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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林:党中央国企改革决策不容篡改--评吴敬琏伪造“国退民进”部署

2025-02-27 文摘 评论 阅读
  

  党中央国企改革决策不容篡改

  

   ——兼谈“十二五”时期竞争行业国企发展

  

  国家发改委研究所研究员 夏小林

  

  原载《香港传真》No.2011-15

  

  转发者按:国务院国资委的《国企》杂志今年3月曾发表该文部分内容。现在转发它的全文。由此,读者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吴敬琏为了在“普世价值”旗帜下实现他“向往”的“欧美模式”即资本主义改革目标,多年来不断地利用主流媒体和他撰写的《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在阳光之下公然撒谎,接二连三地杜撰、篡改、歪曲中共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伪造党中央“国退民进的战略部署”,冒充诠释中央声音的权威,以势压人,欺骗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等的博士生和全社会。吴敬琏篡改党中央国企改革决策的目的,是为了篡改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正确方向。中国共产党90周年诞辰马上就要到了。看看此文,可以提神醒脑。“战斗正未有穷期”。

  

  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十二五规划时期﹐在传统的竞争性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继续发展的余地是大一些。但是﹐这种发展并不意味着国有经济(包括集体经济)要从竞争性领域(或无明确定义的所谓“一般性竞争领域”)全面退出。非公有制经济将在与国企﹑外企等竞争中发展﹐主要是提高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在这个过程中﹐国企有进有退﹐在竞争中发展壮大是必然的。这方面中央政策很明朗。中共十五大告就规定﹐“在其他领域(主要指竞争性领域 — 引者注)﹐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在中共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企改革《决定》中﹐更为具体地提出﹐“竞争性领域中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要吸引多方投资加快发展”。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也讲到﹐在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以外的其他行业和领域(主要也是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通过重组和调整﹐可以在竞争性领域参加市场竞争﹐“提高素质”﹑“优胜劣汰”﹑“加强重点”。[1]

  

  2010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一负责人也指出﹐十二五规划时期的改革以国有大企业改革为主要内容。改革方式是依托资本市场在国有体制下对这些企业直接进行市场化改造。他还特别指出﹐对竞争性的国有大企业应该怎样改革有很大争议。有很多人认为﹐应该继续退﹐使国有经济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这种观点的出发点是美国﹑英国的模式﹐这些国家在竞争性领域没有国有企业。但是﹐在中国现实的国情条件下﹐国有竞争性大企业的存在与发展有着充分的必要性。[2]

  

  2011年和“十二五”伊始﹐《21世纪经济道》发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吴敬琏研究员多处杜撰中共中央国企改革重要决策的文章﹕〈国有经济改革仍然任重道远〉。他在该文中一如既往﹐要求“按照1997年中共十五大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的决定﹐实现国有企业从竞争性行业退出”。[3] 没几天﹐2011年第3期《凤凰周刊》发表〈要约束政府配置资源的权力〉采访﹐吴敬琏又说﹐“十五大以后﹐在所有制结构上提出一个说法叫‘有进有退’﹐也就是政府要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这是中央明确了的方针。……到了2004年以后﹐不但没有推动﹐还来了个‘国进民退’”。[4]

  

  2011年两会召开之际﹐吴敬琏再冒天下之大不韪﹐利用国家发改委下属媒体﹐直接把“国退民进”的陈词滥调伪装成“中共十五大……战略部署”加以宣传﹐企图干扰两会政策议程。2011年3月3日﹐自诩“现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历时久﹑影响大﹑位势高的惟一承担改革宣传任务的”的《中国改革》﹐发表其“名誉总编辑”吴敬琏撰写的〈政府主导重要资源配置使腐败孳生民怨沸腾〉的文章﹐[5] 文中写道﹕“1997年中共十五大对国有经济布局做出了国退民进的战略部署﹐……最近这些年有所停顿﹐在有的部门和有的地区﹐甚至出现了‘开倒车’的现象。”[6]

  

  如上所示﹐这是吴敬琏对于中共十五大国企改革重要决策的杜撰和篡改﹐破了学术和政治道德的底线。讨论公共政策﹐天经地义﹐但要有根有据﹐实事求是。中共十五大的有关“决定”和“明确了的方针”﹐是竞争性领域国企有进有退﹐加强重点﹐可以发展。吴敬琏不应无中生有﹐将其说成是竞争性领域国企退出﹐并以这种冒充的中共中央决策来决定国企的生存和发展定位。

