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天予:也谈模式和前途——评谢韬关于民主社会主义一文
按:尽管作者停留在宪政民主的框架内讨论民主社会主义,但对于李锐、谢韬的批评,作者说的比较中肯。
“没有这些政治(民主)、社会(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进行的阶级斗争)和经济(巨额海外利润)条件的完美配合,改良主义不可能有所成就。这些条件在亚非拉广大不发达或发展中国家根本不存在,这也就是为什么,社会民主主义在这些地区,只是不能充饥的画饼。”
“经济全球化使得竞争日益激烈和残酷。当对手因采用英美模式、频频向福利制度开刀而取得竞争优势时,逼着你向野蛮压榨工人的底线看齐的压力,很难抗拒。目前,欧洲奉行社会改良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法国和德国,也包括瑞典在内,虽然由于政治传统和工人阶级的斗争,对英美模式仍然有所抗拒,但当今世界的主流,绝对是奉行新自由主义的英美模式,而不是日渐衰落的瑞典模式。”
“毛泽东对苏联模式极为不满,力图跳出它的框子,闯出一条新的路子。毛泽东把苏式计划经济等同于官僚主义者用来压制群众创造性的条条框框。他想用政治动员、群众运动的方式来搞经济,打破条条框框,解放群众的创造力。”
“能否因为文革号召群众参与政治斗争,就该剥夺群众参政的民主权利了呢?能否因为文革中党政官员受到过造反派的冲击,现在的官员们就可以放心贪腐、不必再接受群众的监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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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天予:也谈模式和前途——评谢韬关于民主社会主义一文
曹天予
最近读了谢韬同志写的《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 一文1,还看了对李锐同志的访谈2和谢老近年来写的其它几篇文章,有很多感想。现在把这些感想整理成文,以便向谢老、李老等前辈和其他关心有关问题的朋友请教。
初次认识谢老是在81年9月。那时,他的胡风分子问题解决不久,情绪很好,谈锋甚健。我呢,64年的北大反动学生案,因当年左派仍在顽固作梗而不得解决;但大形势已很清楚,对前途也并不悲观。我们在一起,很愉快地度过了好几天。当时,大家对改革、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对形势、对前途的看法完全一致。
第二次与谢老深谈,是在83年春夏之间。那时,北大的左派,抡着上面给的棍子,向周扬、王若水发难。我看了生气,但写的反驳文章,却因王若水的突然去职而胎死腹中。不得已,我想请时任人大副校长的谢老通过人大把文章发出来。谢老完全支持我的立场观点,即拨乱反正,回到马克思。他还从理论上和策略考虑出发,对文章修改提了一些意见。文章后来发在《哲学研究》83年第8期上。在清污运动山雨欲来风满楼的9月下旬,我匆匆出国,到剑桥留学去了。
再次见到谢老,是在去年夏天。23年过去,中国的变化是天翻地覆。我们的观点还一致吗?闲聊中我发现,在大的方面,比如马克思,比如49年革命,比如民主法制人权自由,看法仍然一致;但在其它许多问题上,距离已经相当地远了。想要梳理一下,却又无从下手。今年1月中旬,我在一篇书评中,就改革目标中的社会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之争,做了一些评论3。恰好,谢老的《模式与前途》一文的主题也是社会民主主义。这就提供了一个机会,把不同的看法梳理出来,比照一下;并对产生分歧的根源作些评论。
谢老出身书香门第,又在教会学校受过西洋文化的熏陶;但年轻时一腔热血,投身革命,反帝反封建反专制独裁,信奉马克思主义,追求真理,向往民主自由和社会主义。中年不幸被冤案所累,长达四分之一世纪,令人感慨唏嘘。然而,坎坷经历,并没有磨灭谢老的精神和意志。到了耄耋之年,仍然关心国事、回顾历史、总结经验,力图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出发,为中国当前的社会转型,推荐一种他认为最好的模式,使中国能走上一条充满阳光和鲜花的道路。谢老的人格心意,实在令人敬佩。
谢韬同志《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 一文正面阐述了他对(1)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2)第二国际、第三国际、苏联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3)资本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和(4)中国改革的得失及应当采取的模式等重大问题的看法。他的基本观点是,中国的改革,应该与第三国际的暴力社会主义传统彻底决裂,回到正统的马克思主义,以第二国际的社会民主主义为自己的目标和旗帜,“保留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以发展生产力,实行民主宪政,“和平地长入社会主义”。这一观点, 虽属近年来政学产媒精英联盟的主流话语,但以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的语言来进行论述,却似乎还是第一次,因而具有极大的冲击力,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和评论。
一些自由主义者,对谢老的立论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立足于公有制和一党专政的)社会主义,其本质就是暴力和极权,是造成野蛮和落后的根本原因;政治民主和经济发展,只有在认同普世文明价值(私有产权、个性、人权、自由、宪政民主等)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三权分立的现代国家,发展市场经济,才能实现;可是,西方社会民主党人认同的这样一种现代国家和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他们认为,想用社会民主主义来改造共产党、挽救共产党,纯属空想,根本不可能。他们问道,你肯放弃一党专政,实行多党制吗?没有多党制和三权分立的现代国家,就没有真正的自由的市场经济,也不可能有个性的自由发展和公民的民主权利。结论:谢韬的高论,不是痴人在说梦话,就是蓄意骗人的鬼话。
一些坚守第三国际教条的左派,则更是感情冲动,直截了当地把谢文斥为反共毒药、把谢老斥为反共骗子。他们的理论武器主要是列宁对第二国际的批判。
谢文提出的问题,如对资本主义的成就和局限,对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对第二第三国际的历史经验,对毛泽东的理论和实践,对改革的成就和未来,究竟应该怎么看,十分重要,值得认真思考。可是上述把谢文妖魔化的做法,却无助于独立思考和认真讨论。谢老的文章,和所有人的文章一样,不但是特定的理论视角的产物,同时也必然会受制于作者独特的(个人的、民族的和历史的)经验背景。因此,要对这些问题认真讨论,就必须从理论和经验两个方面入手。
马克思主义
谢文的主题是执政党的思想政治纲领;背景是其市场取向的改革实践与传统的意识形态承诺间的巨大鸿沟,以及由此产生的党内话语权问题:用谢老的话来说,改革派只有执政权,没有话语权。严格说来,这一说法不是十分准确。由于“不争论”,改革派享有实际上的话语权,即有些人所谓的改革派的“两个凡是”:(1)凡是改革的就是正确的;(2)凡是改革中产生的问题,只有通过(沿着既定的改革方向)深化改革才能解决。对改革的种种非议,虽然长期存在,在“两个凡是”的压力下,基本上处于半非法半地下的状态,并没有真正的话语权。不过,谢老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非无因由。只要执政党不正式地公开地放弃原有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承诺,以这种承诺出发对改革提出的非议,总是具有某种思想上的合法性。特别是当改革遇到严重挫折、弱势群体的不满迅速增长时,这种非议,显然会挑战现有的改革方向,并威胁到改革派的执政权。出路何在?或者说,怎样才能彻底取消挑战派潜在的话语权?这正是谢文想要解决的难题。
答案是:拨乱反正,回到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这才是出路。谢老认为,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奉行的(以暴力革命、专政、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主要特征的)暴力社会主义,是修正主义,不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只有第二国际奉行的社会民主主义,才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谢老对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全新解读,如果成立的话,当然能给市场取向的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可是,正如上面提到的那样,这一解读立即遭到左右两方面的非难和抨击。我不同意那种妖魔化的抨击;但我也不能全部同意谢老的解读。
关于马克思主义,去年2月,我曾写过一篇短文,简要地概括了自己的理解,在小范围里传阅过,现在把它附于文末供参考。这里仅就谢文着重讨论的涉及社会主义的部分,做些评论。
谢老说晚年马恩有和平过渡的想法,这当然是对的。但要说晚年马恩彻底放弃了暴力革命思想,说列宁毛泽东的暴力革命是修正主义,从文本依据和学理结构来看,难以令人信服。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和平过渡,需要有各种条件的配合;迄今为止,并无成功的先例。仅有的一次较为认真的尝试,是70年11月智利的社会主义者阿连德通过选票上台。但皮诺切特将军在美国的支持下,随即在73年发动了军事政变;进步人士血流成河,阿连德本人也命归黄泉,和平过渡当然成了泡影。此后,虽有一些反对暴力革命的欧洲共产主义者,在富有议会民主传统(这是和平过渡的必要条件之一)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提出过结构改革论,但不久也就销声匿迹了。
可是,谢老会说,以市场经济、宪政民主和福利国家为特征,以瑞典模式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不是已经通过议会道路风靡西欧、征服世界了吗?问题在于,能不能把社会民主主义看成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这本身就是一个有待论证的命题。
