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民主观是世界上最彻底的民主政权观
毛泽东的民主观是世界上最彻底的民主政权观
---同孙寿惠先生磋商
田忠国
今天在“求是”论坛读到 孙寿惠 先生“毛泽东民主观的狭隘性和错误性”一文,读完后倍感有茫然,因为,我实在读不出 孙 先生所解读的毛泽东的民主观,有必要谈谈自己的看法。 孙 先生在该文中说:
“将民主革命与民主混为一谈,是完全错误的民主观。这种错误的民主观,把阶级斗争作为民主的一个内容,实际上就使得阶级斗争成为“人民民主专政”中的这个“民主”的应有的内容了,这就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而,法制之外的斗争就有了合法的外衣了。
“法制之外的斗争既然合法了,那么,法制本身就必然变成了一纸空文而被废弃了。这样,领导者的个人意志也就能够得以肆意张扬和实现,形成专制。
“而也正因此超越了法制的轨道,个人专制又为谋权篡位提供了可能。“文革”,中许多卑鄙者成为造反派的头头,取得各种权力;而在上层,“xxx”等则谋划夺取党和国家的权力,这些事实,不都说明,毛泽东的这种“大民主”,必然是走向目的的反面么?
“毛泽东的民主观,是一种错误的民主观,绝非现代民主观。它无视了民主的主体是人民,而认为民主的主体是执政者;它无视了民主是权力者和人民的互动的统一,而仅仅看作是上层权力者的行为;它无视了民主本身是目的和手段的统一,仅仅看作是一种政治方法和手段;它无视了民主的丰富的内容,而仅仅看作是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有关的。理论认识上的错误,必然带来实践上的灾难。”
在对 孙 先生观点做出判断前,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毛泽东的民主观点。我们认为,毛泽东的民主观点有如下几个层次:
一、批评和自我批评,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思想文化的继续革命。
二、人民大众管理国家、教育、企业、军队等等的权利。
三、造反有理、革命无罪。
毛泽东的民主价值观是层次不同,互为里表,首尾相连,形成了完整而又立体的无产阶级的民主价值体系,因为,第一个层次是融合不同观点的主要形式,我们称这种形式为价值目标共识整合机制。在第一个层次中,又分为三个小层次,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其一,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其二,思想文化的继续革命是其三,而核心部分是思想文化的继续革命。思想文化革命革谁的命?革剥削思想文化的命。无产阶级政权不革剥削思想文化的命,剥削思想文化就必然革掉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命。
我为什么这样说呢?无产阶级政权是建立在无产阶级思想文化,也即马列毛主义的思想文化基础上的,而资产阶级的剥削制度,则建立在剥削压迫的思想文化之上。 孙 先生可能认为我这种观点不对,认为社会制度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但这种观点对不对?我们认为不对,因为,比尔·盖茨是世界首富,物质是够丰富的了,但是,我们从来没听说过他倡议在美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而马克思时代,马克思的物质基础同比尔·盖茨相比,简直比要饭的都不如,就是富有阶层的恩格斯,也无法望到比尔·盖茨的脚指头,但他们都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倡导者、支持者、实践者。如果说马克思时代物质丰富到非得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不可的话,原始共产主义时代,可能是人类历史上物质最馈乏的时期,可能比现在世界上最贫穷的地方还贫穷,时时都面临着饥饿的威胁,但就是在那种时候,人类最美好的社会---共产主义---却诞生了。
所以,我们认为,思想文化决定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而不是相反。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即有历史的偶然性,也有社会发展的必然性,因为,影响人类社会发展不下去的根本原因,到目前为止,即不是自然资源的枯竭,也不是人人为佛时的社会寂灭,而是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剧烈得无法维持正常的发展秩序。人类要生存,要更好的生存,就必须寻找一条消除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科学道路。从这个角度说,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就成了社会发展的必然。
人类历史证明,消除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唯一途径只有阶级斗争,也就是说,没有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就不可能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权,而建立不了无产阶级的政权,就根本无法私有制,无法消灭私有制,就无法消灭阶级。有阶级,阶级矛盾,就不可能有人类的正常发展。但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并不意味着剥削思想的消失,即便在某一个群体中消失了,而在另一个群体,由于利益因素,又可能产生剥削思想。
所以,没有思想文化的继续革命,就没有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事业。
