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穷人餐桌上的肉
为儿偷肉 是小偷还是伟大母亲?
2008年07月12日 来源:解放日报
郑州一中年女子偷肉被抓,看见拍照就以头撞墙,她说儿子正上高中,怕儿子看见了以后没法生活。而她偷肉的原因,也是为了能让儿子有肉吃。
她到底是一个小偷,还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回答这个问题无疑是艰难的,我们既无法斩钉截铁地说她是小偷,也无法理直气壮地说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法律在母
性面前丧失了权威,一如母性以爱之名越过了道德的边界从而丧失尊严。
法律的价值是不能随随便便被抛弃的,母性的光辉也是遮蔽不了的。当我们左手拿着法律的文书裁定母性有罪,右手又以母爱之名把其保护起来,我们便在价值观上被撕裂成两半。这种万难决断的选择,一方面说明法律的价值即使多么不容辩驳,也绝难覆盖母性的价值;同时也说明,当柔弱、温存的母性被珍视、被感染、被同情到泪眼婆娑,我们的良心已经寸步难行。看着郑州这位偷肉的母亲,就像看着自己犯错的母亲,有什么不可原谅的呢?
网上5000多条的留言说明了一切:这位母亲犯了偷盗罪,但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耐人寻味的是,在同情理解之外,网友们几乎众口一词地指向了社会的反思:是怎样的无奈和贫困让这名母亲出此下策?这种引申的反思,把一位母亲的偷窃行为植入社会背景之中,暗示了困顿的生存环境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和推波助澜的角色。显然,这是舆论基于一种朴素的道义感在为这名母亲作轻罪辩护。
因为穷,所以偷,所以值得被原谅——这种逻辑自然经不起推敲,但其中对贫穷的那份感同身受的怜悯之心,却是这个社会的福气。而且,从生存境遇出发而不是从一个卑微的个体出发看待社会问题,也是我们这个社会公民意识和济世情怀成长的见证。对此,我们并不能因其“偏颇”而看淡其价值。
1935年,时任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曾在纽约贫民区的一个法庭旁听了一桩面包偷窃案庭审。偷面包的是一位老太太。在法官问老太太是否愿意认罪时,老太太嗫嚅着回答:“我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几个饿着肚子的孙子,要知道,他们已经两天没吃到任何东西了。”法官裁定:“我必须秉公执法,你可选择10美元的罚款,或是10天的拘役。”10美元的罚金绝非这位穷苦老太太所能缴纳,因此她只能“选择”拘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审判结束后,身为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从旁听席上站起身,脱下自己的帽子,往里面放进10美元,然后面向旁听席上的人说:“现在,请每个人另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社区。”在场的每个人都默默地捐出50美分。
这是一位网友举的一个例子,让人感动也让人深思。其揭示了一个并不复杂的道理:所谓穷人,不在于穷而在于被抛弃。
这条新闻让我们读出了什么?
王清
一中年女子偷肉被抓,看见拍照就以头撞墙,她说儿子正上高中,怕儿子看见了以后没法生活。而她偷肉的原因,也是为了能让儿子有肉吃。他们已经两个月没吃过肉了,但又不舍得买,唯有出此下策。 (河南商报7月11日)
这位中年妇女的偷窃行径,
无疑是可耻的,违背社会道德的,为法律所不能容忍的;可笔者和那么多的网民一样,忍不住鼻子发酸,眼泪不由自主就模糊了双眼,在心里由衷地感叹一声:好伟大的母亲!中国有两句古话,一句是“仓廪实而知礼节”,另一句是“饥寒起盗心”,用在这位中年女子的身上,都是很好的注脚。从这条流泪的新闻里,我们能够读出什么?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芸芸众生,可能弄不清什么是“结构性通货膨胀”,也无从知晓CPI达到8%意味着什么,他们只能切身感受到,这年月,肉价一天一个样,油价直翻跟头,粮价扶摇直上,菜价全面飘红,房价如同脱缰野马,教育收费、医疗收费你追我赶,连那青菜萝卜都展开了涨价竞赛,偏居菜场一隅的腌咸菜也不甘示弱,愣是自我“拔高了一截”。农贸市场门口看车的老大爷毫不犹豫地把收费标准从5毛提高到1块,面对疑问,他理直气壮地回答:“什么都在涨,我凭啥不能涨?”在“涨声一片”里,今年头五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每个月都接近8%,严重超过国际公认的3%警戒线,物价正由结构性上涨向全面通货膨胀发展。老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和油罐子变得越来越沉重,几乎到了拎不动的地步。
而另一方面,当前收入分配不尽合理,贫富差距不断拉大,又给社会底层尤其是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和生活质量带来强烈反差和严重不平衡。基尼系数显示,我国城镇居民贫富差距,1978年为0.16,1995年为0.31,而2007年则达到0.48,超过国际上公认的警戒线。城市居民家庭财产调查表明,占城镇居民10%的最高收入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城镇居民财产的45%;同样占城镇居民10%的最低收入家庭,其财产总额仅占全部城镇居民财产的1.4%。
