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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笑话:抄袭惯犯方舟子感动中国

2025-02-16 文摘 评论 阅读

惊天笑话:抄袭惯犯方舟子感动中国

抄袭惯犯方抄抄掩饰谎言神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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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赵华按语:

在下向各位隆重推介“虹桥科教论坛”网友“雪亮”这篇义正词严的“讨方檄文”。方舟子方抄抄的“美女画皮”已被此文剥得一干二净。因而可以预言,无论CCTV感动中国是否能将方舟子方弒民推上“感动中国”的道德神坛,都必将使CCTV和方舟子本人沦为天大的笑话。且让我等坐看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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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抄袭门”与CCTV“感动”中国

虹桥科教论坛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edu/
送交者: 雪亮 于 20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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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孔乙己偷书不算“偷”、算“窃”以来,近代文人圈子似乎还没有出现一个真正烈火真金的卫道士,能够有“屎”以来,“屎”终坚持,善“屎”善终——到最后盖棺定论时,屁股仍然是干净的。然而上世纪90年代以来,自称“文科状元”出身、东渡太平洋得到美利坚真传、自称“生物XX家”(因为该洒家常用的头衔不止一个,只好用“XX”代替)的方是民方舟子粉墨登上中国文化人舞台,手舞“打假”狼牙大棒,左突右击,“毁”人不倦。最奇的是,似乎举世皆假、唯他独真,更兼身负“地上全知、天上知99%”的骇人绝技,俨然入世只食“科普”烟火、出世惟遗“真理”和“正义”的金身,把神州大地雷得是外焦里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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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初方是民初出道时,好像也并不知如何与媒体“和谐”,栽过几个跟斗,也曾鼻青脸肿了几把;然而经过一番痛定思痛,方是民醒悟,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的知识分子,而必须按中国传媒界的标准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与媒体同进退、共存亡,出手也就虚虚实实、变化莫测起来。“有所打有所不打”,技艺逐渐进入炉火纯青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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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世上是否真的有神仙”?中国的大多数媒体,自己不好好学习知识,洋鬼子明明把“股沟”(Google)让你免费用,把“微鸡摆嗑” (Wikipedia)送上门,又让什么“自然”、“科学”的杂志(Nature、Science)让你随便看,还有让你紧跟“时代”(NYTimes)的步伐,可大多数媒体就是不愿学、也不会用,只得笃信只有方舟子传的才是“原汁原味”的知识、“舟子”首肯了才是真理。方舟子在微博上一声“动力火车”——“当”,下面一群媒体拿盘子接着,文火烹煮后才端上席来,“还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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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也有几个不听话的,以肖传国为代表,明明是“科研界”的“老九”,偏要头脑发“昏”来“传媒界”较劲,最后还不是让舟子通过媒体“关门”给灭了?你知识分子不是清高、好面子么,我就要说你“造假”,就要让你院士当不成。你哪儿软我捏哪儿。你不服,你找人用羊角锤来砸我?我就伸着头等着,还怕你不来呢!还有几个软蛋,象唐骏什么的,美利坚简直白混了。按说也应该会用“股沟”来搞点“防守反击”什么的,居然一打就倒,连点还手之力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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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方舟子“春风得意”,携剿“唐”灭“肖”的余威意欲一鼓荡平中国科技界,当仁不让出任科技界民间“纪委主任”和“道德委员会”主席时,天有不测风云,旱地一声惊雷,半路杀出个亦明博士来。先是一篇“方舟子恶斗肖传国始末”,把方舟子跟肖传国结怨背后的那些个烂事抖个透心亮。接着又是两篇集大成之作《文史畸才方舟子》和《科唬作家方舟子》,把一贯搞学术抄袭的小瘪三方抄抄嘴脸揭露个大白于天下;现在第四篇《打架斗士方舟子》眼看就要杀青了!方舟子这个恨啦!他难道不打算干掉亦明?估计做梦都想吧!只可惜:一是“亦明”身在美利坚。方舟子那点能耐也就能运动运动中国的媒体。