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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跑老师”的职业命运

2025-02-23 学习 评论 阅读

“先跑老师”的职业命运


徐迅雷 刊发时间:2008-06-17  光明网-光明观察


  最新消息说,那个在地震时不顾学生而先跑的著名的“范跑跑”范美忠老师,被解聘了。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6月16日表示,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是由他所在的学校自主决定的,而非教育部官方指令。(6月16日新华社)

  百年
前日本的“范跑跑”——泰坦尼克号沉没时男扮女装、混迹于妇孺羸弱者中侥幸捡回一条性命的细野正文,在日本是被编入教材遭到世代责骂的。相比之下,中国的“范跑跑”只是“解聘”,这“待遇”可是优厚得多了。甚至连“取消教师资格”都说不上——当地教育局说,范美忠从来就没有取得过教师资格证。

  “我要捍卫我的权利与尊严!”范美忠曾一度表示会“请律师提起诉讼”,他原来打算状告教育行政部门,如果“解聘”的事仅仅是学校作出的,那么他会不会把自己的学校告上法庭呢?有法律意识,走诉讼之路,这是正途,毕竟这关系到他的职业命运问题。但不要忘了,公民除了权利,还有义务;教师除了权利,还有职责。“范跑跑”要赶紧去读一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免在法庭上闹笑话——其中第62条就规定:“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要负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

  为什么这个“安全管理办法”是关于“中小学幼儿园”而不是关于高校的?因为中小学的学生、幼儿园的孩子是未成年人,是必须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教师(包括但不仅限于校长)来负责他们的安全的;试想,如果老师不在第一时间保护学生、带领学生“逃出生天”,那么还有谁来保护未成年孩子的安全?

  范美忠可能真的很向往“民主自由人权”,很追求“普世价值”,可是,如果把地震来临时丢下法规、丢下职责、丢下学生自己先逃命的“逃跑自由”,看成是普世价值的“自由”,那可是对自由的亵渎、是对普世价值的羞辱,所谓“跑调的理想主义”是也。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自由与责任也成正比,自由之圆越大,所接触的“不自由”的边界也越大。学了那么多“自由”的范美忠,该知道这个常识吧?

  “范跑跑”不仅赶上了一个好时代,而且赶上了一个好运气,如果他班里的学生在地震时死了大部分,看他今天还这么潇洒否?作为学校主体的教师,是地震发生时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第一责任人,不知范美忠如今弄懂了没有。从另一个角度看,教育部门或学校如果对“范跑跑”范美忠老师没有一个态度,那恰是主管者的失职。

  如今“范跑跑”在许多人心目中已然成了“英雄”,这毕竟太过可笑。在整个“范跑跑”事件中,“范跑跑”本人似乎并不是最悲哀的,最悲哀的恰恰是他的一批粉丝、一批拥趸。正是他们把“范跑跑”拥戴为“逃跑英雄”、“自由斗士”、“真话汉子”、“可爱先生”。所以,范美忠先生今后如果真要打官司,恐怕得组建一个“范跑跑粉丝团”,率团而去告状,这样有望为“胜诉”添分。粉丝很多,筛选有一定的困难,可以从发表以下这些“护主帖”的粉丝中优先选择:

  “我觉得教育部这是乱来。范老师人本不坏,只是说了句不该说的话,行为也是和很多老师是一样的。也没违反教育法和法律。选择自己先逃生也是人的一种条件本能。也不算过分,比起有些所谓的正人君子不会差……”“群批范跑跑,我们就变得高尚了吗?”“雷公打豆腐——专捡软的欺。”“到时候我也跑,别让人知道。”“我的孩子宁可范老师教,也不会让那些伪君子教。”“我非常敬重谭千秋老师,但遗憾的是我肯定会选择:范美忠。”……

标签:跑跑   老师   自由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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