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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林钢斗争的性质、动力及阻力

2025-02-16 学习 评论 阅读

河南省濮阳市林州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钢”)管理层与当地不法官僚相勾结,意欲对林钢强行私有化“改制”,林钢工人忍无可忍,他们联合起来,奋起反抗,从而拉开了林钢斗争事件的大幕。由于林钢工人的坚决斗争,终于2009年8月16日临晨,工人代表与河南省政府代表达成协议。河南省委副书记陈全国、副省长史济春对林钢职工许诺,暂停广遭批评的改制工作及凤宝钢铁公司的相关收购,并在林钢正式恢复生产前,为企业职工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费550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也作出了批示,从现在开始,凡企业改制重组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否则无效。林钢工人的护厂斗争得到了阶段性胜利。
  
  然而,革命尚未成功,斗争仍将继续。为了搞好下面的斗争,彻底取得斗争的胜利,下面,我就这场斗争的性质、任务、动力、阻力、策略以及口号等几个方面,做一个大概地分析,请大家批评。
  
  一、林钢斗争的性质
  
  1、这是维护还是背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捍卫还是破坏社会主义国有经济、保护还是剥夺工人阶级生存权、劳动权等合法权益的尖锐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第六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第七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可是,当地政府欲借“改制重组”之名,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贱卖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然后再以“优化组合”、“减员增效”、“内退”、“买断工龄”等等名目,逼迫工人下岗,严重侵害公民劳动的权利。这是典型的违宪行为。自然,他们的行为遭到了已经觉醒了的林钢广大工人的强烈反对。他们高举宪法,和当地政府展开了坚决的斗争。
  
  2、林钢斗争,又是一场拥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林钢工人和对抗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地方政府的激烈较量。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提到:中国改革开放“决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决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可是,河南省濮阳市欲借“改制重组”之名,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贱卖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大搞私有化,分明是蔑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公然对抗胡锦涛。而林钢工人的护厂斗争,无疑是对总书记讲话精神的绝大拥护。 
  
  3、林钢工人的斗争,又是一场路线斗争,是两种改革路线在国有企业真刀实枪的大碰撞。当地政府之所以敢于肆无忌惮地侵害工人的权利,公然违反宪法,对抗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一是他们的行为得到了高层另外一些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纵容和默许,二是归罪于林钢现在实行的违背社会主义民主原则的官僚体制。
  
  二、 林钢斗争的任务
  
  现在,林钢工人的护厂斗争已经得到了阶段性胜利。然而,革命尚未成功,斗争仍将继续。为了搞好下面的斗争,彻底取得斗争的胜利,我们不能不对这场斗争的任务或者目标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1、坚决粉碎一小撮欲借“改制重组”之名,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贱卖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然后再以“优化组合”、“减员增效”、“内退”、“买断工龄”等等名目,逼迫工人下岗,侵害公民劳动权利的犯罪行为。
  
  2、彻底揭露和批判党内存在的资本主义改制路线,并同这一错误路线展开坚决地斗争。
  
  3、坚决进行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废除现行的官僚主义体制,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民主管理体制,让广大的工人真正成为林钢的主人。而这最后一条是否已经实现,是检验林钢工人的斗争是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标志。  
  
  三、林钢斗争的动力
  
  林钢斗争的动力究竟在哪里?
  
  从林钢内部来看,就是林钢的广大工人群众。他们是这场斗争的中间力量。
  
  但是,倘若跳出林钢,从宏观的角度来看,林钢斗争动力就多了去了。近十几年来,大量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被私有化,公有资产被侵吞,许多职工下岗、失业,许多农民失去土地。工人阶级和农民兄弟深受其害。他们同这种强力推行的私有化改制进行了顽强地抗争。他们必然站在林钢工人一边,努力以各种方式大力支援林钢工人的正义斗争。毫无疑问,他们是林钢工人的强大后盾。
  
  另外,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党中央,必然支持林钢工人的正义斗争,从而给林钢工人的正义斗争,又注入了一个强大的动力。
  
  这也就意味着,我们要建立广泛的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坚决进行社会主义民主管理体制改革的统一战线,从而陷一小撮资改派于全民反对的汪洋大海。
  
  四、林钢斗争的阻力
  
  说起林钢斗争的阻力,首先来自于林钢内部的管理层。据说,林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刘俊生曾在内部中层干部会议期间公然宣称:“越是亏空,越有利于林钢改制,越有利于我们收购。”可见,他们的意图非常明确,就是一切为了有利于林钢改制。林钢内部的管理层是林钢麻烦事件的直接制造者。
  
  其次,林钢斗争的阻力来自于林州市政府。没有当地政府的怂恿,借林钢内部的管理层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
  
  第三,就是党内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没有他们的纵容和默许,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国有企业管理层,他们都不敢肆无忌惮地侵害工人的权利,公然违反宪法,对抗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党内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是这些不法之徒的最大保护伞,也是林钢斗争的最大阻力。
  
  五、林钢斗争的策略
  
  1、这场斗争必须得到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支持。而一贯声称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也必须要对林钢的正义斗争予以大力地支持,绝不可以不作为。否则,就说不过去。为此,林钢工人有必要起草一封致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联名公开信。
  
  2、这场斗争必须得到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这就要求林钢工人积极做好斗争的对外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体,及时把斗争的最新情况向外发布出去。另外,为了进一步唤醒民众、唤起民众,争得全国人民的支持,林钢工人有必要起草一封致全国同胞的公开信。
  
  3、这场斗争必须要得到绝大多数林钢工人的大力支持和踊跃参加。林钢工人是这场斗争的直接发起者、参与者。没有林钢绝大多数工人的积极参与和勇敢斗争,要想取得这场斗争的最后胜利,那是不可能的。为此,这场斗争的组织者有必要把林钢斗争的性质、任务、动力、阻力、策略以及口号等向广大的林钢群众讲清楚,并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尽人皆知。这就涉及到一个对内宣传的问题。这个工作也是十分地重要,不可轻视。
  
  4、要求中央派工作组进驻林州、林钢。工作组对中央负责,向中央汇报,行使监事会职责,监督、检查地方政府以及林钢的各项工作。其活动开支由中央财政负担。
  
  5、在中央工作组的监督和指导下,组织召开林钢工人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产生新的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常委会。由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全体职工行使企业所有权的代表权。由职工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同时,宣布解散林钢原董事会。
  
  6、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企业的经理阶层,由其主持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同时,宣布解散林钢原管理层。
  
  7、由中央工作组下令,那些欲强行改制林钢的当地政府有关人员、林钢主要负责人,不得离境,他们要无条件地接受国家审计、纪检部门的审查。
  
  8、反对腐败,整顿风气,适时出台干部财产申报制度。中央工作组勒令当地政府官员、林钢的干部,限期向当地司法、审计、纪检部门主动交代问题,请求宽大处理。同时,发动群众,举报犯罪分子。限期过后,对于拒不交代犯罪的腐败分子以及社会黑恶势力,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六、林钢斗争的口号
  
  1、坚决反对林钢改旗易帜。
  
  2、坚决反对林钢走资本主义道路。
  
  3、坚决捍卫宪法权威,和一切违宪行为做坚决地斗争。
  
  4、哪里有剥削,哪里就有反抗;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斗争。
  
  5、坚决拥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
  
  6、团结起来,勇敢斗争,永不放弃,争取胜利。
  
  7、归我民主、还我民权、惩治腐败、重整林钢。
  
  8、我们是林钢的主人,我们要行使主人的权利。

标签:斗争   工人   社会主义   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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