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说“最高检副检察长王振川答记者问财产公示制度暂难以实现”
[ 高境先生 ] 于2008-01-29 14:28:47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说“最高检副检察长王振川答记者问财产公示制度暂难以实现”
笔者曾经写过《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一帖,昨日又一位叫作王振川的先生在答记者问的时候还是说:“(干部)财产公示制度暂难以实现”,他是最高检察院的副检察长,算是与身为监察部副部长的屈万祥先生是同一级别的高级干部,他们如出一辙的都是说“难以实现”,好像是统一过口径似的还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一个“暂”字十分了得,如同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看来,想要在我们这里实现干部财产公示(申报)制度,是到了“路漫漫其修远兮”的地步了。就在深化改革、继续开放的新的历史起点的时候,这个“财产公示制度暂难以实现”,算得上是雄壮的交响乐中的不和谐的杂乱之音,算得上是豪迈的前进队伍中的绊脚之石。
王振川的回答就是:“难”字,“很难”,“很难”,那么,如果世界上已经没有了困难的事了,那么,还要革命吗?还要改革吗?可以这样说,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之中就是必须有承认困难,战胜困难的精神的。建立“(干部财产公示(申报)制度”难道比“打到蒋介石”还难?难道比实现和谐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还难?
至于说建立“干部财产公示(申报)制度”到底有什么“很难”的呢?例如王振川所说的“关键还是社会发展还没到那个阶段,条件不具备。比如国外的实名制,这是防止腐败、治理腐败的必有制度。我们也在推进,但很难完全落实。其他很多配套制度,如金融体制的完善、健全还有待时日。”
照王振川先生的逻辑来说,只要还没有实现“国外(那样)的实名制”、比如“如金融体制的完善、健全”等等,都是我们不能实行甚至是不准备实行“干部财产公示(申报)制度”的充分的理由。请问:外国的这些制度真的都是到了“完善、健全“的条件下才搞的吗?换一句话说,难道已经实行财产申报制度的外国都是“完善、健全”了吗?
王振川说:“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国家申报的是收入,不是财产申报。”资本主义国家比起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是落后得多,也腐败得多,他们能为了社会制度的长治久安或者说苟延残喘,都建立了严格的财产申报制度,它们都是知难而进,难道我们不能取其长,避其短的更好更快的推出我们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干部财产公示(申报)制度”吗?
王振川说:“关键还是社会发展还没到那个阶段,条件不具备。比如国外的实名制,这是防止腐败、治理腐败的必有制度。我们也在推进,但很难完全落实。其他很多配套制度,如金融体制的完善、健全还有待时日。” 如果从1949年算起,已经59年了,如果从1978年算起也有30年了,“有待时日”?有待多少时日才是能够使之实现呢?
不是说“摸着石头过河”吗?30年来,我们摸到了多少个石头了呢?好像从来没有给个明确的说法,但是,“干部财产公示(申报)制度”这个“石头”反倒是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了,而3000万只的“饭碗”,一摸就摸掉了,从来不见得有哪位副部长副检察长出来说过“社会发展还没到那个阶段”、“ 完善、健全还有待时日”之类的讲话。
所以,按照笔者之见,之所以至今还难以建立“干部财产公示(申报)制度”的关键,不是这个的那个的,而是在于某些人恐怕不敢搞这个制度是也。连资产阶级都不怕,难道无产阶级还怕吗?那么,请问:社会发展到什么阶段才能够算是具备条件了呢?算是到了什么程度才算是完善、健全了呢?难道说只有过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才可能实现吗?
我们被告知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漫长的历史阶段(过程),几代、十几代、几十代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照王振川先生的观点“社会发展还没到那个阶段”来判断,那么,在我们这里要实行“干部财产公示(申报)制度”,起码得过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再说了。谁说得过他呢?
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 高境先生 ] 发表时间: 2007-12-16 13:56:20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这个话题算是老话题了,按照通常的男性的生理年龄相比照,它是一个已经长满了胡须的社会话题,其实它也是一个众望所盼甚久的社会问题。不知什么缘故,好像它是故意的给望眼欲穿的人们回以冷色,九重之上,若即若离。笔者在不远前的过去,也是执笔呐喊,也是不了了之。呜呼,江湖之远,庙堂之高!
最近在其它网站的论坛上读到了这样一篇帖子,转述的是不久前刚刚才退下来的一位高级干部,他在出席某次会议时回顾了自己的工作历程,还特别心情沉重地坦承了自己心中的几点遗憾,其中就包括对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出台寄于了厚望,他的殷切之心,遗憾之情,也就叫人不免唏嘘不已。
关于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应该是现代政治民主或者说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之一。特别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度,中国共产党又是唯一的执政党的历史条件下,对于这样一支世界上最庞大的干部队伍来说(据说有四千万以上的干部人数),如果要他们永葆在政治上的清明,那么,怎样确保他们在经济上的廉洁就显得更加的非常必要。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原创不是无产阶级政党,也不是社会主义国家,恰恰相反,它是资产阶级政党的发明,也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产物,所以可以说它也是现代资本主义的特色之一。不是说有了官员财产的申报制度,西方的官员就都是奉公守法,勤政为民了,君不见它们不是还是经常传出政府官员在经济方面的丑闻吗?
不过,笔者以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确立,作为一道防火墙,毕竟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和在很大的范围内,防止、减少甚至杜绝官员在经济上的腐败,财产公开,众目睽睽,把官员的经济情况置于光天化日之下,其实也是对于保护官员本身的一张保护伞和一贴清醒剂,资产阶级能够做到这一点,无产阶级难道就做不到这一点?
至少在笔者的记忆中,听说我国要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声音也有几十个年头了,但听风声,不见有雨,或者说是“听得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搞了30年的改革,说了30年的接轨,千改万革,千开万放,到现在为止,就是连个起码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都不见踪影,不知道其中的良苦用心之处。
对于我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犹抱琵琶半遮面,忸怩作态,装腔作势,不说别的,就是身为监察部副部长的屈万祥拿出的理由是“目前中国还没严格意义上实行金融实名制,公民财产还难以准确核实” 他又说“好在中国公安部门正在更换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这项工作要在明年十二月三十日前完成。第二代公民身份证的更换,为中国实行金融实名制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础”,“难以”而已,“基础”而已,如此这般,岂有此理!
第二代身份证搞完了之后是否会马上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照屈万祥先生的意思还不过是“基础”罢了。人们不禁要问,改革改到官员的头上的措施何以这样的艰难呢?这实际上是一种政治上自由主义的突出表现,改别人的“革”,改群众的“革”,山呼海啸,雷厉风行,而轮到官员自身的时候,就这样千呼万唤的难改难革了呢?
在这过去的几十年里,有多少的官员是从经济上的贪婪起步甚至因此而走上了刑场。当然,他们都是罪恶累累的咎由自取,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其中的本质之一就是由于没有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否则的话,犯事的官员就会少了许多,也会轻了许多;所以久拖不决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看上去是在保护官员的既得利益而实际上则是恰恰相反。
老一辈的陈云同志在谈到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时,曾经语重心长的说过“西欧、北欧资本主义国家能做到,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没有任何理由不能做到,否则,人民怎样会拥护共产党?” 所以,问题的关键不是在于所谓的“金融实名制”也,而是在于是否打算真心实意的准备这样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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