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反扑:评《土改学:划阶级成分》之一
疯狂的反扑:评《土改学:划阶级成分 》之一 (修改)
[ 飞跃万重山 ] 于2007-09-17 09:41:35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疯狂的反扑:评《土改学:划阶级成分 》之一
2007年9月13日的《南方周末》刊登了叶匡政的文章《土改学:划阶级成分 》,作者以复仇的心理,把土改和划分阶级成分时期某些地方可能出现的个别极左现象或错误做法,加以夸大并推而广之,以偏概全,一叶障目,采取“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手法,大肆污蔑和诽谤我党领导的土改和划分阶级成分这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工作,歇斯底里地漫骂、诅咒土改成果,描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基础,妄图从根本上否定我党的执政合法性,代表着当今某些利益集团的阴暗政治倾向,是向我党的一次政治宣战和疯狂反扑。
该文开门见山地说:“ 划阶级成分是对所有农民个人生活和思想的一次介入,它破天荒地在农民的头脑中,将人与人的关系分出“敌、我”界限的阵营,改变了每一个农民看待社会与个人的方法。这一点不仅让农民从心理上与地主分了家,更是唤起了农民潜藏心底的权力欲望。一个人的出身和过去贫穷的程度,成为他得到各种社会资源和政治地位的底牌。”
这段文字清楚表明了以下观点:1、“农民个人生活和思想”中本来没有阶级之分,人与人的关系本来没有“敌、我”界限阵营,是共产党“破天荒”地人为划分的,从而“让农民从心理上与地主分了家”;2、“农民的权力欲望”本来只能是“潜藏心底的”,是不敢渴望成为现实的,是因为划分阶级成分,才“唤起了农民潜藏心底的权力欲望”,他们才有了翻身做主、改变命运的要求;3、共产党领导的土改和划分阶级成分,竟然把“一个人的出身和过去贫穷的程度,成为他得到各种社会资源和政治地位的底牌。”
下面让我们对这三个问题逐一进行分析:
一、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是“破天荒”人为划分的么?在土改和划分阶级成分之前,果然不存在“敌、我”界限阵营么?只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来分析,作者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伎俩便昭然若揭。这是一个基本常识问题,是不需要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的。如果作者的观点成立,那么中国共产党几十年的革命岂不成了瞎闹?社会本来很“和谐”嘛,你捣乱什么?——这不正是蒋家王朝的嘴脸么!
二、“农民的权力欲望”本来只能是“潜藏心底的”,是不敢渴望成为现实的,是因为划分阶级成分,才“唤起了农民潜藏心底的权力欲望”,他们才有了翻身做主、改变命运的要求。这一条,作者说对了。在解放前,在共产党没有夺取政权以前,“农民的权力欲望”的确只能是“潜藏心底的”,甚至是自惭形秽的,他们没有能力去实现自己的权利,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他们才真正地站了起来,翻身做主的“权力欲望”才被唤醒了起来。这,也正是我党领导人民闹革命的目的之一。作者如果对此持否定立场,那么就是否定我党的性质和崇高目标,否定我党的执政合法性。
三、把“一个人的出身和过去贫穷的程度,成为他得到各种社会资源和政治地位的底牌”,完全是胡说八道。共产党为什么领导穷人打天下?就是要把受地主阶级剥削、压迫的农民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就是不仅要他们在政治上当家做主,还要不断改善他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让他们能够共享社会资源,真正地改变他们的命运。只有剥削阶级才把剥削当作天经地义,才会把对他们的剥夺视为洪水猛兽,才会把仇恨“潜藏心底”,一但有了某种气候,便要反攻倒算,疯狂反扑。众所周知,共产党当时的政策是“依靠贫下中农,团结中农”
,并不是按照“一个人的出身和过去贫穷的程度”,而“得到各种社会资源和政治地位”的——并不是越穷得到的社会资源越多,越穷得到的政治地位越高,即便是被团结的中农,其享有的政治地位和贫下中农也是基本上一致的。
南方周末和这位作者此时抛出这样缺乏基本常识的、泼妇骂街式的文章,想必一定是嗅到了什么气味,观察到了什么气候,我们还要等他们继续表演才能看个明白。我们耐心地等待着!
