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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改革开放,但不能否定文化大革命

2025-02-15 学习 评论 阅读

一、站出来说:毛泽东发动文革不无道理

我们可以承认中国共产党“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而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经济制度”的合法性,却不承认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请让我发表一下我的看法,阐述毛泽东发动文革的合理性,及批判我们中国学者面对改革开放的春风“随风倒”的弊病和尴尬行为。

在我看来,文革不能否定,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毛主席发动文革的目的是为中国社会主义着想,只不过是因为被人利用了。如果目的正确,中途出错了,我们完全可以改正。而文革被反革命集团利用了,反革命集团期望“天下大乱,篡党夺权”,很显然,错不在毛主席,而在反革命集团的野心和中国当时缺乏民主和法制的环境。毛泽东的原因是次要的,反革命集团的原因是主要的,而中国的时代环境所造就的状况是根本的。

二、毛泽东是被利用的,毛泽东的错误是次要的

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里说到,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理由:“一大批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已经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单位的领导权已经不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人民群众手里。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中央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它有一条修正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都有代理人。过去的各种斗争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实行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上述的黑暗面,才能把被走资派篡夺的权力重新夺回来。”

从现在来看,毛泽东这些论点在当时确实有点高估当时的局势。但是,请注意,中国共产党建立于1921年,到1956年,35年!中国共产党经历了35年的“血的奋斗”,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取得的成就,容易吗?无数的革命烈士用“血和泪”铸就的革命的果实,我们中国共产党有什么理由不去捍卫?中国共产党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将近半个世纪之际(1966年)发动了“文化大革命”,用无产阶级专政来保卫我们社会主义的果实,这有错吗?刘少奇、邓小平等国家领导人被“诬陷”,请问这是毛泽东诬陷的吗?《决议》中清楚的写到:“确凿的事实证明,硬加给刘少奇同志的所谓“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完全是林彪、江青等人的诬陷。”这足以证明诬陷他们的不是毛泽东,而现实中,为什么有些人总是把这种“诬陷”和毛泽东联系起来呢?好像是毛泽东诬陷了他们,迫害了他们。在一个民主和法制不健全、尚未脱离封建思想影响的中国高层政治中出现“领导人一言堂”现象再正常不过。

粉碎四人帮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应该是变革上层建筑中的法律制度,尤其是权力制约机制,而不是为担心上层建筑不易变革,率先调整经济基础,尽管看上去“先变革经济基础,再调整上层建筑”的方式符合在同一制度内的改革路径。

三、改革开放,改革经济基础,开放上层建筑?

这个短标题显然不符合现今“改革开放”的实际定义,我需要谈一谈改革开放的“趣味性”。改革开放是建立在对文化大革命否定的基础上的重大决策。

这个决策的实际行动是,第一,“变革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进而缓慢改变中国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公有制”演变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第二,“中国共产党是工人和农民的利益代表者、社会主义工农联盟专政”演变成“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先分析第一条,请问文革的错是什么?是公有制经济基础的错误吗?我想大家都会说是“毛泽东的错误发动,反革命集团的利用”,是,我们的学者现在是这么讲的,不过我们的学者还说“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实行绝对公有制经济基础”,嗨,之前,我们的学者还说1956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必要的”、是“必须的”,怎么现在来了个大转弯呢?这是因为,他们认为我国落后生产力的水平决定了我们不能实行单一公有制,这是违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基本矛盾运行规律”的,毛泽东发动文革是违背这一规律,是受这一规律制约的。那么说,我们1956年的改造是错误的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学者们把同一问题“给出两个不同的分析结果”。应该怎么做,才能解释清楚这个问题?答案就是,文革结束后不应该先变革经济关系,而应该先治理上层建筑中的法制问题,当遇到阻力时,再变革经济基础也不迟,事实上,没这么做。

再来分析第二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稍具政治学理论知识的人们都知道,这不是作为一个政党的纲领,这是作为一个政府的宣言。我们知道,政府是执行机关,是行政机关,政府的对象是整个国家,从口号上宣传的是代表整个国家的利益。而政党却不同,政党就是代表特定阶级的利益的,不乱搞“大包揽”,“大包揽”的直接后果是“想扩大群众基础,却失去群众基础。”我们看,现在社会中的任何“坏的问题”,不管是“历史的、客观的”、还是中国共产党“非人为”的,人们都一股脑的抱怨、指责中国共产党。这就是大包揽的弊端,与其做个“老好人”,倒不如“就爱一个阶级”。

四、改革开放提0高了生产力发展速度,可是财富分配问题可以解决吗?

市场经济不是奴隶社会的产物,同样不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它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特定的产物。请注意我的观点,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书上通常这样说,“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制度。”这个定义好简单,这定义在政治经济学面前遇到了以下问题,“市场是什么?”“谁是市场的主体?”“市场中的主体是否存在对立关系?”“这种对立关系人格化后是什么?”“企业主是什么?”“职工是什么?”“雇佣劳动制存在不?”“雇佣劳动制存在的企业如果是私营的,这就是资本家企业”。这种情况令当代马克思主义者面临着异常尴尬的局面,在课堂上不承认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在私下又异常郁闷,偷偷议论。

你是不是又要告诉我“公有制为主体决定着我的经济基础以及建立于之上的上层建筑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好,我正准备来论述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一个被马克思主义者认定的理论,我们用这个理论证明“仅靠公有制为主体不能决定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性质”,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中包含“生产资料归谁所有、产品如何分配、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这三个要素是互相联系、密不可分的,“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就是我们的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产品如何分配”就是我们现阶段的分配制度,“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就是企业主和雇员等关系的综合表现。我们仅仅认为公有制占主体就决定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未免太过简单,否则我们就可以直接了当的说,我们中国是就是社会主义,没有任何必要加上任何特色。很显然,我们目前的生产关系中是矛盾的统一体,这种三个矛盾中“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被确定为主要矛盾。我认为,不合理。

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分配制度、雇主和雇员三者的关系决定着中国社会的性质,只要私有制存在,雇佣劳动制所带来的“财富分配不均”问题永远无法解决。为了保证中国走向真正的社会主义,权力必须牢牢掌握在中国共产党手中。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关键,但是需要设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考察体系,“是不是坚持了?”“偏了没有?”都需要考量。

不久前,我说过这样一段话,“一个在1956年被改造的资本家,假如他当时的年龄处在35-45岁之间,那么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处在57-67岁之间的他,头脑肯定清醒,他根本不会忘记20年前被消灭的企业制度的“诱惑性”,他会想尽办法或协助他的子孙组建新的企业。改革开放后迅速崛起的大量企业的背后动力是什么?很显然,这是一些人回忆起了20多年前的事情。”

实在遗憾,我们既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也不能建立超越生产力水平的经济关系。但是,只要我们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我们就能获得历史的认可。

1956-1976:20年,这“是”一个拥有着纯正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但人们却吸附着挥之不去的封建思想的社会主义中国。

1976-2016:40年,这“是”一个参杂着多样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但人们却剥离着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的社会主义中国。

毛泽东错了吗?没有。邓小平错了吗?没有。谁错了?谁都没有错,历史的发展,多因素的综合体。你可以说:“王佩,你没有观点,你没有找到历史发展的主要矛盾”。没关系,你可以说我带有“形而上学”的哲学观,但是我相信形而上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理性的推理和逻辑去研究不能直接通过感知所得到的问题,这是形而上学的魅力。历史的发展总是不能通过预先感知,而必须通过实践来证明的。

正视历史,展望未来。

本文作者:王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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