众所周知,马克思对市场的盲目力量,持极端否定的批判态度。这一态度是否正确,是另一个问题。但要把以市场为其经济运行的基本体制的社会民主主义,认作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困难不少。
更重要的是,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主义作为对资本主义的超越,固然有继承发展的一面,主要指科学技术的发展创新和工业大生产的组织管理;但更有推翻消灭的一面,主要指雇佣劳动制度的废除和雇佣剥削的消灭。没有对雇佣劳动的否定,也就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可是,社会民主主义者,尽管在二次分配(社会保障、福利国家,等等)上有所作为,但在首次分配问题上,却仍然以雇佣劳动制度作为其基本经济构架。也就是说,就基本经济制度而言,社会民主主义完全立足于资本主义,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
可是,谢老断言,晚年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通过股份制已经“完成了向社会主义的和平过渡”,并提出了两点理由。这两点理由,实际上是论证当前国企改革(的方向和主要途径)的最终理论依据,因此值得稍加评论。
谢老说,:(1)股份制“使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管理者阶层[作为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者-引者所加]掌握着企业的经营权,使资产阶级的统治虚幻化”了;(2)并进而引用《资本论》第三卷,说马克思由此认为,股份制是“一个过渡点,以便进入到一个新的生产形式中去。”4 谢老的结论是:体现晚年马恩对资本主义研究最终结论的“《资本论》第3 卷推翻了《资本论》第1卷的结论。不再需要'炸毁’资本主义的'外壳’了。马克思心目中的原始的资本主义灭亡了。其后资本主义在《资本论》的冲击下逐渐社会主义化。”
股份制的出现,以及随之而来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在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中确实意义重大。可是,两权分离,只是资本产权内部的分割,对资本剥削劳动的雇佣劳动制度,并没有任何触动。以前由古典资本家独占的利润,现在由资本所有者(股东)和资本控制者(经理:中国以前叫做资方代理人)分享5。工人受剥削的事实,并没有因为股份制的出现,而有任何的改变。当代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绝大多数实行股份制。如果因此而把它们称作社会主义企业,概念上似欠严谨。
应该强调指出,晚年马恩只是把股份制看作“一个过渡点”,通过它有可能“进入到一个新的生产形式中去。”很明显,他们并没有把股份制本身看作是新的生产方式。这里,“过渡”是一个关键概念。只有过渡了,才能进入一个新的生产方式;不过渡,则还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至于怎么过渡,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在所有制决定论的框架里,可以通过激进的暴力剥夺来过渡,也可以通过稍微客气一点的有补偿的国有化(或公私合营)来过渡。在更为广阔的概念框架里,这种过渡可以通过资本主动让步、与劳动合作并分享利润来实现,也可以通过由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推行劳动产权制度来实现。6
谢老指责列宁毛泽东的暴力社会主义修正了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其主要依据,如上所述,是马恩晚年确曾有过的和平过渡思想,以及谢老演绎出来的社会民主主义正统。其矛头所向,除了暴力革命以外,还包括——甚至主要是——暴力专政。这一点,如果注意到谢老对毛泽东领导的、通过暴力革命武装夺取政权的49年革命的认同,在中国问题的语境中,可以看得更为清楚。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革命胜利(即无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后的政治统治形式,没有系统的论述。他们既提到过“争得政治民主”,也强调过“无产阶级专政”,但都没有深入展开。不过,有两点基本思想还是可以看得很清楚。第一,作为暴力革命思想的延伸,取得国家政权的无产阶级,对于不甘失败、继续反抗革命的资产阶级和其它反革命势力,必须镇压。第二,在作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内部,实行民主。
作为基本原则,这两点思想当然是对的。但要用以指导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实践,却又显然不够。内部民主怎么实现?对敌镇压怎样进行?特别是,对于广大的中间阶级(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应该怎么对待?对于这些极为重要的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涉及。其原因,除了缺乏实践上的紧迫性缺乏历史经验以外,还与他们以下两个并不正确的预设有关:(1)资本主义的发展导致阶级关系的极大简化,除了资产阶级无产阶级两大对抗阶级以外,中间阶级即使还存在,也已无足轻重了。(2)随着资产阶级的消灭,国家也会很快消亡:国家机器履行的将是经济职能而不再是政治职能。
可是,复杂的阶级关系在革命成功后社会中的长期存在,使得国家消亡思想失去了实际意义。在政治生活中,对于上述重要问题的处理,如果没有系统的法律制度加以明确的规定,不采取一定的形式,没有应该遵循的程序,势必带有极大的任意性,并为政权本身的异化——权力的滥用和新型的剥削压迫集团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考虑到列宁斯大林对法制的蔑视、拒绝和践踏,对不受法律条文约束的施政自由的热衷,乃至对无产阶级和广大中间阶级滥施专政,谢老指责他们修正了正统的马克思主义,也还说得过去。因为,紧接着十月革命的胜利,罗沙-卢森堡等“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立即对列宁否定民主、推崇专政的思想和实践,提出过严厉的批评。
毛泽东的情况比较复杂。思想上,一方面,他对斯大林的错误和苏联国家机器的异化(“变修”),有所认识;并提出两类矛盾学说和反修防修理论以求匡正。另一方面,他又完全继承了列宁斯大林在政治生活中对法制形式和程序的蔑视、拒绝和践踏,并补充以他本人特有的、带有无政府主义色彩的、对群众暴力的偏爱、鼓吹和滥用。其结果是一种以“大民主”理论形式出现的暴力专政理论。实践上,他极度夸大阶级矛盾,扩大阶级斗争,并力图动用群众暴力来防止、纠正国家机器的异化(“反修防修”);其结果是,在一段时间内,群众暴力与国家暴力在全国范围内的交替使用、结合使用和毫无节制的滥用,使得中国的政治生活,比斯大林时代的苏联,还要血腥和残暴。毛泽东的这种以“大民主”为主要特征的暴力社会主义,我们当然要反对。但好像没有必要(也很难)把它称为修正主义,因为并不存在一种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的有关“大民主”的理论。
谢老认为,暴力社会主义对正统马克思主义的修正,其哲学根子在于,从空想社会主义出发,对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进行了曲解和修正。谢老说,“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理是生产力的发展是整个社会进步的基础”,而社会分化和“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等,(则)是调动社会成员积极性、推动社会进步的杠杆”;当然,由于社会是“一个矛盾统一体”,进步“同时又包含着退步,出现了剥削、压迫和阶级斗争”;“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着眼点是前者7,这是唯物史观的基石;过分强调后者8的是空想社会主义流派。”也就是说,“生产力论”是正统,“阶级斗争为纲”是修正主义。这是文革后期改革初期与四人帮进行理论斗争、拨乱反正时的一个大题目。
与“生产力论”密切相关的是历史发展“阶段论”。谢老批评毛泽东“建国以后,不顾中国生产力非常落后的国情,放弃新民主主义即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坚持要搞共产主义”;又说,“在小生产占优势、工业不发达的前资本主义国家,用变动生产关系将生产资料收归国有的办法建设社会主义,这是列宁以来共产党人背弃马克思主义的根本错误。”这些批评的出发点都是“阶段论”。李锐同志则更为明确地说道:“社会主义是从资本主义自然演进的结果。马克思讲过,只有资本主义发展到最高阶段,再不能发展了,生产关系才能改变。”9 改革初期的“补课论”10和后来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其理论基础就是这个“生产力论”。
“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意志论,自然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但完全否定主观能动性、完全否定阶级斗争在社会进步历史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好像也有机械论宿命论之嫌。事实上,阶级分析、阶级斗争学说,本身就是唯物史观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基础上层建筑等成对范畴的相互关系问题上,把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还原成决定论,似乎有点过于简单化。
李老所说的“自然演进”,如果指的是历史阶段的过渡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那当然是对的。但如果指的是,历史本身有一条既定的、由界限分明的阶段组成的轨道,不走完前一段就不可能进入下一段;或者说,只要前一段走完了,后一段就会自动到来,不需要经过人们的努力或阶级斗争,那么这种宿命史观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就有相当的距离。
