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藻释放的污染信号
蓝藻释放的污染信号
本刊记者 胡雄
5月29日,无锡市自来水水质突然变化,造成市民饮水困难。随后由国家、省、市建设、环保部门专业人士及高校专家组成的两支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水文分析及图像拍摄,一致认为,此次无锡水源地水质突变的原因,主要是这一水域巨大蓝藻污水团突然侵入水源取水口所致。6月11日,在安徽巢湖北岸的烟墩至义城沿岸,湖面上聚积了大量蓝藻,沿岸边水域呈翠绿色、粘稠状,非常难闻。随后,云南滇池、广东珠江都惊曝蓝藻露头的新闻。昔日以景美水净闻名于世的几大水域,如今污染到令城市居民用水中断。蓝藻,成为2007年夏天最热的关键词之一。
太湖蓝藻爆发后,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率多名中国工程院院士紧急赶赴无锡,调查事件进展;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等到巢湖调研蓝藻,了解巢湖的污染现状并研究对策。而最吸引眼球的,莫过于“6.5”世界环境日前夕,国家环保总局督导组赴各地调查工业园区污染问题,遭遇到的种种怪现象。
7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接受某专访时说,入夏以来的连串污染事件,是传统发展模式积累的环境成本处于分界的标志,中国的污染状况已经到了一个危险的临界点上。这似乎意味着,周期性的环保风暴已经走到尽头,不催生制度‘风暴’,调整粗放经济发展模式,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一次突查曝出的环保黑洞
7月7日,本刊记者赶赴安徽义城及巢湖市。
义城,是合肥境内的一个不大的小镇,位于巢湖西半湖边,6月初爆发的蓝藻,最初就是从这一沿岸现身的。记者到达的前一天,安徽下了一夜的大暴雨,据当地渔民介绍,在湖上漂浮多日的蓝藻,多数已经被雨水打沉到湖底,得等到天气转晴后才会再浮上来,到时候湖上就象倾倒了绿油漆。尽管如此,记者还是看见整个湖面都是翠绿一片,而归属巢湖市的东半湖的情况,与义城沿岸近似。
义城渔民黄国强向记者表达了这样一个困惑:为什么国家每年投入那么多钱治理巢湖,但是巢湖的水却越来越浑浊?这个63岁的老渔民从船上下来,老伴帮他脱下皮衣裤拿到场院,一边反复冲洗,一边告诉记者,10年前打渔都是不用穿防护服的,可是现在不行,皮肤和湖水直接接触会起疹子。当记者问到巢湖水质是怎么变坏的,老黄刚参加完高考的孙子抢过话去:“就是工业和农业污染,特别是合肥市里的那些工厂,都是直接往湖里排废水!”
5月末,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组成的环保专项行动督察组,查访安徽若干个工业园后公布的调查告,印证了小黄的判断。告称,安徽省内众多经济开发区至今没通过环评,园区内企业普遍存在不同程度违法排污,大部分企业从未缴过排污费。告中点名的甚至有身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合肥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该园区每天7000多吨污水都是企业自行处理后直接排入上派河,最终汇入巢湖水系。
汇集了日立挖掘机、佳通轮胎、可口可乐、联合利华、统一食品、海尔电器等一大批国内外著名公司的合肥经济开发区,为中西部地区内外商投资最集中的区域之一,是连续5年名列中西部16个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之首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但是今年6月初,国家环保总局赴皖督察组前往开发区,却在这里留下了令人匝舌的调查结果:
该开发区至今没有通过环评,园区内企业普遍存在不同程度违法排污,临时抽查的6家企业有四家存在违法行为(包括海尔、联合利华、日立等知名企业),部分企业从未缴过排污费,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水,环保部门入园检查须打告,且每年不得超过一次……
