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王喜东等领导思考
[通钢思考7] “通钢向何处去?”
[ 大于 ] 发表时间: 2009-08-12 10:51:02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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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钢思考7] “通钢向何处去?”
从相关报道中可以看到,进入新世纪不到十年中,“通钢向何处去?”的问题已经多次被提出来。
据《瞭望》文章《通钢悲剧的逻辑》:张泽成回忆,通钢2003年开始酝酿改制,“按照当时省里定位,通钢改制方向是国有控股,主要内容是社会职能移交和辅业剥离。”为此,在此后的两年里,为摸清情况,通钢就改制进行了两年的前期调研准备。2005年年初,省国资委批复了通钢“国有控股”的总体改革方案后,通钢改制进入实质阶段,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安凤成为组长的通钢集团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分组,分别是综合组、资产组、人事组、宣传组和纪律检查组。——这里,实际上由省国资委确定了“通钢向何处去?”的基本方向。
2005年年中,吉林省委省政府要求通钢集团改变方向,进行整体改制。这意味着按照吉林省2005年国企改革要求,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改制任务。具体讲就是:实现整体改制到位,债权债务处理到位,职工劳动关系转换到位,国有资本退出到位,推动改制企业基本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张泽成补充解释说,“整体改制当时的实质含义就是多元化投资,最大的特点就是身份置换、产权多元和国有资本退出。这也意味着国有控股的改制思路必须推倒重来。”开完会回来的路上,掐指一算距离年底仅有不足五个月时间,白建国观察到董事长安凤成压力很大,在车里自言自语地说,“这事不干不行了啊。”——这里,由省委省政府提出了“通钢向何处去?”的具体要求,而且这个要求改变了原来的基本方向。
2005年7月27日,吉林省国资委发布了《关于对通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重组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称通钢集团的整体重组要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1000万吨产能的总体目标要求。张泽成说,这种急促的改革推进,尤其是方向上的“急转弯”,使得通钢整体改制准备不足、仓促上阵,“为了完成这项‘政治任务’,不得不带‘病’(矛盾和问题)工作,甚至是为改制而改制,为后续改革工作的接连受挫埋下了伏笔。”
张泽成说,在一年完成改制任务的压力下,吉林省国资委把建龙集团“推荐”给了以前丝毫不了解建龙的通钢集团。而为了完成年底前的改制任务,通钢集团高层也不得不尽力满足建龙的要求。白建国回忆说,于春有曾给他讲了一个故事,“听说建龙要进入,于春有跑到安凤成办公室询问事情真假,董事长激动地大声说,“你问我,我哪知道?”——这里,可以看到,不要说普通职工,就是假董事长也不知道“通钢向何处去?”
2005年12月25日,通钢改制协议最终正式签署:建龙集团出资14亿元(其中现金8亿元,加上吉林建龙资产作价6亿元),拥有新通钢36.19%的股份;吉林省国资委拥有46.64%的股份,通钢的管理层为2.57%,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拥有14.6%的股份。2005年12月30日,短短五个月内,改制完成,通钢集团正式揭牌。——这里,基本上明确了“通钢向何处去?”的问题。
建龙入主后的两年,没有实现省国资委当初期望——新通钢成立两年内形成年产1000万吨钢规模。相反,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化,从2008年6月开始,钢材价格暴跌,通钢陷入“生产越多就亏得越多”的怪圈。到2009年2月,亏损一度高达10亿元。这时建龙提出增资并实施控股,否则选择分立退出。今年3月,吉林省国资委与建龙集团初步达成分手意向,随后双方进行具体方案谈判。但谈判期间,钢铁业形势好转,亏损的通钢集团也在6月份实现盈利4279万元。——这里,“通钢向何处去?”的问题再次摆在通钢人面前,所以直到7月22日上午通钢集团董事长安凤成还在开会讨论“通钢向何处去”的问题。他不知道,吉林省国资委与建龙集团达成新的协议,由建龙控股通钢集团,已经为通钢人作出了“通钢向何处去”的新决定。
从这个过程可以看到,通钢的改制实际上都是由省国资委的几个领导在改,“通钢向何处去”的问题也只有他们有资格回答。年近70岁的钢厂退休工程师、共产党员刘吉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说的:通钢悲剧“完全是不走群众路线的结果”,实在是一针见血。
建龙走了,通钢人又面临着“通钢向何处去”的问题。他们自己也有了了种种想法,如一是坚持通钢集团自己干,通过自身努力做大企业;二是继续走重组之路,再寻找新的合作伙伴;三是先自己干再适时择机重组等等。大于认为,如果省国资委是他们“老板”的理论不变,他们这些想法还想得早了点。因为“通钢向何处去”,还是要“老板”说了算。