首先,它不能解释如下史实:(1)英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时,其封建主义远没有发展到最高阶段,到了再也不能发展了的地步。因为,正如谢老早已注意到的那样,英国直到工业革命以后,直到19世纪后半期中国搞洋务运动时,其国民生产总值还不如封建主义的清王朝多呢。按照生产力论和阶段论,英国好像应该首先把它的生产力发展到封建主义的最高阶段,至少到清王朝的水平,才可以考虑向资本主义过渡。显然,要把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塞到生产力论阶段论的框框里,有相当的困难。(2)谢文开篇就说,美国是资本主义,瑞典是社会主义。但要说美国还没有达到瑞典已经超过了的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恐怕难以令人信服。(3)苏联和中国都是在资本主义极不发达的情况下建设社会主义的。当然,人们可以指责,这种不是经过自然演进,而是通过暴力强制推行的社会主义,正是造成苏联中国落后野蛮的根本原因。但是,社会主义的苏联果真比沙皇俄国还要野蛮落后吗?毛泽东的中国果然比蒋介石的中国还要野蛮落后吗?恐怕谢老李老不会这么看。
更重要的是,“自然演进论”的最大弱点在于,它完全忽视了,历史阶段的过渡,通常总是革命阶级在社会危机时期做出决定性选择、进行革命斗争的结果,而绝不是通过“自然演进”自动到来的。没有1789年大革命,法国肯定还会在封建制度下生存下去;没有十月革命,俄国的资本主义,即使到21世纪,恐怕也不会变成社会主义。
从简单化了的马克思主义中演变出来的生产力论和阶段论,也被50年代初开始出现的现代化学说取为理论支柱。当前,现代化学说,在全世界,包括中国在内,已经取代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学说,成了观察历史指导实践规划未来的主要理论框架。对此,下面还要做些讨论。这里只想指出,这些概念和学说,绝对不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
历史经验
谢文的经验背景,可以分为国际国内两部分来讨论。
就国际部分而言,谢老对列宁主义第三国际的理念和实践,持强烈的批判态度;对第二国际的社会民主主义,则赞扬有加。列宁主义的暴力革命思想在西欧完全失败了;而社会民主主义,在社会改良方面,却取得了相当的成功。这种成功给谢老以极其深刻的印象,以至于认为它也可以用来规范中国的改革实践。但在西欧以外,在支持民族解放运动、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斗争中,列宁主义对于20世纪历史进程的伟大功绩,难以抹煞;而社会民主主义对此却乏善可陈。
对于改良主义在西欧所取得的成就,人们不能忽略使其成为可能的社会历史条件。 首先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工业大生产)经济和比较完善的议会民主制度;这是人数众多并且高度集中的工人组织起来、建立强大的工会组织甚至工人阶级政党进行合法斗争的基本前提。其次是通过殖民主义新殖民主义或其它方式取得的巨额海外利润;这是西欧资产阶级通过其掌握的国家机器购买社会安定11的经济前提。没有这些政治(民主)、社会(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进行的阶级斗争)和经济(巨额海外利润)条件的完美配合,改良主义不可能有所成就。这些条件在亚非拉广大不发达或发展中国家根本不存在,这也就是为什么,社会民主主义在这些地区,只是不能充饥的画饼。
既然社会民主主义只是在资本主义制度内部,为工人利益而斗争的一种改良运动,没有触动、更没有挑战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它所取得的成就,在本质上就只能是资产阶级对已经组织起来进行斗争的工人阶级的让步。因此,一旦由于某种原因,工人阶级的人数有所减少,组织性战斗性有所削弱,或海外利润出了问题,资产阶级就会立即企图收回让步。一个眼前的例子:79年80年撒切尔里根先后上台以后,资本主义世界内向福利国家频频开刀的新自由主义,迅速取代社会民主主义,成为主导政策主流的基本纲领,严重地侵蚀着福利国家的根基。
此外,谢文开篇就说,以瑞典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制度,在与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和平竞赛中取得了胜利,改变了资本主义,并正在改变世界。由于谢老对西方世界并不了解,这一断言与实际情况的距离实在太远。自90年代起,瑞典模式的日益衰落,是个不争的事实。原因十分简单。经济全球化使得竞争日益激烈和残酷。当对手因采用英美模式、频频向福利制度开刀而取得竞争优势时,逼着你向野蛮压榨工人的底线看齐的压力,很难抗拒。目前,欧洲奉行社会改良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法国和德国,也包括瑞典在内,虽然由于政治传统和工人阶级的斗争,对英美模式仍然有所抗拒,但当今世界的主流,绝对是奉行新自由主义的英美模式,而不是日渐衰落的瑞典模式。除非出现一个新的工运高潮,由于苏联的出局(因而失去了购买社会和平的外部压力),由于工人阶级组织程度和战斗性的削弱12(因而失去了购买社会和平的内部压力),西欧改良主义者正在哀叹的“美国化”过程,看不出有什么扭转的可能。
对于苏联70余年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谢文只以它“消灭私有制”、“排斥先进生产力”,因而“失败是必然的”一笔带过。当然,由于苏联历史上发生过大清洗、强迫集体化和意识形态控制,它在工业化、科技发展、公众福利和社会进步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在后冷战时代新自由主义的话语霸权下,早已被抹得不留痕迹了。对于这些成就的评价及其取得的原因,别处再说。这里只想指出,在评价苏联计划经济的失败时,不应该忘记它的两个基本特点。
第一,苏联的经济一直是战时经济。二战之前,不必多说了。从十月革命一开始,苏俄革命就在强敌包围之中。丘吉尔要把它“扼杀在襁褓之中”所代表的西方帝国主义消灭苏俄(苏联)的决心(和行动),使得联共领导具有强烈的危机感,备战的紧迫性压倒了一切其它考虑。二战以后,还是由丘吉尔起的头,西方迅速地对苏联展开了冷战。美国的原子外交、核弹威胁,逼得苏联不得不保持战时经济以支持耗费昂贵的军备竞赛。战时经济的特点是,政府主导,统制一切;军工为主、支撑军工的重工业为主;大量资源被政府强制地用于军工产品的生产。13这样做的后果之一是,迅速发展的苏联经济,虽然足以生产大量的核弹卫星火箭导弹等军工产品高科技产品,使苏联在军事上成为能与头号帝国主义美国分庭抗礼的超级大国,但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轻工业消费品的生产,却排不上号,呈现出短缺经济的种种特点。
第二,苏联工业化所需资金的原始积累,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不是依靠对外掠夺和抢占殖民地,而是完全依靠内部积累。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剥夺了农民;而高积累低消费方针下的工资政策,也强行压低了工人的生活水平。这样依靠牺牲工农完成的内部积累,由于社会内部的相对平等,长期来并没有引起很大问题。可是,到了80年代,对西方一开放,苏联的低消费短缺经济与西方消费社会的反差太大,于是引起了不满和幻想:何不转轨搞资本主义、享受享受丰裕的物质生活呢?14 于是就搞休克疗法;于是巨额的公共积累迅即转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私人财产。于是就有了消费社会?好像迄今为止还没有到来。
就谢文经验背景的国内部分而言,对于49年以前的革命经历,谢老李老没有否定的意思。五四倡导的科学民主和自由,反帝抗日、武装反蒋,都好得很。一贯追随蒋介石的胡适,现在被一些人捧上了天,李老却并不掩饰对他的讨厌。
李老谢老投身革命,是出于热血出于理想(自由民主救亡等等),而不是逼上梁山、背水一战,以求生存和解放。这在49年前不是个问题。49年后,有了土改合作化,有了公私合营劳保福利铁饭碗,有了工农社会地位的提升、初等教育的大发展、收入的大体拉平和平等意识的普及15;可是言论自由、政治民主乃至基本人权的保障,却好像没有多少。谢李二老的感觉与工人农民就有了些不同。残酷整人的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谢李二老身受其害的50年代中后期的胡风庐山两大冤案,更是为他们对毛时代的观感提供了一个特定的视角。他们对毛时代人权自由民主权利的缺失,有切肤之痛。但是不是因此就该得出结论,反蒋反错了呢?现在不少历史学家正在转弯抹角地说“是”。谢李二老好像没有这个意思。在他们看来,反蒋并没有错,只是共产党还应该实行宪政民主。以前没实行,现在实行还来得及。
对毛时代的经济16怎么看?从“阶段论”出发,他们认为社会主义改造是个严重错误,后患无穷。真的吗?如果没有社会主义改造,没有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有没有可能在短短的十几年内,建立起一个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独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没有这么一个体系,光把代表先进生产力的资本家请回来,是否就能实现经济起飞?这些问题值得经济史家好好做些实证研究,把因果关系弄弄清楚。
如果不谈实证研究,光从理论上看,在制度变迁问题上,“阶段论”的说服力也不是很强。五十年代初,按照苏联模式的理念,搞了三大改造,把整个国民经济纳入公有制计划经济的轨道,经济上不但没有造成灾难,从52年到78年,国民收入还翻了5番,综合国力大为增强。怎么回事呢?制度变迁成败的决定因素,并不完全取决于生产力的水平,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之有关的社会利益的力量对比,取决于这些力量的(思想)动员和组织程度。在当时的中国,有善做政治思想工作的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完整的苏联模式当样板,说过渡也就过渡了。
当然,后来在经济上还是出了问题:五十年代末的大跃进和3年大饥荒。但那是另有原因,与社会主义改造无关。这一段历史的吊诡之处在于,经济灾难的起因并不是毛泽东推行苏联模式。恰恰相反,毛泽东对苏联模式极为不满,力图跳出它的框子,闯出一条新的路子。毛泽东把苏式计划经济等同于官僚主义者用来压制群众创造性的条条框框。他想用政治动员、群众运动的方式来搞经济,打破条条框框,解放群众的创造力。毛泽东用意志论来挑战苏联模式,结果捅了漏子、闯了大祸。拨乱反正的意思,本来是指从毛泽东的做法回到苏式计划经济。毛氏做法,成也好,败也好,只与如何理解计划经济17、如何理解群众创造性有关,而于社会主义改造没有一点关系。
毛泽东是否喜欢暴力、好战?出兵朝鲜是因为美国打到了大门口;援越抗美,也是有拒敌于国门之外的意思。炮轰金门马祖,不惜与美国直接对抗;坚持发展核武器,惹恼了赫鲁晓夫;在在表现出不畏强暴的民族精神;虽然是以边缘政策对边缘政策,却也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谨慎从事,不轻易点燃战火。
中苏论战,两个社会主义大国,说是无产阶级国际主义,骨子里都有民族主义因素在起作用。同样不容置疑的是,除了民族意气之争而外,双方对世界革命和社会主义的理解,确实也有实质性的分歧。现在的问题在于,两个“暴力社会主义者”毛泽东和赫鲁晓夫在打架,哪一位是更正统的暴力社会主义者呢?