数字是枯燥无味的,再看看数字背后一幕幕活生生的图景:一方面,西安市一位母亲因为无力给儿子购买住房而跳河自杀,另一方面,上海“汤臣一品”楼盘每平方开价十几万元出售;一方面无钱就医的民工自己用菜刀剖腹割瘤,另一方面,大款们在歌厅里展开烧钱比赛;一方面,困窘父亲因筹不出孩子上大学费用而上吊自杀,另一方面,发了迹的富婆在网上嚷嚷要包养落魄诗人;一方面,私营企业职工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月收入不过千元,另一方面电力公司的抄表工年薪都在10万元以上……物价的持续上涨,对高收入阶层影响有限或者可以忽略不计,而对大量低收入家庭而言,却是沉重的负担,他们真的到了难以支撑甚至是难以为继的程度。
毋庸讳言,物价的上升明显降低了占人口87%的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他们微薄的收入增加早就被物价的上涨冲销得一干二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如果不能够让全民共享改革成果,或者反过来,要让中低收入阶层为此付出降低生活水平的代价,那么这种物价调控手段和方式都存在不小问题。如果各级政府对他们的生存状况不甚了解,或者听之任之,麻木不仁,将留下可怕的隐患。瓮安事件的教训,当是各地政府的一面镜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这预示着‘防过热、防通胀、重民生’将成为今后经济工作的主调和基点。能否实现百姓期盼的“工资多涨点,物价少涨点”愿望,各级政府任重而道远。民生问题大如天,稍有闪失,就可能埋下祸端。
需要指出的是,本案中披露的这户人家两个月没沾肉腥的情况,并不是孤例,汪洋同志在广东调研的时候,就访问到一个月没有吃过肉的居民。在物价高涨的现实语境下,有多少民众尤其是低保户、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在节衣缩食、捉肘见襟,恐怕不是一个小数。各地能否落实中央“要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大对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对各类民生问题,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扎实地加以解决”的要求,关心老百姓的安慰冷暖,关注群众的柴米油盐,关怀每一户一、两月吃不上一顿肉的家庭,这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一道无法绕过的课题。
(原题:从这条让人流泪的新闻里我们读出了什么?)
来源:金羊博客
谁动了穷人餐桌上的肉
我们立志要创建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让全体国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然而当我们看到,有人为了能让上学的儿子、生病的母亲吃上一点肉而不得不去偷的时候,想没想过为什么有些人肉多得吃不完、甚至成了负担,而有的人却是“三月肉不尝”的窘境?一个公平的社会,应该人人都有吃肉的权利,那么,那位给儿子偷肉的母亲,还有那位给生病母亲偷肉的儿子,他们本应该吃到的肉被谁给吃掉了呢?
从我们见惯了的某些表象上也许不难找到原因。比如,那位“偷肉母亲”把儿子送到郑州上高中花了上万元。这上万元费用应该只是择校费、学费之类,还不包括食宿、书本费。其实,万元费用读高中现在不过是小菜一碟,而且在大城市里都未必能择到一个好的学校。可是万元费用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说却是沉重的负担,甚至要举债。交学费的钱拿走了,吃肉的钱就没了。而这些学费最终去了哪里呢?比较规范的制度下,择校费或学费一般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上缴地方财政,财政留取一定比例后返还给学校及拨付给教育行政部门一部分。就是说,地方政府经费中,有一些钱来自于地方文件规定的择校费或学费,至于花在了哪里百姓很难知道;因此说花在哪里都有可能,花在哪里也都合理。
说到地方行政经费,让我想到了最近发生的两件事:一是呼和浩特的“厅级接待标准”之下环保局一餐吃掉“两头牛”;一是某地领导假借慰问灾区之名公费旅游,一个来回就花掉了二三十万。也许毫无必要将学费与政府官员大吃大喝或公费旅游进行必然联系,因为不管怎么说他们挥霍的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我想说的意思是,本应属于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一些既得利益阶层过多地占去了一大块;畸高的行政成本吃掉了一大块;而轮到某些穷人嘴边的时候居然连一块肉也没剩下。
我看到,“偷肉母亲”的新闻曝出后,很多网友都提起了1935年纽约市长拉古迪亚,在偷面包喂养孙子的穷苦老太太面临法庭10天拘役或10美元罚款处罚时说的那句话:“现在,请每个人另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社区。”那么,面对为了儿子吃一顿肉而去偷的母亲,我们该不该自罚呢?
我竭力不让泪水流出来写完了这篇稿子,末了,引用今天新华网上刘克军先生那篇《写给“偷肉母亲”的一封信》中的一句话表达我此刻的心情:“作为郑州的一分子,我也应该自责和道歉……我们每个人都逃脱不了干系和责任……”我不是郑州人,但我是社会的一分子,我同样逃脱不了干系和责任……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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