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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基于历史与现实的本质分析

2025-02-25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土地流转:基于历史与现实的本质分析  

  

  

  

  1:经由幌子所导出的土地流转  

  京奥的时候,就到处流传,下一步即将开放土地私有制,日前,X X X在视察时正式宣布,中央将考虑“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按照事态的正常发展,估计这将会是三中全会所主要讨论的内容。事实上,在此之前的9月15日,厉以宁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的专访时,就已经率先就此发话,以引领时事了,他指出:改革30周年了,改革初期农村的承包制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它并没有触动城乡二元体制。并且进一步:实行农村家庭承包制只是否定了城乡二元体制的一种极端的组织形式(人民公社制度),而没有改变城乡二元体制继续存在的事实,城乡依旧隔绝,两种户籍制度仍然存在。  

  

  而由于“城乡二元体制”是全国人民反对了多少年的共识,他论证说:所以,城乡二元体制不改革,不仅农民收入无法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城乡收入差距无法有较大程度的缩小,而且乡镇和村这样的基层单位由于本身财力所限,也无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的乡风文明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保护等方面有较大的进展。  

  

  那么,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呢?  

  

  其“灵丹妙药”是:让土地承包的使用权流转起来!  

  

  尽管他的论证并不能得出他所标榜的结论,但就经济学角度而论,我们依然可以想见,他真正想说的话应该是:赋予并加强我国各项社会资源的流转性,并使之信用化起来。  

  

  这么做,并非绝无道理可言,事实上,中国这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其核心的动力即在于:1:将各种资源予以了比较充分的信用化,亦即加强了资源的流转性;2:以极小的社会与政治成本,成功的让工人与农民承担了改革的代价;3:得益於毛时代的人才培育机制,以及社会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但随着改革代价的愈加高昂,弱势群体的承受能力愈加脆弱,就使得他无法再像20年前那样,欣然、坦然并公然的号召广大人民,以再牺牲一代人的代价,来体谅并容忍其所倡导的上述改革措施。所以只能基于社会与政治层面的考虑,而进行侧面的迂回,以一种改头换面了的理由,来诱导我们信从之。这,就为我们对其话语所进行的理解与分析,约束出了一个基于逻辑与社会政治学的角度。  

  2:土地流转及其社会后果  

  就逻辑角度而论,厉式论证的论证特征在于:先提出一个符合全社会共识的靶子,然后毫无论证过程的,给你一个其实是绝无逻辑关联的结论。  

  

  如果从社会与政治的角度来看,显然就有些复杂了。曾颇有论者指责说:改革教的精英们,在90年代洗劫了工人,这二年,洗劫了“先富”的后备军,即所谓的“中产阶级”;三中全会即将召开,这次,将轮到农民“在劫难逃”了。  

  

  其理由是:按照厉以宁对作为经济资源,而非民生必需品的宅基地的流转,所设计的三种制度式置换模式,所导致的社会后果,恐非如改革教们的所宣誓的那么美好。具体来说:  

  

  1:宅基地随承包土地的流转而一并流转。农民进城务工并带走家属,所承包的耕地出租或入股,宅基地一并出租或入股。  

  

  这种方式看起来比较简便易行,但问题在于:如果宅基地上已盖房屋,那么在宅基地随承包土地出租或入股后可能要被拆除;隔一段时间后,外出务工的农民及家属因种种原因,而返回农村了,他们在哪里安家栖息?是不是又要向村里申请宅基地,再建房屋?  

  

  这种情况的后果是:一旦失业,家在何处?  

  

  2:宅基地出售给农村或城市中的其他人,或出售给企事业单位,得到一笔钱,用于在城镇安家。  

  

  这种方式也比较简便,而且不会发生此后农民再回村申请宅基地的问题。但在现行法律之下,出售宅基地是有障碍的,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村建设用地,集体所有,不准转卖。  

  

  这种情况的后果是:房子尚未到手,先成房奴负翁!  

  

  3:则是宅基地的置换,是指在县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下,进城工作和生活的农民及其家属把自己的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屋,交给县市政府处理,换取城市户籍,并得到一套居住面积大体上相当的城镇公寓住房。  

  

  在有的县市,地方政府如果财力许可,还可以再给这些农民以城市低保待遇。单纯以城市低保待遇来置换农民宅基地和上面所盖的房屋,是不足以补偿农民的损失的。  

  

  这种情况的后果是:能否人人有房住,暂且不提,那个专管分房的衙门,显然先就财源滚滚了,更不知道又要造就多少千万富翁与数亿赤贫了!  

