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双轨制--与“人社部发言人”商榷
与“人社部发言人”商榷
“人社部发言人”的意见我解读为:一、急需解决问题的困难群体和阶层比比皆是,如出力打过天下的农民、下岗工人,我们(企业退休高级专家)的问题按轻重缓急只能排后。二、退休双轨制积重难返,企业这一大块不可能退回去,今后机关事业单位还要向企业看齐。 退休待遇以机关事业和企业之间为分界,分界处是“台阶”,是“跌落处”,我们正处于这个台阶的跌落处。这个分界和“台阶”不宜改变,现在决策我们向公务员靠拢,跟着企业中的厂级和中层干部会立即“炸营”,还有工程师、广大职工怎么应付?三、公务员队伍关联社会稳定,事业单位的社保改革已遇难关,机关的改革更不能一步到位。
当今社会的不公平,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官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前任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自己可谓清廉,但不顾国情,牺牲三干万产业工人下岗的代价推行所谓“伟大”的改革,以极低的付出实行“买断工龄”,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些工人再就业和养老的问题,就把他们推向社会,包括和他们密切关联的亲属在内,在社会上造成上亿人的贫困阶层,同时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农民工受歧视受新的资本家的盘剥,与当局不当的政策没有关系?虽然这种状况逐步有所改善。历史上的城乡差别,农民自食其力缺乏社会保障,这不单是中国而是世界性的问题,只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解决,这是社会福利覆盖面扩大和提高的问题。但不等于在逐步解决这些问题的同时,不应该完善原来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企业退休高级专家退休待遇很低是严重错误的极其有害的政策,它违反宪法“按劳分配”的原则,违背党的高级知识份子政策,有悖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道德传统,有失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必需立即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与下岗工人、农民的贫困是性质和前提完全不同的问题,丝毫没有可比性,企业退休高级专家与农民谁贡献大,一样完全无可比性。正如以前拨乱反正落实政策一样,错划的右派、反革命改正了,不能因为财政困难或比其他人其待遇本来较高,就不给他们恢复级别补工资甚至提级。以企业退休高级专家的处境比某些下岗工人、农民强为理由,落实政策应排后是拒不落实政策的借口。把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硬扯在一起,牵强附会,要么是头脑罗辑混乱,要么是有意混淆是非。这里我们不禁倒是要问;“这些年来你们肆无忌惮地提薪增补,本应想到贫困的下岗工人、农民,为什么没有?”
退休双轨制的泡制者同样是前任政府主要负责人,他使五千万企业退休职工政治上受歧视,经济上贫困,企业退休高级专家更是深受其害。同样牵涉到上亿人口。下岗和退休双轨制变成社会不公平危害社会稳定的毒素。他是什么人?千秋功罪历史自会评说。
您说:“你们想,在改革之初,其实企事业单位的差距并不大,因此当时并没有哪位孔明先生就会预料到后来的悬殊差距”,这是抹杀退休双轨制为其涂脂抹粉的言论。退休双轨制一开始设计就是企业退休金与本人在职级别和在职工资脱钩,明确“基本养老金只保证离退休人员的基本需要,水平不宜过高。”〔实际上现在和今后很长时间内基本养老金都是绝大多数企业退休人员的全部收入。〕而机关的退休金是按“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本人原标准的全额计发,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按本人原标准的一定比例计发”,且“退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平均增资额的90%增加退休费。”退休双轨制执行的结果必然是企业人员中的“干部、专家”等身份被取消,养老金低下。