7月1日,记者来到开发区实地调查。在开发区大致转了一圈后,对这里的初步印象相当不错,园区现代化程度较高,路况极佳,四通八达,在主要路面和厂区也都是绿树成荫、鸟语花香,似乎与环保总局的告完全搭不上边。这一派生态园区的景象同样是开发区管委会宣传处处长张和允的反驳论据,这个老开发区人表示尊重环保总局的调查结果,但他的言语中显然表现出一丝不服气。他说,那份告会让任何一个阅读者以为开发区的天是黄的、水是黑的,可是事实上开发区的环境“是一流的”。
张和允等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在向记者大喊冤枉的同时,也代表开发区对记者提出的一些置疑给出了解释。对比本刊对合肥市环保局的采访,记者发现这个表面上井然有序的工业园区,在环境治理上却呈现出种种乱象。
开发区的环境监管由谁负责?按常理,无论具体落实到哪一级部门,合肥市环保局显然是要必须参与到其中。可是据记者调查,合肥市环保局除了治理巢湖这项工作算是“远距离”和开发区有关,剩下的工作几乎和开发区没有交集。新上任的合肥市环保局局长路军透露说,在以往,开发区是市环保局的禁地。
记者在《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上看到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对企业进行检查,应当事先拟定包括检查依据、时间、对象、事项等内容的检查计划,并在实施检查30日前同级人民政府企业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和法制机构备案”,第三十七条更是将“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次数严格限制为“每年不得超过1次”。这一地方性法规,成为开发区阻拦执法的“挡箭牌”,进开发区检查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事先打招呼批准后,才能进入。结果,环保部门要入园区检查,企业以“已有文件规定”为山,不让环保部门进厂。就连安徽省环保局,居然也是在去年专项行动期间仅仅解决了“园区进得去”的问题,而且目前根本没有“站得住”。时间一长,多数地方环保部门就干脆放弃了对开发区的监管。
环保部门不管,就只能靠开发区管委会。但是据记者了解,合肥经济开发区成立了管委会,下设建设发展局,仅有1人负责环保,仅审批都难以应付,平时根本无暇去监督企业。如此一来,开发区显然成了环境监管的真空带,在这样的现实下,工业园区排污会不会趋向失控状态,着实是令人担心的问题。
但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似乎认为这都不算是问题。“开发区的多家知名企业都是靠诚信树立了强大品牌和信誉,它们会为了一点小小的污染问题砸了自己的牌子吗?不可能!”张和允说其来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污染问题”仅凭信任就能打包票的吗?记者走访了被环保总局通的日立建机(中国)有限公司,这是日立公司唯一一家在中国生产挖掘机的独资企业。环保总局通显示,这家企业每日有约200吨废水产生,但实际上仅有40吨磷化废水得到处理,现场监测其pH值为11.18,超标排放。可是当天采访时,该企业排污负责人告诉记者,日立斥巨资建设了污水处理设备,环保总局来调查的时候只是还没有投入运行。这种解释似乎让人觉得日立是被委曲了的。可是当记者连着调查了数家被通的企业,得到的解释几乎全部是“环保总局来查时,设备刚好马上就要运行”。
另一个“不谋而合”的是,由开发区管委会兴建的、号称安徽唯一一个开发区自建的大型污水处理厂,早在2005年就建成,在被环保总局指出长期闲置时,也回应“马上就要全面运行”。
地方环保部门无权监管,开发区管委会信任企业放任不管,这使得开发区每天7000多吨污水都是经企业自行处理后,通过园区内管网直接排入上派河,最终汇入巢湖水系。污水是否达标,甚至到底有没有经过处理,只有企业自己心知肚明。园区企业的废气、废渣的处理也均大同小异。而开发区内众多排放稍不达标就会造成严重污染的工程机械、家电电子、日用化工、食品企业,始终在如此自由地生产运转着。
污染俘虏了GDP?
