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居海外的网友在强国论坛上的回贴
昨日,强国社区首页上有一篇[ 钉子汤 ]的主贴,一个IP为[71.202.18]的网友,针对主贴和[ 钉子汤 ]、[ 疯疯癫癫僧 ]和[ 朝别黄鹤楼4 ]等的回贴发了不少回贴。查了一下IP,这个网友应该是在美国发来的帖子,不少网友感觉他写得很好,身居海外仍关心国内的政事,现收集了一下,发在这里。
[ 钉子汤 ]、[ 疯疯癫癫僧 ]和[ 朝别黄鹤楼4 ]在贴中写道:
[ 钉子汤 ] :
刘三英可以自由拥毛,钉子汤可以自由反毛,这个社会就正常了
宪法有错,一样可以修宪,这是民主国家的惯例。美国有必须尊重的几项原则?卑鄙的叛逃者,龌龊的犯罪人。
和平集会本人认为就是合法的,如果不允许和平集会,就是非法的
[ 疯疯癫癫僧 ] :
唱红歌,是你自由,热爱毛泽东,也是你的自由,你愿天天对毛泽东三跪九叩也是你的自由,但这个自由是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的,打着拥毛旗帜的非法集会其性质还是非法集会。河南警方处置是有法可依的。
可以合法集会。毛左打着拥毛旗帜,到袁腾飞学校里面去“集会”也是对的吗?毛左打着拥毛旗帜,到书店办公地里面去“集会”也是对的吗?
毛左打着拥毛旗帜,到袁腾飞学校里面去“集会”也是对的吗?毛左打着拥毛旗帜,到书店办公地里面去“集会”也是对的吗?
俄总统对斯大林评价极坏,但允许如此游行。如果游行者举沙皇像,斯大林允许吗?这就是普世价值与专制独裁的区别。
沙皇领导战胜的敌人可比斯大林多,你该学学历史。///俄总统对斯大林评价非常正确。
[ 朝别黄鹤楼4 ]:
而这个所谓的“人民”是你们极左才有权定义的,拥护你们的就是人民,反对你们的就不是人民,所以说白了只有你们极左的自由,你们极左的专政
为什么一定要强迫别人承认呢??莫名其妙嘛,中国人民有承认和不承认的自由,也有拥毛和反毛的自由。
这不很正常嘛,中国迟早会从极左的禁锢和忽悠下解放出来,变成一个完全正常的国家嘛,这一点是不以极左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滴。
楼主这种帖子只有在民主自由的社会中才能实现的理想状态,在现在提,左右不讨好。左边的会认为你假公允,右边的会认为你是东郭先生
反宪法??宪法的哪一条规定可以不经罢免程序直接把国家主席打倒的呀??践踏宪法的始作俑者和光辉榜样正是极左嘛
当然可以成为啦,尼姑的头和尚摸得我也摸得嘛,皇帝轮流做,凭什么只到你家不能到我家嘛,你说是不是??
压根就没有什么“违宪言论”存在,要说“违宪”,当年毛周造反的行为难道是遵守过当时的中国宪法的合法行为吗??有毛周的光辉榜样在前面呢。
要说违宪,孙中山黄兴等人违反大清国的宪法,毛泽东周恩来等人违反中华民国的宪法,没有人说他们的不是。想拿宪法套住后人,那也是做梦。
极左当然没有自己的宪政和法治啦,这是常识。
除了中国和极少数邪恶国家以外,全世界都是这样的正常国家嘛,你看俄罗斯,那边老头老太拥护斯大林,那边总统反对斯大林,大家相安无事。
如果中国人民愿意,每个中国人都可以当新版的的毛泽东周恩来嘛,既然毛周可以不守他们所在时代的中国宪法,别人也能嘛。
什么鱼肉人民,当然是成功的造反者自己说的啦,成者王侯败者贼,我造反成功啦,自然前朝的宪法肯定是“鱼肉人民”的啦,要不然我怎么有合法性
算了吧,还救民于水火呢,把人民带入水深火热之中才是真的,活活饿死四五千万就是最好的明证。
错,俺只有一顶极左的帽子奉送给极左,极左手上的帽子比俺多的多。
IP为[71.202.18]的网友的回贴如下:
第11楼 别装得那么公允。有人要把拥毛者赶尽杀绝,绝不仅因为毛泽东这个人,而是他的巨大影响力妨碍了某些人想得到的。懂吗?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20:33
第12楼 否则你不能解释为什么茅于轼那么恨毛,恨到食肉寝皮的地步。难道不是这样?至于,你反毛反到什么程度,以茅为标杆,你是他的几分之几?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22:12
第13楼 另外,要把反毛和反宪法都搞清楚,我想知道的是,你反宪法吗?我以为这是要害。你回答,是还是不是?别装公允好吗?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23:33
第14楼 在美国,反华盛顿和反林肯是不可想像的,你就以华盛顿是蓄奴主义者为理由反他都不行。中国的右派实际上是伪右派。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24:56
第15楼 中国的右派骨子里头都是想变天的主,都想改政体与国体,袁腾飞的表现不是这样吗?这样理解毛泽东反右,你能说他一点道理也没有?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26:09
第16楼 也就是说,中国的社会主义政体与国体一直没有得到中国的右派的承认,这才是反毛者的实质所在,你能说我的评论不对吗?是还是不是?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27:03
第17楼 说实在的,本人实在不愿争论了。但某些中国人始终在基本的问题上都犯浑,还自称右派,什么水平?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28:59
第18楼 说实在的,我们与袁腾飞都不认识,为什么要跟他过不去?没道理嘛!但他控共和国的祖坟,这都是小问题,问题是他公然反宪法。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30:14
第21楼 本人在国外,有一点感触很深,就是美国,他们在宪法上是一致的,不存在反宪法的右派,但反观中国呢?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31:48
第22楼 反宪法,总是把对手置于万劫不复的地步?我评论得不对吗?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32:02
