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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通钢事件看企业责任

2025-02-25 文摘 评论 阅读
  

   7月24日,吉林省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了一桩罕见的大事,刚刚担任通钢总经理第一天的陈某,遭到通钢企业部分员工的围殴,不幸致死。这是一起在国营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劳资关系冲突。由于总经理的不幸死亡,这一劳资冲突显得非常刺眼,同时也迫使全社会和相关部门正视国有企业的经营、发展和改制等一系列问题。
陈某被围殴致死的具体情况,当地警方还在调查中。我们首先应该明确一点,不管意见有多大,不管矛盾有多尖锐,动手打人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众人将一人围殴致死,更是严重触犯了法律,具体当事人肯定要被追究责任,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是,对这个问题法律层面的探讨,并不能掩盖其背后引发矛盾和冲突的原因,就事论事地依法处理打死人事件,也无法彻底化解酿成这一事件的深层危机。
从目前已经披露的资料看,通钢这一事件产生的原因,最大的因素就是一家名叫建龙的民营企业要控股通钢。建龙在几年前已经参股通钢,但是,通钢的员工以自己的亲身感受发现,民营企业建龙参股通钢,并没有使他们的收入有更好的保障,反而越来越差。通钢大约有3万名员工,据媒体道和通钢员工反映,在建龙参股通钢期间,退休工人只有每月二、三百元的收入,一线工人的收入也只在1000元左右。由于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不景气,建龙眼看亏本,便退出了通钢。但是,建龙退出之后,通钢在今年上半年,逐渐实现了扭亏为盈。结果,建龙又再次要进入通钢,这次不是参股,而是控股。通钢的工人鉴于以前的亲身感受,强烈反对建龙控股通钢,他们认为这是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使得原先在通钢工作的员工失去保障。面对通钢员工的激烈反对,有关部门虽然紧急发布通知,终止了建龙控股通钢的方案,但是,这个决定发布晚了,没能阻止建龙派驻人员陈总经理的死亡。
这样一个来龙去脉,虽然还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但是,我们已经能够对此做一点分析。国有企业面对市场经济环境,需要调整和新的应对措施,这个观念没错。但是,如何调整、如何应对,手段就非常重要。前不久我曾经写文章指出,美国当前的经济形势属于股市好转与就业困难的逆向而行。这一现象的实质就是,经济政策以企业为中心,以加强企业竞争力为第一目标。虽说这个目标并不全错,但是,如果把裁员、减薪、降低福利等手段,当成实现企业竞争力加强的唯一手段或主要手段,它就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某种程度上说,这种手段是把企业的利润放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之上。美国当前股市与就业的逆向而行,说明这种观念和手法在美国很有市场。很显然,美国的这种观念,也被引入到了中国。
不仅企业重利润、轻社会责任的惯例被引入中国,中国的特殊性,还使得这个观念借助另一个普遍现象而更多地催化了社会矛盾。很多人照搬美国的观念,总认为私营企业一定比国营企业好,因此,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成为中国经济的一大环节。我们不能一概认定将国有企业私营化都是错误,但是,我们同样也不能简单认定,将国有企业私有化就绝对正确。在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过程中,很多决策者按照美国的惯例认为,提高原国有企业效率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裁员。国有企业办不到的事情,私有企业办起来天经地义。无数美国企业一旦遭遇利润下滑或亏损,大规模裁员,也是通常的做法。这种做法的直接后果很明显,无数员工的待遇和福利受到威胁,除了能留下的人,私有化之后被迫离开的原职工或退休员工,他们的生活失去保障,成为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我们不能说在所有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过程中,这种现象都普遍存在,但是,我们至少可以说,这个问题在通钢表现得更加突出。
一个企业3万名员工,如果加上他们的家属,人数大约在10万人左右。这些人的生活与企业都有直接和间接的关系。如果为了企业竞争力,只是采用裁员和降低收入待遇这种美国资本家式的粗暴办法,迟早要产生出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确实需要加强,但是,加强竞争力的手段绝非只有裁员、降低收入这唯一的办法。如果走不出这个误区,说明以美国为榜样的企业发展方式已经严重左右了某些中国人的思维。“中国没有榜样”,在这个问题上解读就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目标当然要达到,但是,不能照搬美国经常性使用的裁员之类的简单手段。美国人把工厂搬来搬去,寻找劳动力便宜、工会组织软弱的国家或地区,实际上也是只注重企业效率,而忽视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那么,中国的企业要提高竞争力,又不能像美国一样简单裁员,应该怎么办?要给出一个通行的办法也很难,具体还需要每个企业根据自己当地的情况而灵活实施。但是,我认为,有一个主导思想必须建立:企业不管如何改制,如何调整,员工的利益必须放在重要的位置。企业的改制和调整不应该只是企业家和政府部门自行商量的事情,同样应该听取员工的意见,应该在领导层面和绝大多数员工之间达成一致。企业应该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对下岗的员工以各种方式实施再就业扶持,同时,政府应该给予企业专项免税或减税的政策,监督企业的再就业扶持资金,确实用到下岗员工的再就业领域。
现在有些地方对于下岗职工的再就业,由政府统一实施。其经济上的逻辑就是,企业给政府交了税,下岗职工就由政府来管。我认为,政府收税之后的统一实施,有利也有弊。从原企业管到政府管,企业员工在这个转型中,很容易产生明显的不适应,这只是弊病之一;政府统一的再就业扶持,很难有长期的资金保障,这是其二;政府主导的再就业扶持,不一定能适合市场需要,等等;因此,我们不应该排除政府与企业共同实施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可能,有时候,让企业用减免税所提留的利润做再就业或福利保障的专项投入,效果会比政府统一实施更好。这种方法其实类似针对残疾人企业的特殊税收政策,比政府统管所有残疾人要有利。
总而言之,在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中,不能完全学美国,只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那是私营大资本家一统天下的必然。中国尤其不能照搬美国,为了企业效益而随意裁员或降低员工待遇。中国不应该像美国大资本家那样,把企业的效益和员工的利益对立起来。美国的企业只要一裁员,美国政府就能把失业者管起来,这种做法在中国难以全面实现。因为,美国政府现在可以轻易地向全世界借钱来做这件事。对于美国政府来说,未来如果美国借钱越来越困难,越来越借不到,它的这种模式就难以为继。而对于中国来说,中国政府现在和未来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中国必须有自己的方式。中国各地的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增加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同样不忽视员工的待遇。否则,类似通钢的事件还会发生。

标签:企业   美国   员工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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