  

  至于他还进一步捏造党中央关于国资布局调整的决策﹐说是要在国民经济中实行“国退民进的战略部署”﹐更属子虚乌有﹑造谣惑众。其实﹐仅仅就这段话的文字而言﹐十五大以来﹐哪一次党代表大会告使用过“民营经济”这种词﹖

  

  三年来﹐由著名公众人物和主流媒体联合出面﹐专门杜撰和篡改中共十五大告中国企改革重大决策的异常现象﹐层出不穷。吴敬琏也不是第一次了。此间﹐我曾先后两次发文﹐希望能够澄清事实﹐中止篡改行为﹐现在看来﹐是过于乐观了。[7]

  

  这种无视中共权威﹐阻挡中央政令﹐伪造党的重大决策压人﹐谬种流传﹑误导舆论﹑扭曲政策研究的现象﹐空前不绝后﹐登峰不造极﹐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有直接关系的各级党组织﹑政府机构和行业组织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绝不出面公开澄清﹐绝不整治﹐而是放任自流。在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之中国﹐此非咄咄怪事。要晓得﹐2010年5月﹐国家发改委一研究人员说﹐房产税三年免谈。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还立即予以澄清﹐公开表示上述研究人员的讲话并不代表发展改革委立场。[8] 中共中央的决策﹐显然是更为重大严肃的事情﹐更需要有关方面及时出面﹐予以澄清。

  

  特别地看﹐在中国经济学界﹐吴敬琏著作等身﹐集各种荣誉﹑桂冠于一身﹐如“中国经济学界的良心”﹑“最高境界”﹑“国家形象”﹑“中国经济学杰出贡献奖”得主,以及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兼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四届国务院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等等﹐在财经媒体和有的经济学团体中影响大﹐他为何还如此﹐值得深入分析。目前可以说的是﹐非不知也﹐价值取向使然。

  

  1997年吴敬琏曾参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为配合十五大召开设立的“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课题组。十五大之后﹐作为第一执笔人为《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一书所写的“概要和重点”中﹐他也留下了这样的文字﹕“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以市场竞争中平等一员的身份参与竞争﹐根据盈利性的考虑进入和退出”。[9] 当时﹐中共政治局委员李铁映同志还为该书作〈序〉。在其他著作和文章中﹐吴敬琏也经常提到要落实中共十五大的国企改革决策。所以﹐他是知道中共十五大告有关真实内容的。

  

  怎么﹐15年弹指一挥间﹐是中共修改了十五大告﹐还是其间吴敬琏本人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并如他2010年发表的代表性﹑总结性大部头《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所示﹐皈依“普世价值”﹐[10] 所以对十五大告实施了无中生有的巫术﹖

  

  事实上﹐十五大告一字未动。风未动﹐幡未动﹐是吴研究员心动。他把该告原文篡改了。除了以上在《21世纪经济道》﹑《凤凰周刊》和《中国改革》上的公开言论可以证明外﹐在《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中﹐他早就不断地在宣传十五大确定﹐“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完善包括……国有资本从非关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退出”了(其他问题另文分析。值得注意到是﹐此书修订时有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银行多位官员参与)。[11] 而他更早期的有关言论﹐还待进一步查证。平心而论﹐吴敬琏就不担心这部篡改了中共十五大国企改革重要决策的教材﹐会误导了社科院研究生院﹑北大经济学院博士生们﹐及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学生﹐日后拿着鸡毛当令箭﹐贻笑大方﹖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依此而论﹐有关教育机构也应总结经验﹐加强和完善对教材内容真实性和教授公信力的审查﹐名人更不能例外。

  

  在这方面﹐吴敬琏真不如他看重的在清华大学兼职的美国教授陈志武﹐有美国政府指示﹐[12] 华盛顿共识﹐直截了当﹐分光国企﹐宪政民主。当然﹐如此这般的经济学人不止陈教授一位。当然﹐吴敬琏在借人之言痛斥“把革命的理想主义转变为保守的反动的专制主义”﹐[13] 力主“实行宪政”﹐积极支持秦晓“普世价值”的“中国现代性方案”方面也是直言不讳的。[14]

