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无派: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不是土地私有化?
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不是土地私有化?
暂时无派
哄哄了好一段时间的“土地流转”,在国人瞩目的“公”里一字未提。于是,就有了各种各样的猜想,有了各种各样的“解读”,也就有了各种各样的心情。在我看来,没提是正常的,提了才是疯狂的,因为这个“土地流转”,被很多人认为是违背宪法的。既然涉嫌违宪,就只能意会,不能言传,或者说是只能做,不能说了。如果人们还记得当年第一次“集体学习”就是学宪法,那么,理解这个公的“精神”就不应该感到有什么困难。尽管有人不在乎挖自己的祖坟,他们也许不愿意在公众面前搧自己耳光。
不提不等于此事就烟消云散了。这个“大动作”一定会以类似“学术探讨”、“大胆实验”等借口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既成事实。
本文不讨论土地私有化对国家和百姓利益的影响,这些,我在《做民工或者是做长工----“土地流转”为亿万农民指明的方向》和《第一次受骗是骗子的耻辱,第二次受骗是自己的耻辱》两篇短文里已经说得差不多了。当人们对土地私有化提出一个又一个质问的时候,我看到这样的似乎很理直气壮的辩解:中央什么时候说过土地私有化了?土地的所有权还是集体的,“流转”的不过是使用权。这篇东西就是准备钻钻“牛角尖”,谈谈“土地流转”是不是私有化。既然这件事已经不可避免,较这个真还有意义吗?有的,它的意义就在于:“受益”也好,吃亏也罢,人们首先要明白真相。
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是不是土地私有化?这要看转移的范围。举个例子,张三的闺女嫁人搬到城里住了,儿子又在加拿大混得挺好,儿子闺女都想接老两口出去享清福,于是他将承包的土地交还集体,再由集体承包给本村的李四。这就不能叫私有化,这是产权不变的合理转移,也谈不上违宪。那么,底下的“主流”造了几年舆论,上头的“主流”又调研又开会地弄出的这个“第二次土改”,是否就是上面说的转移呢?不是的。今天人们谈论的“土地流转”的核心是有偿转让,也就是说,农民可以将他所承包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卖掉。
这个有偿“流转”,就是问题的关键。什么叫“所有权”?简单地说,就是处置权或曰支配权。今天中国的农民有权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却没有权卖地,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个人无权自行处置。而一旦承包人有权出卖使用权,集体的“所有权”就被虚化了。《暴风骤雨》里的老田头租了韩老六的地,他就获得了使用权。在缴够韩老六的租子的前提下,老田头种什么、怎么种,韩老六是不过问的。但是,老田头可以将韩老六的地卖掉,自己拿钱走人吗?当然不可以。今天的农民种的不是地主的地,他们每一个人都是集体土地的主人之一。但是,主人之一不是主人全体,将原本属于集体的土地处置权交给个人,在本质上就是将土地私有化了。
不要小看了这种由表面的、法理上的“所有权”,向实质的、带有支配性质的“使用权”的转变,这是当今中国乃至世界许多令人困惑的现象的破解点。我在不久前发的《一个经过历史检验的真正理论创新》中,对列宁有关阶级的定义作了补充。我在那里是这样说的:“阶级就是大的社会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结构中所掌握的经济和政治权力的不同,其中一些集团能够占有其它集团的劳动。”这里,我对经典的定义作了两点“修正”:第一,将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改成了对经济的支配权;第二,将政治权力引入了阶级的概念。对这样的补充,有人同意,也有人反对。我想说明的是,我不想标新立异,这个补充是基于我对毛泽东同志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理解和对国际国内许多现象的观察归纳而来的,用它可以解释今天社会的许多现象。
我在上面提到的文章中,举过这样的例子:在美国,许多超大型的公司并不是传统的私人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它们是由普通民众的股票支持的“公共公司”。“这就给人一个错觉,好象凡是持股人都是资本拥有者;凡是公司的雇员,无论是CEO还是清洁工,都是‘打工仔’。这里的关键,是各自所拥有的权力的不同。普通股民的钱是交给少数人来作资本的,他们对这些潜在的资本没有什么控制力量,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剩余价值。炒股的收入和长期投资的‘红利’与储蓄利息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它的相对较高的‘回’,不过是对其风险的补偿。我相信任何一个将钱存在银行人都不会认为,银行家用他的钱投资赚了钱,他自己也因此就是金融资本家了。”最近发生在美国的金融危机,使连我本人在内的许多“门外汉”一夜之间成了“经济学家”。但我不知道人们是不是问过这样的问题:难道那些大公司的CEO都是疯子或傻子吗?他们不知道泡沫经济终究要破裂吗?如果知道,他们为什么还要这样毫无顾忌的向险境闯呢?答案是:他们不是公司的“生产资料所有者”,但他们却拥有对公司经营的决定权。他们关心的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那些众多“持股人”的利益。公司破产了,而破产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并没有破产;不仅没有破产,而且是带着大笔的补偿金全身而退的。有一位香港经济学家,非常推崇美国的这种所谓的“职业经理人”体制。我不知道他现在怎样看待这些美国的“金融大鳄”、怎样理解美国社会贫富差距的原因。
