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企业腐败无人管,终将酿大祸!(之十七)
公开收、支
昨天的评论栏前所未有的热闹,“三国四方”,老少同堂,许多后面的话题,都提前被提起。
但其中最有特色的声音,还是孙:
“这个女人真的疯了!应该去看精神病医生了友情提醒哦!对了,有种你也该把这几年的收入和腐败拿出来晒晒啊……”
有人要问,你怎么这么有把握,能准确地判断那就是孙呢?
依据如下:
一,他布置来拍砖的笔杆子,虽也称“六个代表”,但不会一点不说理只知道开骂,尤其是不说三级以下的粗话、脏话。
第二,个别打手级的,只说脏话,不会狡辩。
破口大骂,又说脏话,发贴最多,且特能狡辩的只有一个人。就是孙本人。
此人狡辩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捣浆糊。
比如:我搞阴谋诡计贿选上台,你也没投王的票。所以大家彼此彼此。
我把钱存到个人帐户不对,你书记没监督好也不光彩。
我没将生产经营抓好,你也是班子成员,两人都有责任。
我腐败不错,你也是高收入。所以“有种你也该把这几年的收入和腐败支出拿出来晒晒啊……”
“有种”?
我不知道什么叫“有种”:是一穿上马甲就满嘴乱喷,一丢下马甲就逃之夭夭?还是到现在连自己的姓名都不敢认领叫有种?
如果把“有种”定义为一种斗争精神,国人在确实在这方面有些不足,否则,五万清兵怎么能横扫五亿人口的中原大地!
不过,公开收入在我来说确实不是什么难事,用不着“有种”,就满足一下他和许多网友的要求:
不过顺便定一下“批露规则”——
自己说自己的收入,只能参照,毕竟六七年了,要“晒”应当由财务科来公布。而财务科本来就由孙掌管,用不着我来“晒”。
第二,两个人的“腐败”支出,自己说没有可信度,应当由对方来说,或者由全体职工帮助算。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拿出证据来纠正。
这样才有说服力。
我想大家一定会认同。
先说我自己。
据初步统计:从2003年改制至2008年,统共六年时间,我的工资收入约为84万左右。孙后三年当一把手,收入相应多6万左右。说得不精确的地方,以财务科为准。
现在请大家注意:六年以来的可支配收入的数据出来了。不吃不喝,我共计约84万。孙约90万。
现在按照规则进入第二项,替对方算算帐:
改制时孙离婚,因“故”财产给了前妻。30万持股金中的一部分,还是向公司其他人借的。
下面是孙改制以来的花费。
这里仅列三项:儿子自费在澳大利亚读书四年,据网络提供的数据,每年折合人民币约15万至25万。
取中位数20万元,仅这一笔费用,四年少说也达80万。
第二,孙在市中心有一座别墅,加装修和家具,估计也在80万左右。
第三,孙还要养活不工作的第二任妻子和正在读书的继女——六年也得30万吧?
三项相加,应为190万。
那么,孙是否应当解释一下,那多出来的一百万的来路?
或许,你可以说,这是你家的隐私,你有权保密。
但问题在于,你除了是一个公民,还是怡华商贸公司全部财产唯一的掌管人。
2006年以来,公司所有的花费,都是你一个人在掌控,自己批自己花。
现在公司的锅见底了,你家碗里的肉溢出来了,难道你不觉得有必要说说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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