如果敢到美利坚去这么撒野,一旦人家送一封法院的“恐吓信”上门,那罚款折合成人民币是要乘以6.5的;二是这个“亦明”跟他自己一样早就不搞科研了,人又不评院士,想如搞毁肖传国那样还真有点使不上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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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亦明左一个大“耳咧”,右一个大“耳刮”。方是民这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打碎狼牙和血吞”,那个憋屈、窝火啊!最近虹桥网友Haiyan200又揭露,方是民把自己当年福建“语文单科第一”吹成“文科状元”。被揭穿画皮后方舟子方寸大乱,居然半夜跑到百度上去把自己的简历改了(有图有真相为证)——这不是把简历造假给“此地无银三百两”了么?自己当初怎么骂唐骏来着?实在是糟糕之极。这下不但“王胡”肖传国瞧不起,连“小D”唐骏也要鄙视了!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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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谚”有云,“玻璃房子里的人不要往外扔石头”。按说方舟子自己一屁股“屎”,应该深自收敛才对。但估计方是民深谙传统文化“大隐于朝”的道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要靠抄袭为生,还要躲躲藏藏,最终只有死路一条。盖惟背水一搏、“贼喊捉贼”之外,别无他法!方舟子最初几次抄袭得手,还有可能是偷偷利用“国内外信息不对等”。到后来胆子越来越大,最后连自己都相信别人皆抄袭,惟有自己是在捍卫、传播真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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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最近亦明博士一列文章的出炉以及众多网友的揭批,方舟子全系列抄袭以及一稿多投陆续浮出水面,连多年前的“陈芝麻烂谷子”都没拉下。揭批文章全部采用中英文对照的方式给出原典和抄袭段落,对抄袭程度有的还具体给出了量化指标,尽量替广大读者着想并减轻读者的“考证”负担。这时,在国外高级知识分子活跃的“虹桥科教论坛”上,出现一位名叫“麓谷”的网友,极力为方舟子辩护,其要点不外乎两个:一是“科普”文章抄袭不叫抄;二是少抄(比如30%以下)不叫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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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一种观点,论坛版主“楚汉”一针见血地指出,实质上是对方是民所作所为的一种袒护。“就算是无条件支持谁反对谁也是个人的事,我本来就没打算跟帖。看你这儿越说越绕(注:指“麓谷”对方是民“科普”抄袭的辩护),还是挑明得了。就事不论事,弄得绕来绕去,就显得护短啦”。“爱一个人没关系,但太护短了就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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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二种观点,版主回答:“最简单的例子,你给本领域的核心期刊投稿,抄了就抄了,没抄就没抄,尤其是打假斗士,你就这么纵容,不能严格要求点?你那么拔高的东西(注:指“麓谷”为之辩护的方是民“科普”文章),对国家对社会那么重要,哪里能这么随随便便啊?还什么“如果不是大面积呢(注:指“麓谷”抄袭所占比例)”?《科学》算不算核心期刊?里面科普的东西有没有?能不能就按你说的那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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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讽刺意味的是,方是民在2007年给《法制晚报》专门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就叫“抄一小段也是抄”!看来这剂方是民自己炮制的狗皮膏药,要一辈子牢牢贴在他自己的脑门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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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方是民抄袭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一个极喜剧性的事情发生了:堂堂CCTV在评选“感动中国”人物时,居然把方是民推为候选人,为此人写的评语之一,竟然认为方是民“对真相”有“‘洁癖’的近乎偏执的追求”(原话:“他以对真相要有“洁癖”的近乎偏执的追求,触碰了许多个人、团体或是部门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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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舟子的抄袭,有网友写道:“方ZZ感动中国,他的科普在美国却只能是Unacceptable(不可接受、无法原谅的)! 有谁见过在美国的科普作家著书作文介绍科学发展不给出处的?不列参考文献的? 有谁见过美国的科普作家把别人的文章内容小改一下就成了自己文章而不列出处的?