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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民事件反映了什么

2025-02-26 文摘 评论 阅读
赵东民事件反映了什么   

  第一,工会组织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工会法》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从赵东民事件中看到:目前的工会组织并不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而是政府的附属组织;代表的不是职工的利益,而是权贵资本阶级的利益;不是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是违法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成了工贼。

  

  第二,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公安、检察院、法院最根本的任务是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经济秩序。从赵东民事件中,我们看到公安、检察院、法院保护的是少数权贵和资本阶层的利益,成了权贵和资本的看家狗。

  

  第三,中国社会彻底走上了一条修正主义的的不归路。什么是修正主义?唱着社会主义的调,走着资本主义的道就是修正主义。赫鲁晓夫把苏联领上了修正主义的道路,最后落得亡党亡国的下场。毛主席高屋建瓴,发动文革,防修反修,告诫人民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可谓用心良苦。然而党内的修正主义分子在毛主席逝世后跳将出来,全面否定了社会主义路线,从人民手中夺走了权力,人民的江山成了权贵资本的天下,中华民族的巨轮驶向了布满险滩暗礁的航程。

  

  第四,工人阶级应该清醒了,赵东民应该清醒了。陕西的国有企业改制就是私有制取代公有制,是权贵资本对工人阶级剥夺的过程,工人的权益必然丧失。赵东民作为一个法律工,相信法律是公平的,相信陕西省总工会是工人自己的组织,相信陕西省的公检法是保护工人利益的,所以采取有利、有节的合法手段帮助工人讨回失去的权益。事实证明赵东民太天真了,陕西国有企业改制中丧失权益的工人太天真了。他们不仅没有讨回丧失的权益,反而把自己的优秀代表送进了监狱。权贵、资本和黑社会一样,手上沾满了劳动者的鲜血,对他们讲法律,等于自投罗网。因为法律是他们的,法官是他们的,监狱也是他们的。

标签:职工   资本   权贵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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