第23楼 对中国最大的担心,不是什么左右之争,而是宪法与国体和政体之争,试看中国目前的情形,不是这样的吗?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32:49
第24楼 说实在的,本人非党员,非左非右,但同情左派,一是国内工农成了弱势,二是看到宪法完全没有得到自称右派者的尊重!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34:19
第25楼 这样下去怎么得了?什么人都可以率性违宪,什么情况下也不尊重宪法,还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没有界限了吗?中国人啦!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35:27
第26楼 许多人不把违宪当成一回事,为什么?奢谈学术争论,究竟什么是学术争论,先搞清楚再说好吗?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36:23
第31楼 在美国,我举目四望,没有一家洗浴中心的色情准色情机构,但在中国,那个城市不遍地涉黄,你叫我们的眼睛如何清静?这是什么国度啊!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40:24
第33楼 是的,美国也有色情区,但没有象中国那样到处都在强奸普通善良的中国人的眼睛吧!我去过许多美国城市,眼睛真的清静多了!为什么?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41:47
第34楼 所有的问题在中国都可以颠覆;所有的历史全可以戏说;所有的反宪法言论均可戴上自由的帽子信马由缰。唉,中国啊!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43:41
第35楼 谢谢版主,我在国外,谢谢你终于给我搞上了几条发言,尽管我想说的话很多。但我无意恶意放水,实在有话可说啊!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44:48
第37楼 前天与国内一个网友通过QQ通话,他说他是右派,不在乎西藏分裂,说袁老师才代表了历史真实。啊呀,中国人啊!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46:38
第39楼 有时候,我也问自己,为什么有点左倾了?实在而言,右派太可怕,动不动就动中国的国体与政体。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48:51
第40楼 如果连宪法都可以随意践踏,等着吧,中国自此进入多事之秋。为什么不能摆事实讲道理?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50:22
第41楼 谁能回答我,为什么中国的凯迪网、天涯网、新浪网、凤凰网,到处充斥着海量的反宪言论而且许多人大声叫好,但相反的跟贴却发不出来?为什么?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51:47
第42楼 请大家给我答案,为什么中国的违宪言论与行为充斥于网络与社会生活中,为什么象色情的洗浴中心一样到处都是,让我们清静一下好吗?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53:09
第43楼 你所说的不是教训吗?出现了教训不应引以为鉴吗?前人的过错就可以成为当今人们违反宪法并推翻国体政体的理由了吗?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55:12
第44楼 什么叫强迫?要说强迫也就是强迫?没有办法,每个国家都有国体与政体,在未修正之前必须得到尊重,这是强迫吗?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57:22
第46楼 什么叫反毛,什么叫非毛?你先给个定义和界限,不要一味地混说瞎说。先定义一下好吗?我看看你的定义与宪法是否一致。
发表时间: 2010-05-24 13:58:39
第50楼 毛泽东是历史,也的确是中国的遗产。这个遗产无论如何,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如果一反了事,中国从此万世无虞,行,那我们大家一起反,是这样的吗?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00:08
第51楼 毛泽东留下的遗产是我们目前所面对政体与各类政治制度,好的办法是创造性转换,是扬弃,象你这样反毛族左,这是扬弃吗?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01:22
第54楼 什么叫正常国家?你先给出一个定义,别信口开河!什么是正常什么是不正常,社会主义就不会有自己的宪政与法治?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02:45
第55楼 什么叫极左,护宪是极左吗?极左不是与极右对称着的吗?从对称理论上看,没有极右那有极左呢?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03:37
第57楼 资本主义社会也出现过多次反复,也动荡了几百年才稳定下来,美国建国史上也杀了成百上千万的印弟安人,资本主义发展到现在不也经过许多错误吗?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05:07
第60楼 杀人当然不好,但资本主义的演进史你们视而不见,而人民共和国出现的问题你们就紧纠不放而且随意扩大?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06:18
第61楼 我现在就在美国,美国的生活是好,空气好,生活质量高,但你是中国,你有十几亿人口,你的弱势群体有八九亿之多,你说,你不搞社会主义行吗?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07:23
第64楼 当然我们要的是新型社会主义,是讲宪政讲法治的社会主义。但如果中国全是资本主义,那就等着吧!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09:08
