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崖口公社”真相
2009-04-22 04:03:00

今年春耕开始,崖口村的村民们纷纷参加生产队的耕作。

崖口村开会学习有许多村民参加,这体现了走集体化道路的组织优势。

村民凭粮折到村里粮库领粮。
湖北省十堰市的“人民公社”面临消亡、公社命运身陷波澜之际,本记者探访有着广东唯一“人民公社”之称的中山市崖口村。
清明节前的雨天,仍有些寒意,但69岁的陆汉满不管走到哪里都是光脚加一双拖鞋。陆汉满是中山市南朗镇崖口村的党支部书记。
几十年来,陆汉满领导崖口村民固执地走大集体的道路,村里的粮田至今没有分田到户,仍是由生产队负责安排粮食生产,社员计工分、算酬。崖口村也因此被称为是珠三角现存唯一的“人民公社”。
近日,随着湖北省十堰市李家岗村的“人民公社”由于土地被征而面临消亡的消息传出,不少人将目光再次聚集到了仍然运转良好的崖口村。人们期待知道,崖口村的“人民公社”还能坚持多久。
近日,记者深入崖口村调查发现,这个一再被外界称为“人民公社”的村庄其实早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公社了。在还原真实后的崖口村,村民虽然保留着“社员”的称号,但实质上都已成为村里的“股民”。村民既计工分算酬,同时也享受着股份分红。而且在压力下,崖口村也开始卖地了。
在崖口村的“公社”外衣逐渐剥去的背后,是崖口村集体经济面对市场和资本诱惑下的现实选择。但无论如何,崖口村独特的发展模式仍带给了中国农村另一种思考。
文/图本记者何涛
崖口村是位于珠江口伶仃洋边一个村庄,与孙中山故居所在的翠亨村毗邻。崖口村北邻深圳,右靠珠海,正面隔海与香港相对。崖口村不仅地理位置优越,而且还有着美丽的海景田园风光。但近年来,崖口村吸引外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不是因为这里美丽的风景,而是村里坚守至今的大集体道路。正因为此,崖口村被外界称为是珠三角唯一的“人民公社”。
与珠三角其他的村庄相比,崖口村的独特之处在于,自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该村的种粮土地一直没有实行分田到户、搞家庭承包,至今仍是由生产队负责耕作。此外,近几十年来,村里通过围海造田形成的土地和养殖场,绝大多数也是由村集体负责对外出租经营。
三千亩稻田生产队耕作
从未称自己是人民公社
尽管外界一直以“人民公社”来观察崖口村,但崖口村却始终不认同外界的这种观察视角。村里提供给记者的《崖口村基本情况汇》中,并没有自称是“人民公社”。
2002年7月,崖口村曾因一篇道与广东一家媒体打起了嘴巴官司,在崖口村委托律师向该媒体发出律师函,其中“称崖口村的集体生产方式为‘人民公社’”是列在首位的打官司的理由。
在这份律师函中称,“人民公社制度已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解体,崖口村也不例外。崖口村从未宣称自己仍在实行人民公社制度,这顶帽子是强加在崖口村头上的。人民公社制度对劳动者具有人身强制性,崖口村的现行体制是村民自愿选择的结果,村民参加集体劳动均属自愿,来去自由,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但尽管如此,外界对于崖口村“人民公社”的解读一直没有停过。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外界把“人民公社”这顶帽子加到了崖口村头上呢?
近日,记者来到村庄采访,希望还原一个真实的崖口村。
在外界的观察中,最能体现出崖口村“公社”色彩的是村里3000亩水稻田,在珠三角大量粮田消失,早已变身厂房的时候,崖口村却固执地将大片粮田坚守至今。“这些水稻田是村里原本就有的,几十年来一直没有分田到户,还是由生产队集体负责耕作。参与劳作的村民计工分,按劳算酬。”谭顺宁说。
谭顺宁是一名崖口村人,他上过大学,如今成为崖口村的法律顾问。
“目前参加村里生产队粮食集体生产的有600多名社员。这些都是一些不愿意出去打工,或是出去后很难找到工作的村民。”谭顺宁说。
据崖口村委会2007年1月份对外提供的一份书面材料中称,崖口村有村民928户,共3131人。“一老一少不算劳动力,600多名社员几乎占到了村里劳动力的一半,除此之外的村劳动力多是在外打工或是做生意。”
4月2日下午,崖口村口的水稻田里一片忙碌,数名中年妇女踩在泥泞的稻田里抛洒着化肥。50多岁的老谭刚刚干完活,他扛着一把铁锹站在田边,注视着田间的一切。老谭仍称自己是崖口村生产队的一名“社员”,当天他的生产任务是,疏通田间的水渠,保障稻田的供水。
生产队长给“社员”派工
一半劳力参加集体劳动
老谭说,他是根据生产队的出工通知前来干活的。每天的出工通知都会被提前写在村里的黑板上,写明了出工的地点、时间和具体事项,但没有明确出工的人数,也没有明确到底是由哪一些人出工。看到通知的社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出工,非常自由。
等到村民按规定时间到了出工地点,生产队长就会给前来的“社员”具体派活,并根据每名“社员”工作量来计算工分。“每天我只用工作三四个小时。一年下来自己种过多少田,我也不知道,反正通知有什么活就去干。”老谭说。
