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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垄断导致了"挟尸要价"

2025-02-23 文摘 评论 阅读

子曰:现在是商品经济社会,一切向钱看;  

子曰:你要把手术费付了,我们才能替病人开刀,结果病人非正常死亡;  

特别是曰:大学生为了救别人而壮烈牺牲,派出所所长通知捞尸船打捞,结果船老板和河对面的老师谈判要价三万多,一边牵着泡在水里英雄的尸体;

 

 

这不是虚构的,网友不仿百度一下,但请务必保持平静的心态去面对,因为这个社会属于人鬼惨杂的状态!

  

其实捞尸者在捞尸过程中的反反复复不仅符合当今市场经济的规则,也是贯彻执行了当代资改派所倡导的私有化要领—“不给钱,坚决不捞,钱不到位,只捞半身”。你们又能奈我何?人性自私论祸害了他们,资改派洗劫了一部分人的思想精髓,代替之的是黑心黑肺,他们认为,商品经济社会嘛,看病没钱谁给你看病,打开门就是做生意的,我们不是慈善机构,你们让医院一干人等喝西北风吗?换言之,你死了也是没钱的原因,不能怪我们。  

又如捞尸船本身就是以捞尸为谋生手段,价格谈不拢当然不捞,价格谈拢,资金不到位,先救半身也很正常,否则他们吃啥?何为垄断?垄断是需要各方面力量形成的,首先应和当地政府关系处好,处好后打捞公司才可以大胆地去垄断,甚至威胁那些断他财路的同行们。有人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不进行救援呢?这个问题我一早就想过,奶奶的,非要打捞公司打捞吗?可是转眼一想,他们不都是一条船的蚂蚱吗?本身就是一条利益链:  

1、 政府部门或某些头头(制定捞尸捞物“潜规则”,物价局不参与定价,由打捞公司自己制定,凡打捞公司所收的捞尸款应上交多少利润,对一些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 打捞公司(除了谁介绍谁就有回扣之外,另外凡单笔生意就要给相关部门分成,由此创造了垄断局面)  

3、 尸者家属(形成垄断后,尸者家属没有选择)  

以上由暗箱操作而成的利益链关系,明眼人一看就明白,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不到场的话,说不过去,容易激起民变,面子上也难以下台,因此他们只有作秀一番,不过事先其实已编制了一些牵强的理由,来平息民愤。试问如果政府职能部门把打捞公司撇在一边,独自参与救援的话,总不能要价3.6万吧?别忘记他们身上还披着”为人民服务”的狼皮呢。现在他们的通报会就证明了一点,打捞公司没有太大的过错,坏就坏在“人心不足蛇吞象”,好好的,干嘛非要额外再索取物品,陈波真乃鬼迷心窍,幸好也就拘留罚款,还是打捞公司的老大说的好,早知道他们是为了救人而牺牲的,这钱就不收了,还能出名呢,这下倒好,走错一步棋。如果真象他所说的话,也许在“特别是”之下的媒体们是否应该也为他“坚决不收3.6万”而大力宣传呢?  

谈到价格,站在打捞公司的立场上来说是很公道,在长江里因故死亡的毕竟少数,所谓物以稀为贵,再加上聘请的捞尸人员也要分成,介绍人、通风报信者也要分享点信息费,因此价格是合理的。加上打捞尸体的价格政府没有明文规定,是根据市场行情而决定的,鉴于这样的买卖是双方互相协商的,你情我愿的事,打捞公司何错之有?当然后者额外索要别的物品,的确有点过分,但是双方正式合同没签,仅以口头达成协议,在法律上不承认的,因此,打捞公司再此提出物品,也是在情理之中,人性都是贪婪的嘛?  

这个社会自私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那些讲道德,讲良心的人,等待他们的结局要么是郁郁寡欢,要么被那些“特别是”同化。  

  

标签:打捞   公司   他们   垄断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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