第66楼 你的意思是现在你们这些所谓精英做,然后等着弱势群体被你们压到极限再来反抗你们,于是再次变天,那好,你就试试看,你有这个胆吗?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10:32
第68楼 我看你也不是什么权贵,就怕未等你坐庄当皇帝或当人上人,就被更强悍的人占去了,而你呢,也就只能一边受着欺负,一边帮人数钱!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11:45
第69楼 就凭你在这里上网,我就知道你不是肉食者;就凭你这句话,我就断言你可能又是在做梦,而这个梦恐怕也是别人的而不是你自己的。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12:56
第71楼 你的意思你要当孙中山毛泽东和周恩来了。假如这部宪法是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而你们所做的却是抛弃这部宪法,那么与袁世氏何异呢?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14:12
第72楼 毛周当年面对的是什么情况,是近百年来最为屈辱的现实。你面对的是什么,是人民渴望对宪法正本清源,以更好行使人民的权利。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15:11
第73楼 你懂个屁?极右有宪政与法治吗?随意让工人下岗,这不是你们的极右所为吗?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16:15
第74楼 极右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都不要,哪里有什么宪政,这是三岁小儿都懂得的,连常识都算不上!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17:29
第78楼 你们说,维护宪法者是无知者,可我是个博士;你们说,凡是口说社会主义的一定是生活中的失败者,可我是大学教授。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吧!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18:44
第80楼 当然当然,可我更害怕不要祖国不要人民的极右势力呀!他们什么都可以卖,最后都没有祖国了!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19:48
第81楼 毛周反的是愚肉人民的宪法,而且袁氏没有遵守民国的宪法;蒋介石同样没有遵守民国宪法,毛周反的是他们的违宪!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21:56
第82楼 我当然要回来,但我先考察美国的民主宪政体制,再回来反本开新,回来“收拾”(当然不是人身伤害)你们这些反宪法者!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23:54
第84楼 你根本在混浠历史,根本没有真正看到毛周面对的“历史”和他们的“重任”:救民族于水深火热,而你们现在所面对的是什么呢?想想!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25:35
第90楼 美国当然修宪,但从没有全盘推翻美国的宪政原则。而现在中国不同,许多人根本无视共和国的宪法,这能叫修宪吗?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30:11
第94楼 我出国要你批准。我正常出国,为的是学习与研究,但我从不会象极右势唯美国马首是瞻,我学习美国的先进的东西,为的是最后为国家做事,本人说到做到!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32:11
第96楼 如果你有起码的统计学知识,如果你知道后来几次人口普查实际上否定了80年的人口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你就不会再六千万七千万了。你何不说死了一个亿!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33:23
第98楼 算了吧。一看你就不懂科学,又是个信口开河的主。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35:12
第100楼 第一,我要说你是造谣,经不住统计学的质疑; 也经不住历史资料的检验;第三,也通不过常识。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38:17
第101楼 那年头,中国才六亿人口,非正常死亡三千万,那正常死亡多少,再加在一起又是多少?然后我们再抽样调查一下,看看千人坑和万人坑有多少?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39:46
第103楼 那几个数据都是通过插值法推算出来的,一个小误差,人数就差了六七百万。你说可靠不可靠?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40:34
第104楼 另外,你看看历史到后来是否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并以此来判别毛泽东和周恩来的政治合法性。好吗?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41:19
第107楼 你完全否定毛周革命的现代性、人民性与对于中国工业化的实质含义,证明你又在误读历史。
发表时间: 2010-05-24 14: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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