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仅不能停止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反而应加大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的力度?
最近,又有人鼓吹停止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转而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表面上看,很科学、很市场化!因为他们的主要论据就是经济适用住房不经济,他们还举例说比如许多开大奔的能够住经济适用住房而真正需要的困难群体却买不到经济适用住房,所以经济适用住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我没有确切的数字来证明经济适用住房到底发挥了作用没有,但是,我认为鼓吹停建经济适用住房的论据至少有几个缺陷:一是开大奔的能够买经济适用住房跟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根本是两码事,反而说明我们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卖给了不需要的群体;二是经济不经济、有没有效率不能单纯就经济适用住房本身来谈效率,而是要从全社会来看才公平,如果片面来谈效率,难免一叶障目,如果政府只做有眼前利益的事情,那么出买权力不是更经济更富有效率么?
所以,也有学者提出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涉及到社会公平,我认为是触及到问题的实质了,值得注意的是,在世界上任何国家,住房问题从来都不是市场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而在我国,住房问题是十分重要的政治问题,首先就在于它是我们党对全体人民的一个庄严承诺:胡总书记在党的17大提出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其次,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人民群众的国家的主人,国家为主人保障住房还用得着讲条件么?还要讲效率么?这应该是义务!
第三,关于住房市场化。住房要与国外接轨是不是?那好,即使是在美国,我们都可以随处可见“保障住房”,就类似我国的经济适用住房,而且比例还不低;更遑论新加坡和我国的香港等地。按照国外住房市场化的趋势和规律,即所谓的“幸福指数”:就是一个家庭对基本住房商品化的承受能力是3-5年家庭收入。反观我国目前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与老百姓实际收入的背离严重的实际情况,应该是到了经济适用住房发挥其市场杠杆作用的时候了,这恰恰也是我们住房改革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应该大力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才对。
2007年,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18日曾透露,预计在今年(指2007年)、明年(指2008年)、后年(指2009年)这3年内,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投资将呈翻番的趋势。 仇保兴说,中国政府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采取了以下4个方面的措施: ——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截至去年底,在廉租房制度上的投入已经达到了71亿人民币,解决了30万户低保人群的住房问题。今年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国务院要求,今年底,对低保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提供经济适用房,每年大约有1.5亿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投入使用,到现在为止,已经解决了1600多万户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到现在为止,一共累计归集了14000多亿人民币的公积金,已经向交存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近8000亿,4000多亿被职工提取用于买房,4000多万职工的住房问题通过公积金制度得到改善。 ——推进棚户区改造,全国大概有集中成片棚户区1.5亿平方米。这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转引自http://news.QQ.com 2007年10月18日 22:12 新华网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的全国年度统计公报,到2006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144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57706万人,占了总人口比重的43.9%。如果换算成户数,约1.9亿户,那么,我们的部长讲目前已解决了30万户的廉租房保障,也只是占城镇人口的0.16%,即使翻番,也不过是杯水车薪;再来看经济适用房,表面上看,目前已经解决了1600多万户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也就是占全国城镇总人口的8%多一些,即使这些数据是真实的话,目前,我国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仅仅解决了不到9%的城镇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也就是说,超过90%的城镇居民将不得不挤入购商品房的队伍,但是,对于目前快速上涨的房价,这超过90%的城镇居民中,真正买得起房的有多少? 我们无法知道城市中的中低收入者所占的确切比例,但是根据“二八”理论推算,大概应该占城镇总人口的一半以上;而其中的低收入者也应该占城镇总人口的20%。如果根据我国基尼系数目前已达到0.48 来估算,应该大大超过以上的估计。
根据仇保兴部长透露的数据,全国每年大约有1.5亿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投入使用,如果按每套90平方米计算,大约167万套;如果从2000年开始计算,也才1000万套,仅占全国城市居民家庭的5%多一点。必须注意的是,我国经济适用房政策享受的群体还包括机关公务员住宅、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社会集资建房等等非中低收入群体在内,如果扣除,比例将很底。我想,这样的数据说明什么呢?说明我们国家的住房保障工作才刚起步,需要大力建设。
今天的经济学家最不该犯的错误,就是认为市场是万能的!不要以为市场化就是最富有效率的,因为市场化的背后,没有社会公平的支撑,那将是什么样的市场呢?我不懂经济学,在这里只想强调一点,就是经济学常常讲到的一个概念:外部性。那些所谓经济学大师,应该不会不懂经济适用房政策实施的正外部性吧?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正外部性,就是要保证社会公平,也就是保证了社会每一个成员的利益。如果按照那些所谓的专家所鼓吹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没有效率,所以要停止建设;而当廉租房建设总量提高以后,其无效率性也就日益显现,是不是也该停止建设廉租房了呢?即使是按我们的“专家”的改革思路,如果我们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转而加大廉租房保障,即使翻番,也不过是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解决我国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那么,我们的专家为什么不说清楚廉租住房建设究竟要做好大的规模呢?
看来,所谓专家鼓吹停止建设经济适用房,无异于掩耳盗铃之举,他们试图动摇我国公有制的根基、破坏社会和谐的野心才是最值得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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