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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的“改革‘核心’”定得好:朝着什么方向改

2025-02-23 文摘 评论 阅读

胡锦涛的“改革‘核心’”定得好:朝着什么方向改  

   

今天,是深圳立市30年。最近,一直盛传胡锦涛要莅临该市30庆典。前几天,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又成了网坛上的热门话题。并且,在某些人嘴里,再一次将其笼而统之地上升到“不改革就死路一条”的极重要的位置上。其实,时下在大多数人的共识中,已不愿这样抽象地谈改革、政治体制改革问题。  

凤凰网甚至很巧妙地“‘捆绑’ 历史”,称说“两个30周年 总书记总理同声强调推进改革”。哈哈!下边,请看凤凰网报导的——总书记总理如此“同声”:  

“2008年12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未来的发展必须靠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201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近日温家宝总理到深圳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也强调中国未来的发展要靠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总书记总理在两个30周年之际,同声强调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既是中央意志的重大宣示,也是思想和行动的全国‘总动员’,表明改革开放30年的中国取得巨大成功之后,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将毫不动摇地继续推进改革开放的决心”(两个30周年 总书记总理同声强调推进改革2010年08月24日 07:51)。  

对凤凰网的报导,此文无需评论。本网民关注的是胡锦涛为“改革‘核心’”的定位。本网民以为,我党的这一“定位”,好!因为,常识认为,不仅是“不改革就死路一条”,而且是,“只要改革的方向不对,更是死路一条”!  

以下,仍是借文说话。  

有文章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以人民民主专政等一系列政治制度作为主要实现形式。在国体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既在人民内部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又依法对极少数敌人实行最有效的专政,保证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性质。在政体上,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我国的国体,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是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在政党制度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把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多党派合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民族关系上,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少数民族依法自主地管理本民族事务,实现了各民族政治上完全平等。在基层民主上,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立起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保证人民群众自主管理基层公共事务。这一系列政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内容,又是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是民主的内容真实性与形式多样性的有机统一。  

文章继续说:  

政治体制改革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事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方向。  

胡锦涛同志指出:“核心的问题不是政治体制要不要改,而是朝着什么方向改。”(这里,决不是无具体性的泛谈“改革”!提到了方向问题!好!本网民注)  

文章最后说:  

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绝不是要放弃或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绝不是要放弃或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而是要改革那些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和人民要求的具体制度和体制,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政治体制改革如果偏离了这一方向,就会危及党和人民的事业,人民当家作主更是无从谈起。   

   

标签:改革   民主   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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