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方正县为侵略者立碑行为涉嫌违反宪法

2025-02-24 深度解析 评论 阅读
  

  最近黑龙江省一个不怎么知名的小县出了一把洋相,这个县的名称叫方正县,位于省会哈尔滨东部约100公里的地方,听名字颇为响亮——方正,但是其行为却很不光彩、令人不齿。方正县为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的殖民行为树碑立传,还为自己无耻的做法辩护,说了许多莫名其妙的语言,如:要对战争反省、对日本历史上的开拓团要有宽大的胸怀、要以德抱怨等等,令人啼笑皆非。  

  

  对于方正县的错误做法,许多网友都进行了抨击,我就不再多说了。我想思考的问题是:方正县委和县政府的做法无论是经过哪一级政府批准的,是黑龙江省、还是外交部、还是国务院批准的,其做法已经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什么这么说?且听我阐述理由。  

  

  我们通过查询可以知道,日本民间的所谓开拓团,实际上是配合日本军国主义者侵略中国、掠夺中国的工具。开拓团成员虽不隶属于日本军队,但是都配有武器,属于日本的第二武装力量,相当于中国的基干民兵和后备役,平时搞生产、战时能打仗。  

  

  据不完全统计,日本在侵占中国东北期间,共派遣开拓团860多个、33万多人。“开拓团”强占或以极低廉的价格强迫收购中国人的土地,然后再租给中国农民耕种,从而使500万中国农民失去土地,四处流离或在日本组建的多个“集团部落”中忍饥受寒,其间冻饿而死的人无法计数。日本向东北移民的政策,有其险恶的目的。最重要的是,日本想借此改变东北的民族构成,造成日本人在东北的人口优势,反客为主,霸占东北。  

  

  日本战败后,开拓团如鸟兽散,大部分青壮年都跑回日本去了,还剩下一些老弱妇孺留在中国,因瘟疫、冻饿死了不少人。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民并没有迫害他们,而且还不计前嫌收留了他们。想想日本人对中国人犯下的滔天罪行,中国人对日本人已经是大大的以德抱怨了,在这个世界上还能找到像中国人这么善良的人民吗?  

  

  从日本开拓团成员的所作所为,我们完全可以得出结论:日本开拓团在历史上的行为是危害中国国家利益,严重的威胁中国国家安全的侵略团体。对于这样一个团体成员的墓地,方正县作为基层一级政府,最多能做的也无非是插一块牌子,简单的做一点说明,让后人知道有那么回事罢了。但他们为什么还要大张旗鼓的为侵略者树碑立传呢?  

  

  爱国的网友对方正县的做法愤怒、砸碑虽然得到绝大多数爱国者的理解,但也受到极少部分人的批评,比如北大“法律专家” 贺卫方 先生就认为暴力砸碑是文革遗风。  

  

  现如今什么事情都讲究法制,讲究国际接轨,这也是普世价值派经常诟病中国的地方。那我们也不妨国际接轨一把。比如美国对于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有争议性的并上诉到最高法院的司法案件,经常由最高法院进行司法解释,最高法院法官对于这种司法解释一般是根据宪法进行裁定,看其是否违反美国宪法。  

  

  那么,方正县的做法是否违反中华人民你共和国宪法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毫无疑问,方正县的做法,对于历史上危害祖国的安全和利益的行为是一种肯定,这种做法亵渎了祖国的荣誉,明显的违反宪法。不仅方正县委和县政府无权给日本开拓团立碑,而且中国的任何一级政府都无权给日本开拓团立碑。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对此进行宪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告,作出相应的决议。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建议全国人大要求批准立碑的相关部门提供资料、证据和依据,对这种危害祖国的行为进行调查,如果立碑行为违反宪法要坚决予以制止。

  

  让我们再看看日本开拓团成员的死亡应当由谁负责。按照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岁就属于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法律责任。日本开拓团成员并不是中国请你们过来的,是日本人的贪婪、掠夺和侵略本性造成的,战争期间死人是难免的,开拓团成员死了也是活该。日本战败以后,在缺吃少穿的情况下,中国人并没有义务帮助日本人。尽管是这样中国人民对日本人没有迫害和歧视,收留日本遗孤。这不就是以德抱怨吗?但并不意味着当时的开拓团成员是好人,需要大张旗鼓的树碑立传。如果要说反省的话,也是日本人应当对战争罪行进行反省,中国人是侵略的受害者,反省个屁!
中国经常出怪事,尤以2011年怪事最多,至于出了那些怪事?你懂得。
  

  

  

标签:日本   开拓   中国   宪法

条留言  

给我留言