附:土改学:划阶级成分
作者:叶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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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南方周末 2007-09-13 12:42
划阶级成分是对所有农民个人生活和思想的一次介入,它破天荒地在农民的头脑中,将人与人的关系分出“敌、我”界限的阵营,改变了每一个农民看待社会与个人的方法。这一点不仅让农民从心理上与地主分了家,更是唤起了农民潜藏心底的权力欲望。一个人的出身和过去贫穷的程度,成为他得到各种社会资源和政治地位的底牌。
土改看起来改革的是土地,实质上它改变了人心。
人心变了,人与土地、财产、权力的关系才会变。细究起来,土改的头等大事倒不是“土地还家”,因为“还家”的土地没过几年就被“合作化”了。土改真正的大事是“划阶级成分”,这划定的“阶级成分”不仅改变了很多人的下半辈子,甚至影响了几代人的命运。划阶级成分简单地说来,就是依据土地占有、是否劳动、有无剥削这三大标准,将生活在农村中的人,划分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等不同的阶级。这既是土改中变更地权的理由,更成为确立新政权在乡村中合法性的基础。
虽然有了土地、劳动、剥削这三个标准,但由于执行者颁布相关规定的滞后,各地出台的办法也大多含义抽象、模糊,使划分阶级的标准在不同地区之间,出现了很大差异。有时完全靠土改干部随机掌握,落实到各村庄,情况就更加混乱。华东局五莲县委就总结过:“因为划时缺乏标准,及为过左情绪所笼罩,所以毛病很多,标准不一。如在经济上的标准,有单按地亩多少、单按自地佃地、单按生活好差,有过轻微剥削的即是地富,有过贪污盗窃行为的即是恶霸,因经营副业生活优裕的亦作为地富看待,在穷庄里是普遍的矮子里拔将军,‘找不到阎王就找鬼’,许多中农被升为地富。在政治上,政治态度好坏亦作为定成分的标准,如做过坏事的,在顽方、伪方干过事当过兵的,有特务嫌疑的,有恶霸行为的,和干部关系坏的,阶级成分就上升;关系好的及干部积极分子本身,阶级成分就下降;有的则挟私报复,有的查三代。”
晋绥区的兴县木栏杆村很有代表性。这个村五十多户,村里有一千多亩地是属于另一个村子牛姓地主的。村中土地略多的几户,连富农都算不上,其余四十多户则靠租地耕种。当时晋绥分局的领导听到这样的情况,就启发工作队:全村没有一户地主,这能说得通吗?划成分不能光看他们的土地占有情况,还要看他们的政治表现,看他们铺的摊子大小,还要看他们祖辈上干过什么事情,看他们的父亲、祖父是否曾经有过剥削行为。有了这个指示,工作队划成分就用了查三代的办法,无论现在怎样,只要其祖父、父亲有过剥削行为,就将其划为破产地主或破产富农。工作队还创造了一种划成分的新方法,到野外去看农民的祖坟。只要发现坟墓有围墙、有石碑,就将其后代划为地主或富农。理由是,贫雇农的坟是立不起围墙、竖不了碑的。就这样,工作队硬是让该村的地主富农占到了全村总户数的30%。村里挖浮财时,从张拖喜家挖出了200块大洋。这是张拖喜兄弟的血汗钱,为了积攒这点家底,两兄弟常年辛苦劳作,寒冬腊月还磨豆腐卖,根本谈不上剥削所得。但因他们在挖浮财时出口伤人,得罪了几位“积极分子”。工作队便认为,既然村里搞出了八九户地主,就一定有恶霸,于是张氏兄弟被定为“恶霸地主”。分局领导得知,表扬了工作队,要他们扩大战果。斗争会上,村里农民了解两兄弟为人,反而求情的居多。最后,只好由一个工作队干部站起来宣布:“张拖喜、张拖长罪恶累累,他们欺压群众,打骂老百姓,不杀不能平民愤!搞土改就是要打封建、斗地主,对恶霸分子不能心慈手软。”于是,张氏兄弟当场被两个“积极分子”执行了枪决。
劳动、剥削标准在具体评判起来确有一定难度,这使得各地在划阶级时,出现了千奇百怪的情况。苏南松江区的杨川根,单身汉,有自耕田6亩,出租田12亩,本人60多岁了,不能参加劳动,便因无劳动而被划为地主。扬中县八轿区将一个只有1.7亩田而没劳动力的老太婆评为地主。无锡县查桥乡蒲锡庆全家4人,仅有7亩田,因全部雇人耕种,被划为地主。很多地方还把生活作风、人际关系的好坏当作划阶级的主要标准。苏南武进县万塔乡就是这样,四村杨仲方一贯好嫖,五村黄耀太好骂人,六村王扶进不肯借东西给人家,七村戴祥林当过伪代表,八村蒋和尚好赌钱,这些人都被划成了地主。
划阶级成分是对所有农民个人生活和思想的一次介入,它破天荒地在农民的头脑中,将人与人的关系分出“敌、我”界限的阵营,改变了每一个农民看待社会与个人的方法。这一点不仅让农民从心理上与地主分了家,更是唤起了农民潜藏心底的权力欲望。一个人的出身和过去贫穷的程度,成为他得到各种社会资源和政治地位的底牌。