更甚者退休双轨制对某些既得利益者正中下怀,这些年来这些人利用公权力不断为自己提薪增补,已达到失控的地步,机关与企业退休待遇差距越拉越大,人民群众的愤怒和怨气已达到一触即发的地步,是一座随时可能爆发的火山,因而你们不得不藉助警力来对付群众,包括对付我们这些七老八十的老人。退休双轨制积重难返的责任在于你们。时至今日你们当中不少人,仍千方百计维护这一制度。一些高级官员仍满口谎言说退休金“差距在缩小”,指责我们维护合法权益是“攀比心理”。
您提出的“炸营”论、“台阶跌落处”论,虽然思维不缜密理论水平低下,晦涩难懂,但仍明显是自己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强词夺理为退休双轨制辩护。您说:“即使中央决策让你们这个所谓高级专家群体向公务员靠拢,你们考虑过没有,广大企业职工们的反应会如何?首先没有高级职称的企业厂级和中层一级干部们会立即‘炸营’,我这里不用意见大,而用‘炸营’的意思,是他们这一层和你们靠得太近了,有的在你们上面,有的就在你们中间,当然还有紧贴在你们下面的数量更为巨大的工程师队伍!”“要改革为先富带后富,必然要通过一个‘台阶式’分配的阶段。即拿现在的‘台阶’来看,你们这个群体和机关事业的同类人员正好处于两个台阶的‘跌落处’,所以尤其显得不公。我所谓的‘炸营’,也就是顾及到,不要为了把你们这个群体拉上去,似乎平衡了这个‘跌落处’,其实是把这个原先在两个阶层交界(企业/事业)的‘跌落处’,移到同一个阶层(企业)内部去了,所以用‘炸营’一词,是指同一营垒内部的新的不平衡?这当然是更加的不公了?”您的意思是说退休待遇以机关事业和企业之间为分界,分界处是“台阶”,是“跌落处”,我们正处于这个台阶的跌落处。按您的安排“先富带后富”,应实行“台阶式”的分配,高台阶上的机关公务员等先富,理所当然享受高待遇,低台阶下的企业人员只能是低待遇,低台阶本来是平的,大家都在“同一营垒”内,现低台阶前沿的我们突然要向公务员靠拢,低台阶岂不失去平衡,更加“不公”了,首先低台阶内与我们情况最接近的企业厂级和中级干部就要“炸营”。您还以建国前后为界定离休的事例来论证退休待遇“分界”的正确性和必要性。我为“宣传”您的“炸营”和“台阶跌落处”论已解释得口干舌燥。我不想再长篇大论,我只是想问您,根据什么理由在机关事业和企业中划界,定出“先富后富”,一方享受高待遇,另一方只能是低待遇;而且这种不公平不合乎道理的做法不宜改变,不然就乱套了?这样符合宪法的“按劳分配的原则”和“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吗?您严重歪曲了“一部人先富起来”的理论,先富是靠创造靠发展靠劳动,而不是靠您所想的靠特权靠掠夺靠压制。你们的工资和退休金是那里来的?是靠纳税人创造的财富,包括我们在职几十年辛苦工作时“低收入,高积累”上交国家的血汗钱。凭什么公务员享受高待遇,我们只能低待遇?我们只是要求归还我们应得的那一份有什么错处?还要伏伏贴贴地听从你们的安排,不然就乱套了。
退休双轨制不适合中国社会,最终必将被抛进历史的垃圾堆。但让其自然消亡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认清退休双轨制的罪恶,坚决下决心改革废除,自然会豁然开朗,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你们顾虑解决了我们的问题,后边一大帮人会跟进,没法应付。不错,你们的顾虑是必然发生的,但是如果增加透明度,给出解决退休双轨制的日程表,就可能按步就班地解决问题,群众不会不讲道理。你们还会说,现在机关的退休待遇已提得那么高,几千万人都提到这个水平国家财力做不到。首先要弄明白大家追求的是全国合理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个制度的模式可以自己缴费,也可以和工龄挂钩,但它必须是符合按劳分配和公平的原则,至于合理的差距大家不会去反对,不会去搞“平均主义”。对现在机关中明显不合理的待遇应抑制以至废除,只是一般的偏高可采取过渡的方法,对企业中偏低的待遇定出合理的时间表进行逐步调整,使机关事业企业找到合适的平衡点,并使待遇符合社会和国家的财力。大家追求的并不是超越社会和国家经济能力的高待遇。与人民群众心连心,走群众路线就没有办不成办不好的事情。
时刻记住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先人后已,享受在后,以身作则,就不会处处强行追求公务员的利益,把公务员的利益和群众利益对立起来,搞特殊化。公务员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彼此就不会只有对立和冷漠,反之群众自然会体贴照顾公务员,不需公务员自己去强求索取什么,社会自然会稳定和谐。200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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