[通钢思考6] 请王喜东等领导思考
[ 大于 ] 于2009-08-13 10:23:05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通钢思考6] 请王喜东等领导思考
如果对“通钢事件”追责任,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王喜东等领导是跑不掉的。从相关资料来看,王喜东应该是具体分管建龙入股通钢这个事的。许多网友对他27日下午在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首次通报事件经过时提出的““国有情结”一词进行质疑,其实,这只是个小问题,还有些大问题也可以问问他。
据《财经》杂志报道,2008年宏观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后,钢铁行业一度出现全行业亏损,通钢改制中一些深层次问题呈现出来,改制成败也争议再起,劳资摩擦时有发生。今年以来,企业亏损前景愈加明显,于是建龙提出增资并实施控股,否则选择分立退出。今年3月,吉林省国资委与建龙集团初步达成分手意向,随后双方进行具体方案谈判。但谈判期间,钢铁业形势好转,亏损的通钢集团也在6月份实现盈利4279万元。吉林省国资委与建龙集团达成新的协议,由建龙控股通钢集团。根据新方案:建龙集团以10亿元现金和其持有的通钢矿业公司股权向通钢集团增资控股,持股66%,吉林省国资委直接持有的通钢股权降至34%。
让人不好理解的是,为什么在“企业亏损前景愈加明显”的时候,国资委不接受建龙提出增资并实施控股的条件,在形势明显好转了后,却很快就与建龙集团达成新的由建龙控股通钢的协议。
王喜东说,“为应对通钢集团当前经营危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经与众多战略投资者近4个月的商谈和对多个方案反复论证、研究、比较,最终经各主要股东同意在通钢集团2005年已实施改制的基础上,由第二大股东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并控股经营。”
可是,记者获得一份吉林省政府推进通钢集团股权调整工作组的材料,记录了这样的过程:7月22日14时,在吉林省政府作出通钢集团股权调整决定后,吉林省国资委主任李来华、副主任马明分别与通钢集团的领导班子成员,在通钢总部所在地长春进行了谈话。据通钢内部人士称,在这次谈话中,通钢集团原董事长安凤成、副总经理孙玉斌、胡品、鞠忠等4人反对建龙控股的决定,并集体辞职。15时30分,吉林省副省长王祖继、副秘书长常明主持召开通钢集团领导班子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关于建龙集团增资扩股的决定。在此次会议上,省国资委主任李来华通报了有关情况及通钢领导人员人事调整意见。通钢集团党委副书记崔杰、建龙集团董事长张志祥分别做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服从省政府决定要求。安凤成没有代表通钢集团表态。会后,调整后的通钢班子召开了紧急碰头会,决定除留一位副总在长春总部留守外,其他班子成员随同省国资委工作小组赶赴通化市。当日下午,在通化的通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就收到通钢被建龙控股的消息。当晚9时30分,李来华在通化宾馆召开通化钢铁股份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多名通钢股份高层称,他们在此次会上第一次听说建龙控股通钢的决定,觉得非常突然。
不要说工人群众,连通钢集团原董事长安凤成都想不通,连通钢股份高层都感到非常突然,有这样“反复论证、研究、比较”的吗?
在7月23日早晨7点多钟的一个座谈会上,原公司组织部长王乃千说了自己的看法:“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不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王喜东回答说:“根据新的《公司法》,这种情况是不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
它说明,在要不要听取工人群众的意见上,王喜东是心里有底的,这个底就是新的《公司法》。在王喜东等领导看来,只要有法律依据,工人群众的意见是无关紧要的。事实上,在他们“反复论证、研究、比较”期间,不断有群众上访,可惜负责这个事的都没有把这些情况纳入“论证、研究、比较”之中,所以后来不得不迅速用“暂缓”、“终止”、“永不”来彻底修正。
然而,事件发生后,王喜东在首次通报事件经过时,把坏事的原因归结为“通钢个别内退人员及退休人员制造谣言,利用一些人员特别是非在岗人员“国有情结”较深,对通钢集团现状与长远发展特别是即将实行大型化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所面临困难不了解的情况,激化企业原有矛盾,鼓动一些不明真相人员”造成的。事实上,王喜东等领导对事件是有预感的,甚至作了预案的。在公布建龙控股通钢决定之前,有关方面就在通化钢厂附近部署了警力。23日晚,通化钢铁公司家属区发现小字报、召集群众第二天(24日)早8点到广场聚集,吉林省国资委主任李来华要求,通化市公安局和通钢集团连夜对小字报进行清理。通化市公安局要对张贴小字报人员进行掌控或训诫------
只是,这些努力都没有起到作用,事态的发展远远超过了领导的估计。现在的问题是,明明知道有很大的阻力,王喜东等领导为什么还要铤而走险,急忙忙地想让建龙控股通钢“生米煮成熟饭”?