太行区涉县更乐村,就按照一些贫雇农的意见,搞了一个“八靠八不靠”的标准,划成分时可按土地、房屋、牲口、农具、内货、摆饰、根底、剥削等八个条件进行灵活衡量。贫雇农看见谁家的油水大,随便找一个理由,便能给他戴上地主富农的帽子。一户仅有两亩薄地的石匠,因其祖父的兄弟是前清的探花,被划为了地主。这个村还对地主富农采取肉体消灭政策,人民法庭共判决了12人的死刑,其中4人的实际成分只相当中农,而群众认为真正该死的只有2人。杀人的办法没有一个是用枪毙的,多采取通刺刀、开膛破肚、“砸核桃”等残酷办法。
许多地方还出现了模仿古代官员开堂审案的闹剧。据山东莒南大店区一位庄姓民兵回忆:“地主家有很多官司服,农救会长穿上官服坐堂,严重的时候惊堂木一敲,‘给我把耳朵割了!’说用刺刀戳就戳死了,死好几百口子,在北河里死了不少,吓都吓傻了……为了让地主家妇女说出浮财,把他们往鏊子上烙,刺手指。”莒南刘家岭村的农救会长回忆过邻村的事:“侍家宅子村有一家弟兄6个,都当石匠,三年盖了三层炮楼,全家40亩地,在全村地最多,瘸子里拔将军,选出来了,弟兄6个大人被砸死,小孩被一劈两半。当时提的是有仇报仇,有冤的报冤。”
划阶级成分可以说彻底变更了农村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旧的乡村秩序是以宗族、学识、财产、声望为根基的,这一切都被“阶级”这个新概念颠覆了。那些过去主导了乡村社会的地主和富农们,在土改中是被批斗、控诉的对象,其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成为被管制、镇压的对象。它不仅摧毁了原来乡村精英的社会与经济基础,使他们“权威失落、土地被分、声望扫地”,更通过授予不同阶级以差别各异的政治权力,达到了社会动员与社会控制的目的。划阶级成分,其实是重组国家权力的第一步,目的就是通过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来显示新政权和以前穷人的力量。
湖南醴陵县在划分阶级时,就提出要尽量发动农民“扯破脸皮”与地主阶级展开“面对面无情的”斗争,要求“将地主的屋场变成战场,男斗男,女斗女,男斗农具,女斗衣,儿童斗儿童”。山东滨海地委提出:“地主一切都是非法不合理的……实行‘扫地出门’”,“一切照百分之九十农民的意见要求行事,对地主有生杀予夺之权,任何人不能干涉”。苏南一些地方划阶级,明确规定了“上台要跪,承认要爬,不服就打”的办法。莒南涝坡区农民喊出的口号则是:“封建恶霸不是人,是喝血鬼、杀人犯!”“地主财产不合法!贫穷就是理,穷人是大爷!压迫地主,拥护穷人!”
莒南曲流河村的聂其义当年是地主的义子,也被划为地主。据他后来回忆:“聂其勋,就是我堂兄,五十多岁了,他也是那天晚上被砸死的。他因为收割庄稼时,不让人家跟在腚上(后面)拾,(其实)不是不让拾,是收拾完了再让拾。那不是一条大意见吗?……‘俺饿得了不得,拾零庄稼不让拾’。一点意见上去就是一棍子,时候大了(事情闹大了)就打死了。”在总结那段历史时,聂其义认为:“不管大小意见,群众当家嘛,有一个说得砸死,就得砸死。公报私仇,这个成分厉害。贫雇农有正派的,也有不正派的,大多数是好人,可有几个人在那里胡乱说话,把他砸死,其他人也不能说不砸死,就得随着。那时候不就是那个社会吗?贫下中农有说话权利,地主富农有理也不能讲。你要是一说话,把棍子来上,哪能有说话的权利?那个聂其师,听说头都被砍去了,五骨分尸……”
土改中划阶级的构想,应该说与当时一些村庄的现实是有距离的,阶级差别并没有存在于中国的每一个村庄。但是,这一场关于“穷-富”、“善—恶”的道德戏剧,确实在每一个农民的身上都上演了。它所培养的话语、仪式与精神习性,深深地保存在中国几代人的记忆中,成为以后群众运动的一个重要源头。
真正的悖论是,土改划阶级本来依据的是土地引起的贫富差别与剥削,但在有这种差别时,并没有划分出阶级,而在土地被没收、剥削被消灭之后,才有了阶级的划分。地主失去了土地,才成为“地主”;贫农得到了土地,却被称为“贫农”。“阶级成分”是在互换了各自的地位之后,被划分出来的。这种森严的阶级划分,其实是一种权力与身份的虚拟,所以学者黄宗智将它称为一种新型的“种姓”制度,是不无道理的。因为只有“种姓”,才会联系历史和血统。华北饶阳县的杨各庄,在划阶级成分时,因没有活着的地主,工作队便将小孤女宋朵预先划为地主,虽然她只有几岁。村干部决定,等她长大了,再正式将她定为地主。她没有从父辈的土地上获得过一点好处,却要因那些土地而蒙受灾难。这个小女孩的余生,将被看作人民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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