  

  除此之外﹐值十二五规划的具体改革方案制定之时﹐值中共90周年和2011年两会之际﹐值中共十八大筹备之机﹐一些经济学人﹑官员和媒体还有什么其他说法能拿出来作噱头﹖

  

  二﹑“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从实际情况看﹐综合已完成的分析[15] 和新情况﹐批评吴敬琏“实现国有企业从竞争性行业退出”的一些主要理由是﹕

  

  第一﹐我国的产业集中度低下﹐竞争关系普遍存在﹐“退出竞争性领域”可能导致卖光工业类国资。因为﹐按工业大行业的产业集中度计算﹐95%的工业行业都是竞争性较强的行业﹐其中包括电力﹑自来水和煤气行业等公用事业。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中﹐让国资退出竞争性领域﹐等于基本取消了工业行业中的国有企业。这之后﹐既得利益集团得陇望蜀﹐完全可以依据英国在自然垄断行业私有化的理论和建议﹐依据已经卖光竞争性行业中电力等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企业的先例﹐根据所谓技术进步﹑“美国模式”和WTO规则﹑反对权贵资本主义(即官僚资本主义)和反对政府掌握过多的资源[16] 等理由﹐再轻而易举地卖光属于5%的两个高位垄断行业(高位垄断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中位垄断的石油加工及炼焦业)中的国有企业﹐并由此而及其他﹐如卖光金融行业的国有控股企业等等。这方面经济学人已经公开的建议并不少。

  

  另外﹐在全球化和技术快速进步的今天﹐有几个产业不是竞争性的﹐难道这也能够成为“实现国有企业从竞争性行业退出”的理由﹖

  

  第二﹐竞争性领域中存在的战略性国企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国企并不少﹐按照中共中央的国企改革重要决策﹐这些国企需要发展壮大﹐不能退出。例如重要的电子通讯﹑电器机械﹑运输机械﹑电力﹑粮食﹑水﹑一些矿产资源类企业等等。如果按照吴敬琏说的“实现国有企业从竞争性行业退出”﹐等于要求国家放弃这些重要的企业。这岂不是反对中共中央关于国企应控制这些重要战略性领域的决定﹖显然﹐吴敬琏的理论和政策主张陷入了自相矛盾。因为﹐他说过﹐中共十五大告决定“国家只需要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17] 但是﹐难道他真的不明白﹐这里面就包括了竞争性领域的一批重要国企﹖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中共十五大告在表达国家应该控制重要经济领域时﹐并没有使用“只需要”三个字。这又是吴敬琏强加的﹐以增加对于国企发展的限制。

  

  第三﹐如果在竞争性领域中有一批国企能够赚钱﹐反哺于民﹐有何不可﹗这还有利于保持社会公平和公正﹐防止过量的生产性财富在少数人手里集中并导致相应的政治后果。要晓得﹐所谓防止两极分化﹐不仅是要防止收入分配两极分化﹐首要的是防止财富分配两极分化。财富分配状况是决定收入分配状况的主要因素。在这个意义上说﹐维护﹑保持社会公平和公正﹐也是国企﹑国资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功能和“控制力﹑影响力﹑带动作用”的体现。[18] 目前﹐这方面的有关制度还有待加快完善和落实。

  

  第四﹐今天经济全球化中国家竞争﹑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紧迫﹐十二五规划时期以竞争性领域为主展开的结构调整和企业兼并重组﹐也对国企在竞争性领域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即进一步要求国企做优做大做强。[19]

  