同样的道理也可以解释今天中国的许多现象。举例说,一个县的县长是个大贪官,他可以在他的地盘上呼风唤语、结党营私、大肆中饱私囊和形成一个地方利益集团。那么,他能做到这一切,是因为他占有这里的生产资料还是拥有这里的政治和经济的支配权呢?显然是后者。过去三十年,发生在中国令人痛心的变化,是因为宪法没有规定人民拥有生产资料,还是因为它没有规定劳动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什么都在法律上规定地明明白白,但劳动人民什么都失去了。原因在哪里?原因就在于权力被用来作为占有他们劳动的资本了!今天我们看到的官僚资产阶级,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是从隐蔽在上层建筑中的隐性阶级转化而来的。
在以前有关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文章里,我曾经和一些左派网友有过争论。我坚持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而不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既不能将社会主义与未来的共产主义区别开来,其本身也不能保证社会产品的公平分配;它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它的充分条件。没有对当权者权力的制约,没有对走资派“造反有理”这样的民主监督,即使有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当家作主也可能是一句空话。
现在回到“土地流转”。我们应该向农民兄弟和一切有民族责任感的人们讲清:这种闪烁其辞的土地所有权不变的说法,不过是对人民群众的又一次弥天大慌。这样的慌言的背后,是利益集团不可告人的目的和贪婪的本性。
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道德堕落,就是造假和欺骗。这种造假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成了一种文化,它极大的腐蚀了中国人的思想。我们今天司空见惯的假“华南虎”、假文凭和假奶粉,其根子就是假马克思主义和假社会主义。不彻底揭露和批判这个根源,劳动人民就没有希望、中华民族就没有希望。
暂时无派 2008-10-15 对"冲锋陷阵"网友在我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不是私有化"的跟贴的答复
答复如下:
谢谢您的批评,但不知是我没有写清楚还是您没有认真读我的文章。我从来不反对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基础的观点,您请再读一下这句话"它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它的充分条件"。什么意思呢?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必须的,但仅仅有生产资料公有制又是不够的。只有生产资料公有制加人民民主专政(对走资派造反有理)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人类的生产是为了消费,而分配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桥梁。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它一切社会的最基本的特征。生产资料公有制本身不是社会主义的目的,社会主义的目的是消灭剥削(按劳分配),向共产主义过渡。一个以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为分配形式的社会,就是社会主义社会,而一个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却不一定是社会主义社会。后者如果没有对权力的监督,就可能变成官僚资本主义社会。而这并不象您所说的单纯的腐败。
有人把今天美国的大的股票支持的公司说成是什么"新公有制",这是骗人的。那里的分配绝不是马克思所说的按劳分配,而是按经济权力分配,它的"公共"表象掩盖了它的剥削实质。他们的"高管"也绝不是象您说的那样,仅仅是"渎职"。因此,它并是有人说的什么"混合经济",而是帝国主义时代的资本主义的新特点。这就是我"修正"列宁阶级定义的原因。
暂时无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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