  说句实在话,改革教们在宣誓其政治目标时,似乎老爱拿跟其真实的设定目标,毫不沾边的幌子来说事,以隆重其正当性,以求获取更多人的最大认可,这里且不去管它逻辑上的忽悠性缺陷,即使城乡二元制就是农村、农民以及农业的真正问题之所在,但这种结论也绝对不会支持我们天真并侥幸的得出下述结论:农民所渴望的只是拥有城市户口,而非拥有城市的生活水准。  

  

  就农民的真实需求而论,无论你给他的是城市抑或农村户口,其实都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谁能为他们提供一个可靠、并可予以预期的稳态生存模式?如今的农民早没那么笨、那么迟钝了,早先急着买城市户口的那股浪劲,早就被城里人赶着篡买农村户口的狡诈,给启蒙了。我们的政策建议者,或曰政策设计者,似乎颇有些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意味,不知道为什么,居然现在才想起来拿着取消城乡二元制这种莫名其妙的幌子,颠颠的跑去忽悠他们,我的感觉是:似乎晚了太多年了吧?  

  

  以改革教们既往的丰功伟绩而论,阴谋论者对他们的质疑并非全无道理,难道他们不应该清楚的告诉我们:其所谓的取消城乡二元制,绝非是在彻底瓜分国有资产不遂之后,又为与张维迎不熟的富人们所制造的另外一个巧取豪夺、发财致富的制度性机会吗?否则,我们又怎么能够知道我们,不会重蹈下岗就沦为贱民的城市工人的下场呢?  

  

  可以想象的是:那些有幸被赐予城市户口,但却失去了土地,同时也就失去了最基本生存条件∕谋生能力的农民,恐怕未必有政府与工人那么好忽悠,直性子并认死理的他们,大概未必肯理会你所颁赐他们的所谓狗屁制度,一旦他们惊觉被骗,估计事情未必会象你们所梦想的那么天真。  

  

  南非大主教图图曾这样说:欧洲人刚来的时候,圣经在他们手里,土地在我们手里;他们说:让我们祈祷吧!等我们睁开眼睛一看,圣经在我们手里,土地却到了他们的手里。  

  

  我不知道我国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土地流转之前,谎言在富人的口中,土地在村民的手里;富人说:让土地流转吧!农民睁眼一看,灾难在自己的身上,土地却到了富人的手里。我敢说:数十、数百万人到北京上访,霸占天安门,露宿中南海,那得算轻的。  

  3:献策者的社会政治责任  

  我不太知道甚嚣尘上的上述阴谋论,究竟是否属实?但改革教的教友们显然有责任讲清楚、说明白,在那听上去似乎蛮诱人的幌子背后,到底卖的是什么药?究竟是善政利民,还是图利富人,甚至是国外财团?凭什么你会认为:农村的发展、农民的富裕,只有土地兼并这唯一的一条路?凭什么你会认为:政府只能在制度上为富人与国外财团,格外开启政策上的方便之门?却不愿为农村与农民,施舍丝毫的善意?在制度上为其留置供其赖以谋生的利润?你可别跟我说,农民的贫穷是他们不努力,如果不是你在制度上把利润,全都留置在了大资本、既得利益者的手里,他会没地方讨活命去?资本主义的日韩与台湾,都知道必须抑制大资本下乡,将小农组织扶持起来,从而为其乡村富裕开启了制度之门,为什么你们却总是要帮着富人来谋夺穷人的活命之源?  

  

  或许,你会狡辩说,日韩台湾是小地方,他们的模式不具备普遍意义。  

  

  如果你们真的这么认为的话,那我只能是大声的嘲笑你们的无知与痴呆了,为什么这么说?美国可以资本兼并,那是人家地多,不怕农民吃不上饭;日韩等国,人多地少,如果也像你们这样大度的允许富人去打劫穷人,怕是早就王国灭种了!欧洲搞资本兼并,被制度所抛弃的农民,还可以到非洲拐黑奴卖钱,到美洲抢地抢黄金,时易世变,中国的失地农民到哪里讨活命去?莫非你愿意鼓励中国的失地农民,去抄你们这些败类的家么?  

  

  这么说,不是我们太过刻薄,而是你们的诺多劣迹,只会促使并诱导我们,愈加的认可并赞同对你们居心何在的诸多揣测。  

  

  在我看来,无论是作为政策的建议者,还是制度的设计者,你们都有责任对自己所推崇的制度设计,进行深入而综合的妥善考量,不能学那急功好利的王安石,为了国家强盛与人民幸福,这个偌大无比的幌子,不计代价的忽悠人民与政府。不错,王安石们所看准的那个大湖,的确可望开发出万亩良田,但其共同点都在于:偏偏忽视了得在边上,再开个同样大的湖泊来储存多出来的水——这个无可逃避的代价。  

  

  反应在经济与社会政治层面,就是:你不能为了造就多少个有竞争力的亿万富翁,而让缺乏最起码承受能力的弱势群体,来承负他们崛起的代价!就弱势群体的生命责任而论,他们只该对自己及其子孙后代的生存负责,他们没有任何道义与责任,去对不愁吃穿的亿万富翁负责!任何制度设计,都不能像三鹿们那样,将弱势群体规范为富人的“解放军”!  