或许有,那是剽窃者的作品,偷去别人的名,谋自己的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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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方是民的“抄袭门”仅仅是一个低层次笑话,他以下的所做所为,则决不仅是区区笑话那么简单了。远的说,方是民在“中美撞机”、“使馆被炸”这些重大事件上发表反中国政府的言论;近的说,方是民对曾为国家做出历史性重大贡献的科技元勋钱学森进行恶毒诋毁(故意诽谤钱老回国动机),恶意贬低钱三强的学术成就(攻击其学术贡献是研究生的三流水平);骂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为“走狗”,称法院为“肖氏法院”;对平面媒体“世界日报”发表谬论,大肆诬蔑、抹黑中国科技界(称有超过1/3造假),把若干中国院士、当今科技精英(如施一公等)污为造假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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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方阿民配偶刘菊花竟公然在网上称北京政法委“成功地威慑了义士,鼓励了罪犯”,叫嚣“今天我打算官逼民反”。这些让稍具常识的普通观众看得心惊肉跳的事,国家媒体央视居然按“真相洁癖” 患者的标准,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就照单全收!还准备让这样的人去“感动”中国!这真让海内外华人大跌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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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感兴趣的只有一点:CCTV的领导,当你们就此事向上级汇报时,你们如何回答:让这样一个有严重问题(我们姑且不说政治问题)的人去“感动”中国,央视的政治立场是什么?央视在引领大众传媒方面,又是如何履行自己的政治使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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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然如此,我仍然相信央视的领导并不知道这些方是民及其朋友们用遮羞布掩盖的烂事。但不幸的是,笑柄已成!不管是被欺骗也好,还是被“绑架”也好,堂堂央视,事实上已被方是民和他的朋友们套上了“皇帝的新衣”!现在的情况是,“硕大无朋”的央视身穿“皇帝的新衣”,在一片嘲笑声中硬着头皮行走在乱哄哄的“游行”队伍中。更糟的是,无论中途退场,还是把“游行”进行到底,都无法改变被嘲笑的命运——其区别不过是一个“大笑话”与一个“天大的笑话”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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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场闹剧的主角——方是民进行道德谴责是没有意义的。这跟谴责一个婊子不讲贞操是一个道理。但方是民在主流媒体中的那帮朋友们,尤其是在央视工作位高多金的朋友们,你们拿着国家的高薪,“为人谋而不忠”,以“公器私用”来搞哥们义气、玩两肋插刀这类俗不可耐的江湖把戏。如此做人做事,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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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央视身居国家媒体首位,纵有万般可原之情,仍然难逃其咎:把一个抄袭惯犯捧为“真相洁癖”患者,一错;推选一个曾发表过卖国言论,对国家科技元勋、科技中坚进行肆无忌惮的恶毒攻击,向海外平面媒体对中国科技界大肆抹黑的痞子去“感动中国”,再错;对前两大错不予纠正,对有关人员不予处理,继续将错就错,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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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方舟子:“抄一小段也是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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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谚云:“抄一个人是抄袭,抄多个人是创作。”这本是笑谈,却还真有人信奉。有一位安姓女青年出了两本讲解古诗词的畅销书,被一位网络作家指控书中多处逐字照抄自他贴在网上的诗词赏析文章。该女青年辩解说,只是借鉴而非抄袭,并有律师出来作证说,涉嫌抄袭的只是非常小的一部分,因此不能说是抄袭作品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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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后来又有多位网友发现,这两本书不仅大量地抄袭网人作品,而且还大量地照抄《先秦诗鉴赏词典》等由专家撰写的正式出版物。可以说,此人的两本书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剽窃别人的文字拼凑而成的。

