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孤行的去干去闯,就是解放思想了?
从前,有一阵子,共产党人带头批评自己的领袖毛泽东,说毛泽东有家长作风,也就是说,什么事,他当家,这个国家,他一人说了算。但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毛泽东一贯讲实事求是,他发动群众批评了一言堂,要求群言堂,工作中的失误,他还带头做自我批评,自他以后,还没有见到有任何领导公开在几千人大会上承认过自己的失误.当一阵子,在人民网,有人攻击毛泽东在五八年制造浮夸风,以后的自然灾害饿死几千万人,这些别有用心的人语言一出,就遭到大多数人的反对,人们用历史中的事实揭露了这个浮夸风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那个非林彪的想当第一把手的人物,人们把此人浮夸风的事实公诸于众,让更多的人真相大白,结果那些歪曲事实的人无言以对,相反地,毛泽东作为党内一把手,主动地承担责任,更看出他老人家的伟大无人可比。一般的来说,毛泽东的智慧,不低于共产党的名人吧?人家能做到,矮大人做不到,后来就没有人做到,哪怕是一点点,这是为什么?这是这些人虽然到了那个位子,根本就没那个胸怀,不过是个领导人,称不上是什么领袖,还发现,有人说别人这不是那不是,自己一切都是正确的,就是一贯正确。
从前,还出现了这样的一个现象:决议说,毛泽东思想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毛泽东所犯的错误要与毛泽东思想区别开来,这就是说,毛泽东所犯的错误,是他个人的错误,但是,毛泽东思想却是长期以来,在革命和建设中集体领导智慧的结晶,不能攻击污蔑诋毁。后来,就强调集体领导,强调集体领导中有个核心领导,集体领导是什么领导呢?就是大家的智慧集中在一起,最后形成全党全民族的共识,在实践中推进。这样说,觉得人们是很好接受的,老百姓欢迎这样做。
可是,实际行动是什么样子呢?从几十年来走过的路来看,并不是这样的,比如,厂长经营负责制,是集体领导吗?实际上是一支笔,一个人说了算,对单位的重大决策,基本是一人说了算,现在,动辄出现腐败现象,其数额达到数以亿计几亿计,如果是集体领导研究一下,能够让人贪污那么多吗?能不有效地制止腐败吗?又如,提倡以法治国,以法治国,以宪法为准,可是,宪法没有规定企业解散一个人说了算,但后来就一个人说了算,把国营企业解散得只剩下区区百十多个,这是以哪家的法律做出来的规定呢?
如今,我们又听到这样的话了,解放思想,要杀开一条血路,解放思想就解放思想,怎么就那么的残忍,要杀开一条血路?谁挡你路了?需要刀干戈杀出血来?这是人们不清楚的,解放思想,就是说,思想上的东西,靠讨论得来,过去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所取得了的成绩,是讨论得来的,比如要干个什么事,先造舆论,发动群众,认准了大家一刘干,有着充分的群众基础,所以,就最大的调动群众积极性,没见说是要干一件什么事,先为对你说,你若反对,我就杀开一条血路来的,现在要杀开一条血路,没见到怎么解放,又何谈杀开血路!
今天,又有人讲出来,“没禁止的都许去干去试去闯”和以前的比较,觉得又是一个要不要集体领导?要不要讨论的问题了,比如说,这些年来,上海就经历过这样的没有禁止就干就闯的事。比如,陈良宇在那儿的时候,把9。18[这个国耻日忘记了,把他改为上海旅游日,还大大地庆祝了一番,这不是伤害了人民的感情吗?不是人民反对吗?但没有禁止的,你去干去闯,就伤害了百姓的感情,那么什么叫伤害百姓的感情,法律也没有禁止,可以把百姓置之度外,去干去闯?又比如,上海的十里洋场,曾经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在那里办的娱乐园,也就是中国人民流血流泪的地方,见证了帝国主义侵华的血腥历史,可是陈良宇又允许恢复原貌,这样的又干又闯的搞法,对吗?又比如,陈良宇的犯罪事实,主要是挪用社保资金,法律当时没有禁止,陈良宇干了,以现在的说法,不就没有问题了?可是,又有多少人付出代价?
中国的老百姓看到,现在的事实是,所谓的没有法律禁止的,去干去闯,似乎都是过去我党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由于我们党的性质所决定,由于我们党几十年来以一贯之的体现在工作中,真的有点妨碍一些人的手脚了,觉得要通过去干,去闯,这样,来看出他多高明,也通过这种似乎善良的行为掩盖着以售其奸,就是说,干些自废武功的动作罢了。所以,不管大官人们怎么讲的有理,似乎言之凿凿,但百姓有百姓的理解,百姓要看,胡锦涛不是说了吗,我们的一切工作和努力都是造福人民吗?这就是个标准,不是说坚持集体领导吗?是不是不要集体领导,不要重大决策要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就要这样看,如果说,不要集体领导了,也就说声,而要一个人我行我素,会不会助长个人武断的风气,这样是好现象吗?要不要考虑一下?再一个,这么大的国家,这么大的人物,做什么事动不动就说做错了,改过来就行了,那么,这个学费该谁来交,这个代价由谁来付?我们不禁要问,如果说为了寻求所谓的发展,到了慌不择路的时代了,这样就行不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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