  

  作为制度的设计者,你不能在灾难来临时,推诿说:我不知道还有一种坏的市场经济!也不能推诿说,我对这些问题的思考,还不太成熟!更不能推诿说,出了问题是政府的政策选择的事情,我只是在做学术研究!  

  

  无论你搞的是怎样的学术研究,只要它对社会产生了影响,无论好坏,就该由你承担并负责,你无权选择性的欣然获享成功的荣光,却拒绝承担灾难的责任!就此角度而论,我只能这样来看待改革教及其批判者的分歧:  

  

  其批判者,注意到了社会道义与社会公正;注意到了政府的责任与目的,应该是:维护全体人民的福祉,而非只让一部分人富起来!  

  

  改革教们,看到的只是其政策建议,或曰其政策设计,所带来的好的一面,对于其负面的地方,则完全推诿了开去。  

  

  在我看来,如果改革教们依旧只愿意沾沾自喜於其所谓的成就部分,而故意的不去正视其所导致的问题以及灾难,使自己从问题的解决者,蜕变为麻烦、甚至灾难的制造者,显然只能鼓励并导致人们习惯性的进行这样的猜测与联想:  

  

  他们有否不当利用的所处地位,对特定的利益群体,大搞利益输送,专门图利与张维迎不熟的人呢?否则,怎么改革的这三十多年,远比被其所指责的毛时代要长,但被“集结号”的,却总是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呢?  

  

  你就直截了当的告诉我们:我们究竟还要忍受多久?我们究竟还要再牺牲多少代人,我们才能有幸获享你这改革的雨露?总不能说,你的这个改革,竟比你所唾弃的遥遥无期的共产主义,还要久远吧?因为,按照大家的记忆,毛时代的共产主义努力,夯不郎当都算起来,似乎也不过只搞了不到三十年的光景,就给推翻了吧?  

  

  如果说,你的这个改革,永远也无法让人民同样的富起来,永远只能让我们沉沦於赤贫状态,那我还要它干什么呢?我们凭什么要支持并接受一个必然∕只能对自己导致灾难的东西呢?  

  

  如果说,你的这个改革,只是要我们甘于接受贱民的宿命,那我们为什么要认可由你所规定的这种显然是满怀恶意的“正当性”呢?  

  

  必须说,一旦上述的这种逻辑推论,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那么,可以断定:被污名化,乃至被边缘化的,将绝对不会只局限于改革教们其自身。就此而论,这种只愿意接受呼呼,却拒绝承担责任的所谓改革,其所开启的恐将会是极其可怖的潘多拉之盒!  

  4:土地流转的社会基础  

  政府的目的,在于与民为善;国政的制定,在于作育人民;国政的推行,在于与民为便。  

  

  数千年以来,历朝历代的中国政府,最为慎重的制度设计,悉为对土地制度的设计。试揽古史,土地制度的稳固程度,与朝代的持久性,悉成正比。为什么这么说?古代中国的构成模式,乃是建立在家族与农业的良性互动上的产物。  

  

  为何是家族,而非家庭?  

  

  简单来说,即使以祖孙制为基础,来构建被如今的我们所派定为“大”的家庭模式,正如国家的生命力一样,顺风顺水的情况下,固然能够凭借其竞争优势,而有幸获得极好的发展,但国家也好,家庭也罢,衡量其生命力的直接标准,却是其逆境的生存能力,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赫赫有名的民族国家,其兴也勃,而其衰亡也忽的根本原因。普遍的祖孙制家庭模式,由于其应对灾害与灾难的机遇能力较弱,势必无法沉淀为托付全社会的最基本的生存因子,而聚族而居的家族,则显然拥有这种抗风险的能力。聚族而居的情况下,土地看似被分配到家庭的,但其实却是家族所共有的,小家庭现在对它的拥有,只能是暂时的占据,他们没有将其处置给外乡人的任何权力。  

  

  具体反映到土地的继承与分配层面,你这个家庭只要有后代在,就可以继承并享受该祖产。如果该家庭不幸绝后,则只能从家族内部寻找继承人,绝不可以按照姻戚关系由妻子全权继承,守寡的妻子,可以在家族内部全权享受该祖产,但却绝不能因再嫁而带走该祖产。  

  

  随着人口的众多,各大家族都必须走出自己的祖居地,去到次优的地方,与他族伙同聚居,但由家族聚居模式,所沉淀下来的土地分享规则,却在这种集族而居,村地共有的村社模式下,未有丝毫的变化。  

  

  就此而论,我国的土地分享与继承制度,实际上应该呈这样的两个层面:  

  

  1:村社共享制度  

  

  举凡本村村民的后代,有权分享本村所领有的土地。  

  

  2:家庭(家族)分享制度  

  

  该家庭成员的后代,有权享有该家庭(家族)祖产。  

  