如果真的只有一小部分抄袭,甚至只抄了一、两段的话,就不能算抄袭吗?答案是否定的。2002年,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安布罗斯的一本畅销著作被发现有几小段直接抄自另一位历史学家的著作,虽然他用脚注注明了出处,还是全美舆论大哗,被指控是抄袭。可见,即使注明了出处也必须对引用别人的部分用自己的语言进行复述,才不会被视为抄袭。如果要照抄,就必须用引号括起来表示是直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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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位女青年的书甚至连出处都没有注明,而且至少照抄了几十处,怎么不能算抄袭?其实通俗著作与学术著作不同,本无需对资料来源一一注明出处。关键是你的文章的结构和文字不能照搬、照抄别人的,否则即使只照抄了一小段,仍然是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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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安氏不幸没有在生在中国,抄袭事件后名声大损,身心交瘁,当年就去世了。而中国的安氏仍然在热卖其剽窃之作,到名牌大学办诗词讲座,继续当着“古诗词代言人”,还有无数的人为她辩护,新著也马上就要推出了。而且她反过来指责被剽窃者是在炒作,她本人反而成了受害者了。一切倒成了被剽窃者的不是,剽窃者继续风光无限。是的,中国自有特别的国情,变成剽窃者的天堂正常得很。

(编剧赵华注:哈哈,方舟子方抄抄这可是“不打自招”啊。透彻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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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网友“九爷”选择题(编剧赵华注:方抄抄本人是不会回答滴)

1. 科普文章是否适用于著作权法?

a. 是

b. 否

2.我国著作权法是否对科普文章做出了例外性的规定?

a. 是

b. 否

2.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文字作品的违法行为,科普文章是否例外?

a. 是

b. 否

3.行为人的行为被法律所禁止,该行为是否是违法行为?

a. 是

b. 否

4.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反之,使用他人作品,没有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就是侵权行为,此条是否特别规定了科普作品可以例外?

a. 是

b. 否

5.国家版权局权司[1999]第6号, 《国家版权局给地方版权局的答复》中这样表述:

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是否规定了对科普文章予以例外?

a. 是

b. 否

6.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或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分窃为己有的行为都是剽窃行为,你是否认同?

a. 是

b. 否

附录3:方舟子抄袭、一稿多投目录(部分)
20: 亦明:方舟子抄袭剽窃他人20例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129318&select=&forum=1

21,方舟子九年前曾抄袭《纽约时报》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129134&select=&forum=1

22,方舟子九年前曾抄袭《自然》杂志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130082&select=&forum=1

23,舟子四年前曾抄袭一家英国医学院学报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130961&select=&forum=1

24,方舟子2010年在《中国青年报》上的第一篇文章抄袭维基百科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131465&select=&forum=1

25,方舟子抄袭剽窃100例之25——《达尔文的兰花》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132804&select=&forum=1

26,【方舟子涉嫌抄袭剽窃】公示第一号(举报人:岳东晓):方舟子《推测出来的动物》抄袭Stan Braude的“The Predictive Power of Evolutionary Biology and the Discovery of Eusociality in the Naked Mole Rat”(1997年七月的《美国科学教育学报》)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134370&select=&forum=1

方舟子自我抄袭不完全记录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129321&select=&foru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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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晨光——“应充分认识方舟子团伙的危害性”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127186&select=&foru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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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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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玩儿 于 2010-12-14 11:35:31

要是写写他的转基因就更好了。老方为啥狂热地支持转基因呢?他写有三十多篇转基因的文章呢,青年报等都登。换个角度看,会不会是他的执著推广转基因的精神,感动了CCTV,从而感动了中国了呢?

cruiser2009 于 2010-12-14 16:31:52

没那么简单。他也该到套现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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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back 于 2010-12-14 11:25:40

一个多年以【剽窃和抄袭】来科普中国百姓的人,确实令人“感动”。

柯华 于 2010-12-14 11:19:49

感动中国年度人物是CCTV送给叉叉的一个大牌坊。立起来有利有弊,对双方都是。

针灸 于 2010-12-14 11:21:57

只有骗子才能感动的中国,是什么样的中国?

