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觉悟了,国资委呢
全总觉悟了,国资委呢
新华社讯:【中华全国总工会14日发出《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就企业改制中依法依规地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出强调。《通知》要求“企业改制方案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裁减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视为无效”。】
中华全国总工会终于觉悟了,终于站出来了,终于敢于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为广大的工人群众说话了。全总显然指出了一个非常关键也非常重要或者说非常要害的问题,虽说迟到了一点,但认识到了错误总是好的,是值得工人阶级大力肯定和欢迎的。全总显然认识到了,作为工人阶级的娘家,工会就应该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说话办事,不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说话办事,是错误的不得人心的。不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说话办事,工会就完全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工人阶级要感谢全总,全国人民都要感谢全总。
全总的表态,也许不是无缘无故的,也许是通钢工人阶级斗争的结果,是被通钢工人阶级的斗争逼出来的,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全总终于站出来了。更为重要的是,全总的表态,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第六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第十二条)。全总的表态,是在依法办事。
既然宪法明确规定,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是国家的主人,企业的主人,那么,背着工人阶级,进行所谓的改制,就是明显地严重违反宪法的行为,是不能原谅也不能容忍的。企业即便要改革,那么怎么改,作为企业的主人,工人阶级是应该有而且必须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的;剥夺工人阶级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是根本错误的;那么同理,以往的一切改革,不管它是以何种名义何种借口,凡是剥夺了工人阶级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的,工人阶级应该一概予以否认,一概不予承认。这个道理,是天经地义的,工人阶级有权这么做。
已经私有化改革三十年了,还用得着继续那么遮遮掩掩羞羞答答吗,为什么不直说私有化改革,是私有化名声不好?还是私有化不得人心?既然知道私有化名声不好,私有化不得人心,为什么还要改?反映了你们的本事,有勇气,聪明?还是根本不讲科学发展观,不讲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瞎折腾?
不同的家庭,不同的人会因为身体年龄的原因,技术的原因,经营管理能力的原因等等,会存在差异。那么大家在一起的时候,能力技术管理强一些的就能够带一下弱一些的,这正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啊,这有什么不好呢?何况分开的毛病又是那样的显著,农村分田单干的苦头,三农问题的苦头,中国难道还没有吃够吗?林业私有化还会有别的后果吗?
林场没有私有化的时候,大家是共同富裕的。私有化改革的后果,必然是产生少数富人,多数人依然贫穷的同时,还会产生少数赤贫的穷人。搞这样的改革,共产党又是何苦呢?私有化的后果已经非常清楚了,共产党为什么就一定要搞私有化呢?私有化带来的贫富两极严重分化等等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好像不符合共产党的价值观念吧?看到少数人富了多数人依然贫穷着,看到社会上严重的人吃人现象,不应该是共产党的官员们的快乐吧,共产党应该是见不得有人受穷有人受苦才对啊。
改开三十年来,广大的工人农民对于共产党的信任,已经被透支的非常严重了。中国人民已经觉醒了。通钢工人阶级的反抗,就是一个十分生动的例子。最近又有报道称,河南数千工人,因不满钢厂私有化解雇赔偿而举行抗议活动,【河南安阳市一间钢铁厂有数千名工人,因不满公司私有化后所给予的解雇赔偿而占据厂房,并挟持官员。工人还在厂房大闸外巡逻,武警周五曾数次试图进入厂房并与工人爆发冲突,但报道未说明是否成功。报道指当局非常重视事件,周五已派河南省委副书记陈全国到现场,处理工人的不满。据悉,工人在3月时曾示威,阻止公司私人化计划,示威者堵塞街道及罢工数天。】另据消息,“据闻,林钢工人已取得初步胜利,林钢不再私有化,收归河南省主管,原有濮阳主管。工人在厂区燃放鞭炮庆祝胜利。”河南安阳钢铁厂工人抗议事件,再一次显示了中国工人阶级的力量。
广大的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已经充分认识到,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要维护宪法的权威与尊严,要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不能靠天,不能靠地,不能靠神仙,不能靠皇帝,只有靠自己。在人民已经觉醒的今天,继续试图推行私有化改革是一种完全不明智的冒险行为,是不会得逞的。河南安阳钢铁厂工人抗议事件再一次说明此路不通。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是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是国家社会和企业的管理者,它只有对企业的管理权监督权,人民政府不能是私有化政府。国资委作为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只有把企业管理好,让它做大做强的权力,国资委是无权搞企业私有化,更无权向西方国家出卖国营企业和金融业的。希望国资委象全总那样,下一道禁止令,“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是可以搞好的。今后将禁止一切国企私有化的行为,国企的数量将不再允许减少,而只会增加。”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领导觉悟了,国资委呢,是到了有所觉悟的时候了。希望国资委领导人能够摒弃错误的改革思维,不要继续与人民对着干了,也希望吉林通钢7.24事件和河南安阳钢铁厂工人抗议事件能够对国务院的林权改革有所警示。请国资委相信这样的真理,和人民对着干是不会有任何好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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