  具体反映到当前的农村,就是:本村的土地,是我们各大家庭(家族)的祖辈,留给我们这些子孙后代,所共同分享的祖产!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个村庄的土地好,那个村庄的土地差,但大家却只能各安天命的原因,因为谁都知道:我们绝没有觊觎邻村的好土地所带来的好收成的任何权力。这显然是一种极其巨大的潜规则,即使在最大公无私的毛泽东时代,似乎也没听说过有哪个极左分子,因了某种伟大的使命感与正义感,而胆敢豪迈的生出打破这种不公平的觊觎之心。这也就是为什么被我们所视为异类的媳妇出嫁,视同放弃在该村权力,其背后那强大的历史惯性之所在;事实上,几乎全国各地农村的土地分享形式,也全都是照着这个流传了数千年的生存正当性而执行的。  

  

  农民最大的财产是其土地,从古到今,几千年来,土地全都放在自然村这一级,超越家庭的重要活动,譬如红白事之类的各种仪式,也都是在自然村范围里进行的,而不会扩大到行政村,即使在毛时代也还有个小队这种名目,以符合农村的自然交往习惯。但我们现在的问题却是:我们基本组织的组织设置,几乎全都是麦克马洪线式的拍脑袋的产物,全都与社会的现实情况严重错位,居然毫无理由的将其钉在了与农民的财产权,毫无直接联系的行政村这一级,这就只能使得我们所期望达致的制度效用,面临着无法落实的窘境:要么,就叠床架屋,在自然村这一级再设立一个承担实际社会职能,但却缺乏制度保障的小队(小组)之类的非制度性的组织;要么,就任由行政村因无力承负其所应负的行政职能,而坐视其沦为一个无效的组织。但如果是这样,却为什么要搞出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行政村出来呢?  

  土地,首先是人民最基本的生活与生存条件,其次才轮得到是富人们的享受资源,所以举凡有历史责任感的中国的古代王朝,全都注重对土地兼并的抑制。有些王朝甚至有这样的立法倾向:王朝以人民的大家长,为子孙置产的姿态,来进行其立法设计。  

  

  在这种为子孙置产的考量之下,其首先关注的就是:一旦有哪个不肖子孙,昧於迫不得已的当前利益的考量,而不顾子孙的死活,悍然变卖了其赖以养家糊口的土地,岂非要让其后代只能限于跟“房奴”类似的“地奴”的悲惨境地里去了吗?  

  

  土地,一旦以社会效率为标准,而自由的流转起来,数代之后,长工必多;一旦遭遇到巨大的灾害,由于雇主没有养活长工的义务,所以,其理性的应对标准,必然就是裁员;裁员就会导致李自成下岗,就会导致数以千万计的人民挣扎在生死线上,进而为了活命而进行暴力抗争;暴力抗争,必然就会负面的影响到贵族与富人们的幸福生活,必然就会负面的影响到本国的繁荣与稳定,必然就会正面的影响到外国的繁荣昌盛。  

  

  可以说,王朝时代的中国,完全是以国家基石的标准,来看待农村土地的流转的。  

  或许,改革教的精英们还颇有不服,觉得自己的事业构想,颇有些正当感与正义性的意味,我可跟您说,论起耍正当性啦,由宗教所塑造并忽悠出来的正当性哩,可远比你们这些仅仅以世俗的理由所塑造并忽悠出来的正当性,不知道有诱惑力多少倍啦!它们不但号称能为人民的今生谋幸福,甚至还庄严的把这种承诺,许到了来世哩!  

  

  结果怎样?  

  

  即使国家给过庙宇以一定的优惠政策,但一旦到了庙宇所领有的土地,威胁甚至影响到了其广大人民最基本的生活水准的时候,就必须得到即刻的修正。如果你不愿意修正它,那么就会有另外的政府来修正它。历史的看,给政策,只是例外;被修正,才是常态。在这里,似乎没有任何王朝胆敢以效率,或任何其它与其当下的聆听者,根本就毫不相干的其它人的幸福与利益获取的名义,欣然、坦然并公然的要求其人民,先忍受个几代人,让别人将其坑害下去,并先富起来再说。因为谁都知道:任何社会公平、社会正义的衡量标准,都只能以其当时人民的切身感受,而非以贵族、富人、精英,甚至外国政府的享受程度为基准。  

  5:厉以宁及其资本主义道路  

  对于厉以宁,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毛泽东时代的厉以宁,因批判资本主义的需要,而枯坐北大资料室,穷翻欧美罪行书;改革开放时代的厉以宁,突然因祸得福,顿时成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导师。就厉以宁的学术成果而论,一般来说,可以被分为互为关联的二个部分:1:是对从罗马帝国,到中世纪的社会与经济分析,就中总结出资本主义是如何起源的这个结论;2:是基于当代中国的现实要求,进行如何走资本主义的道路设计;而后,将其对导致并促进资本主义是如何起源的那些个结论,再现到当前的社会现实中来,用学术话语来说,就是进行社会历史的实验还原。譬如:将导致欧洲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那些个成分,予以概念的现象化,再分解、嫁接、培植到现实的中国社会场景中来。观乎厉以宁的“资本主义的起源”、以及“罗马拜占庭经济史”,其能够立足於学界之处即在于:他将自己在制度设计方面的经验,带入到历史研究中去了;正如他得益於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与了解,而将其带入到了中国道路的制度设计中去一样。而这,才应该是其真正的历史地位之所在。  

