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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让”字扔得好

2025-02-25 学习 评论 阅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4日表示,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在习近平同志的这一段话中,笔者特别关注的是一般用“让”的地方,他都没有用“让”字,而是分别用了“使”字和“由”字来代替,如:

  

  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换句话说,就是习近平同志把人家爱用甚至用惯了的“让”字给扔掉了不用。这看似一件不起眼的语文大事,其实折射出很重要的观念大理。

  

  用“让”字,则决定权不在于人民,而在于地位人民之上的别的主体。同时“让”字又隐含着“不让”的主动权和正常性,“让”就成了一种恩赐而非本分。一些高级领导在给群众讲话时动不动要求“你们要感政府的恩感党的恩”,就充分地表现了用“让”的恩赐意味。

  

  而无庸置疑的是,这样的“让”字已经背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所确定和宣示的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基本伦理,让人民群众听来特别不舒服,因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根本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和尊重,而作为公仆的人反而骑到了人民群众的头顶上,和古代那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爱民如子、君恩如天”的说法相当接近,把我们党的历史先进性的方向都给调了头打了个转。

  

  习近平同志把这个很让人民群众反感的“让”字给扔掉,和他在前些日子专门强调的“权为民所赋”观念是完全一致的。用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的表述说,就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当习近平同志上边这个“使”和“由”都得到实现的时候,人民主体地位也就从宪法和党章上站在了中华大地上!

标签:有所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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