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是自命清高还是自甘堕落——三轰新华社
新华社是自命清高还是自甘堕落
——三轰新华社
新华社是伴随着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而成立的,新华社,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全新的、属于中国人民自己的通讯社。新华社的成长壮大离不开以毛主席、周总理为首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关爱和人民群众的精心哺育。曾几何时,新华社,面对中外反动势力,慷慨激昂、全力抨击,不愧为茫茫黑暗中的一盏指路明灯。新中国成立后,新华社把我正确的政治立场,扬善贬恶,树立了像时传祥、雷锋、戴碧蓉、蔡永祥、欧阳海、王杰等数不胜数的英雄模范人物和大庆、大寨、华西大队等无数的先进集体,全国人民在新华社的宣传下,学习英模、学先进,社会风气积极向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蒸蒸日上,在国际上,新华社积极反帝反霸,为广大第三世界国家人民的民族独立解放事业撑腰,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声誉。那时候,在国内新华社就是咱老百姓的嘴巴,说出了咱们的心里话;在国际上,新华社就是全世界被压迫民族的正义之声。
1976年,随着中国的三颗巨星坠落,新华社往日的辉煌也逐渐开始不再:
国际上,任由美帝为首的北约反动派指三道四、横行霸道,纵容帝国主义侵略别国。不但如此,而且还跟在以美帝为首的北约之后指责第三世界国家,支持美帝和北约侵略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致使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相继独立的第三届国家又一个个的再次沦为帝国主义国家的殖民地。
在国内,新华社不替老百姓说话,反而为汉奸卖国贼和反动资产阶级撑腰。难怪人们都说,新华社变了!难怪人们都不喜欢看新华社发布的新闻了!
以前,新华社替反动派说话还是羞羞答答、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但是这次北大 孔庆东 教授怒斥南方汉奸系的时候,新华社好像刺痛它心脏一样,再也不顾那块廉价的遮羞布,不顾一切得跳将出来,狂咬孔庆东。
不过,新华社不愧为新华社,咬人的方法也与众不同。人家是堂堂的国家官方一级通讯社,当然要清高一些。这不,它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斯文地批孔庆东:“作为教授,理应‘为人师表’,传播先进文化;作为公众人物,也有责任遵守公德,维护公序良俗;作为媒体,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必须旗帜鲜明。否则,刻意炒作将有悖媒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么冠冕堂皇的词语啊,无论是谁,如果不了解事实真相,恐怕都会被新华社如此积极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感动。
至于孔庆东该不该骂汉奸,以及新华社双重标准批孔庆东是否对,我在前面的两篇文章《孔庆东错在哪里》和《新华社,你知道错在哪里了吗》都已经分述了。这里我仅仅想就你们新华社在发布该文时是否遵守职业操守、是否自甘堕落,发表一点证据,请你们自己评判评判。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前天晚上,我看到新华社的那篇时评已经删掉(的确是发表在新华网上,具体哪个版块不知道),以为新华社还是有点羞耻之心,知道把狗屁不通的时评删掉。于是在昨天上午写了一篇文章《新华社,你知道错在哪里了吗》,认为新华社不知道错在哪里,咱小老百姓有义务也有责任帮它改正,以便将它拉回到人民的阵营中来。今早,阅读网友们对本人这篇文章的评论,发现有网友指出,新华社并没有删除那篇狗屁时评文,并给出了那文的链接。 (“教授骂人”有触道德法律底线之嫌 )。
我打开链接一看,果不其然新华社批孔庆东的文章还高高挂着。我想,我前天和昨天明明看见那篇文章是被删掉的啊?莫非新华社脑子昏头,又把文章重新贴回去了?
定睛一看,标题好像不是昨天那个标题啊?怎么又是法制日了,版块也是新华社评版块?记得当时明明看到有新华社评字样的啊?