去年一年,老谭在生产队里参加集体劳动一共赚到了个工分,折算下来1工分约等于1元钱,他一年光种田的收入就有元。而这份稳定的种粮收入,他已经拿了许多年。正因为有了这份保障的工作,老谭一辈子都没有出去打过工。
“在生产队种田最大的特点就是自由,在工厂里打工肯定是不能这样的。”在与记者聊了一会儿后,老谭骑着自行车休闲地回家了。
今年54岁的谭国健是村里的一名管理员,负责对各生产队的粮食生产进行管理。谭国健说,在每年耕作开始之前,各生产队都会把种一亩稻田计多少工分提前算好,有时种一亩稻田定的工分高一些,有时定得低一些。这主要是根据出工人数和稻田性质决定。
每年水稻收割后,村里大队会按照稻谷的产量与各生产队结算,各生产队再与各社员按工分进行结算。所以,工分多的社员收入也相应的多。“这很好地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原则。工分是最科学、最合理的折算方式。”
“600名社员一年光种田的收入人均约有1万元。”谭顺宁说。
留守在生产队种田的农民的收入远远高于全国农民平均的种田收入,并不是于崖口村农田的高效率,而是在于村里对生产队粮食生产实行的高补贴政策,就是用围垦土地出租的收入来补贴生产队的农业生产。
“村里以高出市场价50%的价格向生产队收购粮食,这高出的50%相当于是对粮食的补贴。同时,对于社员的口粮,以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卖给社员。”谭顺宁说。
4月3日下午,46岁的谭惠影拿着母亲的一本粮折来到崖口村粮库领粮食。粮库管理员在她拿来的粮折上签了一个数字,随后谭惠影将一袋稻谷搬上了摩托车离开了,当场没有付一分钱。“由于每个社员的口粮都是凭着粮折领米。口粮款会以优惠的价格从工资中扣除。所以村民一般都不知道市场上的米价的,他们也不关心这个。”
村里对生产队的粮食高价买、低价卖,完全是为了保障社员的收益,在这一点上,村集体完全是在自愿做亏本买卖。“每年村里对粮食的补贴有几百万元。对于崖口村来说,3000亩水稻田的分配意义已经大于生产意义了。”谭顺宁说。
社员种田收入人均过万元
不分田到户是想保护弱者
村里围绕着3000亩稻田特殊的分配制度延续至今得益于一个人,那就是村支书陆汉满。1974年5月6日,陆汉满被任命为当时的南荫公社崖口大队党支部书记,到现在一共当了崖口村35年的村支书。可以说,在这几十年里,陆汉满主导了崖口村的过去和现在。
对于为什么崖口村没有卷入当年的农村改革大潮,实行分田到户呢?陆汉满说,年轻的、有文化的、有本领的、有钱的和有港澳亲属的,都利用了自己的条件外出打工、经商。但是农村中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年龄偏大,家庭负担重,又无专业,经济较困难,在农业生产大队中集体劳动,过惯了共同生产,共同分配的日子。一旦分田到户,他们感到失去了依靠,也感到彷徨。
“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反复开了多次社员大会,也同当时的南朗公社党委商量。上级党委同意不搞一刀切。结果大家统一了认识,认为不分为好,也没人要求分一份。”
陆汉满说,自从坚持不分地以后,村里的独特分配制度就延续至今。这二三十年来,村里都是高价收购粮食。每年村集体的收入也是首先保证农业分配,然后或多或少投入农业基础建设。每年收多少,用多少。
陆汉满心里明白,对于高价收购粮食这种带有福利性质的分配制度来说,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村集体经济作为后盾,这只能是理想中的空中楼阁无法变为现实。“经济是支撑一个体制发展的根本性东西,没有经济,无从谈起。反过来,如果不是以集体方式进入市场经济,也没办法赚取更多利润支持集体的发展。”
既搞计工分分配
又搞股份制分红
因此,陆汉满一直在想着怎样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进入上世纪90年代,崖口村把发展的重点放在了珠江口滩涂的围垦上。在短短的五六年内,完成了大片海域的围垦。村里的历史资料记载,1974年,崖口村的农业用地面积仅有5455亩。陆汉满说:“到2001年,我们的土地面积达到了亩,增长了6倍。新增的土地大部分是通过珠江口滩涂的围垦获得的。”
新增的土地对外出租,使得崖口村每年获得了大量的租金收益。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也让崖口村有能力延续并发展这种村里独特的经济体制。
走集体道路的崖口村,并不能偏安一隅,成为自己理想中的世外桃源。面对市场和资本的诱惑,崖口村在坚持自己的发展模式的同时,也不断面临着压力和挣扎。
随着不断的围垦,崖口村的土地和村集体的财富越来越多,村里要求更多分享村集体财富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种压力下,崖口村不得不调整分配模式,形成了极其独特的发展路子,既搞计工分分配,又搞股份制。
2002年,崖口村进行了一次股份制分配。村里把上世纪70年代以来经过村民集体创业围垦所得的土地,划拨了1.8万亩,平均分给每个村民5.5亩。当时一共发出了3376本绿色股本证,由村民自行管理。“当时这样做,主要是为了解决村民今后生存、生产、生活问题。”