  

  应该说,如果确实有位虽然神出鬼没,但也货真价实的神仙,哪怕以启示的形式,跑出来告诉我们说:资本主义,就是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至少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阶段。那么,再现资本主义的这种“厉方法”,或曰“厉途径”,就能够像钱学森搞导弹、邓稼先搞原子弹那样,以科学的方式与精神,对先进国家的先进经验,来个实验室般的照本宣科,那无疑、显然以及根本就会是好的、善的以及正当的,无疑、显然以及根本就该是我们不可怀疑,并必须予以真诚信仰的,但由于既不曾有哪位耶稣跑出来为我们传播该福音,又不曾有任何迹象告诉我们说:这种走资本主义的“厉方法”,是可靠,可行以及可能的,那我们也就只能愚昧的对其以怀疑与责善的态度,因为这也是符合科学精神的,因为由西方人所宣示的所谓科学精神,显然也是我们必须予以凛遵不渝的真理的一种。  

  

  必须说,中国所奉行的这种走资本主义的“厉方法”,显然要比东欧与俄罗斯所奉行的走资本主义的萨默斯的“萨方法”,要精细而非粗糙的多,也确实为中国道路提供了不少细化的、可操作性的步骤,从而避免了更多、更惨烈的“萨默斯陷阱”,但由于由“萨默斯陷阱”所必然导致的对弱势群体的摧残,却还是必须应该引起我们所关注,并渴望避免的。  

  

  就制度设计的局外者——萨默斯来说,无论是南美、东欧或俄罗斯,他显然都是作为其无关紧要的局外者的身份而出现的,他要考虑的只是:如何实现其“转型正义”?至于遂行该“转型正义”的代价有多大?都由谁去承受?如果该代价大于整个社会的承受范围,是否应该适当修正其改革设计?则显然不是其关注的重点,简单说:他所关心的只是结果,而非过程。  

  

  然而,遗憾的是:所谓的魔鬼,都是隐藏在细节当中的;所有的问题,也都是发生在细节上的。  

  

  就制度设计的局内人——厉以宁来说,无论是价格双轨制、抑或是股份制,无论是“国退民退”、还是贱卖国资,他显然都是作为其有关紧要的当事者的身份而出现的,他要考虑的必须包括:如何实现其“转型正义”?遂行该“转型正义”的代价有多大?都由谁去承受?他们承受得起吗?在实践该“转型正义”的制度设计的时候,是否应该为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状态,而适当的放缓改革的步伐?是否应该将那些针对弱势群体,或者说主要由弱势群体所承受的代价安排,进行适当的移转,以使社会成本的分布更加的公正、合理化一些?如果我的改革设计,更多的呈现为对贵族、富人、西方财团、美国人民、我的家人、我的弟子、我的不熟悉者们的图利与利益输送的倾向,我是否应该适当的修正该改革设计,以避嫌疑?以维持我的正义感与公信力?以维护政府的责任性与公正性?  

  

  谋事而期其成,无疑是优点,但如太过勇猛精进,致使麻烦多多,甚至於灾难重重,即使地球是圆的,恐怕还是难免会导致适燕而奔楚,这种过犹不及的结局。  

  

  所以说:只是谋事而期其成,还嫌不够,必须谋事而期其必成,才是正办。在这里,只有善的过程,才有望达致好的结果!  

  6:三农问题,请教温铁军们吧!  

  回到厉以宁先生对农村及农地的政策建议,或曰制度设计的话题上来,我这里必须诚恳的对他说:谈到对中国历史、以及中国社会的了解,先生还不够内行,还需要进行许多、很多以及太多的学术修炼才成!谈到对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了解,先生更不够内行,先生既不够了解农村究竟需要什么?也不够了解农民究竟需求什么?即使先生的同志中颇有贫穷出身的龙永图张维迎们,但显然他们都与毛泽东周恩来们一样,勇敢而决绝的背叛了其家庭所属的社会阶层。  

  

  在三农问题的这一行里,温铁军们才是真正的内行,您们不妨作礼贤下士状的去请教人家一下,实在忙不过来,就请自己的助手帮助看看他们的研究成果,做个摘要给您,以为应对。或者,至少可以拔冗将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的熊景明女士,围绕“农民需求”这一主题,从农村基层组织、农村金融、粮食政策、中间组织、农村医疗卫生、农村教育、农村文化生活和参与式评估等方面,进行了极其深入的研讨。  

  

  他们将会以铁的事实告诉您们:   

  A: 三农,为何居然尚未崩溃?  

