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长,先把你的住房市场化再说
很为建设部长退休后的住房担忧
田嘉力
有消息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说:住房改革“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
立即有网友反问道:“部长你的房子是买的还分的?是不是市场化?你们这些人不参加住房改革又要来领导改革,还要高呼口号。事情就坏在你们手上。”
这话有点偏激,但也不无道理。所我所知,高级官员的住房都是“分配”的。是不需要自己花钱买的。比如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在东方电视台接受采访时说:“我现在住的是机关宿舍楼。按照副省级干部220平方米配制的,是连体公寓。2002年我刚住进去的时候,周边差不多类型的房子市场价是2500元左右一平方米,现在大体上在4500元一平方米。”主持人问:“如果您是一位工薪阶层,这个房子您买得起吗?”常务副市长回答说:“按我现在的收入(一个月八九千块),我想我应该买得起”。这说明,常务副市长住的“按照副省级干部220平方米配制的连体公寓”是不必花钱的,是“分配”的,但如果要买,他也是买得起的。但是他不必买就可以住,因为他属于“副省级”。
以此类推,做为正部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的住房应该也是“分配”的,同样也是不必花钱买的。只要他仍然在任上,只要仍然享受正部级待遇,他就不必花这个钱。所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所说的“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是不包括他自己在内的,也不包括副部级以及副部级以上官员们的。至于市级和县级的官员,是否有资格享受“分配”的住房,媒体没有披露,我们不好乱猜。但我们这里有关于广西柳州市厅级官员的住房标准:“正厅级住房,每套建筑面积340平方米;副厅级46套每套建筑面积320平方。记者看了副厅级的户型:一层为两厅一室、厨房、一个卫生间;二层是四室三个卫生间;另有半层是阁楼和一个露天的阳台、一个凉亭。”我想,这些官员的住房也是“分配”的吧,否则,以他们的年薪收入应该是买不起这种规格住房的。
于是就有些为官员们担忧。因为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不管当多大的官,总有卸任的一天。难道,卸任之后的官员还能够继续无偿享用按照副省级“分配”的连体公寓吗?还能够继续占有“320平方,一层为两厅一室、厨房、一个卫生间;二层是四室三个卫生间;另有半层是阁楼和一个露天的阳台、一个凉亭”的超豪华住宅吗?人民共和国恐怕没有这种规矩。那,官员们卸任之日,就是他们破产之时。或者,就是他们被“扫地出门”之时。
这些320平方米的住房,这些按照副省级“分配”的住房,按“市场化”的价格,穷其一生积蓄也是买不起的。只有这么两种可能:此人为官不廉,拿了不该拿的钱,因此卸任后可以支付这笔房款;否则,应当在一周内被房屋管理部门“请”出大门去。
我想,建设部长还应该为他们以及与他们同身份的人留一条后路。在“市场化”之外,在政策上还要为领导们保留一些具有“分配”特征的办法,比如按官职享受住房的办法。于是,住房改革就难以“毫不动摇地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不知部长考虑过后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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