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代会”不难“通过”
“职代会”不难“通过”
[ 大于 ] 于2009-08-16 15:27:54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通钢思考11] “职代会”不难“通过”
中华全国总工会14日发出《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就企业改制中依法依规地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出强调。 《通知》要求“企业改制方案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裁减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视为无效……”
大于认为这个通知不仅下得迟了,而且基本也于事无补。如果去查一查,大多数的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都是经过了“职代会”这一环节的。就说通钢,在2005年建龙集团第一次入股通钢集团时,通钢集团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重组方案、员工劳动关系处理、资产处理、分流方案,工会、职代会和其他代表都签字。通钢退休处级干部王殿昌回忆说:“当时对于建龙要进来,厂子里从高层、中层、在职职工、离退休干部,各个层面反复开了好几次会。” 那时候,前有建龙重组明钢的示范,后有提高工资福利待遇的许诺,加上工人代表并不真正了解股份制,当然不难“通过”。“通过”了这一关,以后就好办了。因为像建龙控股这样大的事,根据新的《公司法》,已经是不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了。你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通知,管得了一项新的法律?
大家应该看到,在《新京报:建龙重组通钢集团再调查》中有这样几句:
2004年下半年,从苏州市委书记调任吉林省省长的王珉,提出全省816家国有企业整体改制计划,其中就有通钢。
在未能吃下吉林冶金之后,建龙提出了重组通钢的“条件”———由建龙控股。
但建龙的方案并未获得吉林省国资委的同意,省国资委的考虑是,一方面,开始就由民企控股,可能会引起职工的强烈反对------
它告诉大家,闹出大事的建龙控股是既定目标,只是怕职工的强烈反对才分两步走。第一步顺利地让职工群众失去了合法的权利,第二步如果不是工人群众用“非法”的形式强烈反对,是不需要“职代会”就可以“通过”的。
所以说,在政策的指导下,在上面的要求下,在资本的控制下,操盘手的设计下,只要领导有改制重组关闭破产的打算,“职代会”都是不难“通过”的。有人说,现在一些单位的“职代会”成为摆设,并不过分。如通钢,如果“职代会”能起作用,劳资矛盾也不激化到这个程度。特别是,7月22日,在省国资委宣布通钢重组方案后,通钢集团董事长安凤成及鞠忠、胡品、孙玉斌等其他几位高管拒绝签字,唯一签字的只有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崔杰。它至少表明,工会在这次事件中也失去了作用。
出了这样的事情后,不管用处有多大,中华全国总工会能够发出这样的通知,其积极意义还是应该肯定的,起码能够对企业改制中依法依规地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起到强调的作用,实际上也可以看作对通钢事件的一种表态。
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