种种迹象都让人感到,在这次事件中,王喜东等领导的一些做法不仅仅是官僚主义,脱离群众、工作简单所能完全解释的。因此,人们有理由请王喜东等领导思考,当时为什么会这样搞?
[通钢思考5] 注意这个新的《公司法》
[ 大于 ] 发表时间: 2009-08-10 20:06:09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通钢思考5] 注意这个新的《公司法》
在关于通钢事件的报道中,《通钢事件的双输悲剧!》里介绍了建龙二次入股通钢的相关情况:
据《财经》杂志报道,2008年宏观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后,钢铁行业一度出现全行业亏损,通钢改制中一些深层次问题呈现出来,改制成败也争议再起,劳资摩擦时有发生。今年以来,企业亏损前景愈加明显,于是建龙提出增资并实施控股,否则选择分立退出。今年3月,吉林省国资委与建龙集团初步达成分手意向,随后双方进行具体方案谈判。但谈判期间,钢铁业形势好转,亏损的通钢集团也在6月份实现盈利4279万元。吉林省国资委与建龙集团达成新的协议,由建龙控股通钢集团。根据新方案:建龙集团以10亿元现金和其持有的通钢矿业公司股权向通钢集团增资控股,持股66%,吉林省国资委直接持有的通钢股权降至34%。
“早在7月22日,我就听到消息说,通化钢厂附近已经在部署警力了,也听说建龙要重新入股通钢的传闻。”那位人事干部对《商务周刊》说。
7月23日早晨7点多钟,这位人事干部接到通钢资产管理公司的部长刘志杰的电话,通知他9点到公司来参加建龙二次入股通钢的座谈会,会议由省国资委主持。参加座谈会的主要是通钢退休、退养(内退)的原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及退休工人,大约十五六人。当他走到公司大楼门前时,许多工人已经围在那里。一个老工人提醒他:“你们这些参加座谈会的人要注意,一定要坚持正义,千万不能让建龙控股(通钢)啊。”
会场设在公司三楼,与会领导有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王喜东、省企业改革处处长何启刚、通钢集团副总经理孙毅及“建龙那边新提的副总经理李云祥”等。王喜东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情况,然后是让代表们发表看法。“两名退休工人在表示完反对意见后,原公司组织部长王乃千说了自己的看法:“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不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王喜东回答到:“根据新的《公司法》,这种情况是不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
新的《公司法》确实规定,股东权益变更需要召开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过后,属于国有企业的还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而通钢的员工在2005年国企改制时已经进行了身份置换,并且按照国家政策每个人都支付了经济补偿金,这笔经济补偿金已经转入通钢的股权,职工仅有作为小股东的知情权。于是,就建龙二次入股事宜,只是在22日召开了通钢的经理级会议,23号上午召开处级干部大会和一个内退人员座谈会,当天下午则是一个老干部座谈会。
在王乃千发表意见后,其他与会人员也都从建龙入股通钢这几年通钢的发展、建龙的一些管理不当等方面表达了反对意见。会议持续到中午11点40分左右,王喜东总结说,这个事情省委会议已经讨论决定下来了。据称省委常委会决定后,委托吉林省常务副省长与通钢高层沟通,通钢集团董事长安凤成当即提出辞职。
决定的事,还让大家座谈什么,许多参会人员感觉受到了愚弄。事后他们才知道,就在三楼开座谈会的同时,五楼会议室正在召开一个宣布建龙控股通钢的发布会。
这段文字的看点在它透露出国企通钢改制的精巧设计。首先是实行股份制,“2005年建龙进入通钢后,通钢实行改制,安凤成得到的股份是3000万,他拿出1000万分给通钢的处级领导,自己留了2000万股份,当时退休多年的经理得到的股份都是500万,而一个普通工人得到的股份工龄长点儿的最多才5万,有的工龄短的才不到1万的股份”, 这样瓜分的理由是“股权激励”。这时候还是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但是,有几个职工真正理解股份制。不过,他们相信政府,所以相信了“提高工人工资、福利待遇“等承诺;特别是,他们相信改革,相信共产党是不会让他们吃亏的。所以,在懵懵懂懂中他们被股份了。