  

  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农民就已经无法在农业生产里面获得收益了,实际上,他是在用其非农收益来弥补农业收益的亏空,农业生产其实仅仅只是其赖以保障生存的一种迫不得已的“活命”手段。就此而论,农民的生产活动和生活过程,其实是合一的。  

  

  事实上,正是毛泽东时代对农村与农业所提供的,直到今天仍让我们受益无尽的公共产品,才撑持了农村与农业的不崩溃。  

  B: 大包干的经济与政治实质  

  

  再看让我们眼花缭乱的大包干政策,大包干政策的出台,究其本质而论,乃是政府以一种经济人的立场,理性的从不经济的农业领域退出的产物。  

  

  而农业之所以被不经济起来,则正是因为七十年代的工业结构调整,大量地引进外资,上了化肥及农机工业,而这些农机化肥产品,全部要由人民公社这样一个集体化的组织体制,投到农业生产中去,因此而无辜的推高了农业生产的成本,但同时农产品价格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因此,这才导致集体化的农业在七十年代的严重亏损与萧条,几乎大部分社队全都负债累累。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国家,当然就选择了退出;于是,这才出现了让我们感佩不已的所谓大包干。  

  

  然而,问题还没有结束:国家退出后,谁来承担那些债务呢?  

  

  事实上,完全没人承担!因此,在大包干的同时,各地都把集体债务随土地分配给了农户,由于集体不再担当债务,不再当自己是经济主体了,理所当然的,集体随之也就从农业领域退出了。1984年到1986年,中央下文件“清财收欠”,做的力度很大,但其结果却收效甚微。  

  

  所以说,大包干的实质,不仅是国家退出了农业,而且,在农业生产领域中,集体也实际上退出了,国家退出是因为不经济,集体退出则是因为没有钱。  

  C: 三农,究竟失败在哪里?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那些有条件发展农村工业的地方,社区组织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它有对社区资源资本化的权力,而行政村则是最低一级的可以把土地资源变成工业或商业用地的组织。而这,正是我国目前各地农村差异化发展的基础,及其原因之所在。  

  

  这种例外的存在,绝非什么神力的结果,实际上,只是充分的证明这样的一种观点:  

  

  毛时代的农村与农业失败,绝非是方向的失败,而是管理与方法的失败,是缺乏管理经验、管理资源、管理技术、管理能力,以及管理信心与管理责任的失败!  

  D: 打破涉农垄断,真正扶持农村组织  

  

  在小农经济高度分散的条件下,小农因为高度分散、剩余过少,所以,其所需要的公共服务,其实是有限的。除非是农业人口占很少比例的现代国家,才有能力实现有效的转移支付。在九亿多农业人口的中国,根本不可能由政府向小农社会提供足够大的财政补贴。  

  

  所以,如果我们真要想农村与农民组织起来,进行自保自助、自我管理,重新实现社区的自治,就该顺适农村与农民的现实生活与生存习惯,对目前的制度政策作出有利于农村与农民的修正。譬如:把还有利润存在的涉农领域(比如金融、保险、水利、供销、批发、农机等等)完全放开,扶持农民的合作组织,免税地进入这些尚能产生利润的领域,只有通过农民合作起来的规模经营,才有望生成规模收益,农村与农民组织才能获得赖以存在的基础。  

  

  在这里,我们不能站在既得利益者的立场,站在被垄断部门控制之外的有限范围内,来看待农村与农民的需求。如果不能超越现在的体制限制,赋予农民及其合作组织拥有进入所有的涉农经济领域的充分能力,空谈什么振兴农村,富裕农民,只会落得个完全是空想的可悲结局。  

  

  所以说,只有让农村与农民得以有效的进入以后,才谈得到规模经济和规模收益,才谈得到农民自组织的需求,而这,才是最经济的农村与农业发展之路。  

  E: 合作,绝不能让农村出效益吗?  

  

  改革教们对效益的理解,全都是从富人的角度出发的,完全不考虑绝大多数人的死活的,所以,一谈到农村的效益,就全都是如何将土地集中到少数人手里的宏大构想。我不知道是他们太蠢,还是他们太过居心叵测,难道除了图利富人之外,我们真就找不出一条将农村与农民组织起来的,通往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吗?  

