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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国美大中联手挑战劳动合同法

2025-02-16 学习 评论 阅读

国美大中联手挑战劳动合同法

何必

已经于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的《劳动合同法》,在此次两会上也成了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由于大家对新法的解读不尽相同,新法实施以来在各地都引起了不少劳资纠纷,对此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回应称,深圳将利用特区立法权,争取在广东和全国率先出台这一细则。(2008年1月19日《南方都市报》)

好像,有件事需要说明一下。

我每天一篇的垃圾邮件所发送的通讯录,不断发生着变化。还是要老生常谈的是,如果列位谁要是不愿意继续接收我的这种垃圾心情当中制造出来的垃圾文字,告诉我,我将不再发送。

最近,有些新加入者对我提及,在发送邮件时不应该总是千篇一律地使用“潘祎的稿子”,而是应该将每篇文字的标题写上去。新华社有接收者已经再三对我提起这件事,并且告诉我,正是因为看中我的稿子,希望在邮件目录当中从标题上就能够辨明内容,而无需打开每一篇稿子,可以提高使用效率,这位也应该是新闻圈儿里的同仁说,这显然是为了我好,为什么这种建议不被采纳?

非常感谢这位、以及很多提过类似建议者们的好意。我并非怙恶不悛执迷不悟者。虽然我曾经说,稿子是给电视台的同事们看,因此对标题也就没有做太多处理。不过,现如今真实的意念是,今年,注定是中国、也是我自己发生巨大变故的一年,这种变故应该就发生在奥运会前后。在变故到来之前,列位暂且姑息我这种冥顽不灵。奥运会以后,如果我还安全的话,我一定从善如流,按照诸位的要求行事。

好了,言归正传。

现在,对于刚刚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全社会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各地衙门纷纷对此采取行动,试图能够在这部让人匪夷所思的法律所引起的影响方面寻求到动态的平衡,以防止逐渐升温的社会不满情绪的总爆发。

但是,情况似乎不是那么简单。

光是拿北京来说,最近中国家电零售业巨头、排名老大的国美收购大中电器的事件,就成为业界瞩目的焦点。在人们对这起收购所造成的市场垄断格局议论纷纷之际,却全然没有想到,这起收购当中所涉及的原大中员工的去向问题,却有可能成为新的劳动合同法颁行以来所面临的最大的一起劳动关系纠纷案件。

联系多年的网友,就是在北京大中电器供职。现在,网友及其同事们,就处于这起劳资纠纷的风口浪尖上。最近与我的电子邮件来往当中,可以看到该事件的点点滴滴。为了保护网友,我在引用时将有可能暴露其身份的内容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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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7日 22:50

新年快乐

……今天果然要签合同了,可惜……没听到内容。有人在发邮件希望有400人组织起来去市政府告,不在石景山仲裁,因为石景山是老板的老窝。还列出要准备的资料内容和思路。我希望能够战胜这个不懂得尊重人的老板。你知道12月17日门店盘点,公司发给门店员工大约1200到2000元,媒体还有报道说老帅谢任前的心意。什么啊,我今天听说后来老板把相关的老臣血骂了,嫌发钱多了。听了就生气。……怎么占人便宜就应该,自己往外拿钱就心痛。反正他挺抠门的,出趟国回来给身边的人竟然送温度计之类的赠品,还不是买的,他还真送得出手。你说谁能做到这样,除了张大中啊。

我:跟丫挺的死磕!而且,广泛通知国内外媒体,把国美也牵涉进去,声势越大,对问题的解决越有利。我赞成直接去北京市,而不在石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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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8日 22:08

新年快乐

今天原大中公司出面与各岗位代表共30余人开座谈会,交流有关员工在异主后的切身利益的赔偿问题。表示会根据法律给予一定的赔偿。会上各代表极少发言。原大中公司如果真遵纪守法,就不会这么多年都磕扣员工的超时加班血汗钱。还让员工交发票冲帐以达到所谓的合理避税。而员工被公司扣的税应该稍多于公司交至地税局的额度。如果原大中真想如数赔偿,就应该在今天的会议上拿出方案,一起诚恳讨论。可事实是没有方案,只是座谈,分明是假作戏,探口风。会议最后,原大中表示在一周内拿出方案,非常清楚的事实是,原大中根本就不想赔偿。卖公司的计划可以策划三年之久,却对员工的利益丝毫没有仔细考虑,到现在也没有方案,大家真应该清醒了。我想事情不会拖会久,势来得快去得也快,就在这十天内的问题。我在等原大中公司发致全公司员工的解除合同通知。希望快点发下来。怎么才能造声势呢?