既然被股份了,股份制有股份制的游戏规则。他们不知道,这一股份,他们就此失去了发言权而只“仅有作为小股东的知情权”了,像建龙二次入股并控股通钢这样决定通钢性质的大事,根本不需要考虑他们的意愿,“根据新的《公司法》,这种情况是不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 ,而所谓的股东大会,不过是几个人的交易。
既有政策的指导,又有法律的依据,化很少的成本,建龙就完成了控股通钢的大计,实现了对全民资产的巧取豪夺,再一次壮大起来。可怜的是,通钢的工人群众根本还不明白发生的这一切,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原始阶段,他们还认为:“通钢是我们的家,是我们多少代人用汗水、用鲜血甚至生命建设出来的,无论如何我们通钢人不能再沉默下去,警告别有用心的领导们,谁再想欺负通钢人,我们十万通钢人是不会答应的。”
通钢事件发生后,兰格钢铁分析师张琳表示,虽然建龙重组通钢一事导致人员死亡令人震惊,但是可以理解,因为民营企业并购国有企业,涉及到国有资产的评估、领导的安排、资产的划转、税收的归属等一系列敏感而复杂的问题,而且对于民企实施实质性并购重组的资金筹措、富余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和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维护社会安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至今还没有明确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
哦!原来一系列重大问题都还没有准备好,可是并购已经在精巧的设计下进行,当工人群众发现自己被愚弄,怒火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住的,发生重大问题也就难以避免了。为了避免一系列重大问题的继续发生,我们也许应该注意注意这个新的《公司法》!
[通钢思考4] 究竟谁是通钢真正的主人?
[ 大于 ] 发表时间: 2009-08-09 15:48:53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通钢思考4] 究竟谁是通钢真正的主人?
有个“换了三代血的贵族”孙先生在评论“通钢事件”中说:“需要指出的是:通钢是国有股份企业。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与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通钢属于全体股民的,并不属于通钢全体工人的。通钢的股东才是通钢真正的主人。在通钢,没有股份的工人,就是通钢的一个普通打工者。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法律概念。因此,通钢的工人没有什么权力针对通钢的股权变更等重大事件进行闹事------”
从理论上来说,这个“贵族”说的不错,既然是股份制企业,股东应是这家企业的主人,没有股份的对它没有任何权力。但是,实际上却存在很多的问题。
首先,有股份就能够做真正的主人吗?比如大于现在手头有10000股首钢的股份,可是没有丝毫首钢主人的感觉,因为作为股民买首钢股完全是为了低价买高价卖进行投机谋利,不但不会去管首钢的事,甚至连首钢具体在什么位置也不想知道。所以,这样持有股份的“主人”肯定不是企业真正的主人 。估计通钢改制时应该也给了职工名义上的股份,但如果按股份来做主人,他们是不可能成为通钢真正主人的。
那么究竟谁成了通钢实际上的主人?
通钢改制从2005年12月开始,建龙集团以近12亿元正式收购原通钢集团,并组建了吉林省省属最大企业新通钢集团,注册资本38.81亿元。在新通钢集团中,吉林省国资委持有46.64%的股权,华融资产经营公司持有14.6%的股权,浙江建龙钢铁公司持有36.19%的股权,通钢集团管理层持有2.57%的股权。这里没有提到工人群体的股份,也许他们的那份包括在吉林省国资委持有46.64%的股权中,由国资委来代表。
股权不仅决定了利润的分配,也决定了由谁来主宰企业。如果按股份来定主人,吉林省国资委是大主人,但他们是国庙里的菩萨,不会去管通钢具体的闲事。华融是游方僧,挂一单是一单,不会去操通钢柴米油盐的空心。管理层中即使有通钢的老人,他们最关心的首先是自己的实际利益,谁还会去为普通打工者争利。这样,通钢的实权自然是非建龙莫属。建龙的代表陈国军成为权力的行使人,他在通钢内部进行干部大换血,裁员减薪,为建龙谋求最大的利益,成为了通钢实际上的主人。因为他拥有了充分的权力,所以他敢放出狠话:我要在3年内让通钢姓陈!等我上台,所有通钢原来的人一个不留,全滚蛋!”
