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等级机制文化是解除创新能力的主要原因
中国企业等级机制文化是解除创新能力的主要原因
田忠国
人们普遍感觉到,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企业的创新能力不是增强了,而是下降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但由于人们的观念不同、视角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改革派认为,企业创新能力下降或者说丧失,是中国的改革还不彻底导致的必然结果。但怎么才叫彻底?改革派开出的单子,一是彻底私有化,二是外资控股化。因为,西方有先进的管理文化、先进的科学技术,只要外资控股了,中国的企业一切问题都解决了,光等着收税就行了。但反改革者或者叫真正的改革者认为,中国企业创新能力的丧失,一是与外资控股有关,二是与私有化后的企业主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利益有关,三是与企业等级机制文化有关,而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因为,等级文化具有消解由毛泽东、江泽民、胡锦涛等人形成的主体文化最大功能。比如说对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科学发展观等思想文化的消解,对中国前三十年平等参与、平等管理、平等创造、平等分享创造成果的价值观念和独立自由、自强不息主体精神的消解。由于“平等参与、平等管理、平等创造、平等分享创造成果的价值观念和独立自由、自强不息的主体精神”的消失,主权经济在对外开放过程中,被外资这股洪水,几乎在一夜之间席卷而空。
我以为,中国要想重新建构自主创新能力,必须从这几个层面做起:
一、确立以毛泽东思想、科学发展观为中国的主体精神文化
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主体精神、主体文化,因为,主体精神和主体文化,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就没有社会的价值目标共识,没有社会的价值目标共识,就没有社会的价值秩序、道德秩序和制度秩序。制度秩序是价值逻辑和道德逻辑的延伸,而不是相反。也就是说,制度是对价值逻辑和道德逻辑的规范。不容讳言,在我国的制度建设过程中,由于精英的不德,其制度秩序不仅没有起到对价值秩序、道德秩序的维护作用,相反,还起到了严重的破坏价值秩序、道德秩序的作用。当然,这与精英立法,民权缺位,没有民众对立法进行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的审议造成的。民权在立法上的缺位,不仅仅失去了法律伸张正义的作用,更为严重的是,有的精英对内对外大搞制度门,从中谋取利益。本来,不论是一般的制度还是法律,都是为防止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到损害才设立的,而这些制度或法律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相反,还为外资,其次为内资掠夺主权经济大开方便之门。这样的情况,不论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是不允许的,可是,精英们为防止对他们责任的追究,也就是索命,竟然在成克杰人头刚刚落地之后,就把原法律修改为“非暴力犯罪不判处死刑”。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尚且被腐败的精英分子玩弄于股掌之间,企业制度就可想而知了。
造成这种严重后果的一个直接原因,我以为是毛泽东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主体精神的丧失有关。而毛泽东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主体精神的丧失,又与我们对思想和主体精神管理有关。有人可能认为,管理思想和精神就是独裁专制,其实,世界上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放弃对思想和精神的管理,只是管理的方式不同而已。比如说美国,它的司法制度是两个轮子,一个是精英审清,也就是由法官把案件的来龙去脉弄清楚,弄清楚之后就没有他们的事了,而是由陪审团审判,给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这就是第二个轮子。 张宏良 先生对此称之为贴在法庭里的大字报。其实,这是美国从文化大革命学过去的“民权治国”的具体方式。如果说文革是缺乏制度秩序的“民权治国”的话,美国的陪审团制和集体诉讼制,就是“民权治国”的制度化。
有的精英反文革,其本质就是反“民权治国”,便于在制定法律或其它制度是从中获取不道德利益。中国经过近六十年的建设实践,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既有正面的经验,又有反面的教训,历经数代领导人,到胡锦涛,系统的提出了治国纲领。但不幸的是,他接任后特殊利益集团已经形成,在特殊利益集团的操纵下,各种保护利益集团、制约最高权力表达国家意志的制度体系均已形成。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关头,只有破除利益集团和制约最高权力表达国家意志的制度体系,形成新的强权政治,中国才可能避免一劫。
当然,各个企业之间,在主体思想和主体精神与国家的主体思想和主体精神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创新,但不能和国家的主体思想和主体精神有冲突。
二、从全球发展的战略哲学高度确立战略产业的战略目标、战略计划,并加强战略管理能力
企业发展,不能由资本说了算,更不能由外国资本说了算。令人困惑不解的是,商务部的官员在面对汇源收购风波时,竟然再一次表示按市场规律办,而不是按市场规则办。有人可能认为,按市场规律和按市场规则办,仅有一字之差,但是,这一字之差,汇源的命运却两种不同的选择,一种选择谁出的价钱高就卖给谁,不论它是中资还是外资,而另一种选择是,汇源的命运只能由国家的产业战略规则所决定。应该说,中国在这一字之差上,吃得亏有些太多了,当然,这些亏有的属于经验不足,有的则纯粹是有的人为谋取利益了。
如果是前者,算是在成长期付出的学费,但是,后者就是卖国大盗了。
从美国和俄罗斯等国家的实际情况看,他们也搞市场化,但绝对不搞卖国化,并且,其战略产业是不准别国染指的。主流精英成天说和国际接轨,但到了关乎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产业怎么就不接轨了呢,这其中是不是有从中谋利之心?