我:如果你们确定集体行动,就要广泛通知国内外媒体,并且把国美搭进去,造成国美收购形成大中员工大规模失业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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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0日 10:40

新年快乐

我……不召知道会有什么行动,昨天倒有仲裁的通知书发过了,今天又看到别人发的一封邮件,给你发过去看看,在附件里。

Doc1.doc

打开该附件,内容如下。

不能让阴谋得逞

张大中要逃避对三千多员工的工龄补偿约五千万人民币

张大中要逃避二十五年来强迫员工超时工作,剥削的加班费的补偿约2亿元人民币

张大中要逃避给员工补上社保金约五百万人民币

上述三项补偿的总和,每名员工应得到约4万至50万不等的赔偿。

但是张大中都能逃避这些,因为张大中利用法律的盲区连环出招,让我们这些不懂行道的弱势群体招架不起……张大中不怕员工一个一个的投诉,石景山仲裁的人曾经帮他挡架过多少的孤胆英雄啊。

所以我们很被动,被动的接受不给加班费的超时加班,被动的接受剥削,被动的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被动的放弃应得的赔偿…… 一个民营企业家去了,另一个外资包装的民营企业家来了,未来的日子还是会这样被动的继续下去……

收购之初局势不稳,国美当然要用甜蜜政策麻痹员工,待站稳脚跟,定会治人,先礼后兵是兵家惯用之策。维权,会丢饭碗。但看看现在,被剥削了这么多年不还是吃不饱饭?

其实张大中也害怕,他怕员工联名投诉,这样的声势,石景山仲裁也会考虑利弊,处理不妥将面临市级的质问……我们面临的恶势力很大,团结是反抗的力量

我们要挺起腰板做人,联名投诉是我们唯一的出路。我们要将联名状送到相关部门,得到政府与工会的重视,让相关部门为我们作主。

我们要得到应有的赔偿,(超时加班赔偿、工龄赔偿、社保赔偿)

我们要得到继续与新公司签约,为社会服务的权利。

我们要得到合法的工时与工作环境。

这是我们唯一的出路,不能再沉默下去。

想要联名投诉的被剥削者请联系[email protected]

事情的纪时是这样的:

2006年中国富豪榜排名第一的黄光裕,与排名第96的张大中,于2007年12月17日速成交易,以38.5亿人民币收购大中电器公司北京及外埠分公司共90家门店。

国美与大中选择了以委托独立第三方收购的形式,这种阴毒的交易方式,严重侵害了三千多员工的利益,几年至十几年的工龄全部作废,得不到任何赔偿,而员工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因为在法律上规定,这种托管方式,员工的原合同还可继续履行至3月31日自然解除,企业最多支付半月的赔偿金。

2008年1月,张大中将高兴的得到第二笔款,为其辛苦工作的三千多员工得到的,是面临两种痛苦的选择:

第一 选择被迫签订协议,提前解除原合同。并与国美签订新合同,工龄全部作废,很多福利将重新开始,每个人将象征性得到仅半个月或一个月薪酬的赔偿(即二千至一万的赔偿。)实际上每个人应该得到一万至十几万不等的赔偿。

第二 选择坚持先得到工龄赔偿(即如果工作七年,得到七个月的薪酬赔偿)再签订提前解除协议。但是如果这样做,国美将不会与员工签订新合同,等到3月31日来临,原合同自动终止,在4月1日愚人节的阳光升起之日,每个人会得到半个月的薪酬补偿与失业。

