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扩大农民地权不能为资本下乡开路
李昌平:扩大农民地权不能为资本下乡开路
2008-10-9
东方早记者 王全宝 发自北京
每当提到三农问题,有一个人的名字我们不应该忘记,那就是2000年含泪上书朱镕基总理、疾呼“农民真苦”的“乡官”李昌平。
农村改革,对于有过17年农村干部经历的李昌平来说,体会极深。在新一轮农村改革之际,早记者采访了目前为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的李昌平。
关键在于还权于农民
今年45岁的湖北监利人李昌平,有“中国最著名的乡党委书记”之称。1983年1月至2000年9月,李昌平先后四次担任湖北省的乡镇党委书记、县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等职。2000年3月,时任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的李昌平致信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指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此信引起中央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当年10月,李昌平首次公开在国内媒体呼吁:给农民以同等国民待遇。
“农村问题的关键在于还权于农民,保障农民土地所有者地位——让农民拥有分享土地资本化收益的权利。”李昌平认为,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农村改革目前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在于:一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二是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差,三是社会保障制度没有覆盖农民和农民工。
李昌平表示,问题的症结在于市场国际化与小农分散化的并驾齐驱。农村经济除种植业外,都在“去农民化”。政府扶持资本做大做强有余,扶持小农联合不足。其次,农民没有政治力量,同等国民待遇争不来,既有权利也保不住。
“十七届三中全会肯定会扩大农民地权,但怎么扩大是个问题。”李昌平认为,如果扩大农民地权是为资本下乡开路,那是十分令人担心的。因为“公司+农户”不可能增加农民收入,只会使农民快速退出种植业以外的所有领域。
在扩大农民地权的基础上,如何使农民收入增加,加大土地流转是个解决方式。改革开放初期,农民集体的土地,集中发包给少数人,价钱可以竞争标价,承包收入除提留公益金、公积金和管理费外,平均分配给集体成员。这样农民退出有钱补偿,土地流转也自然顺畅,规模经营也水到渠成,“上世纪80年代就是这么搞的,实践证明很好。”
土改核心要让农民获益
“1978年-1988年的土地制度,农民分享土地增值和土地资本化收益最高,所以出现了农村发展的‘黄金十年’。”李昌平表示,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央也一直在致力于扩大农民地权,比如:农民土地承包期在延长,补偿标准在提高,“可是农民分享地租增值和土地资本化收益的比例在下降。”
那原因是什么呢?李昌平认为,保护农民的权益,关键是要解决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制度、医疗制度、养老制度、失业保障制度等,从而户籍问题就不是问题了,“土地制度的核心,是让农民分享更多的地租增值和土地资本化收益,形式不重要。”
因此,李昌平认为,土地制度改革现在关键:
一要落实“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给农民集体颁发土地所有权证;
二要建立国家土地银行,国家土地银行垫本帮助农民建立村社土地金融合作社。村社土地金融合作社用土地所有权在国土银行抵押贷款(低息或无息),承包者用承包权在村社土地金融合作社贷款(市场利息),利息收入归合作社;
三要废除土地征用制度,建立土地依法“农转非”制度。按照规划农转非的土地,政府无偿获得一半(用于公益和农民工住房),农民得一半——谁要土地找农民购买,农民也可以自主开发,依法纳税。
另外,李昌平还表示,目前农村党的建设非常重要,党在农村的建设的核心在于真正做到维护农民利益,坚决杜绝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
李昌平认为,要做到真正维护农民利益,首先就要大力发展合作经济和新集体经济,“没有经济基础,村民自治是会名存实亡的。”其次,要将村组经济联合社和村民委员会的智能分开。社区公共服务由村委会负责,农村经济工作交给乡或村组经济联合社;再次,要将计划生育等政府工作归还政府;最后,村民代表大会决策,村主任改称干事,干事执行村民代表大会的决策,村干事无决策权。
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