建龙用10多个亿的投资,一下子就成了拥有总资产268亿通钢实际上的主人,等于在旧货市场廉价淘了件宝贝。
如果不是遇到钢铁行业低迷,建龙集团完全可以兑现其“提高工人工资、福利待遇“等承诺。那样,工人也许不会再去追究什么主人不主人的问题,建龙大功告成,国资委弹冠相庆,一个改制成功的新典型也脱颖而出,自然是皆大欢喜。
可是建龙运气不好,钢铁行业的不景气使得他们不得不大幅降低普通员工的工资,甚至连过冬天供暖都不能保障。当工人们拿着几百元为生活发愁的时候,想到高管拿着几百万的高薪里有自己的血汗,当发生利益冲突,提出正当诉求时,发现“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了,他们这才知道自己完全失去了主人的资格。
完全失去了主人资格,这是他们不能接受的。因为不但通钢是他们流血流汗一砖一瓦建设起来,而且他们企业主人的地位是有最高法律保证的,他们理所当然认为自己才是通钢真正的主人。所以,他们要把建龙赶走,要讨回自己的主人地位。
“通钢事件”的意义之一,就是它异常严肃地提出了“究竟谁是通钢真正的主人”这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总结“通钢事件”,也要求必须正面回答这个严肃的问题。
[通钢思考3] 陈国军死得冤
[ 大于 ] 发表时间: 2009-08-08 21:19:45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通钢思考3] 陈国军死得冤
前面说了,在通钢悲剧中,最为人们所关注,也最为复杂的是控股通钢的总经理陈国军的死亡。没有陈国军的死亡,“通钢事件”就比较一般;死了人,而且死的是总经理,就非同一般了。
可以说,陈国君的死,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说偶然是如果他不是在最不恰当的时候,出现在最不合适的地方,并且说出最不应该说的话,那么他不会死。说必然,是因为在通钢很多人盼着他死。大于认为陈国君死得冤。为什么呢?因为尽管“二道江人几乎没有不憎恶他的”,但他做的都是他份内的事,他负起了他的责任。
在2005年到2008年建龙集团第一次入股通钢集团时,陈国军曾担任过通钢集团董事、副总经理,主管通钢股份公司的生产。建龙进入通钢之后进行了一系列裁员、减薪,陈均是当时的具体执行者。陈国军还先后把诸多的建龙系人士安排在了通钢的各个重要部门,原先的管理层大多被清洗出局。尽管这些做为通钢所痛恨,但无可指责。既然通钢是一个国有、民营、金融机构共同出资的多元集团,不可能没有利益上的纠纷。民营资本建龙进入国企通钢,不会改变它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化的追求。作为民企建龙集团的代表,陈国军所做的当然是要为他的老板张志祥取得最大的利益。他没有维护原来的主人通钢工人群众利益的责任,维护原来主人利益的应该是他们自己的代表。可是,他们的代表没有起到代表他们的作用,没有陈国军这样负责任。于是建龙集团起到了主宰的作用,造成了矛盾逐渐激化,陈国军首当其冲。而这本来不是他的责任。
有通钢集团的前任管理层评价陈国军“业务能力一般,但性格倔强,对建龙忠心耿耿”。从民愤来看,“业务能力一般”的评价可能不太确切,“对建龙忠心耿耿”比较准确。有关人士对记者回忆了这样一个细节:“在食堂开饭以前,就座的工人都要先齐声高喊“陈国军滚出通钢”、“陈国军××”等,久而久之,这种举动竟成为饭前的一个固定流程。” 而“陈也不是一无所知,不过他很不屑这种叫骂,也不把它当回事,他曾对属下私下表示,‘他们除了骂街,难不成还能把我搞死’?”由此看见他的能力与忠心。