2007年12月14日,国美分别与原大中的高层与店长谈话,并且给予店长有着收买意味的红包,而基层员工还在被迫超时加班工作着。黄光裕为什么给店长红包?当然他也怕,他怕门店停业,没人挣钱,损失惨重,还会被笑话买了废店。

2008年1月8日,原大中总经理及人资总监召开座谈会,被点名参加的有店长、财务店长、办公区职能部门的代表,共计约40人。会上店长仅一两个发言,难道真是红包起了作用?原大中代表人表示在本周内拿出赔偿方案,会对员工有一定的赔偿。

如果张大中真为员工着想,就不会选择这种方式卖掉公司,以逃避对三千多员工应付的责任。用剥削员工的钱中的微薄部分,再以慈善家的名义施舍给员工。我们还有必要捧场张大中假惺惺的作戏吗?开始行动,维护权利就是硬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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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0日 15:17

……维权很困难,调解也得两月呢。何况还没有开始任何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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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5日 16:30

新年快乐

今天防损的人百十来号来公司要求上保险,曙光派出所的人都来了。现在还没走。三百来人不给上保险,挣这么钱至于吗。怎么就不遵守法律呢。

我:希望你能够如愿以偿吧。有什么消息、或者需要帮忙的,及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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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5日 17:57

新年快乐

那就把我给你的消息妥善处理吧,像革命人士一样散出去,多做积德的事。他们防损聚众,跟我们没关系。是他们体系自己发动的,

我:你能不能给我提供一份相对完整的事件前因后果的材料,哪怕是资料汇编都可以,我放到我的博客上,这样会引起广泛注意。……你可以不提及你自己的身份。光是那么个消息,读者根本不知道事情的起源和发展,无助于做出客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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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6日 9:55

我整理一下吧

我:……你尽量说得清楚些。我写好后会给你发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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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7日 23:04

新年快乐

……

2006年中国富豪榜排名第一的黄光裕.doc

这个附件里的内容,比较完整地将事件的来龙去脉做了交待。老规矩,引用完毕后用加长省略号表示。

2006年中国富豪榜排名第一的黄光裕,与排名第96的张大中,于2007年12月17日速成交易,以38.5亿人民币收购大中电器公司北京及外埠分公司共90家门店。

国美与大中选择了以委托独立第三方收购的形式,这股权转让的交易方式,严重侵害了三千多员工的利益,几年至十几年的工龄全部作废,得不到任何赔偿,而员工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因为在法律上规定,这种托管方式,员工的原合同还可继续履行至3月31日自然解除,企业最多支付半月的赔偿金。

2007年12月14日,国美分别与原大中的高层与店长谈话,并且给予店长有着收买意味的红包,而基层员工还在被迫超时加班工作。

2007年12月17日,北京门店关门盘点与国美交接门店帐目,从闭店盘点开始,公司的财务及业务口的人员及门店全体人员基本工作到凌晨五点。为确保盘点正常进行,张大中承诺门店基层人员有1000至2000的奖励,店长与财务副店有1万到4000的奖励。

随后的几天,部分门店人员拿到了奖励,但是相当一部分门店人员没有兑现奖励。而办公区人员没有一分钱的奖励还得连续加班与国美交接。

2008年1月8日,原大中总经理及人资总监召开座谈会,被点名参加的有店长、财务店长、办公区职能部门的代表,共计约40人。会上店长仅一两个发言,难道真是红包起了作用?原大中代表人表示在本周内拿出赔偿方案,会对员工有一定的赔偿。会后个店长倒是议论纷纷,说“为公司打拼多年,也是有感情的,公司能给多少直接说好了,为什么还要开会让我们发言,我们怎么好意思说出口啊。”

1月11日原大中的宋红总经理代表与北京新大中的总经理(国美的人)毛晓军谈对员工赔偿问题,大中想给一个月的赔偿,并且这笔赔偿国美大中分担。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消息有关于补偿的方案。

但是明确的是,张大中与国美在签署买卖合同的内容,根本没有提及员工的利益。要不然为何现在才研讨?