  有研究告指出﹐“十一五”时期﹐在中国28个主要工业行业中﹐外资在其中21个行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排名前五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近十年﹐外资对制造业市场控制度基本在30%以上。而高技术产业总体外资控制度近几年已经达到近70%的水平。[20] 显然﹐这对于竞争性领域的私营企业和个体户是一个比同国企竞争更厉害的“狼来了”的信息﹐是一个强﹑弱和胜﹑负已定的信息。事关产业安全﹐十二五规划时期需要密切关注和求解。而解决问题的重要方法之一﹐就是中共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所定﹕“竞争性领域中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要吸引多方投资加快发展”﹐并在竞争性领域发挥“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的功能。有进有退﹐真正做到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说的“优胜劣汰”。这就是十二五规划时期经济发展对于竞争性领域国企的特殊要求﹐既要进退有序﹐做优做大做强﹐维护产业安全﹐又要担负起保护一般中小企业(绝大多数是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发展空间的任务。否则﹐“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经过改革开放﹐布局调整﹐现在国企已经度过了1990年代最困难的时期﹐确实具备了这方面的实力﹐并在继续增强。例如﹐据2009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国有及控股企业的一些重要的经济指标﹐特别是技术实力远远超过私营企业。例如﹐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在专利申请数﹑发明专利数和拥有发明专利数的构成中﹐国有及控股企业分别占30.8%﹑35.6%﹑32.9%﹐私营企业仅占18.4%﹑9.5%﹑13.8%﹔在新产品项目数﹑开发经费﹑新产品产值﹑新产品销售收入及出口销售收入构成中﹐国有及控股企业分别占44.4%﹑41.2%﹑42.8%﹑43.4%﹑21.2%﹐私营企业仅占10.9%﹑10.3%﹑8.6%﹑8.4%﹑7.1%。另外﹐在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中央企业总共获奖10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全部由中央企业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奖比例达到62.5%。[21] 由此可见﹐在竞争性领域尽可能地发挥国企的这些优势﹐发挥人才﹑管理﹑先进技术和科研开发能力的优势﹐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包括结构调整﹑企业重组和改善收入分配格局)和维护产业安全确实十分必要。[22]

  

  最后﹐至于吴敬琏最新杜撰的中共十五大决策“国退民进”﹐从文字到内容都属无稽之谈。任何一个有心人﹐不论价值取向如何﹐只要看看十五大告﹐就明白这纯系凭空捏造。中国经济学界和新闻界出现这种愈演愈烈的“吴敬琏现象”﹐与其口头上主张的实证精神和社会责任自相矛盾﹐是一种政治和道德上的堕落。

  

  三﹑“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近几年在一些地方和行业﹐国企已经在竞争性领域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了。但是﹐基于新古典经济学或“西化”理由的各种反对意见总是不断﹐主要是一些经济学人领头(包括吴敬琏)﹐一些媒体利益所系﹐“普世价值”﹐心领神会﹑密切配合﹐对国企发展不给力﹑反着给力﹐“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乃至无中生有﹐使得国企舆情出现一些突出问题。

  

  更准确地看﹐这种舆情只是中国部分媒体和少数人组成的特定社会利益集团的舆情﹐不能代表中国共产党的舆情﹐不能代表最大多数中国人的舆情﹐不能代表中国社会的基本舆情。所谓国企“问题舆情”的发源地是有特定指向﹐影响是在特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的。

  

  美国经济学家E.K.亨特在《经济思想史 — 一种批判性的视角》中曾指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20年里﹐新古典主义的两个分支(指内部的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流派 — 引者注)在鼓吹某种政策方面表现出了同样的热情。这种政策致力于摧毁任何地方存在的共产主义﹐阻止第三世界的经济体进行任何形式的社会主义试验。因此﹐即使是拥护自由放任政策的最保守的人﹐都支持采取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和推行侵略性的外交政策”。[23]

  

  此后﹐基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和普世价值﹐一些经济学家参与政治和经济动乱的现象并没有消停。在苏东剧变中﹐在拉美﹑非洲和中东国家的“结构改革”中﹐在亚洲金融危机问题上﹐在那些分裂和肢解国家﹑消灭国企﹑窃取国资﹑外资垄断经济的各式各样的颜色革命中﹐又活跃着多少学以致用﹐当了官﹑发了财的经济学家或经济专家﹐以及一些发迹的媒体﹖

  

