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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改革唯一出路:限一年期转租
前几天,我发了一篇叫《论当前土地所有制改革争论中的左倾与右倾》的文章,主要阐述了当前争论中的两种不能解决问题的倾向,以提醒诸位,我们问题的核心是认清现实与真正地解决矛盾,情绪化和空洞化地理论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只有一种方案能够真正推动历史的前进:实事求是,兼顾国家和农民利益的方案。以促使各位更加实际地讨论解决当前国家和农民的根本问题。
结果,就有人评论道,我这一番言论似是而非,没有提出解决方案,不发也罢,ok,那么我现在就把我以前发过的解决方案《论中国土地所有制改革的关键:有限一年期转让合同》与《中国土地策论》再次提出来,让大家品头论足,看看我的方案是不是实事求是地真心想解决问题的。
我在这里把核心内容再次复述一遍,具体细节,各位可以去看原文。不过考虑到“转让”一词在当前的争论中已俨然成为右派的代表,所以在这里,我把这个转让改为更能体现我本意的词“转租”。
因此,我个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就是“有限一年期转租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五点,缺一不可:
一,国家拥有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实质为土地使用权的分配权;
二,国家授予自然法人固定地块固定期限内固定用途的使用权(如种植粮食三十年),简称土地使用权;
三,土地使用权可以合同形式转租,但任何土地使用权转租合同,均仅在签订日起的一个公历年时间内有效,过一年期合同自动失效,土地使用权无条件回归;
四,同一地块,当前转租合同若未到期或未终止,则转租人不可再次转让;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土地用途;若有擅自改变,视为违约,承担一切后果,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可无条件收回;若拒绝恢复土地用途,国家无条件收回土地使用权;破坏者须承担严厉的法律责任。
以上五点,既可以解放农民,给农民以择业自由,同时也可以阻止土地政策滑向私有化的深渊,避免现代工业资本对个体农民的威胁,而又能给国家工业化提供有足够生存底气与自由的农民。他们将真正成为我国现代化工业升级过程中最伟大的生力军,而既不是右倾派眼中的绊脚石,更不是左倾派眼中脆弱的小宝宝!
历史将证明,只要我们的政策正确,农民将是我们现代化进程中最伟大的力量,更是我国在国际竞争中夺取胜利的法宝。因为曾经的毛泽东时代就已经证明了这个真理:只要我们能够实事求是,既不左倾,也不右倾,农民爆发出来的力量是能够改天换地的,可以超越一切敌人的预料而冲破历史的牢笼,给我们中华民族带来全新的发展契机!
所以,我要明确地告诉搞土地私有化的右倾派们,农民的力量是伟大的,不要以为他们软弱可欺,不要以为他们是傻瓜,更不要把他们的根本利益当儿戏,不要以为冠冕堂皇包裹起来的土地私有化方案能骗过8亿双明亮的眼睛。同时,我也要明确地告诉坚决反对土地有限度流转的左倾派们,农民的力量是强大的,不要以为他们是一群历史的鸡蛋,需要无时无刻温室一样的保护,他们同样需要自由,需要自由择业的意志与能力,请相信他们,只要给了他们足够的没有后顾之忧的自由,他们一定会创造令所有人口呆目瞪的人间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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