而保持思想文化继续革命的途径,即与人的自觉有关,更与大众动态的民主生活,即批评和自我批评,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有关。
在第一个层次的基础上,人民大众中的优秀分子管理国家、教育、企业、军队等,就成了大众民主的必然。因为,没有人民大众参与管理,就不可能有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也就是说,第一个民主层次是基础,是形成大众民主价值机制的前提条件,第二个层次则是为第一个层次提供的制度保障。但如果第一、第二个层次失效了,民主就进入第三个层次:造反有理,革命无罪。
因为,如果思想、权力、制度发生了全面蜕变,没有第三个层次的民主防火墙,劳动大众就只能重新沦为被剥削阶级。所以,我们认为,毛泽东的民主观,是世界上最彻底的民主政权观。
那么, 孙 先生的所谓现代民主观对不对呢?以相对论的观点看, 孙 先生的观点也是对的,因为, 孙 先生的现代民主观,其立足点在于统治,也就是站在管理者角度的民主观,这或许就是 孙 先生得出如下结论的根本原因:
“法制之外的斗争既然合法了,那么,法制本身就必然变成了一纸空文而被废弃了。这样,领导者的个人意志也就能够得以肆意张扬和实现,形成专制。”
但 孙 先生忽略了“法制”的一个根本问题:在人类进入共产主义前,任何法制都带有阶级性,比如说,资产阶级的法制是保护私有制,而无产阶级法制的任务是保护公有制。资产阶级的法制是建立在保护剥削基础上的“公平”,而无产阶级的法制是建立在消灭剥削基础上的公平。从表面上看,公平二字没变,但其本质概念却走向了完全相反的方向。所以,资本主义社会,公平是建立在剥削价值基础上的,而社会主义的公平,则是建立在共同创造、平等分享创造成果的价值秩序基础上的。 孙 先生可能说,公平就是公平,不可能有阶级性,但是, 孙 先生大概不会否认,资产阶级以剥削为公平这个事实吧?在剥削的基础上,被剥削阶级认为可以接受,就是资产阶级的合理性。在社会主义阶段,以劳动的客观价值作为评价公平的标准。由此可知,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平和社会主义的公平,不是同一个概念。
孙 先生或其他网友或许说,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还有合理吗?但是,请注意,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吗? 孙 先生或许说不是社会主义了,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 谈谈孙 先生所说的法制了?中国的国家性质是无产阶级政权,是消灭压迫与剥削,但我们的法制竟然制出个资本主义来了,如果按照 孙 先生的逻辑,中国人民就不应该有法制之外的斗争,但是,很显然,没有法制之外的斗争,就只能永远维持剥削制度。而只要人民大众起来“非法”斗争,比如说“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因为现在的四大不合法了,就是“领导者的个人意志也就能够得以肆意张扬和实现,形成专制”了?
由此可知, 孙 先生的“现代民主”是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的工具,而非劳动大众或者说无产阶级的民主。无产阶级的民主就是“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也就是说,无产阶级只有拥有对剥削压迫的反抗权,才是无产阶级真正的民主权。
孙 先生还说:
“毛泽东的民主观,是一种错误的民主观,绝非现代民主观。它无视了民主的主体是人民,而认为民主的主体是执政者。”
试问,毛泽东的“造反有理,革命无罪”,其民主的主体难道是执政者?如果如 孙 先生所说民主的主体是执政者,试问,难道执政者自己造自己的反? 孙 先生否定大众民主,崇尚统治法制和“现代民主”,其用心不可谓不良苦,但是, 孙 先生能否在逻辑上圆通一下,给人一个合理的否定的理由?我的意思是说,不 管孙 先生站在什么阶级的立场上,为什么阶级立言,但总应该其理也逻辑,其言也直率,而不是为达到否定的目的,曲径通乱,虽然这个世界是由混沌逻辑构成的,但混沌逻辑的要点在于自证、它证和验证,因为,能自证但不能它证,或者能它证但不能自证,其逻辑就不是混沌逻辑,而最大的可能是自相矛盾、自我否定。能自证、也能它证,但不能使两者得到验证,也就是证明其结论正确或错误,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逻辑。
前面说了 孙 先生的观点正确,但是,如果从劳动大众,也即无产阶级的民主观上, 孙 先生的“现代民主”就不民主了,而“毛泽东民主观的狭隘性和错误性”,也就是 孙 先生极力否定的大众民主,才是劳动大众真正意义上的民主。
当然,如果按照 孙 先生的逻辑,如果 孙 先生的立言在二千年或者三千年抑或是五千年前立言,而又被当时的统治者当作治国的法宝,或许到现在中国还处在五千年前的法制时代。当然,这仅仅是推测,并非现实,既便 孙 先生真的在五千年前立言,而且成为统治者的治国法宝,其“现代法制”也会被毛泽东的“造反有理,革命无罪”反复革掉,因为,人类最大的法制是劳动大众心中的公平,这就是为什么人类历史上的法制被反复革掉的原因。本天道而立民心,并以民心、民意、民志、民权、民利为最高的民主原则、法制原则,所以,毛泽东的民主观只是手段、途径,不是目的,因为,毛泽东的民主观的目的,是为劳动大众提供民主的制度保障,让劳动大众运用自己的民主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
离开劳动大众自己保护自己利益的民主都是伪民主,是统治阶级的民主,而不是劳动大众的民主。 孙 先生的“现代民主”是统治阶级的民主,毛泽东的“错误性”民主观是劳动大众的民主。所以,从统治阶级的角度说, 孙 先生的“现代民主”是正确的,毛泽东的民主观是错误的,但若从劳动大众的角度说,毛泽东“错误性”民主观是正确的,而 孙 先生的“现代民主”观则是错误的。
200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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