说陈国军死得冤,是因为这样一个忠于职守的总经理死了,不但得不到赞美,还要背上骂名,在通钢人眼中,他很可能还是“恶的化身”。这方面,也许只要他追随的建龙集团董事长张志祥会给他一些补偿,让他能够瞑目。说陈国军死得冤,还因为在民企建龙集团重组通钢这场摸石头的游戏中,他不幸被石头砸着了,也许是他违背了游戏规则,也许游戏规则本来就有问题。
大于为陈国军的死致哀!也许它的死可以成为一面镜子,让人们看清楚“国退民进”这场戏法中的一些细节,弄清楚以后的路应该怎样走。
[通钢思考2] 工人的“主人翁情结”
[ 大于 ] 发表时间: 2009-08-07 19:06:44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通钢思考2] 工人的“主人翁情结”
8月5日“大众网-齐鲁晚报”有篇《被边缘化的通钢“主人翁”》,其中用较大篇幅写了一家三代全是通钢人的老职工永爱国(化名)的感受,整理如下,括号内是大于的读后感——
通化市一共有两个区:东昌区和二道江区。二道江区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全区总人口14万,素有“十里钢城、百里煤海”之称。“如果不是有通钢,二道江只能算一个村,这里的人基本上都是通钢人。”当地一位出租车司机说。21 岁的永爱国1958年从黑龙江别的钢铁厂抽调来的时候,这里就是一个村。
1958年,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大炼钢铁运动,那年6月20日,通钢举行了隆重的开工典礼。“那时候住的是帐篷,吃的是大锅饭,干的是集体活。” 永爱国老人说,“那时候没有设备,干活全凭肩膀扛。”他形容当时的景象是:头顶蓝天脚踏荒原,住席棚睡地铺。人拉肩扛,艰苦奋斗,勤俭建厂,快马加鞭奋进,全力包打“一、二、三”。忆当年,他浑浊的双眼又闪出亮光,声音也变得激扬而顿挫……
(大于:那时候,没有物质刺激,有的是主人翁态度;那时候,物质非常艰苦,精神却十分充实。奇怪的是,吃过那种苦的人为那段历史感到自豪,没有吃过那种苦的人却在给那段历史拼命抹黑。)
“大概是1980 年,通钢招集体工,我18岁的儿子考进了通钢机械厂,同一年,我女儿接我老伴的班,在通钢建筑公司上班。”永爱国共有三个子女,其中一个女儿残疾没有劳动能力。“那时候我们拿的是铁饭碗,像我这样的家庭在二道江很多,生活还算不错。”永爱国直到1988年退休的时候都感觉很满足……
(那时候,他们的收入并不高;那时候,他们的生活条件并不好。可是,他们认为不错,感到满足。看着自己工作的企业壮大起来,就像看着自己孩子成长起来一样,这种满足感是主人翁才具有的。这种主人翁意识,使他们把自己的命运与工厂的命运连接为一体,所以在“1994—1996年,厂子效益差,工人们几个月都领不到工资,最后是职工集资帮助厂子渡过了难关。”大家都明白:厂子垮了,工人的饭碗也就没了。)
“从建厂到现在,机器始终轰鸣,规模不断扩大。”“记得庆祝建厂30周年的时候,提出的口号就是‘爱通钢、做主人’。”永爱国的儿子作为第二代通钢人,他们对通钢的感情不亚于父辈。
2005年11月28日,通钢集团、建龙钢铁、吉铁集团资产重组在长春正式签约。
“当时签了合同之后,在体育馆召开了一个职工代表大会,建龙集团承诺:提高工人工资、福利待遇等等。那时候工人也不知道重组是个啥玩意儿,开完会工人也没有多大反应。”“时间久了,建龙的真面目暴露出来了。”首先是“内退人员”抗议:“不管年龄多大,工龄30年以上的都内退。”这种做法让那些在国有企业干了一辈子的人失去了主人翁的感觉。“意见最大的是工人,因为工资非但没涨,甚至还下降,领导层的工资则翻了好几番。”工人们心理失去了平衡,“领导拿的钱不就是我们的血汗钱吗?”
