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从李庄事件,看律师是“弱势群体”么?

2025-02-23 文摘 评论 阅读

从李庄事件,看律师是“弱势群体”么?

2009年12月15日 华龙网


  南方周末前不久发表了篇署名为郭光东的评论员文章《薄书记为何不为律师站台撑腰》,文章呼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登高一呼,出来为律师站台撑腰”,郭先生之所以有如此高论,是认为律师乃是弱势群体,“因为实力薄弱,无法形成与检方势均力敌的对手”,而律师之所以是弱者,原因就在于,在重庆此次的打黑风暴中一些律师遭到了一些网民的“炮轰”甚至“谩骂”。 

  一提到弱者,人们总免不了会联想起杨白劳、喜儿,想起讨薪无门的农民工,想起被黑帮老大们凌辱欺负下的草民百姓,比如,前不久网络报章所披露的被重庆肉霸王天伦之流打死打伤的生猪经营户,以及不得不去买下、吃下由王天伦等辈所强行贩卖的死猪病猪肉的芸芸众生等,真没想到律师们居然也会是“杨白劳”,也会是“喜儿”,也会跟含辛茹苦四处讨薪无门的农民工类似,也会像黑帮老大们欺凌下的草民百姓一样,同样苦大仇深,也都是一些含冤的“窦娥”。

  尽管按郭先生的高论,律师们都弱不禁风,经不起网民的质疑与炮轰,需要网民们对他们进行“吹捧”与“喝彩”,甚至还需要高级领导的“站台撑腰”,如此,才能还原“正义的等边三角形”,否则就是“教育的失败、普法的失败,昭示依法治国路途维艰。”然而,新近披露的一些不良律师之所为,却好像正在证明着某些不良律师其实并不是什么“杨白劳”与“喜儿”那样的逆来顺受的“弱者”,相反,他们倒好像是穷凶极恶的,穆仁智那样的黄世仁等黑恶势力的帮凶。

  最近,以北京律师李庄为代表“涉黑捞人团”就是其中的明证。据悉,自重庆审理涉黑分子以来,李庄其人便惊喜若狂,不远万里飞来重庆,先是大秀自己的能耐和背景,继而得到了事主的信任,收取了高达二百多万元的律师费,他还觉得这只不过是毛毛雨而已,又向事主提出了二三千万的“捞人费”,而且还呼朋唤友的招来同类,公然对同伙叫嚣:“够黑,人傻,钱多,速来!”李庄之为涉黑分子龚刚模辩护,一是要求事主翻供,推翻其先前已经承认了的故意杀人,涉黑,贩毒等重罪,二是帮助被告与他人相互串通,订立攻守同盟;三是教唆被告谎称被刑讯逼供了,编造了所谓的被告被公干机关“吊了八天八夜,打得大小便失禁”等耸人听闻的谎言。遗憾的是,谙习法律,号称以维护法律为己任的李大律师,这次并没有维护法律,却偏偏玩起了藐视法律,践踏法律,玩弄法律的勾当,在李庄等人的眼中只要能捞钱,法律又算得上个什么鸟?他们可以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以及“深广”的“关系”和“背景”将法律玩弄于掌股之上,干起了强奸法律的勾当。故从李大律师等人的所为,我们丝毫看不出他们就是“杨白劳”,就是“喜儿”,就是值得人人同情的弱者,相反,我们却看到了一个个拼命捞钱,巧言令色,弄虚作假的法律的蛀虫,以及不惜为涉黑分子弄虚作假,贪赃枉法的黑恶势力的帮凶。

  事实上,网民们前段时间对某些个别律师的非议或“炮轰”正是针对这些个别律师的不当言行而提出的质疑,担心他们会藐视法律,玩弄法律,虽然网言网语,难免也有过火的地方,但网民的初衷,乃是希望这些律师们站在维护正义和法律的角度,而不应该借法律为幌子,干出些贪赃枉法的事情来,恰如此次李庄等律师所干出的违法勾当一样。

  西谚道:“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网民们愿意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这是民主的进步,是网民们的自由,这原本是无可厚非的,更何况,网民们意见的表达,也不过是一家之言而已,并非权威定论,亦非法院的判决,怎能因个别律师受到网民的质疑与非议就得出整个律师都是弱势群体,都成林妹妹了,都是值得人们大加同情和鼎力撑腰弱势群体的结论呢?看李庄等人的违法“捞人”,大秀“背景”,大把搞钱,就知道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弱者?又岂能把他们与讨薪无门的农民工等真正的弱势群体相提并论?

  律师深知法律,深懂法律,理论上是法律的诠释者和维护者,他们更应该站在法律的角度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而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律师就等于法律,为律师站台,就等于为法律站了台,否则,就会让诸如李庄似的不良律师钻了法律的空子,而贪赃枉法,践踏法律。事实上,需要为之站台和撑腰的乃是法律的本身,而并非《南方周末》的郭光东先生所认为的是整个律师群体,因为律师并不能超越或凌驾于现行法律之上,成为法外人,特殊的人,律师贪赃枉法,不遵法律办事,照样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处,这才是法治社会的精髓,这才能真正体现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郭光东主张在薄熙来先生所提出来的“宜居重庆”、“畅通重庆”、“森林重庆”、“平安重庆”和“健康重庆”这“五个重庆”之外,再添上一个“法治重庆”,这句话的本身或许并没有错,然则“法治重庆”的精髓,更应该体现的是为法律的撑腰和站台,而不应该像郭先生所片面理解的那样仅仅为律师这一群体撑腰和站台!

文/小猫1023

标签:律师   法律   重庆   群体   他们

条留言  

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