以新华社、教授骂人等关键字搜索,发现许多转新华社文章的是以之前看到的“岂能把粗鲁当个性”为题的。再以“岂能把粗鲁当个性”为关键词搜索,结果就一清二白了:
原来 11月10日 18点03分 ,新华社在新华时评版块发表了一篇题为《新华时评:“教授骂人”岂能把粗鲁当个性》(署名记者黄冠)的时评( ),开头是这样的:“新华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黄冠)连日来,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用三句粗话拒绝记者采访、并通过微博炫耀粗话的事件,引起舆论哗然。北大宣传部回应称已经找孔庆东了解情况,事件正在调查中。如此把粗鲁当个性的公共舆论事件,值得关注。”文章为新华网,自然是新华社自产自销的东东。(见图片)
而 2011年11月11日 09:30:42新华社又在新华评论版块发表了题为《“教授骂人”有触道德法律底线之嫌》的评论,注明是法制日。(文章注明黄冠,但没有注明工作单位。文章开头是这样的:“连日来,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用三句粗话拒绝记者采访、并通过微博炫耀粗话的事件,引起舆论哗然。北大宣传部回应称已经找孔庆东了解情况,事件正在调查中。如此把粗鲁当个性的公共舆论事件,值得关注。”(见图片)
而追踪法制日,我们看到的是法制时评《“教授骂人”有触道德法律底线之嫌》,发布时间:2011-11-11 08:27:46,文章注明是新华社记者黄冠,没有注明文章是于其他网站。(见图片)
链接(文章的开头是这样的:“新华社记者黄冠 连日来,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用三句粗话拒绝记者采访、并通过微博炫耀粗话的事件,引起舆论哗然。北大宣传部回应称已经找孔庆东了解情况,事件正在调查中。如此把粗鲁当个性的公共舆论事件,值得关注。”
那么我看到删除的文章是怎么回事呢?经过搜索后,发现新华读书版块的确过该文,而且已经被删除。(参加图片)
具体链接如下: 。
我用百度的快照功能找到了被删文章的快照:
题目是《孔庆东骂人:岂能把粗鲁当个性 》。
该文发表于 2011年11月11日 11:26:24 注明为新华网,开头跟新华时评那篇一模一样:“新华网北京 11月10日 电(记者黄冠) 连日来,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用三句粗话拒绝记者采访、并通过微博炫耀粗话的事件,引起舆论哗然。北大宣传部回应称已经找孔庆东了解情况,事件正在调查中。如此把粗鲁当个性的公共舆论事件,值得关注。”(参见图片)
这些文章除了标题和有关、署名方法不同外,其正文内容完全一致。
事情的来龙去脉现在清楚了:因为孔庆东在之前曾经多次评判新华社没有站稳立场,成了美联社和韩通社的二级社,新华社对孔庆东恨之入骨。这次,孔庆东三个排比句痛骂汉奸系的汉奸记者,新华社以为抓到了孔庆东的把柄,便在南方系的号召之下,写了一篇狗屁时评《新华时评:“教授骂人”岂能把粗鲁当个性》围剿孔庆东。而那个新华社记者黄冠在新华社发稿之后,又一稿多投,第二天到法制日上发表法制时评,仅仅是把第一篇文章的标题换了换成《“教授骂人”有触道德法律底线之嫌》,把孔庆东痛骂汉奸事件提高到了道德法律层面,这根大棒挥舞起来,以孔庆东区区一个文弱书生的力量,是绝难抵挡的!新华社一看法制日也站在法律层面出来帮腔围剿孔庆东了,正合我意,于是乎,不查查看法制日那篇文章具体内容是什么,是否是自己首发的,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将围剿孔庆东的文章进行再刊。为了避嫌,注明是法制日,并且把法制日中的“新华社记者黄冠”等字给删掉,只是再后面注明黄冠。而哪个不知好歹的人又把新华社的那篇时评拿出来,题目直接针对孔庆东,新华社不知道是在全国网民猛烈反击下还是认为题目直接针对孔庆东不好或者是文章重复了而且写着于新华网不妥,反正就把读书频道的那篇文章给删除掉了。
现在,我想质问站在道德和法律制高点的新华社黄冠:你把一篇时评改了题目之后一稿多投,赚取额外稿费,是否有触及有触道德法律底线之嫌?
我想质问在道德和法律制高点的新华社:你发表了一篇时评之后,又把题目进行修改变成评论,把文章的改成其他新闻单位,而且把别人文章中的是来自新华社的真相给掩盖了,是否有触及有触道德法律底线之嫌?
新华社啊新华社,既然要自命清高,立贞洁牌坊,那就不该自甘堕落,去做婊子。你在声讨孔庆东之前,首先要撒泡尿照照自己,好好检点检点自己!否则的话,只能是自取其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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