  

  即使真的按照改革教们所开的药方,它能解决那些僻处福建、云南、贵州等地,交通极其不便的山沟里的人们,怎么活下去的问题吗?由于不经济,与张维迎不熟的富人,铁定不会巴巴的跑过去以市场原则,给他们供货,供了人家也买不起;在那些地方,谁都无法独力的生存下去,你真要让他甩开膀子大搞什么资本主义,简直就是谋杀,在这种极端的地方,由于不经济,即使拥有一个最负责任的村委会,恐怕也无力撑持下去,以满足村民的需求;即使条件稍好些的地方,许多事情办起来,也都得需要一个经由组织协调的机制,社区公共产品的提供,如果国家保持象改革时代般的光荣退出,迟早是社会崩溃的下场。  

  写这些,实在是一个太过沉重的话题,改革以来,我们曾试图保卫过自己的岗位、结果下了岗;曾试图保卫过似乎属于全民,而非管理部门的国有资产,结果全被败光;曾试图保卫过金融与外汇储备,结果亏蚀殆尽;曾试图保卫农业,结果大豆灭亡,粮食危机,猪肉黑价;我们曾经徒劳的保卫过太多的东西,现在,终于轮到了保卫农村与农民了,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国家与民族的最后防线?我不知道那些高举美丽幌子、公然引狼入室的改革教精英们的锐气,何时才会发泄殆尽?我只能怀着侥幸的心理,呼唤那些窥视农村与农业资源三十年的改革教精英们:别再囿于自己的成见、偏见以及陋见,理所当然的瞎琢磨,瞎起哄,以及瞎忽悠了,那不但会祸国殃民,还会妨身害家的吆。玩残了工人,还好,他们有勉强糊口的低保给撑着;玩残了中产阶级,还好,他们还能沦落为工薪阶级;玩残了国企,还好,那是被咱本国的强盗给窃了去;玩残了金融与外汇储备,还好,就算是便宜了同为咱地球人的美国;一旦玩残了农村与农民,我可告诉阁下您:这个烂摊子啊,可比美国的金融危机大多了!  

  

  小布什吓唬国会说:金融危机事小,千万别闹失业,一旦把金融问题,硬给耽搁成了社会问题,问题就大了。  

  

  我跟您说:能让小布什感到害怕的社会问题,对咱们国家来说,其实还真的不够最大,如果硬给闹成了政治问题、动乱问题以及造反问题,那才知道什么叫做大哩!教主您,高踞京城,横跨政商学界,兼是社会名流,桃李满园,柱石天下,一旦出事,还方便移民国外,或许您胆色过人,无须害怕,但咱这些没啥出路的小老百姓哩,可是担足了心哩!  

  7:土地流转:有造福人民的可能吗?  

  凭心而论,土地流转,倒非只有祸国殃民这唯一的一种可能;但只要我们胆敢开启土地兼并之门,却绝对只有祸国殃民这唯一的一种可能。  

  

  如果改革教的好汉们真的有道义,有担当,我倒想奉劝阁下们学学你们美国爸爸,它的二房债券模式,其实还颇多可以效仿的地方,虽然那与阁下们所贩卖只想图利财团的狗皮膏药,显然是背道而驰的二回事。需要指出的是:为什么美国政府只搞贫民住房计划,而不搞别的援助项目呢?那是因为人家的大多数国民的生活水准,已经很高了,效仿其贫民住房计划,是要学习其有用的地方,而非只是简单的照猫画虎,甚至是鹦鹉学舌,乃至照本宣科,更不能再象学习其经济理论、其成功道路那样的,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了。具体来说:  

  1:二房债券的模式设计为:  

  

  穷人没钱买房,交不起首付;所以由政府设计出一种较为可靠的盈利模式,并提供一定的政策优惠,甚至某种程度的信用担保,以使得愿意涉足期间的财团能够有钱赚;再由该类财团为穷人提供信用支持,无须首付,只要将足够的利息,纳入按揭中就好了;穷人断供怎么办?按照赌博原理,用保险的方式来修正并维持,穷人只要缴付一定的保费,就有望均衡的分散掉这种应该来说是少量而非持久的风险了。  

  

  由于由政府作保,大财团操作,于是这就成为了一种可望经由债券而进行多方再融资的,应该说还算可靠的盈利模式;经由这样一个配套的制度设计,穷人有房子住了、富人有钱赚了、政府的社会责任也尽到了,可以说,这是一种多赢的制度设计。  

  2:二房债券的翻船诱因是:  

  

  其之所以被玩翻了船,应在于:政府对该债券的信用扩张的支持,应有一定的担保与限制措施,至少不该无条件的为其做贴现,因为那将等于滥发货币;财团对穷人按揭住房的再贷款的使用目的,应有一定的约束与限制,不能缺乏监管的让其随意将该按揭房屋的价值消费殆尽。  

  3:二房债券的模式核心是:  

  

  A: 政府愿意认为:其责任包括要让穷人住到属于自己的房子。  

  

  B: 政府愿意承认:对穷人来说,拥有自己的住房,不但是其最经济的居住模式,也是其最基本的生存条件。  

  

  C: 政府愿意以公共产品的形式,向穷人提供住房,并能够善意的将社会上的各种以自利为目的的财团与个人,以一种受到控制、约束与保障的方式,召集到一起来,以协商的方式,协议出能够为穷人所承受的价格,来为其提供这种公共产品。  