文革的情况好像比较清楚:煽动群众暴力,大搞政治迫害。可是仔细考察一下背后的理念,却又有大众参与和反对防止党政机器异化的根本考虑。
反对文革当然是对的。文革中整人时无法无天,那就应该建立法制、保障人权。但能否因为文革号召群众参与政治斗争,就该剥夺群众参政的民主权利了呢?能否因为文革中党政官员受到过造反派的冲击,现在的官员们就可以放心贪腐、不必再接受群众的监督了呢?文革的错误为改革开了路、为改革提供了正当性。可是如果改革只是对文革的简单的否定,事情也会走到反面:改革也许会倒过来给文革的正当性提供一个事后的证明。现在不是有许多人在问: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性真的不存在吗?党政官员中真的没有走资派吗?简单地否定文革,不能合理地解释文革中残酷(斗争)现象背后的动因,不能解释文革中暴露出来的种种复杂的社会矛盾,包括干群矛盾(或国家机器的异化),因此也就不利于这些矛盾的恰当处理。
为改革开道的思想解放运动,主题是破除对毛的迷信,意义巨大,影响深远。“阶级斗争为纲”被“经济建设、四个现代化”所取代。市场经济(当时叫商品经济)挑战计划经济的呼声愈来愈高,从而为日后的经济改革定了方向。毛泽东的大民主理论被彻底否定,建立法制、保障人权成为共识,并以取消文革中严重侵犯人权的四大为第一步。当然,对于把四大当作自由化来反对,左右两派对此都有微词。没有了四大,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利怎么来保障?反对自由化是否限制了言论自由?在政改方向上的含糊,为日后的分歧埋下了种子18;但在当时,对于健全法制的努力,大家都是欢迎的,尽管民主在政治改革的日程上还排不上号。
思想解放运动,是中国当代史中的转折点。由此为契机,中国的政治精英,用现代化取代了革命,作为自己的纲领和旗帜。先是打开局面的实干,然后是一步步地在经济、历史、文化、政治等领域建立话语霸权,最后则是换旗。谢老的文章,是近年来换旗运动中的一个高潮、一份最为明确的宣言。
整个说来,对于毛时代,谢老李老正确地看到了其施政方式的失误:拒绝法制,把群众暴力当作民主;但对其施政内容,即主要为哪个阶级服务,却注意不够。反右文革,都是阶级斗争扩大化,打击了不该打击的人;但却又都体现了支持工农群众、反对精英(知识分子和官僚)霸权、追求社会公正的时代理念。尽管思想解放运动把中国引入了一个非毛化的时代,但官方并没有正式地全面否定毛泽东的遗产。其结果是,毛的某些理念,不仅有力地制约了改革中的新自由主义倾向,同时也为一般群众对社会不公正现象的抗议,提供了合法的依据。
全面否定毛时代,是“否定毛文革”这一社会思潮(和运动)的一种特定的继续19。其结果和历史意义,只能是对49年革命的全盘否定。总结历史经验,往往蕴涵着一种探索:有无不同的路子可走?对49年革命的否定,其目的,当然是为了论证一个新的起点,一条新的通向未来的道路。这一点,在对改革的历史评价上,可以看得更为清楚。
改革:回顾和展望
十年动乱,到了最后,已是天怒人怨。在一个阶级对抗已经消灭了的社会中,还要以从显微镜和望远镜中寻找出来的虚幻的阶级斗争为借口,发动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纵有毛的威望,时间长了,也是不得人心;一旦能够从中摆脱出来,安心从事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谁能不拥护!“阶级斗争"概念只是在“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口号中,还有某种抽象的存在;在现实生活中,政治判断和意识形态判断的最终标准,已经不是革命和阶级斗争,而是发展生产力、实现现代化。标准的这种转变,在文革刚刚结束的语境中,是那么的得人心,因而其实现是既平稳又自然。
要把生产力从毛氏“阶级斗争”、“群众运动”的桎梏中解放出来,顺理成章的应该是回到(以阶级斗争熄灭论为基础的)苏式计划经济。可是苏联模式由于其种种弊病,特别是低效,不仅在中国,就是在苏联,也已经有人想有所突破了。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的经验和直觉,使他在经济学界有关改革的探讨论战中,有意无意地支持市场取向的一方。没有邓小平的支持,学者空论,能有多少结果?
可是市场,特别是与之密切相关的私有制和雇工剥削,从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看来,绝对是离经叛道。邓小平和他的智囊们,由于一时没有能力为市场取向的改革,作出有说服力的、马克思主义的论证,于是就只得动用执政权强占话语权,宣布“不争论”,“发展是硬道理”。
为了发展,邓小平不惜打破禁忌,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邓氏施政,又岂能完全不受毛氏理念的制约?于是在“发展是硬道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施政口号后面,又加上了“消灭剥削”、“共同富裕”的许诺。“先富”政策的门一开,不多久就变成了现实,并迅即演变为恶性的社会两极分化,致使人心浮动、社会动荡、群体事件层出不穷、各级政府疲于应付;而“消灭剥削”、“共同富裕”的许诺,却成了谈助笑柄,有几个人把它当真?这一情况的出现,并不能完全归因于市场的内部逻辑20;更重要的原因是,社会转型时迅速形成的各种权势集团,在(改革环境中的)利益博弈时的强势运作和巧取豪夺。
这里,不能不提到改革所经受到的、与毛氏理念的约束截然对立、但却更为刚性的约束,即全球化对中国改革所施加的结构性约束。中国改革的重要一环是对资本主义世界的开放。在引进外资、出口导向、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以廉价劳动力为比较优势的发展政策导引下,中国经济日益加速地卷入全球化过程,被迅速地整合到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之中,沦为跨国资本的附庸,成为外资控制下的、为发达国家制造廉价消费品的加工工场乃至血汗工厂。在这种情况下,“与(资本主义世界)国际接轨 ”,经由买办官僚权势集团的中介,成为不可违背也无法抗拒的刚性约束,专横地制约着中国的经济转型、社会转型乃至政治转型。资本主义的市场逻辑,资本主义制度的全部经济社会文化乃至政治逻辑,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迅速地展示出了它们的全部力量。阶级、阶级剥削、阶级压迫和阶级对抗的重新出现,只是这种逻辑的必然结果而已。
想当初,以四化和民主法制建设为目标的改革,被定义为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面对现实,没有忘记这个定义的人们,在“反思改革”的名义下,对改革的方向,改革的正当性,提出了无情的质疑和严重的挑战。
对于28年的改革,到底应该怎么看?“自我完善”这条标准还是太过空泛,因为什么是应该“自我完善”的社会主义这一概念本身,在这28年中,已经大大地走了样。更为简单的标准好像是:看一看谁在改革中得了利益,谁在改革中受了损失?这种利益重新分配的新格局是怎么发生的?是公平的吗?从哪些人的角度看来是公平的,从哪些人的角度看来是不公平的?循此以往,改革的未来又会是怎样的呢?哪些人对改革的现状未来表示欢迎向往,又有哪些人对此感到忿忿不满?在我看来,离开了对这些具体问题的具体回答,对改革的任何评价和解读,不是故意糊弄人,就是不着边际的隔靴搔痒。
按照这一标准,转轨为市场经济,即使是对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原则的重大修正,也应该热烈欢迎。为什么?它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不仅使国民经济总产值翻了几番,而且更重要的是,使4亿多的人口脱了贫。转轨使那么多的人受益,能不欢迎?当然,对于这里所说的“生产力的解放”,应该做些保留。从生产力的外部(物质)指标(即产值)来看,改革使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发展这一事实不容置疑。可是,如果看一看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即劳动者的教育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则进步并不太大。其结果是,中国 “生产力”发展的最大赢家,首先是控制着知识产权的跨国资本,其次是与加工出口有关的各类资本,而真正能够提供内需的、出卖血汗的劳动者,却所得无几。这是改革的一个极大悖论;长远来看,也是一个严重的隐患。
在政治文化社会生活领域内,改革开放以来,基本上不搞大的运动不整大批人,公民(特别是知识分子这个历次政治运动的主要受害者)的基本人权和其它各种自由权利,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这方面的进步,举世公认、有口皆碑;并且可以期望,情况会变得愈来愈好。
可是,直接影响亿万群众日常生活的医改教改房改,由于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政策方针与有关部门官员的设租寻租行为的暧昧结合,在为一些人开辟源源不断的财源的同时,却使一般老百姓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因而怨声载道。
更为严重的,当然是官商结合,在优化资产结构、建立现代企业的名义下,瓜分国企资产,使原先以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存在的社会主义家底,迅速地转换成资本家用以剥削劳动者的私有财产,同时把大批国企职工抛向街头,使之沦为社会边缘群体,引起了社会的动荡21。“工人阶级当家作主、是企业和国家的主人翁”,完全成了一句空话。“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这一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体的基本属性,已经不复存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政治基础,即共识和稳定,不再能像先前那样,可以理所当然地认为就在那儿,而是成了一个必须严肃对待、认真处理的大问题。
