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原因的思考
对中国城乡差距原因的看法
新中国建国已经61年,实行改革开放也已32年,在全世界异口同声的惊叹中国经济发展的奇迹时,谁也无法回避一个残酷的事实——中国的贫富差距巨大,而且还在不断拉大!任世界银行副行长的中国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在新著《中国经济专题》一书中专门写了一篇《中国经济存在的问题》的文章,文章指出中国经济的首要问题就是“城乡差距问题”;林毅夫指出,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45的国际警戒线,贫富差距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古语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过大的贫富差距会让低收入人群产生不平衡心理,加之我国教育、医疗、卫生事业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还相对滞后,因而极易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正如林毅夫所言,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现象,在政治上埋下了不稳定的隐患,经济上加剧了泡沫现象的产生,文化上变成了一个“野蛮的物质主义时代”。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在经济发展上取得了所谓的“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社会财富增长了上百倍,但是,这是非常不均衡的增长,并不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更准确的说是“发展成果不均衡的由人民共享”,有一些“人民”甚至只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恶果!
为什么会造成现在这样大的城乡差距?主要是非农产业对“三农”在经济上的剥夺和剥削造成的,对“三农”剥夺和剥削的方式有很多,有显而易见的,也有非常隐蔽的,笔者才疏学浅,只找到一下几种:
一、 通过农产品与工业产品的剪刀差;就像国际贸易中掌握游戏规则的发达国家通过初级产品与工业制成品之间的剪刀差剥削落后国家一样,中国的工业也通过这种剪刀差来剥削中国的农业。从农业中夺得资本来完成资本积累,这种剥削是显而易见的。
二、 通过资本主义式的剥削农民工的剩余价值的方式;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3月份统计,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978亿人,这些人才是真正的“无产阶级”!2009年外出务工的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为1417元!是农民工的血汗养肥了一个个“成功企业家”。农民工们用超负荷的工作换来的是超低的工资!幸好农民工们只知道马克思,不知道《资本论》。
三、 通过在通货膨胀过程中不平等的地位剥削;设想一下,我们人为地将公众分为4组主要的生产者,A、B、C和D,他们在通货膨胀中货币收入得到提高的先后也是按此顺序排列的。在A组的货币收入提高了30%时,他们所购买的产品的价格完全没有上升;当B组的货币收入提高了20%时,他们所买物品的价格仅仅提高了10%;C组的货币收入提高了10%,价格水平上涨了15%;而D组的货币收入根本没有上升,他们购买物品的平均价格水平却已提高了20%。换句话说,第一个集团的生产者可以享受到通货膨胀所导致的更高的物价和工资所带来的好处,而这又必然是以最后一个集团的生产者由于提高物价或工资所遭受到的损失为代价的。假如几年后通货膨胀被控制住了,可能货币收入和价格水平会平均增长了比如说25%,而他们又都能公平地分配给每个集团的人,但是,这并不能消除转变时期的各种收益和损失。比如说,即使D组的收入和价格最终也提高了25%,但它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数量却只能等同于通货膨胀之前的水平。在转变的过程中,D组的收入和其产品的价格并没有任何增长,而在向其余的A、B、C组生产者购买产品和服务时,他们不得不多付30%的价格,这笔损失是无法弥补的。结合中国的实际,每一轮通货膨胀,最大受益者是资本持有者和投资者,当资本(货币)投入市场之前,货币还未贬值,而当资本投入市场后,通货膨胀,币值下降,物价上涨,投资成倍的获得了回,而农民则受到了损失。这种对农业、农民的剥削方式是相当隐蔽的。对比1984年和2007的数据,1984年中国广义货币量为3598.5亿元,2007年中国广义货币量为.3亿元,为1984年的112倍,而1984年农村人均纯收入为355元,2007年为4140元,为1984年的11倍,两者相差10倍!这意味着1984年-2007年中国货币增加了112倍,而农民收入只增加了11倍!中国的贫富差距巨大也就可想而知了。
附图表:
表1 1984-2007年中国货币总量与结构 位:亿元
M0
M1
M2
M1/M2(%)
QM/M2(%)
GDP
1984
792.1
2449.4
3598.5
0.6807
0.3193
7171.0
1985
987.8
3017.3
4874.9
0.6189
0.3811
8964.4
1986
1218.4
4232.2
6720.9
0.6297
0.3703
.2
1987
1454.5
5714.6
8349.7
0.6844
0.3156
.5
1988
2134.0
6950.5
.6
0.6882
0.3118
.3
1989
2344.0
7347.1
.6
0.6148
0.3852
.2
1990
2644.4
8793.2
.7
0.575
0.4260
.9
1991
3177.8
.6
.9
0.5616
0.4384
.8
1992
4336.0
.7
.1
0.5911
0.4089
.1
1993
5864.7
.9
.0
0.5935
0.4065
.4
1994
7288.6
.7
.5
0.4377
0.5623
.4
1995
7885.3
.1
.5
0.3948
0.6052
.1
1996
8802.0
.8
.9
0.3747
0.6253
.6
1997
.6
.3
.3
0.3827
0.6173
1998
.2
.7
.5
0.3728
0.6272
1999
.5
.2
.9
0.3823
0.6177
2000
.7
.2
.3
0.3948
0.6052
2001
.8
.6
.9
0.3782
0.6218
2002
.4
.2
.0
0.3868
0.6132
2003
.0
.6
.8
0.3802
0.6198
2004
.3
.7
.0
0.3777
0.6223
2005
.8
.0
.1
0.3624
0.6376
2006
.6
.1
.9
0.3647
0.6353
2007
.3
.2
.3
0.3781
0.6219
注:1.本表资料:《中国金融年鉴》、《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季》相关各期。
2. GDP1997年以后的统计数据为国家统计局调整以后的数据。
表2 各层次货币与存款、贷款概览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货币和准货币(M2)
158 301.9
185 007.0
221 222.8
254 107.0
298 755.7
345 577.91
.30
货币(M1)
59 871.6
70 881.8
84 118.6
95 969.7
107 278.8
126 028.05
.17
流通中现金(M0)
15 688.8
17 278.0
19 746.0
21 468.3
24 031.7
27 072.62
.32
金融机构各项存款
143 617.2
170 917.4
208 055.6
241 424.3
287 169.5
335 434.10
.15
城乡居民储蓄
73 762.4
86 910.7
103 617.7
119 555.4
141 051.0
161 587.30
.19
企业存款
51 546.6
60 028.6
72 487.1
84 669.5
96 143.7
113 215.69
.70
金融机构各项贷款
112 314.7
131 393.9
158 996.2
178 197.8
194 690.4
225 285.28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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