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演最后的疯狂,泡沫或在三年之内破灭
房价上演最后的疯狂,泡沫或在三年之内破灭
刘正山
(《航空画报》总第36期)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中国人对住房的诉求。海外各国,也主张“居者有其屋”,例如美国联邦政府1949年的住房法案明确提出,联邦政府有责任为每一个家庭提供一套舒适的住房。
然而,中国的房地产价格却让人摸不着头脑,似乎与百姓和政府的期望越来越远。早在2003年,中央就意识到房价存在局部泡沫,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包括提高房地产开发贷款的自由资金率、加强土地管理等等。然而,房价越调控,越上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最新调查显示,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6.4%。所有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均上涨,深圳、北京等城市涨幅仍超过两位,分别为12.3%、10.3%。北海更是达到了15.1%。其余涨幅较大的主要城市包括:温州(10.9%)、蚌埠(10.2%)和南京(9.2%)等。
我认为,当前房价的持续大幅度上涨,并非市场需求量增加,也非单纯的腐败,而是房价真实上涨力度衰减,即将转头下降的表征。
从中国房地产总供求看,当前房地产价格属于虚高,泡沫严重,面临破灭的危险。根据建设部和商务部的研究,按照202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2平方米估算,2003年至2020年,我国城镇总计每年住宅需求7.6亿平方米。从供给角度看,按照建设部提供的数据,我国城市新建住宅面积:2005年为15.9亿平方米;2006年1-11月为17.67亿平方米。可见,最近两年的住宅供应,远远超过需求,例如2006年1-11月的新建住宅供应量(17.67亿平方米)超过当年需求量(7.6亿平方米)10亿平方米。
可见,当前中国的住宅供给远远大于需求,房价继续上涨的支撑已经消失。
可是,为何房价还继续大幅度上扬?我认为,这是房地产商和地方政府联手抬高房价的“托市”之举。我在《亚洲时报》2007年4月30日发表的《从个案看中国房价争议中的是非》提出,当前房价格局中,最大的受益者为:(1)房地产商。我计算的案例表明,开发商获得的收益(即项目净利润)占项目总投资的29.66%;自有资金利润率高达292.17%。而从横向比较看,英国目前房地产投资利润率只有4%—5%。即使按照总投资利润率算,我列举的这个案例也高达29.66%,远远高于4%—5%。(2)地方政府从房地产业获得巨额好处。从我计算的案例看,地方政府获得的总收益(即总税费+土地出让金)为该房地产项目总投资的84.24%。政府从房地产中获得的总收益,是其财政收入的60%—90%。
由此可见,尽管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严重的供过于求的现象,但是,为了维持开发商和某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益,他们联手采取措施稳定房价。例如,2005年3月开始的新一轮调控发展到今年的第一季度,杭州楼市走低,于是在今年1月杭州市政府召开的第97次常务会议上,决定采取金融支持、降低房地产交易成本、完善公积金贷款和贴息办法、外地人购房入户等新举措,这已经被各个媒体认为是赤裸裸的“托市”之举。又如,《北京晚报》2007年4月6日的报道说,北京首批“两限房”均价每平方米6350元。以6千多元的高价出售,其实是政府向市场释放这样的信号:房价将会继续上涨,政府限价房是比较便宜的,周围的参考价格一定会高于这个限价。这属于变相的“托市”。
而且,对于开发商而言,如果在房价连续上涨的过程中降低定价,可能释放出房价走跌的信号,即百姓会认为房价开始走低,并可能继续下滑,于是产生持币观望的情况,从而大大减少有效需求,导致房价泡沫破灭。
不过,即便是开发商和某些地方政府部门托市,也难以抵挡房价运行的规律。“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产生“质变”。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房价泡沫严重到一定程度必将破灭,中国的房价泡沫接近顶峰,面临破灭的风险。这里列举两个案例说明:(1)日本。在1990年泡沫巅峰时期,日本全国城市地价与1985年相比,5年时间里上涨了56.3%,东京、大阪等六大都市的地价,5年时间里上涨了168.6%。回过头来看中国的情况。从2000年开始,我国各大城市土地交易价格出现明显上涨。从2000年底到2006年,全国平均住宅用地价格指数在五年时间里上涨了59%,北京、天津、上海、南京、重庆等地上涨均超过150%,个别城市土地价格上涨则超过了200%。这表明,当前中国的房地产泡沫化非常严重。与日本的经验比,中国的房价泡沫接近顶峰。(2)中国台湾。台湾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之间。可是由于在80年代后期出现了严重的泡沫经济,房价收入比被迅速抬高,从1985年的3.83突然上升,到了1989年已经高达11.9。最终,由于泡沫经济的崩溃给全社会带来一场严重的灾难。我计算的北京和上海的2006年的房价收入比,已经超过10,接近台湾房价泡沫破灭的顶峰值。总之,各国和地区房价泡沫存在这样一个大致的规律:房地产泡沫破灭之前,房价、地价突然地飞涨,这个飞涨的过程,一般不会持续10年以上;从房价收入比这个指标看,一个区域内的房价收入比,在房地产泡沫破灭之前,也会相应地突然升高,直到10以上。这个规律,从泰国、我国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房地产泡沫破灭的案例中可以得到印证。
回头看当前中国内地的情况,从1978年到2004年,中国内地的房价收入比,最高为7.6,最低5.2。最近几年,房价收入比迅速上扬,达到了10以上。如果按照当前一些地区10%左右的房价涨幅,今后三年之内,中国很可能会出现局部或者全局性房地产泡沫破灭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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