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以包容之心对待‘异质思维’”——兼评茅于轼《把毛泽东还原成人》
——兼评茅于轼《把毛泽东还原成人》
日前,人民日评论部发表了一篇题为《以包容之心对待“异质思维”》的文章。文章指出,今天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思想和文化多元、多样、多变的时代。作为手握权力的执政者,尤其需要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应该尊重和捍卫每一个公民批评政府,表达意见的正当权利。“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批评或许有对有错,甚至不乏各种偏激声音,但只要出于善意,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序良俗,就应该以包容的心态对待。文章强调指出;“在一个多元社会,尊重不同的声音和意见,既是尊重公民的表达权,也是纾解社会焦虑、疏导矛盾冲突的必然要求”。
我觉得上述评论对于目前的网络媒体而言,确实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借鉴意义。比如说,有很多博客论坛网站往往以“触及敏感话题”或“违反上级规定”为由,粗暴武断地删除了不少不该删除的文章,甚至关闭了其中一部份文章的专栏。如果这些文章“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序良俗”,网站如此做派,显然是与上述评论的要旨相悖的,更遑论“尊重不同的声音和意见”了。笔者以为,只要是在原则上不违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关于互联网行为规范的法律要求》的文章,就是不该删除的文章。正如上述评论所言,即便这些文章有片面偏激之弊,也该以海纳百川的包容心待之,岂能“一删一关”了之?我想,这应该是人民日评论部的文章对于包括网络在内的所有媒体的警示性的借鉴意义。更何况,“万马齐喑究可哀”。毛泽东同志说过,让别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邓小平同志也说过,大家七嘴八舌地对我们的工作发表不同意见并不可怕,要是人人都鸦雀无声,那就真的可怕了。
其次,我还以为,“触及敏感话题”和“违反上级规定”的删帖理由是不能令人信服的,而且也是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敏感话题”并非是一个具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对所有人的言论都具有制约性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见仁见智,可以作各种解释,没有一个公认定性标准的人为的模糊概念,乃至成了不合法的约定俗成的“言论禁区”。不管怎么说,触及“敏感话题”绝不能作为判断一个人的言论是否合法的标准。再说,既然已经有了《关于互联网行为规范的法律要求》和互联网统一执行的有关违禁言论具体内容的规定,“敏感话题”的提法也就成了没有实际意义的多余“标准”了。至于“违反上级规定”的理由,则更是不足为训了。公民正当的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判断一个人的言论是否出格,认定一篇文章是否可在互联网上发表,应该以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标准作为依据,而绝非是由上级领导说了算的,因为任何一位上级领导的意见都不具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人治不能大于法治。
以上所述,是我在拜读人民日有关评论文章后的一些感受。然而,我发现近几年来在互联网上还出现一种更为令人震惊和匪夷所思的反常现象:一方面,一些博客论坛无理删除了不少不该删除的文章;而另一方面,不少博客论坛(包括一些刊杂志)无视有关法律法规,连篇累牍地发表了大量公然挑战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工作告中郑重声明的“五个不搞”( 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的声明,疯狂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却为什么没有遭到有关媒体和上级领导的有效制止?特别是那些严重损害公序良俗,大肆攻击和恶毒诬蔑已故人民领袖的奇文,更是令人不能容忍!比如说,号称经济学家的茅于轼于4月26日在中国《财新网》发表了一篇题为“把毛泽东还原成人”的文章,就是相关奇文的代表作,也是这些年来见之于互联网的所有诽谤诬蔑已故人民领袖的奇文中最为嚣张露骨的一篇。可见,如今的茅于轼正在变本加厉,不加任何掩饰地扮演一个有悖党心、民心、军心的“非毛急先锋”的角色。茅于轼在接受香港《苹果日》采访时直言不讳地表示,发文目的就是要将毛泽东“彻底赶下神坛”。他还公然宣称,“现在评价毛泽东已不是禁区,怎么评就不应只由官方说了算,总得听不同看法吧”。茅于轼这篇混淆视听的奇文甫一发出,即被国内外媒体广泛转贴,并因此而产生了极其严重的混淆视听、蛊惑人心的恶劣影响。
尤其让世人无法接受的是,茅于轼竟然在他的奇文中信口雌黄地列举了一大堆骇人听闻的诽谤毛泽东同志的“罪状”,甚至随心所欲地将人民领袖诬蔑为“人民公敌”,这就是茅于轼对毛泽东的“不同看法”。这不仅是对毛泽东同志个人名誉权的侵犯和践踏,更是对全党全民全军对人民领袖历史性评价的公然挑战。试问,对于毛泽东同志的评价“不应只由官方说了算“,难道是由茅于轼之流一小撮狂犬吠日的跳梁小丑说了算的吗?我们认为,归结底是由人民说了算的。更何况,《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总结毛泽东同志在中共党史上的历史地位及其一生为中国人民和中国革命所建立的丰功伟绩,指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这段论述,无疑就是代表了我们的人民对于毛泽东同志光辉一生的总体评价。
有道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茅于轼全盘否定毛泽东思想,就是为了否定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茅于轼诽谤诬蔑毛泽东同志,就是为了否定中国共产党人的“主要代表”。一句话,就是为了最终颠覆中共的执政地位,否定中共存在的合法性,用心何其毒也!
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毋庸置疑,如茅于轼这样出于恶意,违反互联网行为规范法律要求,对抗党心民心军心的奇文及其不受任何制约的绝对的“言论自由”,既不是可“以包容之心对待的‘异质思维’”,更不是“一个公民批评政府,表达意见的正当权利”,而是一篇必须予以批判揭露,才能以正视听的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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