在国家发展问题上,容不得半点马虎,所以,中国只能站在全球发展的战略哲学高度确立战略产业的战略目标、战略计划,并加强战略管理能力。当然,这是复杂的巨系统,需要国家下点功夫,划分战略产业、制定战略目标和战略计划,有步骤的逐步推进战略计划的实施。在实施战略计划的时候,不论中资还是外资都必须服从战略计划,容不得任何资本挑战战略计划。只有这样,中国崛起才算是起步。
三、用宏观调控的办法,强制企业围绕国家的战略目标实施创新计划
既然有战略目标、战略计划,就必须有创新能力,才能使战略计划落到实处。但是,创新能力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通过国家意志,实施战略计划,强制企业创新才可以的。但是,强制企业创新仅仅是一个方面,而且是三个方面中的第三个。第一个是教育,也就是说,这是创新的基础之基础,所以,从教育思想到教育体制,都必须来个彻底的革命,还孩子一个自由想象、自由飞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的空间。知识不是创造力,考试也考不出创造力,因为,知识只有成为一个人自由飞翔的支点,才能成为培育创造力的基础,反之,知识只会成为使人类创造能力退化的东西。第二个是创造的机制。自由的思想、不羁的想象,是创造力机制必须解决的首要课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创新型社会就是一句空话。至此,我们才能谈得上第三个问题,也就是强制企业创新的问题。因为,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创新能力,强制企业创新也是强制不出来的,但如果有了前两个基础,如果没有强制性创新计划,企业的创新目标也会偏离强国的目标。
四、清除企业的封建等级文化,重构“平等参与、平等管理、平等创造、平等分享创造成果的价值观念和独立自由、自强不息的主体精神”
现在的中国,不仅政府建立了等级化的管理体制,企业也是如此。不论是私企还是国企,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凡是我到过的地方,无一例外。有人把等级化管理,美其曰叫“创建学习型组织”,但这种学习型组织又是如何创建的呢?每一个级别从穿衣到标识,无一不清清楚楚,第一个级别,都有严格规定,下级,见了上级要敬礼,要首先问好,下级,只有执行权,没有建议权和探讨权,更没有独立思考权。这样的创建,显然是创造了一套消灭创造能力的系统。别说中国现在第一、第二方面(教育和创新机制)作得很不好,既便作得很好,但人到了这样的企业,又怎么创新,如何创新?我给高层提个醒,高层在到企业视察的时候,如果这个企业整整齐齐,等级分明,那就说明这个企业被封建等级制占领了。这样的企业,不论说得多么漂亮,不论包装得如何动人,其实它已失去了内在的创造能力。
如果个别的企业失去创造能力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全国的企业都被封建等级制占领了。如果要想真的搞创新型企业,高层有必要过问一下企业的等级制问题了。去年,我曾经写过“层级管理不是等级管理”的文章,旨在请人们认识到,层级管理的等级化,是把中国打到二千年前的封建社会的具体表现。
如果改革就是为了在企业构建一个封建等级制,这样的改革天下人都知道,不是使中国进步了,而是使中国落后了。
再说贫富差距,在企业中(不仅是指国企,私企老板也是拿工资的),管理层的工资资源占居了百分之四、五十,这样的工资结构,不说合理不合理,单从党和共和国的前途命运说,我不说会怎么样,大家心里比我清楚。这样说有人一定又说我反改革了,但如果从维护党和共和国前途命运上说,反一下改革有什么不可?当然,如果从志在亡党亡国的角度说,改革是不能反的,因为反了就会影响到亡党亡国的速度。我的朋友劝我不要写分析改革的文章,劝我写点能挣钱的东西,改善一下自己的生存状态,按说,我这个贫民阶层的赤贫分子,应该接受朋友的劝告,因为,在“挣来钱才是硬道理”的今天,为党和共和国的前途命运忧心如焚,本就迎风而上,不知好歹,是主流精英严密监控的对象,就显得更不懂为人之道了。按精英们的理论,我应该不择手段去赚钱,才不辜负精英们的一片好心,才适应了改革开放的好时代,才是有前途的良民,无奈本人与精英们志不同、道不合,就只能在贫穷中挣扎、在挣扎中思索了。
在为党和共和国的前途命运思索有罪的今天,在亡党亡国的改革派扫除亡党亡国道路上的一切障碍的今天,真正的为党和共和国前途命运孜孜以求、不停思索的改革者,还有生存和说话的权利么?这个问题,是人们不得不思考的重大问题。
五、还人民群众心灵自由的空间
还人民群众心灵自由的空间,就是还人民群众创造的权利。但还人民群众心灵自由的空间,还人民群众创造的权利,就必须把人民群众从企业的封建等级制中解放出来。
没有对人民群众的解放,就没有中国企业的创造力。
2008年9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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