让我们算算张大中的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到底值几个钱。苏宁张近东在媒体发表的估值没错,大中的门店及桌椅板凳等固定资产最多只值7至10亿。而余下的28亿就是大中电器的品牌?谁见过这么贵的品牌?没有员工哪有品牌?苏宁是很严谨的公司,在与张大中的谈判中很多细节包括了员工的利益,这让张大中很烦。而国美黄光裕就大咧得多了,这很合张大中的胃口。所以国美的股票必然会赔得很惨,黄光裕走了一步错棋。苏宁在北京的市场必然会胜过国美。

2008年1月14日 公司及门店防损部人员200人选派50名代表与原大中人事总监梁小平对话,提出四点要求:赔偿保险、超时加班费赔偿、没有合同的赔偿及12月17日门店盘点时承诺的奖励。同时在百度贴吧大中电器吧,来自各门店各部门的怨奋之声风起云涌。

面对防损员的合理要求,张大中竟然恶人先告状的报了警,说有人闹事。远大路的曙光派出所人员赶到后,问明原因后,质问原大中人资部相关人员:“为什么不给人家上保险,如果你们没做错事,人家为什么来找你?”同时海淀区劳动监管大队来人了解情况,但因为原大中的注册地点为石景山区,因此没有发报意见。当天防损员在凌晨2点才走。而公司始终没有任何明确答复。没有任何为此事负责的意思。

第二天,石景山劳动监管大队到访,问人资想关人员“不是都给上保险了吗?为什么防损员没有是保险?”原大中人资部相关人员回答说“现在是都上保险,原来没上”。多可笑,竟然承认自己原来都没有保险。也很可悲,石景山劳动监管部门竟然对奸商的逃避社会的行为如此愚钝。他们拿着纳税人的钱,却像个聋子一样任其奸商横行,只因为大中电器是石景山的纳税大户,就不敢惹。可是大中电器也搞所谓的合理避税,要求员工每月都上交一定额度的发票冲帐。如此猖狂的逃税,还不是因为张大中和某些政府官员勾结的背景。

对于石景山劳动监管大队的来人,张大中使出了惯用的小技量,先将至会议室单聊,同时每人送上当的好烟N条,贿赂的钱是少不了的,(当初因为搞活动打的非法广告而贿赂的工商,还有很多地方都是少不了的贿赂,每年五一、十一搞活动时送出去的贿赂款就达200万左右,这还是因为张大中是很节省的人,要是黄主席,就大方多了。)

现在说说防损员的情况:

防损人员是门店的保安,这个部门上下人员三百多,全都没有上过保险。公司以外地农户为由拒绝上保险。也按国家的规定给予任何补偿。公司规定防损人员必须住在门店,并且下文为节省人员成本费,每个人严重超时上班,大中防损人员成本只是国美的70%。也不与防损人员签署任何合同及协议。而对于17日的盘点奖励更是拖延不给。

当天张大中心疼的答应先把17日盘点的奖励打入防损员的工资卡里。

对于没签合同的三倍补偿,张大中这个狡猾的狗日的,在防损员来投诉的前几天,骗了100来名防损员补签劳务协议,日期写的是2007年5月。这样可以减少赔偿额度,有合同的是一倍赔偿,没有合同的是三倍的赔偿。

在办公区有些部门的人员,要求补偿保险。面对这样的合同要求,张大中老儿竟然直接打电话给这个部门的经理,质问为什么管不住这些人?这个混蛋就像强盗一样,抢了别人的财物,当别人来要,还要骂人家,真是比葛朗台还可恶。

1月23日,张大中见人资总监梁小平已经招架不支,又开始启用王延星(曾经是某厅长)对份防损的投诉。王延星说对于防损员的赔偿方案已出,张老板看过后还得送到劳动局审核,通过了再给你们看,什么时候可以给看,这没有明确的时间。分明是在拖延。

