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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山西疫苗”事件

2025-02-25 学习 评论 阅读
新华网太原3月17日电(记者 刘翔霄)山西省卫生厅有关人员表示,17日部分网站转载题为《山西疫苗乱象调查:近百名儿童注射后或死或残》的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前曾对山西接种点库存疫苗抽取样品进行委托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目前,山西省未接到因注射疫苗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的告。   

   从上面所说的那篇调查告来看,山西省疫苗接种管理确实可能存在过很大的问题,造成了儿童的伤残或死亡。但是,从免疫学的角度来看,似乎目前在去追查疫苗是否失效恐怕已经很不现实了。应该说,追查疫苗的不良反应在当时都是很困难的。例如,我曾经说过一个台湾因流感疫苗导致自身免疫病的病例,即使在台湾,父母及爷爷都是医生的家庭,也无法确定其病情与疫苗接种有关(这是由于免疫应答的复杂性造成的。同样的例子,在这次流感疫苗接种中比比皆是,如香港和台湾有孕妇因注射疫苗而流产或死胎,但都难以被确定与疫苗有关。我想,如果从科学的角度,没人敢说这些一定与疫苗有关或完全没有关系。但现实中,一定有人说没有关系,因为他们有政治和金钱的需要,而科学家除了维护科学以外,是没有私利的。所以,在现在的条件下,想确定因果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台湾和香港,即使是专业人士,要调查清楚疫苗的不良反应都很困难,那我们就更困难了。这还因为如卫生部监察局副局长关跃进对陈涛安讲的:卫生部监察局是调查疫苗案中的行政违法、违规问题,疫苗抽检鉴定属业务问题,不是我们的调查范畴,我们既没有在山西的县区抽样送检,更没有出具“曝光标签疫苗是安全的”调查结果。换句话说,就是管理执法部门没有免疫学的专家,所以这是无法认定的。而且,从该文中,我觉得如果想弄清楚山西那些年到底有没有高温疫苗的问题,不是应该检测剩余的样品,而是应该进行血清学分析,调查一下相关疫苗的免疫学水平就可以了。这是免疫学上的记录,是无法被抹去的,可惜这样会花费大量的金钱,远远超出社会的承受能力。

  

   而且,虽然我认为我们的卫生管理部门缺乏免疫学知识的必要支持,不过,山西省卫生厅有关人员接到因注射疫苗出现聚集性异常反应告的表示,应该还是合乎流行病学和循症医学分析的。因为即使是在记者的调查告中,致伤残或死亡率,也没有达到群体性事件的标准,而且病例是散发的,并未集中在某一品种上。

  

   还有,我觉得这次疫苗患儿的伤残或死亡,与其监护人缺乏免疫学知识以及免疫学建议是有关系的。这次发生的不良反应,多是非计划免疫疫苗造成的,计划免疫疫苗的伤害,疾控中心应该负责赔偿的,这是有法可依的。而非计划免疫疫苗的不良反应,则是疫苗厂商负责的。对于计划免疫疫苗的接种,我是支持的,而且坚决支持,因为这是不仅是为了个人,更是为了全民的利益,其发生意外获得赔偿,我觉得应该。而非计划疫苗,我建议是不到万不得已(例如疯狗咬伤后接种狂犬病疫苗),就不要使用的(比如这次的甲流疫苗)。正如,温总理说的,应该根据个人的需要,选择接种疫苗。我认为,我们公民在接种疫苗方面得到的免疫学专业支持是不够的,而且多太相信推销人员的意见,而忽视免疫学家的意见。正因为如此,我是很反对卫生部进行所谓的强化接种XX疫苗的措施的,因为这对很多人是不必要的,而且有风险,是在自找麻烦。而在记者调查告中,我最为痛恨的就是利用卫生部的通知,推销疫苗牟利,这是不应该的。

  

   同时,我也希望山西省的疫苗接种的儿童和家属不要过于激动,因为毕竟还没有到群体事件的程度。还有就是,如果疫苗仅仅发生了高温问题,应该主要是失效的问题,只要在确定没有有效的免疫力的前提下,补种安全的合格疫苗就可以了。而因为高温导致疫苗变性引起超敏反应,在调查告中的温度应该还达不到,如果有也只是个别人群的反应而已。所以,不必过于紧张和担心。

  

   最后,我也在此呼吁我们的社会都能关注免疫学的学习,特别是儿童的监护人应该有免疫学的知识支持,合理仅计划免疫疫苗的接种,慎重进行非计划疫苗的接种,而国家有关部门也应该成立专门的医院或者在有条件的综合性医院(比如北大医院),成立疫苗不良反应研究科,真正揭开疫苗不良反应之谜,从而保护接种者的健康与安全。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于学院路38号

标签:疫苗   免疫   接种   应该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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