柯华 于 2010-12-14 11:33:20

大众是被不良媒体忽悠了,不是他们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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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华 于 2010-12-14 14:54:43

方叉叉指控别人抄袭的时候,大概忘记自己那些文章当初是怎么炮制出来的了。亦明给他通知,请他辩解,他只好装聋作哑了。

遨游时空 于 2010-12-14 16:10:53

方瘪三以前关于抄袭的定义文章,很可能也是抄袭而来的。方瘪三抄袭成性,常常进入了抄袭不动脑子的状态。方瘪三A也抄,非A也炒,所以频频出现自己打自己嘴巴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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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ar 于 2010-12-14 14:42:18

谁再讨论FXX是否抄袭,就是弱智!现在要讨论FXX到底炒了哪些文章?嘿嘿……
FXX在新闻界树了小红旗,很多人不希望他倒掉,对FXX不利的新闻不会出现的,至少在“感动中国”这个栏目评选完了之后。
当初央视《感动中国》总导演樊馨蔓大捧特捧李一,现在李一倒下了,FXX上去了,本次的央视《感动中国》总导演是谁呢?这一上一下,不会是件简单的事情吧。
《感动中国》的候选人分“推委会推荐”和“网友推荐”二个部分,方舟子是后者。
在前者里面有:钱伟长、梁从诫、邱成龙 ;
在后者里面有:李连杰、陈光标、蔡定剑。
方舟子想从里面脱颖而出,比较难!
因为有难度,所以一些媒体在极力保护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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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谷 于 2010-12-14 18:24:46

不靠恶意曲解和捏造你就感动不了虹桥么?

“雪亮”网友的雄文“方舟子“抄袭门”与CCTV“感动”中国”开篇即见谬。恕咱孤陋,实不知方舟子的“抄袭门”源由何处?见于哪一家法院的判决?又或是见于哪一个单位的公告?学评网尚在“合议”之中,“雪亮”网友竟能先知先觉方舟子的“抄袭”。如此看来,“雪亮”网友定具天赋之异秉,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掐指神算之能实非我等肉身凡胎可比,人世凡尘恐怕也只有大名鼎鼎的凤姐能和你比一比肩较一较力。

当看到“雪亮”网友的雄文中竟出现如此语句“一位叫“麓谷”的网友,极力为方舟子辩护,其要点不外乎两个:一是“科普”文章抄袭不叫抄;二是少抄(比如30%以下)不叫抄。”,着实让俺惊诧莫名,刹那间仿佛坐上了时光列车回到了十年文革那汹涌澎湃的大字报海洋中。继而,一个离奇的念头又涌上了脑海,莫非“雪亮”网友竟是戈培尔博士还魂再世?如此恶意曲解、捏造和诬蔑之文风非戈培尔博士莫属。由此看来,“雪亮”网友深得了戈培尔博士真传,捏造和诬蔑手段运用把玩得如此游刃有余炉火纯青,方舟子想不“抄袭”都难,咱想说“任何作品都存在抄袭”更是难上加难。

以偏概全、恶意曲解和观念的极度偏执将会使你看到的只剩下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到了这个时候,“雪亮”也就完全变成了“雪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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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华 于 2010-12-14 20:00:04

他只是一家之言,那么激动干什么?叉叉随意指控别人抄袭的时候,你怎么不主持一下公道?科普和学术论文区别对待是你的观点吧?你用了那么多非常用词汇,也蛮辛苦的。慰问一下。

九爷 于 2010-12-14 20:14:00

我早说过麓谷同学以文科见长,看看他的文章,除了貌似诗情画意般的描写,加之引用,还有什么?回头我也八卦一番,就麓谷同学的专业问题娱乐一把。

麓谷 于 2010-12-14 21:44:26

本人文理科都不见长,但靠理工科挣钱吃饭,靠文科交流+扯淡。

九爷 于 2010-12-14 22:00:23

麓谷同学,说句不好听的话你别见怪。以我工科背景及从业经验看,你的言谈话语真看不出一个理工科从业者的专业素养,尤其是工科方面。或许是你的专业是理工科的,但你从业显然脱离了专业,比较像工会,办公室这样的角色。

WWDH 于 2010-12-14 22:12:05

老九不厚道,看低了工会、办公室人员。工会办公室人员,起码的道理和逻辑还是有的。特别是在说话方面世故且圆滑(自洽)。哪能信口开河,自抽耳光的?还想不想混下去啊?

