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执政能力的高度看通钢问题
从北京私企建龙集团委派者 陈国 君之死,到作为“主要嫌疑人”的二炼钢厂工人纪宜刚被拘捕,“ 7.24” 通钢工潮问题显然没有最后解决,甚或不乏再度爆发的可能。以“重组改制”为名的“攻坚”者不会甘心失败,取得保卫国企初胜的工人阶级也不会对报复者逆来顺受或引颈受戮。因此,通钢的问题最终能否得到圆满解决,无疑是对某些当政者执政能力的考验。
关于“提高执政能力”的话题,由来已久,也曾喧嚣一时。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钢问题的起因和处理结果,恰好与某些当政者的执政能力成正比,也是最好的衡量和检验标准。只有站在执政能力的高度来看待和解决通钢问题,才能抓住主要矛盾并取得事半功倍的良好结果。
通钢的问题能否消灭在萌芽之中?显然是完全可能的。据新华社主办的《时事资料手册》(双月刊5期112页)载:“2005年,建龙集团入主通钢后,下岗裁员、减薪风潮成了通钢的‘家常便饭’。职工收入从以前每月3000元左右降到了1000元左右,去年金融危机发生后,工资只有300元……与此同时,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通钢工人由3.6万多人锐减到1万多人。”“2009年3月,建龙集团突然退出通钢集团。”期间因“从海外进口铁精粉,导致通钢亏损10个亿。”“但没想到,效益好了,见龙集团又要‘进入’。今年7月,建龙与吉林国资委商定”成功,“结果引发事端”。
面对这个由主流媒体披露出来的毋庸置疑的事实,有良知者能看不到其中的猫腻,关键在作为决策者的吉林国资委及主管他们的高官身上,并且绝不仅仅是执政能力问题,而是官商勾结大肆吞并国企的严重的腐败问题?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也是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支柱的国企的生命。通钢工潮的问题固然出在吉林,但其根源无不在北京的那个国资委及其制定的旨在出卖国企的“重组改制”的政策上。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没有这个已经导致无数国企破产、倒闭并化为私企的祸国殃民的极端错误的政策,一个省级国资委及其高官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出卖通钢?一个北京私企何能跨省份到吉林吞并国企?难道通钢工人阶级甘愿成为私企老板的雇佣或奴隶?
当然,北京的那个国资委所以出台旨在出卖国企的“重组改制”的政策,其主管者和领导者的马列毛主义水平、思想认识和觉悟程度,以及治理党和国家的综合领导能力如何无不是决定的因素。一个真正的马列毛主义者只能大公无私、克己奉公、坚决与私有化做斗争,决不会制定或默许任何形式的出卖国企的错误决策,反之则通钢工潮的发生或再度发生类似工潮实属必然。而这,不刚好说明其执政能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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