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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10条”命题的漏洞

2025-02-14 学习 评论 阅读

“国10条”命题的漏洞  

怎样评价国发〔2010〕10号文件,任志强说是“市场经济向计划经济倒退的开始”,窦含章说是“把开发商‘撵出’舞台中央的好政策”,这实际上是一种观点的不同说法,经济学家不会这样看,政府也绝没有这样想。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科学》编辑部赵磊说是“为了维护资本关系稳定所作出的‘让步政策’,也就是说,给泡沫‘放点气’”。我同意维护资本关系稳定给泡沫“放点气”的观点,但不认为就会止于“让步政策”,而可能是恩格斯说的“国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被称为“中国问题‘真诚反思者’”的新加坡国大东亚所所长郑永年,认为是“强有力的经济甚至是行政措施,希望能够控制住高涨不下的房地产价格”。评论员叶檀说是“相当于单独对房地产市场加息”。……学者评论家都把国发〔2010〕10号文件,看作完全是非制度性的政策措施,我认为也许低估了国发〔2010〕10号文件的意义。文件定名为《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不用“扼制”用“遏制”,而且“坚决”,说明了不只是把守、控制,而是要制止、阻止、禁止;国务院对房地产商不听招呼,不顾国家安危和人民住房难,顶风大幅提高房价,已经怒不可遏,要“重拳”“出击”。从政府的主观意志来说,可能就是如此。但是这一步迈出,事情的发展常常超出人们的预期。  

许小年教授肯定房价还要涨,开发商潘石屹也认为房价还要涨,任志强更否定会出现拐点,总之,经济学家和开发商认为起作用的是市场供需关系。不少人认为“国十条”不能根本解决问题,我也这样认为。但是,如果认为只有市场起作用,那末,宏观经济学就不会存在。  

国家对市场进行控制,不仅是社会主义国家应有之义,资本主义国家也早已用政府的看得见的手,来“对付”——萨缪尔森用词——市场的看不见的手。过去几年,政府已经发过很多文件,控制房价,但是房价反而越控越涨,越来越不可收拾,使得政府的控制力受到质疑。现在,政府痛下决心,坚决遏制。房价问题能不能解决呢?。  

许小年肯定房价还要涨,他说:“原因很简单,需求大于供给,或者供给小于需求。”我认为他是从一般自由市场经济学原理讲的,但是,现在市场经济的自由度受到两方面的限制,一是垄断,二是政府。  

中国房价之所以这样暴涨,实际原因不在于刚性需求很大,而在于垄断,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和投机者垄断了住房的生产和交易。现在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是,大多数需求住房的人买不起房,刚性需求虽大,但有效需求即有购买力的需求并不大,不支持现在的房价。所以,我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虚高”而“不热”。  

许小年主张资本家就是要贪婪。许多经济学者反对政府干预市场,但是我们看到,他们又要求政府干预市场,制止市场无法抗拒的垄断,要求政府为市场经济开屁股,消除它在谋取暴利的同时给社会制造的祸患。我可以说,在今天,如果没有政府的控制,市场就会因为自身的问题而崩溃。今天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就面临着这样的情况。国发〔2010〕10号文件在消除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虚高,推动保障居民需求的住房建设热起来,可以起很大的作用。所谓需求推高房价是表面现象,是泡沫;我断定,一旦政府停止了对投机者的资金供给,这个泡沫就会破灭;一旦住房切实进行保障房建设,人们对住房的需求就能逐渐解决。  

潘石屹的“两年后房价会上涨”,较任志强的“楼市没有拐点”,要符合价格波动的市场规律,不过,任志强也不是说房价现在不跌,他说的拐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会影响一个较长的时间,两年三年甚至四五年。所以,潘石屹和任志强的看法,基本上没有多大不同。他们和许小年的观点也相似,认为人们对住房的需求,不会导至房价的长期下跌。我认同这种认识。文件名曰“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有此意思,从市场经济规律看,房价也不可能长期下跌。但是,以后会不会比现在的价格还高?抛开人民币贬值因素,即按它的价值来说,应该不会。同样产品的价值,只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减少。问题是,中国政府在房地产问题上,就如欧美国家在金融问题上,能不能对市场切实加强监控,经济是不是按价值规律运行。  

在国发〔2010〕10号文件,对当前房价有两个提法:“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对此,人们可以作各种不同理解,而放在文件总标题下,就留下许多容许房价继续上涨的政策空子。比如成都市房价在文件发布后继续上涨,财经学院的教授解释说,这是成都市房价不高。现在象成都这样逆风上涨是个别的,整个房地产市场还呈现观望状态,这在文件发布时,属正常状态,如果相持久了,如果房价逆风上涨的二线城市多起来,事情就会发生变化。  

文件名曰“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不好,它没有给中国房地产市场明确信号,它给开发商和投机者以幻想,也给购房者错觉,认为房价还会涨。中国的房价这些年为什么控制不住的外部原因之一,就是“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提法,让人们以为,政府只是反对“过快”,温和上涨是允许的,正常的。不知道那位秀才如此笔下生花,把事情弄成这样子!  

房价过高,是普遍问题,必须压下来。政府一定要有这个明确态度。如果政府还态度模糊,或者怕这怕那,事情发展就会如许小年、任志强等人所言。  

但是,压房价不应是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主要目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住房难。现在楼市清淡,降价也是跟着就来的事。舆论这些天在大讲国发〔2010〕10号文件已经发挥作用,我认为,这是政府与房地产商博弈的开始,现在是政府进,房地产商退。但是,随着房地产商的退,政府对房地产商的压力就越来越兼容,反过来对政府的压力就越来越大。因为在退却中,房地产商建房相应地越来越少,不用说下去,只要清楚房地产业是支柱产业,记住它在去年“保8”的作用,就明白了。我说过:“如果政府与开发商的博弈来解决中国的住房难问题,结果还是两败三伤:开发商和政府都失败,开发商、购房者、国民经济都会受到损伤。”  

我认为,政府不应再出台更严厉的诸如物业税等政策措施,而应当加快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开工,增加有效供给增加。  

标签:房价   政府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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