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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进政协,工人去哪儿?

2025-02-24 文摘 评论 阅读

老板进政协,工人去哪儿?

田嘉力 发表于 2008-2-21

  2月18日《新快报》报道,在广州市政协会议的分组讨论上,各企业代表激烈讨论《劳动合同法》。在企业界委员的热论中发出了一个声音: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主不公平。据称,这个广州政协会议的分组讨论,成了企业家委员声讨《劳动合同法》的批判会议:一个委员说,《劳动合同法》让人明显感觉到不公平。企业老板几乎不可以炒员工,但员工可以随意炒老板,还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另一个政协委员说,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10年以上不可随意炒掉员工。有的企业为了将老员工换掉制造假关门,然后再注册。“民营企业再注册一个公司自己很容易。然后老板还是他,员工全是新的。要是我到时候就肯定这么干。”还有委员对《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要给员工缴纳社保金,对外来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大为不满。可以说,广州市一些政协委员几乎把《劳动合同法》说的一文不值。


  哲学上有个命题: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企业家成为政协委员,考虑问题,发言,提出主张,自然而然是要站在企业家的立场上。这些政协委员不可能站在打工者的立场上说话。这很正常,也可以理解。假如是个下岗工人,是个被“买断”的企业职工,是个“4050”人员,或者,是个正在打工的工人,当他成为政协委员之后,在政协会议上的发言肯定另是一种情况。站在劳动者的角度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就是劳动者应享的合法权利。因此媒体文章指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着重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企业与劳动者的关系中,企业往往处于强势地位,而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劳资关系纠纷的一系列案例充分证明,大多数都是企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有一部专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这也是国际惯例,特别是发达、文明程度高的国家,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都非常完善。


  因此,企业家委员与在职职工之间,立场和观点肯定会有所不同的。因为社会存在已经给他们的意识打上了烙印。他们的发言跳不出他们所处的经济和政治地位,跳不出他们的生活圈子。如果不想把政协会议开成一边倒的“批判会”,那就应该保证观点不同的委员具有相同的、至少是相近的数量才对。


  然而,我就没见过哪个工厂的工人当上政协委员的。至于下岗的工人,“4050”人员,更与政协委员距离遥远。政协会议章程中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又说:“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进程中,结成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然而,我基本上没有见过有“社会主义劳动者”当选为政协委员的。至于政协主席、副主席,更没有工人和农民担任的。如果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和农民都被排除在政协委员之外,那么在政协会议上又怎么进行民主决策和政治协商呢?


  企业家政协委员,把广州政协会议的分组讨论开成了声讨《劳动合同法》的批判会议,这也并不奇怪。问题是在分组会上并没有工人政协委员,下岗职工政协委员。如果有这些委员在,而且与企业家委员的数量一样的多,那么广州政协会议的分组讨论就不会是“批判会”了,而是会变成讨论《劳动合同法》的讨论会、辩论会。可惜的是,并没有工人政协委员和下岗职工政协委员参会。于是,信息是有缺陷的,声音是片面的,一旦形成结论、做出决议,也将是有偏向的。法官判案都不能只听一面之词,政协开会,就可以只听一种声音吗?


  广州的政协分组讨论会是这样,不知道其他省市的政协分组会是什么样子?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政协会议变成了企业家的俱乐部,变成了明星、名人的乐园。他们只会把会议变成某某事件的“批判会”。那还能“协商”个啥结果来?

  新闻链接:http://cppcc.people.com.cn/GB/6893946.html

标签:政协   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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