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诺贝尔奖--莫非我是神仙,能够未卜先知?
记得在今年3月11日,因美国影片《拆弹部队》获得奥斯卡奖,我在新浪网曾经写过一篇博客:新天方夜谭——美国影片《拆弹部队》观后感。这篇文章同日也曾经在中华网论坛上发表过。
在文章中我谈到过这样的观点:不过即使是这部不怎么样电影怎么会获得大奖呢?我认为简单的说:因为它是美国拍的反映美国人入侵伊拉克合理的电影,所反映的是西方人的价值观,从政治上需要保证获得大奖,尽管有消息说,《拆弹部队》在评奖过程中违反规定进行拉票。就如同诺贝尔和平奖需要授予达赖或奥巴马一样,阶级立场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对此我们不应该感到奇怪。如果说某一天一部中国电影获得奥斯卡奖或者某一个中国人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只要中国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我可以断言,这样的电影和这位中国人很有可能是持不同政见者,很有可能是与中国政府对抗的,对此我们也不应该感到奇怪。
果然,10月8日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把今年的和平奖授予刘xx。刘xx是何许人也?不过刘xx在中国不是一个持不同政见者,而是一个刑事犯罪人员,2009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5日作出一审判决,刘xx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为什么西方要把在中国判刑的刑事罪犯授予诺贝尔和平奖呢?因为西方不承认中国法律的判决,这无疑也是一种双重标准,就如同疆独分子在中国杀人、放火,搞恐怖活动,而在西方人眼里是“争取独立自由的人士” 一样,杀人放火搞爆炸也是一件多么的美妙事情。是不是如果中国不实行共产党执政,实行两党执政这种双重标准的情况就会避免呢?也未必!
比如,俄罗斯恐怖组织头目扎卡耶夫目前就在英国避难。现年51岁的扎卡耶夫,是车臣非法武装领导人之一,曾在前车臣政府中担任过副总理,是俄罗斯车臣非法武装头目马斯哈多夫的高级助手,也是“世界车臣人大会”发起人之一。俄罗斯方面指控他犯有杀人、劫持人质、参与武装叛乱等13项“恐怖活动”罪。2001年10月,俄罗斯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出通缉令。2002年12月,扎卡耶夫从丹麦前往英国,被英国警方拘捕。随后英国有关人员将其保释出狱。俄罗斯一直要求引渡扎卡耶夫回国受审。伦敦法院2003年11月13日作出裁决,拒绝了俄总检察院提出的引渡要求。俄罗斯外长伊万诺夫2003年11月29日抗议英国批准车臣非法武装领导人扎卡耶夫的避难申请,称英国此举“是对在车臣及俄罗斯其它城市恐怖袭击中受害者的侮辱”。伊万诺夫还警告说,如果英国继续给恐怖分子提供庇护,将损害全球反恐合作关系。俄罗斯指责英国政府在反恐政策上采取双重标准。
对于西方经常采用的双重标准,中国应该持何种态度?
我建议中国不妨向以色列学学,去他妈的什么诺贝尔和平奖,只要是违反中国法律的罪犯,中国就应当严惩不贷。
以色列最高法院10月4日驳回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爱尔兰人马圭尔的上诉,决定把她驱逐出境。马圭尔现年66岁,因协助推动北爱尔兰冲突各方达成和平协议,于1976年与贝蒂威廉姆斯同获诺贝尔和平奖。据了解,马圭尔9月28日乘飞机抵达特拉维夫本古里安机场,打算与巴勒斯坦、以色列和平运动活动人士会面,但遭以色列警方拘留。一家地方法院随后裁定,要求马圭尔48小时内离境,因为她今年6月乘人道主义救援船“雷切尔科里”号驶向加沙地带附近海域,企图突破以色列海军封锁。在当天的庭审中,马圭尔呼吁以色列“停止对巴勒斯坦民众实施‘种族隔离’政策”,但法官格鲁尼打断她的话:“这里不是搞宣传的地方。”马圭尔的律师说,他们早料到马圭尔会遭驱逐,以色列这一决定会进一步损害自身国际形象。但以色列内政部官员说,马圭尔早料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地步,却执意来以色列,实际上旨在“制造事端”。
为什么以色列敢这么强硬,因为以色列早就有过教训,为了以色列的生存和利益,以色列可以不顾一切。以色列第二任总理 梅厄 夫人就曾经说过一句著名的名言:以色列有两个选择,一是遵守国际道义来争取国际同情;二是什么压迫不压迫,什么国际舆论都可以不必理会。前者是死的以色列,后者是活的以色列。
中国无需看别人脸色吃饭!
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