其间防损人员也有到中央电视台投诉的,据说记者采访回去,但是台里压着,不敢播放。如果中央真的是有加强劳动者权益的决心,就应该在2008年劳动法出台时,杀鸡敬猴。否则就不要只是纸上谈兵,让老百姓空欢喜。

防损兄弟们已委托律师继续战斗下去。

再说说现在国美,他们安静的很,派到新大中的国美领导,目睹着张大中的所为,纷纷摇头不解释张大中为何对待员工如此刻薄。而据说国美正在准备将新大中办公区人员全部搬到霄云路的鹏润大厦19层。传闻是因为租用鹏润大厦的一家传媒公司人去楼空,正好空出办公空间。但是我认为这又是张大中的主意,他怕办公区的员工找他要债。如果要搬家应该与北京国美(驻马甸桥)一并办公才有助于整合。但是否搬国美还没有正式下文。

对于员工一直很关心的与国美的合同什么时候签及工龄如何处理,至今没有任何公布,国美与大中都在保持沉默。

我们列一下张大中的七宗罪:

罪一:逼得员工妻离子散

逼员工没日没夜的加班,导致家庭不合。大中公司离婚非常高。而且分配工作不替员工的居住地着想,一定得分到离家远的地方,因为张大中说过,离家近了员工就会半路跑回家去。而外派到外埠的员工,都是先承诺几个月,但是长年在外回不让回来的很多,导致家庭离婚。公司有非常丧尽天良的不成文的规定,女员工如果怀孕就要劝退或不给安排岗位了,所以很多女员工不敢生孩子,有了孩子还得隐瞒不敢报,可怜国家出台的对三期(产期、孕期、哺乳期)人员的保障,在大中公司竟然是罪恶的地狱。

罪二:老无保障

大中电器在2003年才开始给员工上保险的,防损人员及电工们都没有资格上保险,2003年以前入职的员工很多没有上全保险。如果有员工要求补上以前的保险,张大中就会要求员工先滞纳金,然后才能给办。因为对公司的相当的不信任,很多员工宁可自己上保险,他们都说,每个月公司给扣的钱不一定在哪里呢?

罪三:剥削员工的钱

中塔竟然24小时营业,因为张大中想打造全球24家全营业的电器店,而中塔的员工更是苦无天日的加班。却没有加班费。对于办公区的人员在黄金周的时候必须到门店支援,却不支付加班费。比如2007年12月29日开始的夜场销售,办公区员工在29日白工作为后,还得赶到中塔店支援晚上的夜场到第二天的凌晨两点。并于加班费每个人只有50元的补贴,(到现在这点可怜的总共几千块钱,张大中和黄光裕还有商量好谁给,什么时候给呢)而在凌晨回家的员工,因为没有班车而打车的费用,公司不给报销。这与国家的法规规定的相差太远了。对于超出任务的黄金周,办公区的行政人员支援门店那么辛苦,也没有任何的提成。

张大中仪仗自己是政协委员有政治背景,在中国的首都干起了“黑矿场”他比山西矿主还胆大包天,让员工白干活不给钱。

罪四:扰乱社会安定

张大中为什么选择2008卖他的公司?3月份又是政府会议密集的时间,这也是大批大中员工合同到期面临失业的时候。他为什么公然的与国家的劳动规定作对,不顾忌在奥运年对国家有多么坏的影响?他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胆子?

罪五:偷税漏税、贿赂政府人员

虚假广告贿赂工商、要求员工交发票冲帐避税、国家不让乱收厂家的费用,张大中就变更收费名称造收不误(这些都是请了官方的参谋给出的主意)给石景山仲裁贿赂钱财,让其出主意怎样逃避对员工应付的责任。国家的法规出台就被这些人给破坏了。

罪六:摧残员工精神

张大中是个暴君,稍微不满意就开口大骂员工,让员工往东,却回头还骂员工谁让你往东去了。就是这么了神经不正常。弄得员工神经也常年紧张。

罪七:蒙骗消费者

用各种虚假活动蒙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头老太太们。

……………………

呵呵。

看到了吧,这些应该让我们感觉到和谐社会,还是喝血社会?

