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游戏”——改制企业腐败无人管,终将酿大祸(66)
网友,尤其是仪征网友关注的“司法魔术”,怎么还不开演呢?
且慢,不要性急。
可能是出场费没谈好,也可能在准备道具,或者龙身欠佳,总之,没说不演。
通常欠火候的魔术师一出手,就容易被人识破。比如刘谦手钻钢化玻璃取物——哪儿有个洞,哪个是托,被好事者破解得一清二楚。
而老江湖就不同了,他们的技法往往消隐在无形之中。
尤其是在出手的时机上,最能体现炉火纯青的功力。
俗话说:眼睛一眨,老鸡成鸭——魔术师迟迟不出手,或者就是要等到你眼睛发干,不得不眨,或转移视线的时候。
好,言归正传。
既然魔术师晾台,咱们就看点别的。
本篇说的是“劳动仲裁游戏”。之所以把劳动仲裁定义为“游戏”,是因为它还够不上魔术的级别。
我国劳动仲裁的法律定位在:不论原被告哪一方不服,并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裁决书便失去法律效力。
但既称之为“劳动仲裁”,顾名思义,也就是一位站在劳资双方的中立的裁判。
手上拿一把哨子,一会吹你犯规,一会跟他亮张黄牌。
当然,既然是裁判,就起码要做到一点——不能吹黑哨。
足球场上的黑哨只判胜负,跟饭碗关系不大。“劳动仲裁”一旦吹黑哨,问题就大了。大到一年到头都有讨薪上访的劳工“秀”。
甚至连温总理讲话都不管用!
其实国家对“仲裁”们不薄,享受丰厚的公务员待遇。旱涝保收。
为什么还不满足,一手拿国家的钱,一手拿资方的钱呢?
一位吹哨子的裁判,拿了钱怎能保持中立?
是的,我在这儿说了,和从前一样,用真实姓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说了:仪征市的劳动仲裁拿钱了。
我是当着被告律师的面说的。
我等着被告象上次一样(见连载之60),再出一个证明,证明“此事不存在,博主纯属造谣”。
也等着仪征劳动仲裁拉我上法庭。否则“游戏”之二继续。
博客连载“索引”-书记举一把手真实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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