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的权益,是被他们自己所取消的!
工人的权益,是被他们自己所取消的!
在中国,如同国有资产一样,工人阶层也是一种虚幻的符号。
表面上,他们是宪法的保障主体,是国家的名义主人,或许也是因为利益关系者缺位的缘故,使得他们像国有资产一样,被茅于轼张维迎的改革教们以一种极其合法的正当姿态,作为阻挠改革的腐朽对象,而轻易的消解於无形,甚至还MBO了许多道义正当性出来,使得工人阶层闻风失语,宪政机构望影犯傻。
对于这一切,我想说,你们不能只是一味的抱怨改革教精英们的无良,而只能责怪作为利益主体的你们自己的缺位与失踪。
无论就社会道义而论,还是就人格要求来说,经济学家没有任何理由为你们工人说话并讲理,利益群体也没有任何责任不为他们自己而谋私,只要你们依然天真的幻想落实那些无助于深化改革的宪法权益的落实,只要你们依然偷偷摸摸的抱怨背弃宪法精神的市场道义的畅行,劳动30年还能拿到300元退休金,就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
与必须被代表、必须被管制的国有资产不同的是,工人阶层其自身就是一个个活生生的行为与利益主体,他们是无须被代表,更无须被和谐的,他们自己就应该根据根据自己的利益期待,而径自作出符合其自身利益,而非符合改革教利益的价值判断,乃至行为决断。
他们曾经天真的错以为自己还是这个国家的主人,错以为只要善意的将属于自己的发展机会出让给自己既不认识,对方也没有任何报恩承诺的人,迅速的先富起来,就可望获得对方的良心回馈,以先富带后富的方式,让自己也富了起来。
未曾想,贪婪的人性却是没有止境的,对富裕程度的衡量是没有标准的,曾经的政策导向是没有约束力的,失却的谋生机会是永不再来的。
法理已被和谐,法律也被修正,宪法与党纲更被MBO,一切都像进了法院一样,只要你不去表达属于你自己的利益主张,改革就还是要继续深化下去的,你的利益就必须被别人所剥夺并虚化的。
权益的主张,核心是社会的道义正当性的主张,而非明知道对方的行为目的,就是最终要到达永久剥夺自己生存利益的“天津”,却惑於其越来越容易识破的狡诈勉力伪饰的“廊坊”,而掉以轻心,而轻易的让其逐步的建立旨在掩饰其贪婪与卑劣的道义桥头堡。只要对方有望以能够迷惑你的姿态,而塑造出虚假的道义形象,再想阻止对方,你就将付出法律的代价。
这次通钢事件的问题核心就在这里:
如果你明知道其入股的目的,就是最终要摧毁你们的生存基础,那么,为什么还应该让其披着合法的合资外衣呢?
如果你明知道其进退股份的目的,就是最终要造成你们的经营动荡,就是要造成你们的业绩溃退,就是要造成并利用你们的经营危机,就是最终要恶意的趁机偷袭并窃夺了你们、包括国家的所有权益,那么,你们为什么没有在其歹意毕露之际去合法的阻止他们,反倒在被对方逼迫到墙角的时候,才铤而走险,采取非法的手段呢?
站在社会与法律的角度,这些总是被谣言所迷惑、总是因为不明真相而屡被少数坏人煽动的工人实在可悲,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在使用已被扫进历史垃圾堆长达30年之久的红朝正当性呢?莫非你们竟然不知道,现在早已是改革了长达30年之久全新时代了么?莫非你们竟然不知道,现在的社会早就是一个告别了革命的法制化社会了吗?莫非你们竟然不知道,由于你们的利益缺位,而使得法律早就根据对方的利益特征,而作了几乎彻底的修改了吗?
站在历史发展的角度,我必须指出一个这样的事实:历史的看,工人阶层本来就没有专属于他们自己的任何权益。
自人类社会发生劳动分工,出现了雇工阶层以来,作为阶层的工人群体,一直都是作为生产要素,而获得其政治经济学地位的;在社会学的意义上,他们更是作为雇佣者的依附体,而获得其权益来源的。
只是在社会主义思潮兴起了之后,才在政治经济学的立场上,为工人阶层建构了属于其自己的权益合法性;同时,也逼迫了资本主义国家在制度上,对工人的权益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律安排。
然而,历史在这里作出了一个近乎讽刺的选择:
是凡将工农阶级奉为国家主人的制度形态中,或许由于将其作为一种最高上位法的基本原则而存在的缘故,使得对其法定权益,制定任何实施细则方面的保障措施,好像都是一种不够尊崇的亵渎。
但惟其属于一种最高上位法的基本原则,而结构性的导致了其权益特征的虚位化,使得一旦面临几乎任何形式的风吹草动,都会因为这种虚位化的权益特征,而总是处于一种经常性的移形换位的MBO大挪移中,而失却其赖以稳妥保障的制度约束。
反观那些坚持不将工农阶级奉为国家主人的制度形态中,却由于制定了各种旨在落实其具体权益的有条件的保障性法规,而使得其各种利益被予以了显性的强调。任何触及到其具体利益的法规更定,都会因为这种有条件的显性强调,而成为了一种无可回避的公共性话题,这倒使得对其原本有条件的保障范围,变得异乎寻常的可靠起来了。
看看改革教在中国肆无忌惮、指鹿为马、凶态毕露,却又老神在在的横行无忌,再反思一下近期德国旨在削弱工人权益的政策辩论,美国汽车业的无奈崩溃,或许能为我们提供一种别样道义感受。
我不是预言家,我无法指出历史发展的必然性究竟何在?
但我知道一个这样的历史规律:
如果,历史能够顺着这种社会主义的压力,而被迫的修正自己,工人这次能够获得自己的权益,就会被沉淀为一种历史性的正义。
如果,历史证明,社会能够顶着这种社会主义的压力,而按照其自己的既有历史轨迹而发展下去,那么,可以确定的是:工人阶层这次所获得的专属权益,就只能属于一种在历史偏轨情况下的偶然或曰侥幸。
假以时日,或许我们将获得一种这样的价值认知,这就是:我们将会理所当然的觉得,历史只是在这里,又悄然的转回到了其正确的道路上去了。
而这一切,全都取决於各利益攸关者在利益博弈的大潮中,是否在场?
过去,由于工人阶层的在场,使得他们获得了专属於自己的利益主张。
现在,由于改革教徒的在场,使得工人失却了专属於自己的利益主张。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其实又一次的站在了历史发展的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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