别忘了,国美在收购上海永乐时,也曾经发生过类似事情。

别忘了,现在的事情发生在中国的首都北京。

别忘了,国美黄光裕曾经是中国首富。

别忘了,大中曾经是北京家电零售业的一面旗帜。

别忘了,现在可是劳动合同法刚刚开始实施的日子。

别忘了,中南海现在还在口口声声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别忘了,胡xx警告中国已经出现管治危机。

别忘了,反腐败在上海和天津都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在北京却依然贪腐势力当道雷打不动。

大中的成百上千员工被血腥对待,这种情况处于进行时。

有关劳动合同法,我已经写过不少篇的文字,而且以后还会继续涉及。现在,姑且不论这部法律本身的问题,单就北京大中事件来看,员工的权利救济将会是个什么收成?劳动合同法将在这个事件上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或者说,这个发生在劳动合同法刚刚实施的日子里的事件,将会给劳动合同法怎么样的迎头痛击?中国企业主的势力,将会在官商勾结之下,如何将人们欢呼雀跃的劳动合同法玩忽于股掌之间,使之沦为婊子?所谓的公平正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如何被类似大中、国美等大名鼎鼎的企业们戏弄得遍体鳞伤惨不忍睹?

国内外都知道,中国大陆劳动力维权艰难是古今中外空前绝后的。权利的贫困化,是个不争的事实。

咱们也不谈什么人民主权是不是应该服从于宪政精神,法律是不是应该避免成为意志的仆从,政治体制改革何去何从,只是看,从大中、国美欺诈消费者、虐待员工的具体事件上,就能够让那些坐而论道的高谈阔论玩儿去,目睹血淋淋的现实。

从这个事件当中,我们能够读出太都的味道来。比如,刘延东、胡德平等等一本正经的官员们,对于中国私营企业主们的所谓原罪讨伐之说大加鞭挞痛斥,认为追究私营企业家原罪将有害于经济发展,对改革开放所形成的大好形势有着否定性的成分。咱们姑且不说黄光裕、张大中们在创业之初都采取了何种离经叛道无法无天蝇营狗苟胡作非为的手段,完成了自身的一夜暴富,并在中国财富格局当中占有不可小觑的一席之地,正是由于当局对于官商勾结狼狈为奸欺行霸市强取豪夺的视而不见默许乃至公开纵容,才使得中国社会彻底失去了赖以存在和延展的底线,形成了资本对劳动力旷日持久的强势,让资本家们可以放心大胆地张开血盆大口,对企业员工以及消费者进行丧心病狂的掠夺。

从现在正发生着的大中联手国美对原大中员工权益赤裸裸的侵害与剥夺上,我们当然可以看到,中国的私营企业究竟都是些什么样的货色,在贪腐势力横行霸道之际,以钱为纲的总路线被别有用心地持之以恒着,而中国的劳动者们则继续为了歌舞升平之中改革开放的混账成就付出着时光、劳苦乃至生命。

连正在发生着的资本家对劳动者有恃无恐的侵权都无法寻求救济,遑论什么私营企业主的原罪?如果这就是贪官污吏们声嘶力竭叫嚣的什么公平正义,那么咱们也太应该为成为中国人而感到莫名的不可思议了吧。

什么叫做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看看北京大中与国美正在紧锣密鼓干着的狼心狗肺的勾当,就是太石破天惊的范例了。

这也折射出,改革开放的全部合法性到底在那里。如果,中国的经济发展就是靠着大中、国美如此这般对劳动者血汗的明目张胆的吞噬和压榨,那么,国民怀疑甚至否定改革开放的合法性乃至全部成果,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抛开打左灯向右转的歪门邪道,不去理睬意识形态向左转社会政策向右转的倒行逆施,只是看活生生的案例,我们也就应该对自己可能的生存环境和遭遇到的洗劫而倍感欣慰与惆怅了吧。

对此,咱们能够看到什么样的结局呢?

兔子,等着瞧。

标签:员工   大中   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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