(主人翁的感觉,具体体现在政治权利与经济地位中,当工人感到“在公司面前我们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看到分配中差异被无情地拉得很大,主人翁的感觉自然就流失去了。但是改制是不管工人的这种感觉的,先进的“民营机制”也是不讲这种感觉的,而曾经当家作主的工人却把它看得比一时的经济利益更重要,于是矛盾便产生了。)
2006年,通钢曾经发生过近千人参与的退休人员请愿活动。2009年的3月份,一些退休工人又站出来了,提出了几点:1.他们是建厂“元老”,为通钢立下汗马功劳,结果现在钱都大把大把地被外人捞走了,“我们这些‘元老’是不是应该占些股份”;2.资产重组之后,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我们这些老人看着不忍心,建龙把通钢搞垮了之后撤了,我们这些通钢人往哪里撤”;3.通钢的子女们很多都被裁掉了,铁饭碗变成泥饭碗,“把我们的饭碗砸了,然后找一些外地的人来干”。3月份,480名外来工人被赶跑了,连建龙也要撤了,二道江鞭炮齐鸣,“就像过年一样”。
(当工人失去了主人翁的感觉,当然会用各种斗争方式去维护。这种维护,本质上是对宪法的维护。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因此,维护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就是维护宪法。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王喜东在通报事件经过时说:7月24日,通钢个别内退人员及退休人员制造谣言,利用一些人员特别是非在岗人员“国有情结”较深,对通钢集团现状与长远发展特别是即将实行大型化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所面临困难不了解的情况,激化企业原有矛盾,鼓动一些不明真相人员,在通钢办公区内聚集,人员一度达到千余人……。
其实,王喜东说的“国有情结”核心就是工人群众的主人翁感觉,也可以说就是“主人翁情结”。所谓的“企业原有矛盾”,就是谁是与谁应该是企业主人的矛盾。工人群众可能不了解很多情况,因为实际上已经没有把他们当主人翁看待了,所以认为他们没有必要让他们了解一些他们应该了解的情况。工人群众的行动,最根本的原因也来自于他们的“主人翁情结”。那么,谁应该对这个事件负责?谁剥夺了工人群众的主人翁感觉,谁就应该对这次事件负最主要的责任。)
[通钢思考1] 发人深思的通钢悲剧
[ 大于 ] 发表时间: 2009-08-06 11:51:01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通钢思考1] 发人深思的通钢悲剧
关于“通钢事件”,前面写了个《含泪劝告吉林省国资委官员,不要再火上浇油了------》的意见,认为通钢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是一个悲剧事件,陈国军被殴不治身亡让人震惊,这个事件有太多的东西需要人们去研究、总结与反思。
这场悲剧的背景是,吉林省国资委的想法是“未来几年内要把通钢集团建设形成1000万吨钢、200万吨铁合金的生产能力。此外,还将建立其精品钢和特种铁合金两个基地,重点发展不锈钢、无缝钢管、汽车用钢三大产品”,为了“加快企业改造,决定由第二大股东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并控股经营,这有利于实现吉林省政府确定的千万吨钢的发展目标”。
据说:建龙集团控股通钢,实为强强联合,对整合资源,帮助通钢集团走出经营困境,对于通钢集团员工的长远的经济利益是有利的。这既符合邓小平同志关于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思想,也符合三个代表的思想 。
既“符合”理论,又能实现“三个有利”,是多么好的事情。可结果是这样的好事竟然遭到上万通钢人的强烈反对,尽管管理方面早有防范,但是事件还是发生了,造成控股通钢的总经理陈国军死亡,最后吉林省政府不得不决定终止了建龙集团控股通钢方案。
什么是悲剧?理想被现实无情地撕裂就是悲剧。所以,悲剧往往是最具有思考价值的,对悲剧的深刻思考,不但为了避免悲剧的重演,也是对理想的检视与探寻。
在这个悲剧中,最为人们所关注,也最为复杂的是控股通钢的总经理陈国军的死亡。没有陈国军的死亡,“通钢事件”就比较一般了,因为这类事件也不是发生一起两起。死了人,而且是死了准备控股通钢的总经理,就非同一般了,因此它也成为最发人深思的地方。
陈国军的死亡不是一个简单的刑事案,在网上看到去年12月27日,通钢炼轧厂厂长宋凯被害案。今年三月该此案告破,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8岁,未婚,系通钢炼轧厂本厂炉前工。2004年从通钢技校毕业。据知情者称,张某与本厂厂长宋凯曾有过结,事发当日,张某上零点班,与几个工友喝了酒,被宋凯发现批评后,怀恨在心,遂从操作台上操起锤子尾随宋凯身后,伺机将其打死。之后他把作案工具扔入炼钢炉冶炼。 厂长宋凯被害案曾被列为重大刑事案件,各级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并对直接提供线索和间接提供线索的人分别悬赏20万元和5万元人民币。按说,对这样的故意杀人案是没有人会同情的。可是,据说在通钢却出现了大家为杀人者家属捐钱的怪事。它不能不让人想到,厂长宋凯被害与陈国军的死亡有没有内在的联系呢?
“通钢悲剧”发人深思,这种思考,不应该仅仅停留在2009年7月24日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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