  

  D: 在该制度设计中,只要政府能够保证经济保持一定的增长力,将失业率控制在一定的程度,该制度的风险分散机制,就有望得以有效的顺畅运营,从而获得多赢。  

  

  E: 就该制度的运作关键而论,只要政府能够将处于制度运营中的各个层面:按揭者、受揭者、资金与信用提供者、风险分担者、债券购买者,所需要支付的信用,以及信用的表现形式,予以约束并保障起来,就能够使得该多赢模式获得成功。  

  4:予以制度与信用的支持安排  

  

  A: 如同任何时代的穷人一样,无法对未来建立并拥有稳定预期的人们,在对其自身的生活与生存安排方面,总是难免会有一些不但是我们,其实也是他们自己所不愿意见到的所谓盲目性与非理智型,原因无他,生活所迫而已;反映在其信用呈现的层面,难免就会为我们的信用资助产生某种程度的约束,为我们的制度设计,带来运作上的风险。  

  

  在古代,对他们的帮助工作,是由血亲与姻亲家族、以及朋友、甚至近邻所完成的,现在,这种传统的社会互助体系,几乎已告崩溃,但如果我们愿意履行以作育人民为天职的政府职能,在责任、信心、技术、人才、资金,都不至于构成硬约束的条件下,仿效美国政府的贫民住房计划,或许,这些看起来似乎是成本的制度努力,或许,根本就是一种投资。  

  

  为什么这么说?  

  

  帮助并资助穷人,难道不是扶贫计划的社会化的实践方式么?扶贫的结果,难道不能达成扩大内需的目标么?扩大了的内需,难道不会提升全社会的景气么?社会景气带来稳定、安全以及幸福,进而导致更多的繁荣富强,这难道不是我们所梦寐以求的梦想与愿望么?  

  

  B: 转变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职能,使其能够具有对农民的生产与产业安排,具有指导与辅导职能的全新的组织。毛时代的农村与农业失败,不是方向的失败,而是管理的失败,是缺乏管理经验与管理能力的失败!管理的经验与能力,需要凝练与总结,需要模式化并传递开去,所有的这些工作,既需要知识与人才的储备、需要资金的支持、更需要有效的制度设计。从美国的贫民住房计划中,我们看到的应该是:政府在制度安排上的重要性!  

  

  C: 如同王安石时代一样,农民永远在播种与收获之前缺钱,由政府建立平准基金,以熟悉彼此情况的村社——这个中间组织,对其所得到的贷款或其它信用支持,进行规范与约束性的使用帮助;别跟我说这又是在搞独裁了,也别跟我说什么开明专制这种本身就暗示了负面价值的东东,西方人的社会运作方式。  

  

  总之一句话,一切以咱们的需要出发,有效的拿过来,没用的滚开去!  

  

  D: 美国计划的风险分散模式,是那种社会化了的保险模式,其成本就是保费。中国的社会情况差异,必然应该导致对风险的分散模式的差异化设计,如果比照美国保费的代价成本,采行流动性太强的美国,所无法有效运作的村社组织——这种稳定可靠而有效的组织形式,不但能够承担起风险的分散职能,甚至还能发挥出风险的消解功效。  

  

  E: 如同任何缺乏责任平衡的制度安排一样,改革教精英所念念不忘的“公司加农户”式的制度安排,在农民不能获得必要的谈判权与约束机制的情况下,要么落得个奶农式的无辜下场,要么就只能落得个在大资本的利润垄断,责任栽赃下,吃些个饥不果腹的残渣剩饭。这绝非是与民为善的制度安排,政府应该是全民的政府,不应该是一小撮人的政府,更不应该是被一小撮人所劫持的政府,只让一小撮人富起来的政策,本质上是对弱势群体的劫掠,甚至谋杀。欧美式的资本主义道路,都有其无法复制,无法效仿的历史与环境背景,在地少人多的现实条件下,如果我们无法,不愿意,或不敢对外输出经济压制,造成别人的经济危机,那凭什么却要对内,对自己的同胞来搞这些鬼花样?政府不是号召世界人民团结起来,帮助美国走出金融危机与经济危机吗?是否可以先将这种善意与责任,施展到咱同胞们的身上?至少,作出适当的制度安排,让农村与农民拥有一个富起来的制度保障?  

  经验在于凝练,模式在于设计,最小的成本设计,只能是基于本土资源,所达致的本土性制度设计与安排。孟加拉国的小额贷款计划,就是很好的例证,难道不是顺畅的推展到了世界许多国家么?  

  

  如果您非要说,怎么复杂的事情,哪是咱中国人办得了的?  

  

  那我就只能遗憾的宣布说:或许,不是人家太过聪明,而是我们太过愚蠢了吧?  

  

  否则,为什么解决问题的,总是别人?畏惧困难,甚至造成灾难的,却总是我们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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