  所以﹐冷眼向洋看世界﹐总结国内﹑外经验﹐中国的国企被一些专家﹑媒体骂并没有什么新鲜奇怪。一般意义上说﹐这是西方阵营的传统剧目。普世价值容不得社会主义国企的存在和发展。从今天中国的特殊情况看﹐首要原因是国企改革发展壮大了﹔二是有少数人出于西方私有化﹑自由化﹑宪政化的意识形态理由﹐普世价值﹐甚至是出于见不得人的特殊利益考虑﹐不高兴国企有成绩﹐不高兴说国企有成绩﹐所以﹐与一些媒体配合﹐操纵舆情﹑里外联手﹐企图向有关方面施压﹐影响政策﹔三是国企也存在一些缺点﹐但改了老百姓就高兴了。否则﹐授人以柄﹐以偏概全﹐无限上纲﹐影响舆情。

  

  当然﹐还要谨防某些“权钱结合体”﹐两面三刀﹐表面为私营企业和个体户鸣锣开道﹐“普世价值”﹐义正词严﹐不遗余力地排斥国企﹐但幌子和普世价值背后真的落脚点﹐却是为外国政府和跨国公司输送巨大的政治和经济战略利益﹐美利坚第一。吴敬琏不断篡改中共中央国企改革的重要决策﹐伪造中共中央之名义要求“实现国有企业从竞争性行业退出”和“国退民进”﹐从客观效果和逻辑上看﹐都是在为这种特殊利益输送﹑提供思想和舆论服务。

  

  四﹑克己复礼为仁﹐岂其辱于干溪﹖[24]

  

  建议﹕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出面澄清事实。重申中共十五大国企改革决策。中共中央国企改革重要决策不容篡改。制止一些著名社会公众人物(包括国家机关的个别共产党员)和媒体接二连三杜撰﹑篡改中央重要决策的错误言行。说明中共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全国代表大会的国企改革重大决策一脉相承﹐圆融无碍。时有相机说法﹐与时俱进﹐却也“法法相通﹐法法相融”。中共十八大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因为﹐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

  

  相应地﹐与此事有直接关系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等也要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尽其管党员﹑管媒体的本份﹐以正党风﹐以正视听。

  

  思考题﹕

  

  1﹑奥巴马﹑吴敬琏﹑秦晓在普世价值上有无区别﹖[25]

  

  2﹑美国﹑中国一些人宣传普世价值﹐背后的制度诉求是私有化﹑自由市场﹑宪政民主吗﹖

  

  3﹑毛主席在什么情况下说﹐有人“为了打鬼﹐借助钟馗”﹖

  

  4、2011年3月8日全国政协全体会议上,欧成中委员发言说,“党中央明确提出‘国有经济要缩小范围,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26]他是故意乱说,还是受吴敬琏等人蒙蔽?

  

  5、 2011年3月14日国务院总理说:“目前不存在所谓‘国进民退’的问题,同样也不存在‘民进国退’的问题。”[27]这是为什么?

  

  6﹑澄清房产税问题重要﹐还是澄清中央决策重要﹖

  

  附录﹕

  

  夏小林:《著名公众人物接二连三杜撰中央文件观点— 兼谈优化所有制结构和收入分配问题》(略)


  

  [1] 中共中央文件索引参见文末所附夏小林﹕〈著名公众人物接二连三杜撰中央文件观点 — 兼谈优化所有制结构和收入分配问题〉﹐《香港传真》No.2010~7。

  

  [2]〈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人民网时政频道2010年12月9日(

  

  [3] 吴敬琏﹕〈国有经济改革仍然任重道远〉﹐新浪网财经频道2011年1月1日(

  

  [4] 吴敬琏﹕〈要约束政府配置资源的权力〉﹐《凤凰周刊》2011年第3期第二章。

  

  [5]〈《中国改革》简介〉﹐新浪网媒体聚焦栏目(

  

  [6] 吴敬琏﹕〈政府主导重要资源配置使腐败孳生民怨沸腾〉﹐凤凰网财经频道2011年3月3日(

  

  [7] 推荐阅读本文附件夏小林〈著名公众人物接二连三杜撰中央文件观点 — 兼谈优化所有制结构和收入分配问题〉。

  

  [8]〈发改委﹕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说法不代表官方立场〉﹐中国新闻网2010年5月24日(

  

  [9] 吴敬琏等编﹕《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中国发展出版社1998年﹐第15页。

  

  [10]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上海远东出版社2010年﹐第382页。

  

  [11]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第71~72页。

  