与之密切相关的是,改革在全球化的刚性约束下走上的发展主义道路,已在生态、资源和环境等方面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从而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遇到了一系列瓶颈约束。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在理论上较好地回答了这些问题;能否落实,则取决于抵抗发展主义的决心和能力:没有高速的经济发展来支撑某种程度的“购买社会和平”,目前这样高度两极分化的中国社会,能否维持社会安定,是个不得不让当局担心的大问题。
改革之初,为了打破“阶级斗争为纲”的桎梏,提出“发展是硬道理”有其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到了今天,改革中出现的上述种种消极方面,已经对现有的改革方向的正当性,甚至对推行改革的共产党执政的正当性,提出了严重的挑战。简单地重复“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进一步发展生产力”,不足以回应挑战,因为挑战的基本依据,本来就是现有的改革模式发展模式所造成的问题。要恰当地回应这一挑战,改革派必须提出新的模式来规范改革的未来。谢老认为,改革的最佳模式只能是作为马克思主义正统的社会民主主义。
前面说过,社会民主主义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不过,决定取舍的根本理由不在正统与否,而在它的具体内容。谢老认为,社会民主主义代表了工人、全社会和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它的目标是在生产力的基础上调节分配、消灭三大差别,从而实现效率和公平的统一。它根据普世(文明)价值(私有财产、个性、人权、自由、理性、民主等等)的要求,实行宪政民主、建立福利国家,放弃冷战思维、化解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间的不共戴天的仇恨、实现阶级妥协阶级合作、调动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积极性,通过和平渐进非暴力的途径,过渡到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谢老的结论是,工人阶级的解放,不可能通过革命,而只能通过资本主义在社会民主主义框架中的高度发展,才能实现。
普世价值和宪政民主下面再说,这里先讲一下阶级合作。阶级合作不仅可能,而且是阶级社会得以存在的先决条件。问题是合作的基础和条件。如果工人或者代表工人的工会,在法律的约束下、在老板的控制下,顺从听话,合作当然不成问题。如果老板经理在工人或工会或公方代表或党支部的监督下,老老实实地服从领导,完成交付的任务,合作也不会成问题。可是,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总有一方的心情不那么舒畅。能不能让双方都心情舒畅?当然能了,如果双方没有利益对抗的话。可是,在社会民主主义的框架里,社会公平是通过福利国家的二次分配来实现的。在初次分配时,工人只拿工资,资本家是赢家通吃,全部利润归己。在这种情况下,阶级利益怎么可能不对抗?有阶级利益的对抗就会有阶级冲突和阶级斗争。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和社会思想史家赫施曼(Albert O. Hirschman)有句名言:社会冲突是民主市场社会的支柱。在存在着对抗性阶级利益的社会民主主义社会里,谈阶级而不提冲突斗争,或谈冲突斗争而回避其阶级内容,都不能恰当地理解,为什么在西欧的社会民主主义社会里,阶级合作能够搞得比较好、比较成功?其前提是西欧的工人组织起了强大的工会,与资本家作了长期、有效的阶级斗争。
东欧的一些人,在剧变前后,也想要社会民主主义,但得到的却是腐败和新自由主义。怎么回事?就因为在东欧不存在那个前提。要知道,社会民主主义的基础是自由主义。在政治法律上,这就表现为,对国家权力和公共权力,法律会有各种有效的约束和控制,而对私有财产基础上的私人权力,却是毫无约束可言,全凭当事人的博弈。空谈以市民社会来取代权威统治、以社会民主主义来取代斯大林主义的东欧书生,面对拥有强大经济实力(财产权力)的资产阶级,在博弈时无牌可打,得到的只能是最糟糕的资本主义。
那么,换旗,或把社会主义换成社会民主主义,即把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制度作为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或经济基础,并对政治法律和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作相应的调整,实行宪政民主、建立福利国家,在当前的中国,意味着什么呢?那只能意味着放弃已经取得的社会主义成果,接受重新出现的资产阶级的剥削和控制。至于能否从资产阶级那里取得一些让步,从未来的福利国家的二次分配中得到一些补偿,那得一看资本家的好意,二看自己的斗争能力了。资本家当然也会有好意。但是不是永远靠得住,就不好说了。万一他们也推出一个里根撒切尔当头,翻脸不认账了,象当前在英美等国那样,怎么办?如果中国的工人阶级自己有能力去斗争、去取得让步、不让不认账,那又何必把自己现有的权利权力拱手让人、然后再去求人施舍呢?
在社会民主主义问题上,谢老的主张,从整体上说,难以令人接受。但他的主张中,有一点基本意思却是对的。那就是,既然要搞市场经济,就得承认资本产权;于是劳资合作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大问题。如果社会民主主义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合适框架,什么样的框架才是合适的呢?
概念框架
苏东剧变前后,中国、前社会主义阵营各国、世界范围内的马克思主义者乃至一般左派,对价值和目标开始重新定向、重新定位。这一过程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争夺话语霸权的斗争。斗争的焦点是如何看待资本主义的现代性。其结果是,在观察历史指导实践规划未来时,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范式,在世界范围(包括中国)内,被自由主义的现代化范式所取代。22
马克思主义认为,基于科技工业大生产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在人类历史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为人类解放提供了生产力的前提。但与此同时,资本主义的雇工剥削劳动异化,必然引起矛盾和冲突。只有通过革命,超越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才能真正实现人类解放。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简单地否定资本主义现代性(其基本特征是面向未来,立足理性、追求解放),只是认为它必将被超越、为更高形式的现代性,即社会主义的现代性,所取代。也就是说,社会主义也是面向未来、立足理性、追求解放的。只是在社会主义现代性中,个人解放将被集体解放(通过工人斗争、反殖斗争、社会主义建设和世界革命而实现的阶级解放、民族解放和人类解放)所取代,个人理性工具理性将服务于集体理性价值理性确定的目标。
以自由主义为基础、以美国经验为样板的现代化学说,初次出现于50年代中期。它是冷战的产物,又直接为冷战服务。二战以后风起云涌的民族解放运动,由于其直接间接地受到社会主义阵营的支持,并大多为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所吸引,极大地改变了冷战的战略态势。作为回应,美国的冷战骑士,在美国政府的直接支持下,提出了现代化理论,把经济的起飞发展,以及一系列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的“现代化”指标的逐步实现,说成是人类进化的必由之路,并以之来与民族革命和社会主义模式相对抗,争夺中间地带。23
根据现代化理论,革命,或者是对正常的现代化过程的偏离,最终还得回到现代化这一人类文明主流中来;或者是实现现代化过程中某一阶段(如完成民族整合、建立发展资本主义所必需的民族国家,又如落后国家的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可用工具,阶段走完,目的达到,工具就该扔了。
那么,到底什么是现代化呢?简单说来,就是美国化。在五十年代,现代化指的是市场经济、代议民主和当时美国还奉为圭臬的罗斯福新政式的福利社会。到了冷战结束后的九十年代,罗斯福的新政新自由主义,已被布什克林顿完全不同的、实际上是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新自由主义所取代,现代化中的福利社会一项,也就被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各领域的全面私有化所代替。这是人类历史的终点,并以全球化为其具体实现形式。普天之下,概莫能外。
为什么?因为现代化符合人性的根本愿望,实现了普世的文明价值,如私有产权、个性、人权、自由、自决、理性、容忍、民主等。
可是问题在于,普世价值其实并不普世,只不过是当代西欧北美一些局部地区近世以来流行的价值观念而已。撇开其它地区不谈,就是在欧洲古代和中世纪,崇尚的也不是个性和理性,而是伦理责任和宗教信仰。就是在20世纪的西欧,在墨索里尼的意大利和希特勒的德国,是不是也把民主自由个性当作最高价值来追求,好像也是个问题。美国能容忍南方自决独立吗?中国能容忍台湾西藏自决独立吗?
