立即与长达三千年的陈朽土地制度相接轨了。

  

  因此,我们得庆幸厉党们的“新土改”方案未得到通过。否则,后人在重温今日的时候,必将充满叹惋地说:厉党的那些卑俗文章,其实是那只揭掉所罗门魔瓶咒符的贪鄙之手。由此释放的巨灵,不仅将吃掉它的解放者,而且也将使为数巨大的无辜者遭受空前祸乱。

  

  那个巨灵,就是在中国历史上不停地播撒动荡种子,导致中国陷入治—乱周期的制度性根源:缺乏约束的土地兼并。它被毛泽东装入魔瓶后,至今仍然在喋喋不休地抱怨那个迟迟不肯解救它的蠢人。

  

  且来看看厉党们揭掉魔瓶盖子后的情形。

  

  在“永包制”和“土地向大户流转”的语境中,按照经济人假说,大户必然把最大份额的收益划入自己的名下,而把较小份额的收益分配给雇工。由此引发的后果,是农村分配不均现象的急剧加速,和农村贫富对立格局的迅速形成,必然把中国农村推回到六十年前的状况。

  

  中国农村将由此而发生一场颠覆性的革命。

  

  这场革命的最大意义,在于它重建了已经被倾覆近60年的地主制度。在开始的时候,事情或许像某官方媒体所欢呼的那样,是“人人都可当地主”。但历史不会静止在“人人都是地主”的状况。总有人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转让土地。由于“永包制”,政府将缺乏一种重新分配土地的手段,必然导致失地者永远失去土地,而获地者则在规模效益的推动下,继续获得更多的土地。到那个时候,只有少数人能够成为地主。

  

  这正是毛泽东在“土改”后所忧虑的问题。

  

  土地兼并也并非完全是“市场竞争、优得劣失”的结果。还必须考虑到农村金融等因素。以金融为例,由于三十年来金融体制改革的彻底失败,主流金融机构已经基本退出农村,拱手把农村金融让给了地下钱庄之类的非法金融机构。这使得农民因债务而失去土地的可能性极大地增加了。据道,不少地方八成以上的农村贫民负有高利贷债务。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等政策使得地下钱庄合法化,昔日逾期高利贷转化为土地资产的可能性将日益增加。

  

  因此,虽然厉以宁厚颜无耻地声称自己比毛泽东、邓小平更英明,但他所做的,其实只是验证了毛泽东的预言而已。

  

  五、瓶中巨灵将如何毁灭中国?

  

  在永包制的制度背景下,土地兼并将推动中国农村走向李昌平所说的“菲律宾化”甚至“印尼化”。一方面,大地产者收获了农业的大部分效益,享受人生的灿烂阳光;另一方面,失地者则在贫穷中苦苦度日,在对未来的迷茫中积攒愤怒与仇恨。自然,这也意味着城市经济将拥有更多的廉价打工大军,但无论学者们如何用“新市民”之类的包装,冷冰冰地拒绝正视城市贫民的生活现状,城市边缘的贫民窟却必将使中国社会付出沉重社会代价。

  

  这时,面对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各级地方政府将发现它竟然无法通过调整土地分配而抑制随时可以爆发的社会怒火。本来,集体土地的“承包”制意示着政府可以让村集体收回土地承包权,但既政府已经承诺了“永包”,如果收回承包合同,那么就等于公然揉碎已经作出的承诺,让政府信用成为废纸。因此,为了维护政府信誉,唯一选项就是眼睁睁看着脚下的火山喷发。

  

  而且事情远非如此简单。

  

  更为复杂的是,随着新兴大地主阶层的崛起,中国的社会政治格局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基层地方政府注定会束手被“新阶层”所捕获。云南孟连事件充分揭示了这一点:按照“公司+农户”模式组织起来的橡胶生产体系中,“公司”所有者轻松地控制了规模农业所产生的效益,并且借助这些效益,用金钱控制了地方政府的决策。这还是在土地没有被“永包”并且“流转”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实现永包与流转,大土地所有者将依法享有更大的利益,也更能控制地方政府的权力运用。

  

  事情到了这步田地后,各级地方政府将发现:当农村富户与失地农民发生暴力对峙时,自己不得不站在富户一方,甚至不得不动用暴力机构,镇压无地农民的不满,以维护当地的“经济发展大局”。这就无异于把中国的农村政治局势引向1920年代的态势。倘若不能痛下决心再推以拆散大地产为前提的地权平均运动,那么社会动荡将旷日持久地进行下去,直到政府无法进行有效的社会治理,不得不以政权更迭作为结局。但大地产集团既与地方官员结成如此深厚的利益关系,地权平均运动又怎么能够成为现实?蒋介石集团在大陆的最后时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孟连事件充分证明:即使没有实行“永包制”和“土地自由流转”,在非集体化的规模农业的旗帜下,农业收益分配失衡的情况必然发生,地方政治被既得利益者绑架具有必然性,从而导致贫富对立和官民对抗。

  

  因此,我们讨论“规模农业”,绝对回避不了姓“集”姓“私”的问题。

  