九爷 于 2010-12-14 22:32:06

倒也是。最起码站队是必要的,连自己屁股都不知道坐哪里那就是智商有问题了!办公室的人,一个个都是人精,哪会这起码的道理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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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 于 2010-12-14 18:35:16

袒护方舟子太明显了吧,改叫“露骨”算了。

九爷 于 2010-12-14 19:27:15

麓谷同学方粉其实当得挺失败的。护主心切,根本弄不明白主人喜欢什么,忌讳什么,基本可以鉴定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柯华 于 2010-12-14 20:26:04

麓女士只是业余级的粉丝。:)

九爷 于 2010-12-14 20:31:23

娱乐价值不可或缺。大家都很忙,谁成天没事应付那些无业游民?也就是没事给拎出来娱乐娱乐而已,这是他们价值的最好体现。即便是猪八戒,也是不可或缺的,只少在这个团队中给大家带来了乐趣,别瞅没什么本事。忙起来,谁又功夫搭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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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 于 2010-12-14 18:34:20

“科普”文章抄袭不叫抄又来自于哪个法院的判决?你看到哪个法院说肖氏术是假的?

九爷 于 2010-12-14 19:22:19

哈哈,请问方粉麓谷同学,老肖的手术权威部门也认可,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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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爷 于 2010-12-14 18:29:42

饭前给麓谷同学布置一个思考题。麓谷同学说:“声明一点,咱只是讲自己没能力没水平判定方某是否抄袭。咱只相信具备公信力的政府组织的专家委员会的判定结果。从未讲过任何人没抄袭。”我很好奇地是,如果XX指控别人抄袭,你信不信?生活如此美好,感谢麓谷同学为大家带来了欢乐!

麓谷1 于 2010-12-13 23:25:57

声明一点,咱只是讲自己没能力没水平判定方某是否抄袭。咱只相信具备公信力的政府组织的专家委员会的判定结果。从未讲过任何人没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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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华 于 2010-12-14 19:09:58

叉叉说的他信,别人说叉叉的,他不信。不知道麓谷女士能不能识别绿豆和黄豆。也许把绿豆黄豆混在一起她就认不清了。识别叉叉的抄袭跟区分绿豆、黄豆的难度当。岳博士不愧是律师,把叉叉加上去的话去掉,基本不影响对信息的理解。

九爷 于 2010-12-14 19:19:30

我只是奇怪,国家法律法规都可以肆意曲解。法律明确规定的东西都置若罔闻,突然间变得相信权威部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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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爷 于 2010-12-14 20:21:32

麓谷同学需要回答一个问题。是信XX的,还是信麓谷同学标榜的什么权威部门的?

麓谷 于 2010-12-14 21:23:58

这有何难?1)政府权威部门的结论;2)我个人的判断。怎么了?

九爷 于 2010-12-14 21:53:10

那就是说不相信XX的了?YES OR NO?

麓谷 于 2010-12-14 22:03:47

XX是谁?你么?你的话咱判断该信就信,判断不该信就不信。

九爷 于 2010-12-14 22:13:34

哈哈哈哈,纯属娱乐,麓谷同学继续吧!说你当方粉很失败,果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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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爷 于 2010-12-14 22:26:25
麓谷同学的核心观点是不是可以概括为:对于权威部门的意见,予以认同,对于非权威部门的意见,不予认同?

麓谷 于 2010-12-14 22:39:46

判断认同就认同判断不认同就不认同,嘿嘿。哑谜到此为止吧。估计这里还没人能把咱绕进去。

九爷 于 2010-12-14 22:44:31

别兜圈子,回答Yes or no!这很难吗?你依据前后矛盾了,难道还要自己再打自己的耳光?回答:对于我提出的问题,Yes or no?

麓谷 于 2010-12-14 22:50:08

此时yes彼时no,yes or no看缘由,白白绕了一大圈,九爷还想往下兜?

九爷 于 2010-12-14 23:10:42

人总归是要有点脸皮的。什么此时彼时,才说了“只相信”,又忙不迭地否认,搬出个此时彼时的说法,自己打自己耳光,很爽?恭请麓谷同学就我的提问回答:Yes or no?