其次,普世价值之间经常起冲突。起了冲突怎么办?谁来裁判?比如说言论自由和不让种族歧视,都是当代欧美流行的普世价值。有人要发表种族歧视言论,能给这个自由吗?所以,价值的背后是权利,权利的背后是利益。普世价值只不过是给局部的一时的世俗利益披上的一袭神圣外套而已。
可是不管怎样,马克思主义在这场话语斗争中确实输了,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结论。究其原因,是否因为苏东剧变、中国要改革,社会主义在与资本主义的和平竞赛中失败了?当然,失去政权的支撑,对马克思主义来说,是个极大的打击。但关键还在理念。尽管马克思主义不能被归结为社会主义。但没有一个成功的社会主义模式,马克思主义还能有什么吸引力呢?可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念,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否定市场。这一个子下错,整盘棋就输了。
输了,不等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念整个就是错的,也不能因此而证明自由主义的价值真的就是普世价值,或者新自由主义的全球化真的就是人类历史不可逃脱的终结。它只是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必须按照市场的必要性作出重大的修正和发展。但在转入这一主题之前,先来看一下, 上面提到的范式转换,在中国是怎么发生的。
前面提到过,改革的理论基础是生产力论和阶段论,直接目标是社会稳定(安定团结)、发展生产力。用的虽然是马克思主义的语言,但无论在用词上还是在实际内容上,它与六十年代初即已引进的、现代化理论奠基者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一书中的用词和观点,却极为接近。到提出“和平和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主题”这一论断时,革命与解放的话题消失了,发展或现代化成了主题,现代化范式在中国的主流话语中,已经建立了自己的霸权。
确实,从八十年代起,发展成了热门的话题,而民族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却不再有人提起。但这并不等于“革命与解放”就整个地从地球上消失了。激进的新自由主义革命,不管是用军事手段进行的政权更迭,还是通过颜色革命来推翻社会主义政权,一直在不停顿地进行着,其目的是要把人们从专制暴政中解放出来。这场正在不停顿地进行着的革命,其最终目的,是在全球范围内完成现代化,即把资本主义核心地区以外的部分纳入依附性的现代化轨道,在国际分工的名义下,以结构性的不平等的形式,对这些地区,实行新殖民主义的剥夺,并用现代化的话语来改写殖民主义的历史,以建立起资本帝国主义的历史一贯的道义正当性。
应该说,新自由主义主导下的(首先是经济上的,同时也是政治上的)全球化,特别是由于在发达国家的利润率下降和资本过剩导致的资本国际大转移这一不可逆转的趋势,确实为落后社会提供了现代化的机会。中国的改革,抓住了这个机会,成了得益者。比起中非地区的失败者来,中国是幸运的。中国成功了。人们在大谈中国的崛起。但是,成功的代价呢?屈从资本主义的发展主义霸权,改写半殖民地的屈辱历史,放弃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
有没有可能又享受成功又坚持理想呢?当然可能了。但是,在社会主义问题上,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公有制计划经济)必须放弃;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 (即超越资本主义:反对雇佣劳动、取消结构性的不平等、实现社会公正)的前提下,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作出重大的修正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继承空想社会主义的理想,要消灭剥削,消灭三大差别。这个理想必须坚持。但要实现理想,不是回到前资本主义的农业社会,而是利用资本主义发展起来的科技工业大生产,在这基础上继续前进。
马克思主义赞同社会民主主义发展经济、实行社会保障、以福利国家形式实现再分配公正的主张;但并不认为这就是社会主义。 要从社会民主主义进入社会主义,还得取消雇佣劳动制度、消灭剥削。
马克思原来的理论,苏联和中国过去的实践,把社会主义等同于公有制加计划经济。 这一条必须彻底放弃。计划经济的理论设想不乏诱人之处,但其历史实践的绩效表现却令人失望;而市场机制,在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上,却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因而必须成为社会主义新模式的一块基石。改革的最大成就,就是在观念上的这一突破。至于公有制,它本身并没有消灭雇佣劳动和剥削,只是市场雇佣劳动和剥削采取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而已。传统马克思主义者对公有制的盲目崇拜,与自由主义者对私有制的盲目崇拜一样,都是因为有个所有制决定论在作祟。决定经济制度的社会性质的因素,并不像斯大林想象的那样,只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政治法权制度等上层建筑,对于财产关系的性质,往往比所有制本身更为重要。这一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基础上层建筑关系辩证法的观点,在下面讨论劳动产权时,可以看得很清楚。
什么是劳动产权?简单的回答是,劳动者对于自己(通过劳动)创造的财富拥有财产权,即有权参与剩余或资本增量产权的分配。但有必要首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劳动?劳动,指的是劳动能力与劳动条件结合创造财富与价值并体现为一定时间量的活劳动过程。由于劳动力只有与生产资料结合,才能创造财富,合乎逻辑的结论只能是,两种劳动(或生产)要素——活劳动(劳动能力的使用)和劳动条件——同时对财富和价值的创造做出了贡献,其拥有者都有权参与创造出来的财富或剩余或资本增量产权的分配。也就是说,劳动产权论24既为按要素分配25提供了理论基础,又为劳动者参与管理提供了产权基础。
但是,劳动产权论者特别强调的是,由于劳动者提供的话劳动,是使作为剩余创造唯一源泉的劳动过程得以进行的主体基础,劳动者享有的劳动产权,是其不可让渡、不容侵犯的基本权利,应该在宪法文本中有充分明确的表述,从而使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尊重,并在法律上得到政府的保护。
显然,劳动产权作为一种经济制度,要有效运作,必须有一整套的政治(宪政民主)、文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社会(参与制和福利保障26)制度和安排作配合。
首先是宪政民主。这其实也是谢老李老关心的焦点。他们认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这话绝对正确。但是,实行宪政并不等于就有了民主。宪政只是从形式和程序上,制约政府的权力、消除任意施政(专制)的可能,确保公平,保障个人的自由权利。唯法主义者的根本错误在于,他们完全不注意宪政的内容,即保护什么、不保护什么。撇开君主立宪式的宪政不说,即使是保护私有财产、契约自由、雇工剥削自由的自由主义宪政,和保护劳动产权,保护公民的工作权、福利权和社会平等的社会主义宪政,其内容,其所奠基的社会的性质,也是南辕北辙。
更为重要的当然是民主。没有民主,宪政能有多大意义?但什么是民主?谁都知道,民主的本意是人民主权,即凡事人民说了算。但谁是人民?官员企业家,还是蓝领农民工?在当前的市场经济阶级社会里,谁享有主权?谁说了算?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前提,即享有教育权、知情权、话语权,甚至是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都得有经济实力作后盾。任何宪政,如果不能确保广大工农劳动群众(人口的绝大部分或人民的主体)行使民主权利的经济前提,那不管精英们把话说得多好听,只是骗人的鬼话;把条文订得多细致、多严谨,只是一纸骗人的空文。你怎么能确保人民有行使其主权的能力呢?