  六、集体化是中国农村的唯一出路

  

  中国农村的最大矛盾,在于貌似巨大的土地在更加巨大的人口分母之上,被摊薄为区区一亩三分地。三十年前,小岗村抖抖索索地宣称自己解决了这一矛盾。然而,时间终于证明小岗村是一个“波将金村”。当年,它的集体经济由于村内的“懒、散、软”而解体;如今,它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仍然困窘的现状,无奈地承认了自己穿着皇帝的新衣。

  

  当年,自觉或者被迫向小岗村学习的广大农村,都已经陷入了发展的困境,呈现出分裂破败雕零的凄凉景象。不埋葬小岗村,就无法唤醒新农村。而破解小岗村难题的唯一出路,又重新落到了被抛弃几近三十年的农业规模化道路上。

  

  不久前,最高领导人在小岗村的匆匆一瞥,与其说是对小岗村的肯定,不如说是向小岗村模式告别。决策者们通过再掀“规模农业”,温柔地埋葬了死活不肯站起来的小岗村。

  

  然而,小岗村教条却仍然笼罩在中国农业的头上。在“宁‘右’勿左”的教条主义思潮指导下,很多地方的领导干部仍然对于集体化道路避而远之,而宁愿采取已经在孟连事件中名声扫地的“公司+农户”模式,甚至采取“土地自由流转”的准私有化模式。

  

  此般教条主义,最终只能换来孟连事件的反复上演和三千年政权更迭周期律的重新出现。看得出来,这些地方领导人之所以冒此历史风险,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决定保护他们口头那些教条的面子。因此,下一步各地农村改革的核心问题是:

  

  ——要面子,还是要生存?

  

  拒绝集体化,也许能够挽救面子,但必将永远地失去生存的机会。集体化选项,虽然不利于保存小岗村道路的面子,却能使这个国家长治久安,持续发展。在这个历史的重要关头,要么死抱着僵化的“白猫非猫”教条而死,要么凭借毛邓的“实事求是”理论而生,舍此别无出路。

  

  集体化道路,将把稀缺的土地资源集中起来,把分散的人力资源凝聚起来,从而获得市场经济所要求的规模优势,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并且把这些利益公平地分配给广大村民,使他们真正体会到自己是村里的主人,而不是在“公司+农户”或者“大户经济”中作为贫穷雇农而屈辱地接受一点微不足道的酬。

  

  这跟市场经济并无矛盾。

  

  集体化道路,也有利于防范无良“新阶层”们攫取更多的资源和更大的权利并且结成中国政治的毒瘤。一个民主体制的建立,最为要紧的基础就是公民在经济地位上的基本相似性。美国公民社会的形成,正是得益于立国初期公民们基本接近的经济处境。如果任由一个“新阶层”疯狂成长,而对人数更多的“老阶层”的贫困状况采取不闻不问的自由放任立场,那么这个社会将充满愤怒和仇恨,最终解决问题的手段不是协商,而是战争。

  

  七、瓶盖的悬念

  

  至少从字面上看,十七届三中全会并未松开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瓶盖。

  

  但是,“政令不出中南海”。因此,事情的结果可能会比较复杂。最为要命的是,会前厉以宁、党国英等人打着“政策承包商”一类的花哨旗号而推出的“新土改”论调,已经极大扰乱了公众的视线,使得大家都认为“新土改”是官方政策。

  

  况且公本身并未对他们的观点作出明确的回应。这是一种令人遗憾的“好好先生”作风,等于为厉党等无良“学者”用私货误导改革打开了绿灯。由于他们的误导,一些地方政府依据“凡是政策没有明确禁止的,就可以大胆地干”这样一个“土匪宪法”,把“新土改”作为当地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

  

  事实上,一些地方已经在积极申请成立“土地流转中心”等机构。这代表着中国农村改革的令人担忧的一面。如果此种潮流不予制止,我们将无须再为中国的未来操心,只需等着大泽细民们蜂拥而起即可。

  

  因此,尽管厉以宁、党国英们并不贫困农民的同路人,却也埋下了一只独眼石人。这只被历史诅咒的石人将昭告天下:

  

  ——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动农村天下反。

  

  三千年来历史反复证明的历史经验,不会因厉以宁、党国英们的无知无良而改变。“新土改”的最伟大之处,在于它的后果毫无悬念可言。对于喜欢预测未来的人来说,这是一个令人沮丧的事实。

  

  历史总会矫正人们的错误,使人们为自己的短见付出最终的惨重代价。“近者及其身,远者及其子孙”,这个历史矫正规律至今没有被打破过。

  

  当年,毛泽东亲手把土地兼并之魔封在了瓶子里,邓小平随后贴上了自己签名的封条。现在,却有人试图打开它,以求一览那一刹那在瓶口涌现的灿烂烟火。但我想提醒他们:那一束烟火注定是一刹那的快感,随后恶魔的咆哮才是永恒的记忆。

  

  不必为了一时之快而铸终生之错。

标签:土地   农村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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