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赵东民被判刑引出的思考
2010年10月17日,被海内外无数网民热议关注的赵东民一案尘埃落定。为工人阶级维权、替执政的共产党进一步密切和广大人民群众关系,为事发当地政府、工会修正工作中存在错误的赵东民被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所谓指控的犯罪事实是他策划组织了2009年对陕西省总工会的两次群访。
先看什么是赵东民所犯的罪行?据说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在这里所谓社会是指什么?是陕西省总工会机关吗?“聚众”说无非是说赵东民聚集一些退休工人到工会上访寻求自身存在问题的解决之道,但既然工会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广大职工权益的代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广大职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可以向工会上访或投诉”,那么,现在工人们遇到非解决不可但却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到工会来寻求解决有什么错?既然这里所指的被扰乱了秩序的“社会”是工会的办公地,人们先要问,工会的职责是干什么的?据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新刑初字191号里说的,“是广大职工权益的代表”,但不明白是如何的代表法?既是职工权益的代表,现在职工因为权益受损来工会上访,无非是说明问题真相,但就因为没有及时得到处理解决,才不得已而两次前去上访,但却被违法了。据说扰乱了社会(其实就是代表广大职工权益的工会)的秩序,而且犯罪了。在这里先要明白你这个工会是干什么吃的?既是代表广大职工利益而不是代表个别职工利益的组织,那么只有一百多人前来上访而不是广大的工人前来,你工会怎么就既惊且咋还要诉诸于法律?是深怕人多力量大为工会自身的不作为造成的压力大吗?作为维护广大职工权益的一级组织,非但没有为自身工作没做好其实是失职从而造成职工上访而感到丝毫的羞愧,还把与工人们一起前来要求解决问题的赵东民告上法庭。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更为滑天下之大稽的是当地的司法机关,不但早先就密捕了赵东民,而且还依据陕西工会无中生有的指控判决赵东民有罪。从赵东民事件反映出的问题可以看出,在幕后是有一只看不见的黑手。这只罪恶的黑手在上可以操控陕西省的公检法司政法机关,于下可以对职工的合法权益置若罔闻。对于一盘散沙的工人他们是满不在乎的,尽可以用一些虚伪的言辞推诿不予处理解决。但一旦工人们为了更利于问题的解决之道而抱起团,他们就会大为惶恐,于是,费劲心机制造证人证词,用高压恐怖手段对付前来维权的工人。在这样的倒行逆施胡作非为之下,赵东民成为牺牲品就是毫不奇怪了。
想起《红楼梦》里一句话来,任是什么污浊罪恶,一床锦被,遮盖的严严实实。西安相关部门针对赵东民事件的做法不就如此吗?但靠强权,靠恐怖就真的遮盖得住一切吗?前面所说的赵东民事件背后那只看不见但确实存在的罪恶黑手到底是什么?是罪恶的资本利益!是某些被拉下水的黑心官员和黑心资本狗苟蝇营,他们以国家利益和无数工人权益为侵吞对象,大肆饱食吞噬侵袭。非如此,特色中国的CDP无以拔高,黑心官员的私囊无以填饱,黑心资本也就不能滚大发展。而当地的所谓“和谐、维稳”局面就受到影响,官员的升迁和政绩就被影响。必须引起足够重视的是,这只看不见的黑手这次把赵东民引向牢狱之灾,把无数的劳苦大众心中的希望之光无情掐灭。不知下次还会有什么样的作为?由官员的私心、黑心和不良资本的利益欲壑合营共谋,会把特色中国导向一条危险之途。一个赵东民进去,无数个赵东民会诞生出来!人民的呼声仅靠一时的打与压是禁止不住的。
据判决书披露:“经查,2009年6月15日、6月25日百余名退休人员集体上访前,被告人赵东民均召集部分上访人员代表开会,会上研究、安排、部署了上访负责人、集合地点等事项”……这充分证明此前的百余名退休人员上访是自发的行动,只是预防为了再次爆发不可预测的群体性事件,从社会的和谐大局出发,赵东民才有效安排有关上访的活动事宜。试想,如果不是赵东民的作用,这些情绪激动的上访者会因情绪失控闹出什么样的举动很难预料。至于赵东民发表“如工会不代表工人阶级,不替工人说话、不作为,可以罢免工会”等言论,如果工会不能切实代表工人的利益,反映工人的心声,那么要这个子虚乌有名义上的工会又有何用?一件事,一个组织,不要看是怎么说的,而最重要是看怎么做的。一级工会组织,如果被看不见的黑手所操控,不能真正代表广大工人利益,而甘心做腐败权力、黑心资本的走狗,那么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同理,任何一级政府组织,如果不为最广大人民着想,而甘做极少数人统治和奴役最广大人民的暴力工具,那它必将被日益觉醒的人民推翻。以三民主义标榜的国民党就是如此。此当为任何一个清醒的统治者所深戒!
从此一点意义上说,赵东民事件不但为人民带来深刻的思考,更为当权者带来深刻的思考。不要让赵东民事件引发赵东民现象!
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