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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把“提前退休补贴”黑幕捅了个窟窿

2025-02-25 学习 评论 阅读
  

  近日,国税总局公布了《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公告》中说,今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列出了计税公式。

  

  
我是个企业退休职工,是在企业年利润上亿元的情况下“比照破产企业的办法”办理了提前退休。所谓的“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我怎么没听说过?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哪一条规定提前退休可以领取“补贴”?这才是咄咄怪事!

  

  
据我所知,企业职工是不能随便提前退休的。只有破产企业,关停并转企业,年满50周岁、或者工龄达到30年的职工,以及某些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才能够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而且,要实行“减一扣二”政策。所谓的“减一扣二”指的是:你每提前退休一年,相应的养老金就要在计算出来的数据上扣掉2%。比如某企业职工计算出来的养老金是1000元,可是他提前了10年退休,就应该扣减20%,他实际上领到的养老金只有800元。也就是说,企业职工提前退休不但拿不到补贴,反而还要扣掉若干。既然这样,国税总局的《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岂不是无的放矢、多此一举?

  

  
不,肯定不是多此一举。因为提前退休的并不只是企业职工,还有政府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此中留给公众巨大的想象空间。想必,政府机关人员“提前退休取得的补贴”不是小数目,以至国税总局都要发《公告》征税了。国税总局在无意之中把“提前退休补贴”黑幕捅了个窟窿。公众据此得以知道,除了存在退休双轨制外,在政府人员和企事业人员之间还存在一个“提前退休双轨制”。一方面,企业职工要想提前退休受到严格的控制,下岗失业的生活无着的“4050”人员想要提前拿到养老金的呼吁无人理睬;另一方面,政府机关人员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却可以提前退休还要获得丰厚得达到需要缴个税的补贴。两相对照,反差太鲜明了。而捅破这层窗户纸的是国税总局,国税总局真是功不可没。

  

  当然,企业职工提前退休之后也不是完全没有补贴的。但那与法律法规和政策无关,是企业职工争取来的。是企业职工经过长期坚持不懈努力,多次抗争的结果。比如我所在的企业,本是经营很好的企业,年利润上亿元,却公然“比照破产企业的办法”强迫职工提前办理退休。后来是给了一点“补贴”,却不是他们主动给的,而是企业职工在连合法开会场所都没有的艰难情况下,经多年抗争才争到了这点象征性的“补贴”,难道这也要征税?太冷酷了吧?这样一看,国税总局又不太象话了。

  

  
呵,可悲可叹可疑的“提前退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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