以合肥经济开发区为代表的巢湖、太湖沿岸工业园区,在一片繁荣发展的表象背后,隐藏着巨大的环境隐患。记者调查的初衷,本只是想把高污染企业创造的财富、缴纳的税收、排污费与政府为治理这些污染花费的财政做一个对比,但调查后却发现这样一个现实:企业为地方政府带来的税收和GDP的具体数据不难获得,可国家为治理这些企业造成的污染付出的巨大财力却无法在短时间内统计清楚, 因为国家环保部门在地方保护主义政策的阻碍下缺失了对企业环境的监管,这使得企业在地方政府的庇护下自由地生产扩张,甚至长期免费排污,而环保和水利部门面对日益恶化的水污染,却无从查找和制裁污染者,只能投入巨额资金,一边艰难治污,一边赔偿着污染所造成的损失。而这些工作的成效,永远无法追赶企业污染的速度。
比如始建于1993年的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在2000年初跻身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后,主要经济指标成倍增长。2006年,该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145亿元,工业生产总值420亿元。而全区342家企业,又为自己所造成的污染买了多少单呢?答案是零:该园区所有企业,都从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过排污费,园区每天7000多吨污水,都是经企业自行处理后直接排到上派河,最后流进的是已经爆发蓝藻的巢湖。废气、废渣等污染物的排放也大同小异。
排污费,是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关于“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的费用,征收的排污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用于补助重点污染单位治理污染源以及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治理。同时,排污单位缴纳排污费,并不免除其承担的治理污染、赔偿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在采访中,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发区建设发展局负责人解释说,他们对开发区仅有管理权,而没有执法权,因此也无权收取排污费,他们目前正在与合肥市环保局合作进行开发区环保监察大队的组建工作,以加强开发区环境管理和环保执法。对此,合肥市环保局局长路军则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环保工作一直是由开发区自行管理,包括一些项目的审批也由开发区自己操作,从属地管辖的角度,排污费征收应该由开发区来落实。
那么排污费征收究竟由哪个部门负责?按照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 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但是目前的现状是,环保部门被拦在开发区门外不能收,开发区为了示好于企业不想收,这使得开发区的企业可以自由地一手掌控自己排出的污水浓度,常年享受着免费的排污“优惠”。
开发区的企业集体免费排污,另外一些地方环保部门直接管辖内的污染企业则是想法设法地能省便省。安徽省环保局一位官员给本刊提供了一个个案:蚌埠一家漂染企业多年来一直瞒排污量,每天偷排废水2万多吨,排污许可证过期两年,但这家企业宁可被罚也不愿治污,因为这里有一笔成本账:每吨废水的治理成本是1元钱,企业每天的废水量是2万多吨,一天的治理成本就是2万元,一年下来,如果天天偷排不治理的话就能剩下700多万元的治理费。而另一方面,目前环境执法部门对污染单位的最高罚款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这位官员还说,在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中,对环保违法行为设定的处罚方式和措施不足以震慑违法者。比如,对环境违法者一般只采取责令停工,并限期补办手续。这就相当于在一般情况下,违法者无需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任何代价。法律只规定违法者在拒不补办手续,拒不整改的情况下,才进行罚款。而罚款的数额也极其有限,最高的环境污染罚款只有100万元,一般都在20万元,或10万元,甚至是5万元、1万元以下。这样的罚款数额对于中小企业或中小型建设工程可能还有些威慑力,对于那些“巨无霸”工程简直毫发无伤,不足以显示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而这些企业繁荣发展、巨额纳税所呈现的幻象,就更遮掩了环保治理的重重危机。据安徽省环保局提供的数据,十五期间,安徽省光为治理巢湖水污染就投入了近20亿元资金,还向沿岸受污染所害的人群支付了数以千万计的民事赔偿以及水土流失、资源消耗部分的损失等,更为严重的是,目前大部分长年承受污染之害的民众的损失,因为无法量化或者暂时没有显现而没有得到赔偿,一旦悉数赔偿,数额将异常惊人。而污染的始作俑者——企业,不但几乎从未为这些后果买单,而且还加快了污染的脚步,轻松超越了环保部门收拾残局的步伐。