从土地要不要分
到土地要不要卖
2006年,崖口村又进行了农村股份合作制,将崖口村的资源、资产全部纳入,一次性界定股民资格,但是资源、资产不量化到个人,保持集体经营模式不变、分配制度不变。这次股份制按照崖口村注册农业户籍人口发出了红色股本证3131本。
“推行股份制的原因、目的是分配保护依靠土地的农民的收益,不致受国家日后实行户籍改革,取消城乡分治、二元公民制度的影响。两次股份制确定的股权,生不增,死不减,可以继承和赠与。”崖口村委会提供的一份书面介绍材料中称。
但也有人认为,崖口村的两次股份制改革,实际上是在村民要求分享围垦养殖场租金收入高涨的呼声之下,作出的一次妥协。
搞股份制,并不能完全平息崖口村发展模式的所有矛盾。
对于村支书陆汉满来说,经济发展带来的不仅仅是机遇,更多的是挑战。如何保存集体经济的土地资源,已成为了越来越难的事情。由于崖口村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而且随着港珠澳经济圈的融合和发展,崖口村的土地价值更加凸显。崖口村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也从土地要不要分,变成土地要不要卖了。
陆汉满坚守的原则一直是不卖地,但这引起了不少村民的争议。
在村里提供的一本2007年10月印制、重达十几斤的《崖口村资料汇编》中记录着村里曾经发生的“大字事件”。在这本资料中,这件事被称为崖口村“有史以来前所未有的动乱”,而事件的背后正是卖地利益的直接推动。
第一次卖地获5.45亿元
未影响现行的经济体制
2001年,有村民写信到中山市政府,称崖口村干部霸住村民土地不卖,村民没有钱分,干部想搞腐败。2001年4月23日,崖口村街市上还贴出了多张大字。
随后,由南朗镇政府组成了审计组和调研组进驻崖口村。审计结果表明,村里“干部是清白的,无任何违纪行为,只是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
为何坚持不卖地呢?陆汉满说,如果我们这代人把土地卖了,我们当代人是会得到一笔较丰厚的分配,但只能是一次,以后就没有了。“穷不可怕,怕的是没有创业和守业的精神。”
但2007年,坚守了数十年不卖地的崖口村作出了一次妥协。崖口村与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一项土地征用协议,以5.45亿元卖出了该村约1.17万亩的土地。这桩土地买卖,获得了村民高达99.14%的赞成率。
对于热衷于卖地的村民来说,卖地后他们马上可以得到一大笔钱,每人将获得14万多元现金补偿。此外,村民的养老保险另算。
尽管在崖口村征地协调小组的14人大名单当中,并没有出现村支书陆汉满的名字,但对于这样的结果,陆汉满也只能接受。
据悉,被征用的1.17万亩地块中还拥有地热温泉,很有商业开发价值。此外,崖口村与下沙村的交界处,长满了珍稀树种红树林。当地政府也有意依托现存的红树林资源,建设一个面积达6平方公里的红树林湿地生态公园。“被卖出的土地具体用来干什么,这个不太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土地利用价值很高的事情。”谭顺宁说。
土地收益是维系崖口村现在分配制度的基石,卖了这块地后,崖口村独特的被称为“公社体制”的发展模式还能延续吗?谭顺宁说,村里原有的分配制度并没有受到影响。此次卖出的土地是2002年实行股份制时已经均分给每个村民的土地,并不是属于集体经营的土地。而集体经营的用于出租补贴集体生产、村民福利和村政管理的土地并没有卖,所以不会影响集体化生产的分配。
理想与自然环境结合的产物
能否顶住市场经济挑战存疑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曹正汉曾经泡在崖口村3个多月,并根据崖口村的实际写出了自己的博士论文。曹正汉说,崖口村这个村庄公社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能够生存下来,这是崖口村领导人的信念、理想同崖口特殊自然环境巧妙结合在一起的产物。崖口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优越的地理条件,这些环境因素恰好为陆汉满等人实现“保护弱者,按劳分配”的社会理想准备了物质基础。
此外,外部市场经济的竞争给村庄公社带来持续压力,但这种压力只会迫使崖口村不断调整开发资源和经营资源的方式。如果这种人的因素和环境的因素能够保持不变,崖口村的这种经济体制将年复一年地运转下去。但问题是,这些因素真能保持下去吗?崖口的村庄公社还能继续顶住市场经济的挑战吗?“卖地就是崖口村面临市场经济的一次挑战。”
财富是继续留在集体,还是发给个人,始终是最大矛盾。而这个矛盾如何解决决定着崖口村独特经济体制的未来。对于村集体的未来,谭顺宁始终抱有希望并坚信有继续坚守下去的理由,“如果一个人很穷,去要饭,谁都可以欺负他,但是如果要饭的组成丐帮,就谁都不敢欺负他们了。”
(本文:广州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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