  [12] 推荐阅读斯蒂夫‧H.汉克主编﹕《私有化与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13] 吴敬琏﹕〈“左”“右”极端都会给社会带来灾难〉﹐《参阅文稿》No.2008~11。

  

  [14]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第397页。

  

  另外﹐《同舟共进》2008年第12期发表〈吴敬琏﹕中国改革向何处去〉﹐他在文章中写道﹕“政府改革涉及政治改革﹐它的目标就是在建设宪政民主制度下的服务型政府。2007年10月﹐香港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秦晓在〈‘中国现代性方案’求解〉一文中提出﹐中国现代化进程能否持续﹑社会转型能否实现﹐取决于自由﹑理性等现代核心价值观和具有较大包容性及协调不同利益群体能力的民主政治体制能否建立。……我赞成他的看法。在现代民主制度中﹐宪政﹑民主和法治三者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甚至可以说它们是互相界定的﹔但是在政治改革的实际运行中﹐它们是可以有先有后的﹐不同时期的重点可以有所不同。……政治改革必须加快。虽然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家﹐建立民主﹑宪政和法治三位一体的现代政治体制并非易事﹐但世界潮流浩浩荡荡﹐容不得我们延宕和等待。在这样重大的问题上﹐我们没有退路。”

  

  但是﹐吴敬琏在这里刻意回避了秦晓主张的全面私有化是其“普世价值”和“中国现代性方案”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其政治改革的基本经济要求。吴敬琏在政治改革上与秦晓一脉相承﹐在私有化上呢? — 人们不妨仔细想一想。推荐阅读2010年7月秦晓在清华大学的演讲〈秉承普世价值﹐开创中国道路 — 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使命〉(凤凰网财经频道2010年7月27日﹐

  

  opinion/zjgc//.shtml)。

  

  [15] 推荐阅读夏小林《为谁作嫁﹖— 经济学﹑市场和改革》﹐香港大风出版社2008年﹐第三章“所有制结构调整﹕政策框架和争议”。

  

  [16]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第63页。

  

  [17]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第72页。

  

  [18] 推荐阅读夏小林《为谁作嫁﹖— 经济学﹑市场和改革》﹐“第三章所有制结构调整﹕政策框架和争议”﹐“第五章科学确定国资的退让底线”﹐“第七章私权﹑市场﹑代议制和公共服务的局限”。

  

  [19] 夏小林﹕〈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需国企“进而有为”— 兼评近期“市场能否调节”决定国企生存论的反作用〉﹐《香港传真》No.2010~30。

  

  [20] 赵明明﹕《中国工业安全突破警戒线﹐外资控制超过三分之一》﹐搜狐网新闻频道2009年11月30日(

  

  [21]〈2009年度国家科技奖励中央企业硕果纍纍〉﹐网易财经频道2010年2月4日(

  

  [22] 夏小林﹕〈加快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更需国企“进而有为”— 兼评近期“市场能否调节”决定国企生存论的反作用〉﹐《香港传真》No.2010~30。

  

  [23] E.K.亨特﹕《经济思想史 — 一种批判性的视角》(第二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84页。

  

  [24] 2010年12月9日《新民晚》发表〈克己复礼为仁〉称﹕《左传‧昭公十二年》载﹐孔子曰﹕“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信善哉﹗楚灵王若能如是﹐岂其辱于干溪﹖”指出楚灵王在干溪受辱﹐完全是因为放任自己的私欲和野心﹐而不讲礼制﹑礼仪(这里稍微改动(并校正个别字)以借用其意。

  

  [25] 黄安年﹕〈奥巴马借诺贝尔和平奖高调宣扬美式人权价值观〉﹐学术交流网2010年12月12日(据黄安年介绍﹐美国总统奥巴马2010年12月10日发布关于人权日﹑权利法案日和人权周的《公告》﹐他针对中国宣称﹕“我们支持在任何地方行使自己普世权利的人。……今天﹐也是在国际人权日(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Day)﹐我们应加倍努力﹐推进全人类的普世价值观。”推荐阅读张宏良﹕〈奥巴马发表声明支持中国普世价值〉﹐国学网中国经济史论坛2010年12月16日(

  

  [26] 《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实录)》,

  

  [27]《温家宝:目前不存在所谓“国进民退”的问题》,

标签:国企   中国   竞争性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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