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的马员工和三星的李副总……
富士康的马员工和三星的李副总……
司马平邦
深圳的富士康公司员工马向前1月23日凌晨4时左右,被人发现躺在富士康深圳市观澜分厂宿舍的楼梯口,120 的急救人员在抢救30分钟后,宣告其死亡。随后,法医认定马向前的死因为猝死――不过,1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法医检验中心经第二次尸检,又发现马向前头部及体表多处有外伤,否定了第一次尸检得出的论断,马向前死因被改为“不明”,警方已定性为刑事案件。生于1991年5月的马向前,是去年10月加入富士康公司的,去年11月12日正式进厂务工,70多天后即死亡。
马向前之死再一次把富士康这家台湾电子公司推上峰口浪尖。
去年7月,从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并顺利进入位于深圳的富士康科技集团工作仅仅1年的孙丹勇,从他租住的楼宇的对面21层楼顶跳下自杀,而原因却仅仅事起公司交由他保管的iphone样机少了1部,当时公司正在因此对孙丹勇进行调查。
其实,比马向前和孙丹勇更具离奇色彩的死亡是韩国三星集团的副总经理李某,据说平时根本滴酒不沾的李某在自己的第51个生日那天,即2010年1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在首尔江南区的一个公寓的四楼喝酒之后跳楼自杀,李某生前是美国斯坦福大学工学博士学位,也是芯片工艺领域韩国的最高学术权威,在三星集团,他的年薪高达 10亿韩币(590万元人民币),手中仅三星股票的市值就超过60亿韩币(3550万人民币)。
李某生前最闪耀的时光是当上三星集团电子核心事业部门“闪存研究所”所长,2006年还获得三星学者奖,即该年度最杰出的三星工程师,但在去年初的集团人事调整中,被调到系统电路集成(System LSI)研究所担任所长,又在今年初的人事调整中,再次从研发部门被调任System LSI器兴工厂厂长,李某的夫人说丈夫因人事调动上的不称心变得非常难过,警方推断这可能是造成李最后轻生的真正原因。
2005底,我曾受韩国另一家足以和三星匹敌的某电子产业集团的邀请访问其总部,真正体会了这家杰出的高科技企业员工生活和工作的不平凡甚至不正常的节奏,每天早上7点上班,晚上10点下班――但那并不是为公司加班,因为加班是这个公司文化的一部分,就像任正非在华为公司提倡“地铺文化”一样,而沉沦其中的公司员工看来已经无知无觉,他们告诉我,正是这样的公司文化造就了韩国高科技产业的神速崛起。
韩国和台湾,在2000年之前并为亚洲四小龙的两只,其实如富士康这样成功的台湾电子公司与三星这样成功的韩国电子公司,能成功的道理其实差不多,东方文化里强烈的集体精神,在迅速增长的公司产值面前无数企业员工前赴后继的精神,这都曾在当时被奉为其企业文化和企业人美德。
只是从前那些被奉为美德的东西,在另一番价值语境下,沉淫过久可能会发酵出另一种让人不堪承受的滋味。
1月25日晚8时,因马向前事件处于争议旋涡的富士康公司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十几家媒体来到事发现场,公司方表示并不存在公司故意伤害死者以及阻挠其家属见尸体的事端,同时让人意外的是,富士康公司悬赏50万元征集马向前死亡原因的线索证据,以证清白,其时,警方还并未做出死因不明的结论――看来,曾受困于此类事件的富士康公司已经推前预判到该事件将可能对企业产生多大的伤害,提前祭出免疫招数,不过,至于能不能真正免疫还要走着瞧。
不过这一路数显在比去年底上海海事大学对在读的硕士研究生杨元元自杀事件的处理方式更高明许多,马向前和杨元元事发后,“弱小”的死者和“强大”的企业及学校最容易被想像为一对合理的矛盾关系,这也正是马向前的家人现在的误区,当然更重要又不堪出口的一点是,既然死者已已,生者的解决方式往往会朝向最有利于让与死者紧密关联的生者们获利的方向进行联想和动作。
无论是台湾的富士康公司,还是韩国的三星公司,还有深圳的华为公司,等等,在些逢勃成长的企业,多多少少都会受到诸如“员工非正常死亡”这样相同情节的困扰,而这样的困扰往往也会施之于与此关联的死者家庭。
即使是没有50万悬赏这回事,我也强烈不相信如富士康这样有70万员工且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大企业会愚蠢到对一个刚入厂70天的员工实施暴力,即使遇到最不合适的员工,想方设法让其离职就行了――但现在这种最不可能发生的行为却被大众、被死者家属作为最集中攻击的方向,或者说,只有这攻击此方向,才有最大的利益机会,所以,虽然富士康拿出50万来悬赏,但也可能陷入另一个误区,即会被认为拿钱平事。
事件的真相,和事件的真相是不是有利于自己,这其实是两个非常不同的概念,但现在,在警方还未对马向前的死亡做出专业判断之前,这两个概念已经在传播层面被混淆――是什么力量驱使我们要急于做出判断呢?
我亦不支持有的网络评论者将矛头直接指向警方,一桩非正常死亡事件的背后原因可能很简单也可能很复杂,这并不与警方是不是重视此事件有绝对关系,真正关心此事的大众应对此有足够耐心。
我也是通过几起轰动事件才知道富士康公司已经成为一家拥有70万员工的巨大型企业,70万人甚至相当于中国一个中等市级城市的规模,如果马向前的死亡不是发生在富士康而是发生在中国的某个人口超过70万的中小城市,我相信没有人会把死者本人与城市本身直接挂钩的,深圳警方已经把马向前的死因归结于“刑事案件”,这样的刑事案件如发生在某个中小城市,也只能被定义为一桩民间暴力事件,马向前事件中富士康公司天然就被定义为非正义一方,其实是大众传播通道的谬误。
在法律、人情以及利益面前,最大的公约数应是真相,而不是想像。
一个人口70万的中国城市,发生了一桩如马向前案件这样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它的进一步结果怎么样呢?凶手或者死因会什么时候查得水落石出呢?
这也将是富士康员工马向前案件必然发展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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