宪政民主必须实行。但首先得在理念上把其基本内容,即国体是什么?主权在谁?向人民交待得清清楚楚,取得他们的同意,然后才谈得上文字表达和制度建构。可是要做到这一点又谈何容易?精英们怎么肯放弃他们的黑箱炒作?这是他们的特权呀!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民主得靠自己的斗争,而不可能来自别人的恩施。加拿大民主福利国家的设计师、哈佛训练出来政治经济学家MacKenzie King,在鼓吹提倡福利民主和普选权前,曾受雇于洛克菲勒财团,去帮助他们度过由Ludlow 1914年煤矿工人罢工引起的政治危机。工人斗争的坚决,迫使他认识到,只有实行普选民主建设福利社会,才有可能弱化工人阶级的动员和斗争,确保资本主义的社会和平。为什么我国广东的血汗工厂里,既没有福利,更没有民主?道理很简单。那里的工人没有也不让组织起来与资本家进行斗争。
这样说,并不是要鼓动工人起来搞暴力斗争。而是说,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在确保工人利益的前提下,部署与资本家的阶级合作。当然,在一个社会主义社会里,政府的主导作用远远不止这个。除了企业的日常经营和内部事务,政府不应干预外,对于经济的宏观平衡、垄断的防止、公共物品的提供、外部性的处理, 对于再分配公正的确保, 特别是对于恰当的发展战略的制定、民族产业的保护和民族经济的发展, 政府必须积极干预。而对于劳动产权这一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则政府必须在宪法基础上,竭尽全力加以保护, 以保证市场经济的发展沿着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前进。
可是,我们不是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吗?初级阶段的任务不就是发展生产力吗?如果容许剥削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怎么能在现在就要就消灭剥削呢?应当承认,初级阶段概念的提出,有其历史意义。它用阶段论的语言,否定了只要计划的传统观念,论证了市场机制的必要性。可是,一旦认清了必须用市场来取代计划,它的历史任务就已经完成了。继续谈论初级阶段,有害无益,因为它蕴含着两个错误的设定。第一,处于初级阶段,意味着不管什么,包括资本主义雇佣剥削在内,只要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就可以容许、值得提倡、应该保护。截获是只有初级阶段,没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成了放弃社会主义底线的借口。第二,到了高级阶段,就可以也才可以不要市场、只搞计划经济。如果经济生活的现实,表明计划经济不如市场经济,这就倒过来为初级阶段的长期性甚至永恒性,提供了“论证”,也就是说,为保存资本主义雇佣剥削提供了永远不会过期的合法性。
社会主义从计划模式转向市场模式,既引起社会利益的分化组合,又牵涉到一系列深层的理论问题。各派势力纷纷提出自己的转型方案,意在夺取转型定向的主导权。于是,话语斗争势在难免。话语斗争的背后,当然是社会成员实际利益的斗争。但社会成员,如果没有文化观念的动员,没有理论纲领的引导,就不可能组织起来采取行动,就只能任人宰割。在这个意义上,当前的话语斗争,对于转型的方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话语斗争的特点是,各派力图也必须与主流话语挂钩,对其作出特定的、有取有舍的解读。一旦特定的解读成功,主流话语本身也就发生了变化。循此以进,没有尽头。改革之初,生产力论阶段论就是对于当时主流话语马克思主义的一种特定解读。生产力论解读的成功,使得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变成现代化理论的另一种说法。
当前的中国,话语斗争的形势极其复杂。官方的主流话语名义上是马克思主义。由于国际大环境和改革二十多年来走过的道路,实际上的主流话语是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导向的改革,产生了种种恶果27,已经引起广大下层群众的严重不满。这种不满,可能被各种不同的观念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历史上,社会危机时期下层的不满,曾经被动员组织成国际共运,也曾被法西斯运动所利用。当年的文革暴力,难道真的只是四人帮的倒行逆施,而与下层不满没有关系吗?现在的任务是,如何把这种不满及其背后的社会力量,动员和组织到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斗争中去。
为此,就需要新的观念,需要理论创新。比如,上面提到的劳动产权,就是一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新理念。但是,现在一提理论创新,人们想到的往往是“吸收一切文明成果”,特别是与现代化生产规律有关的经营管理方式;也包括传统美德,如儒家伦理中的“己所勿欲、勿施于人”;还要求把传统美德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28。资本主义的经营管理方式和封建主义的伦理道德,都老掉牙了,为什么说是创新呢?真正的原因,其实只是因为它们与49年后的主流话语不同。于是理论创新本身成了话语斗争的一部分,其背后则是政治经济利益和权力的斗争。
看清理论创新的话语斗争实质,及其经济政治利益背景,对于理解理论概念(如“发展生产力”、“国退民进”、“物权”、“民有”等等)的挪用、误用和滥用,大有好处。但这并不排除纯粹认识上的不同看法。
比如,谢老李老追求的劳资合作基础上的宪政民主、人权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等目标,本来完全可以在社会主义的框架内得到实现。但由于他们不是把劳动产权或劳资双方在经济地位平等条件下的斗争,而是把资本主义本身,误认为是劳资合作的基础 ;而把对资本主义制度固有恶果的消除,寄希望于福利国家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于是就提出了换旗为社会民主主义的主张。可是,由于社会民主主义的基础是自由主义,而在当前,自由主义的最为强势的形式是新自由主义,倡导社会民主主义的实际结果,得到的只能是新自由主义。 在当前中国的语境下,用新自由主义来主导改革和现代化,就算成功了,其结果也只能是殖民地性质的现代化:耗尽资源、摧毁环境的发展主义,为发达国家生产廉价消费品的加工工场, 国内则两极分化、阶级对抗。当然,谢老李老心里可能还有一个阶段论的问题。阶段论固然看到了生产力水平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制约作用,但却没有看到更为重要的人们在文化动员、理论指导下创造历史的能力。把这些道理说清楚了,我想谢老李老不见得非要社会民主主义不可。社会主义有什么不好呀?
有人会说,你这个劳动产权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是乌托邦。如果因为社会主义还没有实现而把这一理想称作乌托邦,那这个乌托邦有什么不好呢?人们总得有个理想吧。问题是,你的那个新自由主义也是个乌托邦,而且是个伪乌托邦。所谓的涓滴效应(饼做大了大家分享),没有生死斗争,从来也不会自动生效。
附录: 必须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2006年2月)
苏东剧变和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垮台,使马克思主义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处于困难的调整阶段。与此相对照,当前的资产阶级,却有一套完整的意识形态(伦理-政治领域中的保守派自由主义,经济领域中的新自由主义或市场原教旨主义,国际关系中的新帝国主义,文化领域中的快乐主义,等等),并在与马克思主义的话语斗争中节节取胜(在中国则主要通过对文革、大跃进和“国企低效”的垄断解读而取胜),从而在急剧变化的当代世界起着强有力的导引作用:通过人权、理性、效率、市场化、自由化、私有化、全球化、发展主义、消费主义等口号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全方位地把各国整合到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去。
面对这一政治-意识形态形势,中国共产党只有两种选择:或者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阶级属性和历史使命,寻找有效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新途径);或者是有意无意地(逐步)放弃马克思主义,通过社会民主主义转型为资产阶级政党。当然,在中国实行社会民主主义,或以发展型国家为目标的民族主义,要比实行官僚买办依附性的资本主义(权贵资本主义)好得多;但就更换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凝聚力的道义基础而言,则并无二致。
当前,围绕着经济改革,两种选择间的斗争已臻白热化。想靠“不辩论”来回避对政策(甚至政权本身的合法性)作必要的理论论证,已经不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必须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立场:下列基本原则必须坚持29;谁要换旗就得说明,为何这些原则必须放弃。否则,无以服人!
