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坑一个是一个啊!
能坑一个是一个啊!
昨天看电视,讲了这样的事情:有两个在事业单位做工的人,向单位讨要社会保险,单位不给,于是二人将单位告上法庭,法庭判决二人胜诉,要求单位为二人补交社会保险。官司赢了,但结果呢?这两位的社会保险仍然办不下来。这二人继续找,法院说,这类案件无法强制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说,是单位不给“齐”资料,他们拿单位没办法!专家说,是国家立法不全面,没有把社会保险机构当作被告人!总之,他们听到了很多人给他们讲了很多理由,总之,是赢了官司的他们作为受害者永远无法找回自己的公道。要找回公道,对他们来说,看来只有一个办法了,就是死,不论有理没理,不论有怨无冤,死了,就一了百了!而且和那些害人的人一起死,赢得了最终的公平!
这两位的遭遇在中国应该说绝对具有普遍性。先不说其他情形下普通百姓被有意无意的损害,就拿社会保险来说,即使你现在有了社会保险,一个不能异地结算,不能异地虚缴保费,就让多少人的血汗付之东流,变成了他人的财富,现在,虽然有了解决异地结算,异地续缴的改革政策了,但要让每个劳动者都能按照法律规定拥有社会保险,在中国还是一个遥远的梦。这样说来,中国人民要想实现共同富裕,要走的路的确够长的!
可是,造成这条共同富裕之路,路漫漫而修远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是真的因为我们底子薄,人口多,资源少,环境差吗?未必!我倒是觉得,是有些人心里的那种对普通百姓“能坑一个是一个”的极端自私心理导致了中国人民共同富裕道路的漫长!
也拿社会保险来说,只要是劳动者,他就应该享有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单位不给员工办理社保,或者办了补办全!而社保经办机关呢?对此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总是拿不出严厉的办法惩处那些不给员工办社保的单位,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为自己开脱监管不力的责任!这样做的话,双方都得利,单位呢?少交钱!国家呢?不必为那些不交钱的劳动者养老、住房、医疗付费操心!多好!作为国家,既省了钱,又暂时的省了心!为什么是暂时的?因为要有很多的劳动者必将回来讨要自己的合法权益,故此也只能说是暂时的省了心!但暂时就暂时的吧,只要别在我的任上为我找麻烦就行!我死后,哪管他洪水滔天呢!这样,眼下谁倒霉,当然是“能被坑就坑了他”的老百姓罢了!
看看我们身边,看看我们自己,几乎每个人都是“能被坑就坑他”的对象。小到柴米油盐,大到住房医疗教育,再大到每个人的民主权利,哪一桩,哪一件不是处在被坑的状态!总是有人为了自己的私利,坑害一个又一个的普通人!能不能不坑人呢?不能!为啥,很简单,不坑你,他咋得利啊,他咋过那幸福的人上人的生活呢!既然每一桩、每一件都在坑人,因此,中国人要想“共同”富裕,真的很难,只要有坑人的人,共同富裕之路的确要走很长时间!
孟子讲过一个偷鸡贼的故事。一个人对偷鸡贼说,你偷鸡不对。偷鸡贼说,好那我不偷了。可是,我改不了,这样,我今天偷三十只,明天偷二十九只,“日损一鸡”每天少偷一只,直到最后不偷,你看怎么样?大家看看,这是一个多可爱,有多无耻的偷鸡贼啊!他是无耻,但他还说真话,承认自己偷鸡的错误!可是,在我们这“能坑一个是一个”的国度里,有些人他们是不愿意承认自己贼的角色的!他们只会找“底子薄,人口多,资源少,环境差”等的客观理由来搪塞,来为自己犯错或者犯罪开脱,而不从自己主观上看看是不是有“能坑一个是一个”阴暗心理,自己是不是那个偷鸡的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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