据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公布,2004年,我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虚拟治理成本为2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如果在现有的治理技术水平下全部处理2004年点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资约亿元,这个数字占当年GDP的6.8%左右。加上治理这些污染所需的运营成本(即前述的占GDP1.8%的虚拟治理成本),中国需要把每年GDP的8.6%拿出来化在污染治理上才有可能。这也就意味着2005年要花费1.57万亿元人民币才能消除当年我们自己所公布的环境污染。这个数目是什么样的概念?它意味着,如果我国GDP每年增长9%,那么增长部分的95%以上都要被花在治理当年的已公布的环境污染上面,实际增长几乎等于零。这个分析结果令国人震惊。
不过,更为人震惊的是,这还不是我国环境损害的全部成本。因为由于基础数据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此次核算没有包含自然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退化成本中的生态破坏成本,只计算了环境污染损失,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荒漠化以及资源消耗部分的损失还不包括在内。另外,即使是环境污染损失成本计算也是部分的,因为此次核算也仅算了20多项环污成本中的10项。按照国家环保总局说法,前述计算的损失成本只是实际环境成本的一部分,“冰山一角”而已。
可见,如果这次把我国的环境污染损失成本连同环境退化成本和资源耗减成本全部核算出来,摆在我们面前的只能是一个经济增长的负值、一个让每一个国人汗颜的、对中华文明的生存环境负债累累的帐本。这些数字再次证明了,环境危机正在越来越严重地制约着我国经济发展。那些那么激动人心的不断增长的GDP数字,原来是建立在资源环境和公众健康不断透支的基础之上。
“发达国家在人均GDP8000~美元的时候解决了环境问题,但是我们坚持不到那一天。当中国人均GDP3000美元时,环境危机可能夹带着其他社会问题提前来到,我们所取得的那点经济成果根本无法抵挡。”这是国家环保总局局长潘岳的一番感慨。
在记者结束此次调查时,接到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传真来的《6月份安徽省重点流域水质告》。告显示,目前巢湖水质令人担忧,与5月局部蓝藻爆发的态势相比,巢湖湖区水质由中度污染下降为重度污染,水体营养状态由轻度富营养下降至中度富营养状态,有关部门正就各项监测数据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
采访后记
此次在安徽采访中遭遇到了一个很不配合的环保官员,几次联系后终于见到他本人,这位领导直率地表示,采访的问题中不能包括巢湖蓝藻的情况和其他敏感环保问题,否则就不接受采访。
环保官员不谈环保谈什么?他为什么害怕谈?什么时候才能谈?等到每个人都必须戴着防毒面具出门的时候吗?
可是他也有问题等着记者:安徽其它地方也是这种情况,为什么偏偏来采访我?一些污染企业项目落户了,我们为什么要为企业污染问题受责问?这位官员的言外之意是,一些经管部门或领导对污染项目从立项到落户一路绿灯,为何不追问他们,而偏要问我。
让污染企业活得好好的,就要问当地环保局的责任。主管官员不谈就是逃避,就是不作为,就是渎职,就是视国家利益和公众健康于不顾。
入夏以来,太湖、滇池、巢湖蓝藻暴发、江苏沭阳饮用水遭污染……环保问题于社会已有了切肤之痛。
“唯GDP发展观的背后,已经不是地方官员执政思路或者观念问题,而是利益问题。一些地方官员为追求短平快的政绩和那些追求暴利的企业结合起来,不顾当地资源环境条件,要么乱上煤电、化工和钢铁等重化工项目,要么庇护非法排污企业。不改变以GDP为核心的官员考核制度,不问责造成重大环境事故的官员,这种现象就不能被阻止。”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的话,说得再明白不过。
“流域限批”、“挂牌督办”,这已经是环保总局自2005年以来第四次掀起“环保风暴”了。用潘岳的话说,“是现有法律政策框架中,环保总局能动用的最大限度的行政手段。”而他对这“最后一招”“不敢有什么奢望”,“限批几个市,实在是杯水车薪。”此言令人心痛。传统发展模式积累的环境成本已到临界点,单靠“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治不了顽症。环保总局检查组不可能全国哪都去、天天来检查。所以,必须改变以GDP为核心的干部考核体系,改变“先污染创政绩后治理”的观念,建立环境问责制、公众监督制和综合治理机制,让所有“避谈者”开口,让所有“无视者”睁眼,切实承担责任,失职必惩,违法。
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