一、哲学
1. 哲学的任务是改造世界(主要指人类社会制度),因此理论与实践必须统一。这既意味着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又意味着实践有明确的理论指导和奋斗目标,即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2. 对立统一的辩证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基础与上层建筑,更广泛地说,主观与客观,是对立统一体中两个相互渗透、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侧面(如生产关系中谁拥有企业产权,就离不开上层建筑中的法制框架)。不能把生产力和基础的制约作用夸大为决定作用,也不能把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能动作用夸大到不受客观条件制约的地步。
3. 主观能动性。改造人类社会制度之所以可能,因为制度本身就是人类在一定条件下活动的产物。条件的变化使改造成为可能,但可能性的实现却需要通过革命的实践,即能动性的发挥,或对反抗变革的能动性的克服。对立双方能动性的发挥和竞争,导致社会制度沿着不同的方向演变。辩证法的世界观与(必胜或必败的)宿命论观点格格不入。
4. 阶级观点。革命实践中对立双方的斗争,必然会在基础和上层建筑各领域以各种不同形式出现。但其基本内容,只能是基于经济利益的阶级斗争。
5. 历史观点。商品、市场、资本、劳动、经济制度(规则或集体理性)、计划、国家职能、民主等社会范畴,必须看作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对这些范畴,不能离开其历史规定性作纯概念的理解。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这些范畴可以有不同的社会内容。
6. 人本主义和批判精神。马克思主义作为革命的、改造世界的实践哲学,具有强烈的批判性。其批判的锋芒主要针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有取消作为人性异化主要根源的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才能实现无产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这里,批判的出发点或伦理基础是“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
二、经济学
尽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价值和剩余价值、所有制决定论、计划和市场、分配理论、资本积累一般趋势和危机理论等问题上,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说法进行修正和发展。但任何修正和发展,不能离开下列基本原则:
1. 活劳动是创造价值和财富的劳动过程的主体基础;劳动者应是自身劳动成果的主人。
2.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力成为商品;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法律框架的合谋下,劳动者沦为雇佣奴隶,成为资本榨取利润的工具。这是劳动异化、人性异化、社会不公正和社会罪恶的根源,是社会对抗、社会改良乃至社会革命的根源。这是资本主义制度内在的、结构性的、不可克服的矛盾。
3. 缓解矛盾、转嫁危机主要靠资本扩张:内在的技术性的扩张(新生产领域和新经济领域的开发)和超越民族国家界限的对外扩张(殖民主义或全球化)。但资本扩张的结果,只能是同样的结构性的矛盾在所有经济-技术领域内和全球范围内的复制。
4. 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解决,要求废除雇佣劳动制度、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使劳动者成为生产和社会的主人。
三、社会主义
以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基石的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失败,提出了修改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的必要性。但任何修改和发展,不能离开下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出发点:
1. 社会主义作为对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的否定,其主要特征是废除雇佣劳动、消灭剥削、实现社会公正;从而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解放生产力,使经济得到前所未有的迅速发展。按邓小平的概括:“社会主义就是发展经济、消灭剥削。”
2. 科学发展观。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有关基础-上层建筑和生产力-生产关系的辩证法。但是,邓小平的“小康社会”思想(不提倡高消费)又明确表明:发展经济决不意味着发展主义和消费主义。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表现形式之一是:一方面,资本扩张导致发展主义和消费主义;另一方面,由资本扩张不断制造出来的新欲望、新需求(如小桥车),由于制度约束(分配不公)和资源约束(如汽油),对于(如中国)广大劳动者来说,又根本不可能得到满足。因此,作为对资本主义发展模式的否定,社会主义的发展观,只能是中央概括的“科学发展观”。
3. 劳动产权。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不同,不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局部的改良,而是对资本主义财产关系、法权观念和经济制度的根本否定。如果说,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石是通过雇佣劳动制而实现的赢家通吃的资本产权;那么,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石,就是通过取消雇佣劳动制而实现的、以劳动产权为中心的、合理分享剩余的产权体系30。
4. 政府职能。对于企业的日常经营和内部事务, 政府不应干预。但是, 对于经济的宏观平衡、垄断的防止、公共物品的提供、外部性的处理, 对于再分配公正的确保, 特别是对于恰当的发展战略的制定、民族产业的保护和民族经济的发展, 政府必须积极干预。而对于劳动产权这一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则政府必须动用法律武器,竭尽全力加以保护, 以保证市场经济的发展,沿着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前进。
四.政治31和意识形态
1.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结构与法制框架在界定或改变经济关系(包括所有制在内的各种产权关系)时起决定作用。
2. 在对抗阶级存在(或消灭后重新产生)的情况下,政治的主要内容就是阶级斗争。其形式则可以是(以阶级利益为出发点的)对抗、妥协或合作。
3. 意识形态斗争(现在时髦称为话语斗争),是政治斗争的前哨阵地。与政治一样,具有明确的阶级内容。
4. 法治。政治斗争必须也只能在经由民主程序制定的法制框架内展开。
5. 民主或人民主权,其实质是参与。它可以取直接民主也可以取代议制的形式。民主的适用范围涵盖社会生活各领域,包括经济领域,即劳动者有权参与对劳动过程的管理和决策。
6. 政党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一个政党,只有当其为特定的阶级或阶级联盟(如工人阶级或工农联盟)的阶级利益服务的时候,才能得到该阶级或阶级联盟的拥护。政党可以换旗(如社会党国际公开放弃马克思主义)。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再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而只是表明,它的阶级基础或它所代表的阶级利益发生了变化。在存在着对抗性阶级利益的情况下,全民党只能是骗人的鬼话。
上面主要谈了哪些原则必须坚持,却没有多谈发展。马克思主义当然要发展。在历史唯物主义和经济学,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理论领域内,马克思主义的概念框架必须有大幅度的调整,相当多的具体论点更必须有实质性的修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才有生命力。但是,离开了革命的辩证法,离开了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离开了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以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的崇高理想,也就是背叛了马克思主义。
7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内外政治-意识形态斗争的特殊形势,对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形成了极大的压力。这种压力,加上经济改革造成的利益分化,同时也由于认识上的种种误区,已经使相当一部分人,在离开马克思主义的道路上,走得相当远了。是否换旗,事关重大。它不仅涉及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而且决定着社会主义中国的今后走向。一场大辩论势在难免。面对这场辩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有必要明确申明自己的立场,是为此文。
1 《炎黄春秋》2007年第2期1-8页。下面的引文,除特别指明外,均出自该文。
2《炎黄春秋》2007年第2期9-15页。
3 劳动产权与改革的目标模式:社会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年第2期111-117页。
4 《资本论》第3卷第504页,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
5 经理因从事经营管理决策劳动而获得的收入,与作为资本控制者分得的利润,性质上完全不同。但在资本主义企业中,这两者却往往纠缠在一起,难以分开。
6 关于劳动产权制度的详细讨论,请参看劳动产权与中国模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7 指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8 指进行阶级斗争反抗剥削压迫。
9 《炎黄春秋》2007年第2期13页。
10 指只有先补上必经的但被人为地跳过的资本主义阶段的课,才能建设社会主义。
11 其主要形式和最高成就是福利国家,具体表现为政府主持的各种社会福利项目。
12 其起因是知识经济的兴起所引起的产业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即蓝领阶层人数的急剧减少和工人集中程度的降低。
13 里根星球大战的目的之一,就是用军备竞赛来拖垮苏联经济。现在西方许多学者,把苏联的垮台归功于里根的“英明”决策,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14 相似的情况,也发生在早期出国的中国学者官员身上。一进西方的超级市场,他们就被征服了:“看看这琳琅满目的消费品,资本主义就是好!而我们的社会主义呢,真是一团糟!”
15 由于平等主义的话语霸权,连极端封建不平等的“出身论”的鼓吹者,也得找个平等主义的借口:出身剥削压迫家庭的子弟应被歧视,是因为他们总是企图复辟不平等的旧社会;而红五类子弟之所以应该享有“特权”,是因为他们天然是追求平等社会的革命接班人。
16 苏联经济的两大特点(战时经济和内部积累)及其后果,同样适用于毛时代的经济,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17 毛泽东从来没有想用市场经济去取代苏联模式。
18 清污运动所透露出来的政改思路,比思想解放运动要清楚得多:即否定国家机器异化的可能性,这就从根本上为全面蜕变提供了保护伞。
19 否定文革还可以沿着别的方向进行。但这在改革时期不是主流,这里暂且不论。
20 传统左派反对改革,自由派力图把改革拉到资本主义的轨道上去,所依靠的,主要就是这个“市场逻辑”。进一步的讨论,参看劳动产权与改革的目标模式:社会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年2期111-117页)。
21 改制过程中,原先存在的社会福利制度的实际上的崩溃,对那些下岗职工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22 西方学界还有个后现代派,把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统称为现代派而加以反对。但其矛头主要针对马克思主义的本质主义的阶级观和目的论的历史进步观,对于马克思主义在学界影响的衰落,有点影响。对于自由主义,特别是体现在全球化话语中的新自由主义,后现代派可以说是毫无影响。
23 参看Michael Latham:Modernization as Ideology: American Social Science and "Nation Building" in the Kennedy Era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2000) 。
24 有关劳动产权较详细的讨论,请参看劳动产权与中国模式 (曹天予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企业劳动产权概论(李惠斌著,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 劳动产权与改革的目标模式:社会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曹天予,《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年第2期111-117页)。
25(a)按要素分配是对所有制决定(分配)论的否定。从历史哲学的角度来看,劳动产权论和按要素分配在理论上的出发点是:分配制度是特定的社会政治伦理规范及相应的法权体系总和的产物,而并不是先天地取决于生产资料的归属。关于所有制-产权与社会规范-政治法律制度间关系的更一般的讨论,参见劳动产权与中国模式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8-10页。
(b)同时,劳动条件或生产资料或资本,作为过去劳动的产物,按照马克思的看法,只是物化了的劳动而已。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看作是内容完全相同的两个概念。
26 关于参与制和社会保障,请参看小康社会主义的公共整车构想:劳动、参与、社会保障及其它 一文(林春,劳动产权与中国模式,356-374页)。
27 比如,许多国企改制,成了国企高官变相瓜分国有资产,导致大量职工失业、沦为社会边缘化的族群;城市医改,竟引起医疗和药品价格狂升,成了草菅人命的敛财;药管系统的贪腐大案和各地的矿难弊案,暴露贪官恶吏奸商合流的狼群现象;地方官与开发商哄抬房价、地方官府行政收费罚款无度、教育界滥收费用,经济持续高增长背后的这些脱序乱序现象,以及世界上最严重的两极分化和福利制度的崩溃,都是新自由主义主导改革的结果。
28 这种结合是否可能,从纯理论的角度来看,已经大成问题:市场竞争中谁也不愿意失败;在这种情境下,谁能做到“己所勿欲、勿施于人”呢?
29 为了行文简洁,暂时略去与这些原则有关的文本来源、历史经验总结和对作为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改革的支持和约束。
30 详见劳动产权与中国模式----当代马克思主义在挑战中发展 一书(社科文献,即出)。
31 这里讨论的政治不包括技术性的“公共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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