麓谷 于 2010-12-14 23:13:45

涉及到语言转换的科普类文章,只相信政府的结论。完事了吧?九爷同学,俗话说见好就收吧,再不收就更丢人了。

九爷 于 2010-12-14 23:58:28

我感觉挺爽的,又不是我丢人,连问你多少次都不敢回答。原来麓谷同学会乾坤大挪移,把自己丢人的事情从嘴上挪别人那里就觉得自己赢了?回答一下很难吗?Yes or no?

麓谷1 于 2010-12-15 00:05:37

我的上贴权限快到了,那就算咱自相矛盾吧。

九爷 于 2010-12-15 00:12:07

OK!那哪个是矛,哪个是盾,仍然需要明确的就是这个问题。Yes or no?

麓谷1 于 2010-12-15 00:17:06

一般情况下,咱是很给人留情面的。到此为止吧。

九爷 于 2010-12-15 00:23:37

精神胜利了?没关系啊,丢人我不怕,更何况在不丢人情况下。看这结果似乎是你要给我很大的面子?没必要吧,你完全可以不给的啊!我都不怕,你怕什么!说实在的,麓谷同学我真有的佩服你的脸皮,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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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玩儿 于 2010-12-14 23:21:58

任何政府从没说过、以后也不会说,语言转换类的科普可以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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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爷 于 2010-12-14 23:03:24

我很好奇你怎么自圆其说。还好立此存照,麓谷同学说的是“只相信”,请翻字典,解释一下“只相信”的意思。请明确回答: Yes or no?

柯华 于 2010-12-14 20:38:00

如果是合格的方粉,那就怎么有利怎么来。管他什么权威不权威。

九爷 于 2010-12-14 20:49:32

可是麓谷同学分明是说相信权威部门的说法啊。言下之意分明是不相信XX的说法嘛!要么,麓谷同学打自己的脸,要么麓谷同学打XX的脸,猜猜看麓谷同学该做出怎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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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爷 于 2010-12-14 21:15:38

坏了,估计伤麓谷同学太厉害了。据说麓谷同学是女生?那就对不住了!我道歉!请麓谷同学继续,我一向对女士与学龄前儿童的话不太当回事,并且最害怕梨花带雨这样的情节,真的!好了,我收回,麓谷同学继续……

九爷 于 2010-12-15 00:17:59

麓谷同学,我明天上午不一定在。有什么委屈,可以那时候多讲些,过时不候啊!麓谷同学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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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134692&select=&foru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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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军、孙文、袁世凯与清廷退位

拒绝大豆油,抵制转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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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资料:什么是转基因食品?

转基因,就是把A生物(比如:昆虫、动物、细菌)的一部分基因转移到B生物(比如:蔬菜、水果、粮食)中去,改变B生物的自然特性,达到人的要求。转基因食品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和危险性。

例如,科学家认为北极鱼体内某个基因有防冻作用,就把它抽出来,植入西红柿里,制造出耐寒西红柿,就是一种“转基因食品”。例如,把细菌中的有毒基因植入水稻中,水稻就能产生抗虫毒素,杀死水稻害虫。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928ef80100jk9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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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看美国禁映纪录片:孟山都眼中的世界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2bCD2rVnFgY/

俄证实:转基因使动物三代绝种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d4c4b440100l6n7.html

揭露方舟子、抵制转基因博文专辑

http://www.blogchina.com/201010191026403.html

刘仰揭露转基因真相博文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093974672_7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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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明《文史畸才方舟子》、《科唬作家方舟子》
http://iask.sina.com.cn/u/1856030873/ish

亦明《方舟子恶斗肖传国始末》

http://ishare.iask.sina.com.cn/f/10200595.html

打假方舟子铁案专辑:持续增加(31案)

http://www.blogchina.com/201011241049164.html

求真皇帝刘实打假方舟子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344291175_0_1.html

中国学术评价网:方舟子真相论坛

http://www.2250s.com/list.php?2

编剧赵华原创博文集萃(2010)

http://www.blogchina.com/201012131060271.html

编剧赵华毒眼转帖集萃(2010)

http://www.blogchina.com/201012131060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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